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映了很多青春题材的电影,这使我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时光。
十七岁,喜欢一个人,愿为她倾尽所有,手摘日月,我们愿意为爱跌入万劫不复的绝境。
我们曾为一件事争执过,为一件事冷战过,但我们每天都在为一件事奋斗,努力,记录着,自己的,所有人的。我知道我们还会继续记录下去。
凄美和绝望的青春。
回想起和薛馨颖在一起的时光,那些无法救赎的笑脸和倔强遍布我的每个神经末梢,覆盖住了年轻的生命。冰雪覆盖住了往日的生机,北风几乎吹裂了大地。我们停止了排练,却赢来了最后一次末考,我从老班手里拿过试卷,随便写了写,然后看了看薛馨颖,示意她快点儿,薛馨颖和我异口同声地说:“老师,交卷。”
薛馨颖喜欢舞蹈,排练完我们去了快餐店喝珍珠奶茶,热乎乎的珍珠奶茶捧在手心里,显得格外醇香。
馨颖七嘴八舌说寒假去哪儿玩,我没有做声,只是喝着奶茶,正吸着珍珠呢,忽然听到馨颖说:“呀,你脸冻了!”
我摸了摸脸,有个硬硬的肿块,痒痒的,我从来没生过冻疮,没想到第一次生冻疮就在脸上。听人说生冻疮会破皮化脓,如果长在脸上,那岂不得破相了?我连奶茶都不喝了,使劲按着那个硬肿块,想把它给按没了。
馨颖说:“别揉,越揉越糟,我包里有蛇油,用蛇油擦两次就好了。”
我今天穿着羽绒服,但脸被风吹得生疼,尤其是长了冻疮的那个地方。我一直没整明白我什么时候脸上长这玩意了。我一边用手揉着脸,一边问:“蛇油呢?”
结果她在包里翻了翻说:“你答应得请我吃麦当劳。”
我心里再想,今天出门的时候就带了一百块。我说:“行,没问题。”
我实在太饿了,一个人吃了两份套餐还意犹未尽,想来第三份,幸好薛馨颖说随便吃,她请客,不然我那一百块就真的不够。她吃得快,可是喝得很慢,两杯热饮喝了半天还没喝掉一杯。我吃东西一向慢,就这样我吃完自己那份套餐,她还在慢条斯理地喝饮料。我看了看她,于是拿了垫在盘子里的纸,随手叠来叠去。
我最后叠出了一只纸鹤。薛馨颖忽然放开吸管,说:“这是什么,纸鹤不是这样叠的”。
我觉得很郁闷,她把纸鹤拿过去重新折。
她重新折过的纸鹤果然很漂亮,她叠好后递给我,我拿起那只纸鹤藏到了羽绒服口袋里。刚一站起薛馨颖招呼我:“走吧。”
离开温暖的快餐店,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她拿出蛇油递给我,是个小玻璃旋盖瓶子装的,瓶子很别致,玲珑剔透。里面的蛇油看上去黄黄的,半凝固如同膏体。我说了声:“谢谢。”
她似乎停了几秒钟,最后说:“那就这样吧,我爸给我打电话了,我得赶紧回去。那我也走了,再见。”
“再见!”
我转身一个人慢吞吞朝前走,把双手都搁在羽绒服口袋里。一边是蛇油的瓶子,硬硬的;另一边口袋里则是那只纸鹤和软软的口香糖,软乎乎的。走了没几步的时候她突然追上来,还冲着我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
“我们一块儿走吧”。
我们汇入行色匆匆的人流中,走得很快,虽然天气阴沉沉的,但我总觉得云隙里有一束阳光是打在我身上的。让我熠熠生辉,在那样多的行人中间,能让我们彼此地相牵在一起。
我把纸鹤从羽绒服口袋拿出来,它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我把它的翅膀重新捋平,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了日期。
“一生一世”
我脸上的冻疮已经好了,蛇油非常有效,虽然味道有点膻膻的,但涂了几次后就见了效果,没等那瓶蛇油用完,我的冻疮早就无影无踪。
我最喜欢数学课,因为教数学的老李最喜欢的学生还是我,而我也是他最没辙的。因为我就是个偏执狂。数学成绩好归好,但却是不听话的学生。老李一讲例题,就把我和馨颖叫上去在黑板上先做解答。
同一道题目,我们总会用不同的方法解出来。馨颖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稳妥的,而我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简单的,我为了偷懒经常会用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步骤,好比武侠里剑走偏锋的险招。而她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
老李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馨颖那次比我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地夸奖馨颖。要是我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笔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小说里的老怪,唯恐得意的弟子输给了旁人。
其实我最喜欢和馨颖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换算正飞快地冒出来,胸中萌生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她总是一心想要赢过我,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我赢她更多。
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李非常得意地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馨颖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也有不少人拿我和馨颖开玩笑,大概我们俩外形看起来太不搭吧。薛馨颖很大方,别人开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堆男生嫣然一笑。
薛馨颖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她英语考试单科成绩全年级排名第一,馨颖的文化课考了全级第三,而且从开学到现在三个月的四次大型考试里面都跻身全校前十名。薛馨颖对自己说:“嗯,这也是很不容易的。”
班主任大喜,觉得她明年出国留学是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地跳出来,难得地洒脱开怀。
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英语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麻子的同学张义伟喝醉了,一个劲拉着我要再敬他一杯。我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枫替我解围:“别让陶然喝啦,待会儿喝醉了没人结账。”
张义伟一脸痛苦捂住脸说:“what are you doing,你要弄撒乃!”
