关于那天他用火热的嘴唇来亲我,原来也是出于一场误会。那天他放了河灯就有了灵异事件,他就来劲了,第二天又去,谁知下了一场大雨,一盏灯都没放,就淋了雨,被好心的过路人给送到了医院来。这个没出息的人,自己还是个医生呢,居然下雨天放河灯,放出病来了,一量体温,三十八度七,高烧。高烧也不好好地烧,尽说胡话,还吟什么打油诗。后来他的烧还没退,我就醒了,他带着高烧来亲我,我还当是他热情如火,乱激动了一把。我醒了,他又病了,他就滥用职权,在我的病房里加了一张病床,挂着点滴退烧,我们两个面对面躺着,手指一伸就可以碰着,相看不厌,只顾上高兴了。
我想起我怎么就有了他的孩子,脸就红了。他抓了我的手放在他嘴上亲吻。我们虽然躺在一间房里,床和床并排放着,可没捞着多少机会说话。白天黑夜都有人来看我,爸妈整天守着,我被推来推去查这个查那个,折腾个半死。两天后隗一清病好了,他又去给别人看病去了,我想和他亲热一下都不成。
总之我在医院住着,被当成马戏团里的猢狲,被人看来看去,我就怒了,吵着要出院。当然他们没一个同意,我说每天病房川流不息的人都是来看稀奇的,我怎么休息?连报纸电台电视台的都来了,全把我当成一条新闻。我才不要当这个新闻,再下去我要上读者文摘知音杂志了,我丢不起这脸。再说了,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是不是?未成年人都要保护,何况未成人的人?要不要给他一个安静的环境?
我讲起道理来,他们没一个说得过我,医院给我做了全面检查,说身体各方面都很好,就连心脏也挺努力地在工作,也许是休息了这四个月,它觉得休息够了,很配合我这个累赘的身子,每时每刻都好好地跳着。
然后在七月十四这天,我在医院躺了四个月后,出院了。我妈为了接我出院,去买了好几件漂亮的孕妇裙,让我换上,我以前的衣服都不能穿了。我出院出得也很出格,隗一清居然弄了一张轮椅来让我坐,我眼睛飞了无数的飞刀过去,他都无动于衷,我只好坐了,说:“这个人我不认识,他就是一个好心的扶老大娘过马路的活雷锋。”我爸和妈笑眯眯地推着我,好像我刚勇斗了歹徒捧着鲜花出来,应该受到这样的礼遇。
七月十四,放河灯,我说:“我们去看江边看放河灯吧。”他们一商量,觉得我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完全没有娱乐活动挺可怜的,就答应我的要求,出了医院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穿过几条马路,到了一个江边的街心花园那儿,那里热闹得很,街舞少年也不跳街舞了,交谊舞中年也不跳交谊舞了,全都在那里放河灯,花园里的石凳上坐着很多小商贩,他们都在卖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