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这么多天的农村,今天写写县城。顾兴,在县城上了六年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顾兴在镇上上了一年初一之后,跟同村的一个小伙伴去了县城上学,这个学校叫一高附中。因缘际会,顾兴成了到县城上中学的较早的一批人。那个时候,大家一是舍不得钱(学费贵,上千元。公立学校一百元),二是舍不得孩子,(要住宿,要封闭管理,要两个星期放假一次),三是觉得孩子不值当去县城上学,在镇上跑两年算了。把孩子送到县城的家长并不多,但很多家长都跟风,别人去他也去,别人你就是说破天他也不去。送孩子上县城上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顾兴之前很多人都不愿意送,顾兴之后,很多人都要送。大家都觉得县城的初中比镇上的高中教的好,管的严。教的好和管的严是家长最看中的两点,家长觉得管的不严的学校不值得信任,孩子不是被坏孩子欺负就是跟着坏孩子学坏。甚至这一点比教的好还要重要。
顾兴当初到县里上学,也不是那么痛快就答应的,他妈觉得1080一学期的学费有点贵,而且还要拿生活费。而在镇上,学费100块,中午在学校吃一顿,晚上还能回来住。对于十多年前的农村家庭来说,1000比100多了10000.完全是两个概念,完全不是十个一百的和。只要一上千,就觉得不得了了。那时候,一台21英寸的彩色电视机也就一千多点。在村子里至少有一半的家庭没有彩色电视机。家里是有积蓄,但这钱并不是用来买电视机的。或者说不能拿来买电视机。舍不得。
顾兴能去县城上学的第一个原因,是忆洪回来了,需要有个人一起去县城上学。这是由头。顾兴总说自己是陪太子读书。最关键的是,顾兴考上了。当时两个人去一高附中报名那天,在政教处的办公室里,一个老师给了他俩一人一张数学试卷,独立完成,超过60分就录取。顾兴虽然六年级的时候,数学很不好,但是,上完七年级之后再回来做六年级的题,感觉轻松多了。再加上学校想多招些,题目就出的相对简单。那一届是空前绝后的一届,一共招了13个班。那时候已经改叫七年级八年级了。八年级只有十个班,九年级也是十个。后来的七年级也是十个班。所以那一届,规模最大,素质最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顾兴他爸发话了,当时他在外打工,她妈跟他说了这事,并且说了自己的担心,(主要是1080一学期值不值),到后来,直接明确表示,不想让顾兴去。可是,他爸回答地很痛快。“让他上,只有他有本事,上到哪都供“,“没钱砸锅卖铁,扒屋子卖砖头也要供,不能塌孩子的亏。”
就这么,顾兴跟顾忆洪去了县城上学,去了一高附中。开始了自己六年的县城寄宿生涯。对了,那天去考试,有个老师还说了一句,“你都十五岁了,才上七年级啊,人家都上高中了这个年纪。”
他经历公交车从三块到四块到五块的整个过程。这边都是平原,公路交通还行,镇和县城离得不太远,在镇上坐上去县城的公交车,一般也就四十分钟左右就能进城。有的叫班车,不叫公交车。这六年,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改变了他的世界观。在一高附中的三年,是他过的最快乐的三年。
那个时候,那三年,没有爱情的困扰,没有升学的压力,没有老师的为难。自己在七年级的第一学期就当上了安全委员的。现在想想绝对的闲差,跟政协委员差不多,那时候,还挺当真,没事就检查安全隐患,教室的、宿舍的,自己观察,还有同学汇报。人人都叫“安委”。这跟“学委”“纪委”是一样的。最让他有存在感的是这个安全委员是值日班干部的七个人中一个。有点像什么什么局的什么什么委。顾兴他们也是七个人,周一到周日,轮流值日。主要是负责午休期间和自习课期间的班级纪律。有记录本,班主任要看。午休时间,一个人做在讲桌前,俯瞰全班同学,还要时不时地起身去制止一下窃窃私语和打打闹闹。现在觉得是有些幼稚了。
七年级的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叫王鸯。很年轻,很漂亮,个子不高,大嘴,长发。还是教英语。很有激情,很严厉,很有想法,很有能力。因为他顾兴的英语变好了。后来还成了优势学科。直到现在,顾兴依然认为,没有王鸯老师的帮助,自己的英语、自己的学习不会让自己考上高中,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大学本科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