所有的人都被麻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我落落大方接过杯子,就被林枫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吧。”
林枫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麻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说:“行啊,这才叫风度。”
馨颖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
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最后剩下我和馨颖。
我问她:“今天叔叔阿姨没催你吗?”
她解释说:“我爸催我好几回了,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
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我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馨颖的胳膊就把她拽了进来。她估摸着车门就是在她身后堪堪合上,馨颖抱怨说:“差点夹着我的头发”。我还紧紧抓着她的手,因为惯性她向前一扑,她已经躺在我怀里了。
她的耳朵正贴在我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我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我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我比她高,呼吸仿佛就拂在她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她的额发,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她几乎丧失了一切反应的能力,却只能本能抬起头来。我也正看着她,突然觉得连该怎么呼吸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手终于放开,薛馨颖对我说:“那边有座位。”
我们两个并排坐下来,最后一班地铁,人并不多,车厢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但我想自己的脸一定会很红,可能由于酒精的缘故,内心只是觉得不安。我没有说话,我顺势抓住她的手,她又尝试着把自己的手指往外抽,我终于开口问了:“怎么了?”
她喃喃冲我一笑,对我说:“我们坐反方向了。”
我瞠目结舌,听到列车广播里报站名,果然是坐反方向了。我就顾着跟在她后头一路狂奔,匆匆忙忙拿票往里面冲,哪知道我会进错站台坐反方向,连她也稀里糊涂地跟着我一块儿搭错车。我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
很早开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世故,但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这点我是无从更改的,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影响了我,故乡是我心灵中最圣洁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宁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永远埋在心底,也不愿多提。
可我却把青春永远留在了17岁。人是需要机缘的,让命运来决定我下一步会做什么吧,在命运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可能不挺身而出。
当我重新翻开郭敬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遐想多少年后,当我再次回到这里,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依旧是那些让我爱怜却始终无法救赎的笑脸。我面无表情的穿过四季,在时间的罅隙里,看乱世成殇…看繁花落去,脑海里依稀有梦开始的地方。
记得当时,我每天抱着一沓试卷穿行过那些烈日照耀下的梧桐树时总是会惆怅的眺望。
薛馨颖极力想成为中国舞蹈协会的一员,她曾对我说:“舞蹈是她的梦想。”
高中就是那么的令人不爽,学校已经说了这两天不上课,但还是要去上晚自习。
有几个人简单的吃过饭后,就来到了班里。在这种乱到离奇的环境中,还有一个人正在拼命的学习,这个人就是我们班长——靳晓臻。
靳晓臻不停的看着老师布置的数学题,脑子里有说不出的膨胀感。
我渐渐觉得这个人真的是天才,因为很多时候都可以看到他在上课时间根本就没听,只是随手在草稿纸上乱画,但每次考试的时候都能名列前茅。
偶尔会突然抬起头对回过头去看他的我微微一笑,比较喜欢假正经和低调的放肆,经常对他后面的女生说一些搭讪的话,而且话语里还带着男生少有的闷骚味道。真是和他那一副英俊的外表不相符合。
每次他被长着一张符合杠杆原理的脸的物理老师,以及张一张口就会闻到硫酸味道的化学老师提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没有焦距像起了大雾,声音湿润且柔软地散在空气里。
“喂喂!喂喂!”窗外传来了女生的声音,我慢慢抬起头,看到了两位萌妹子:“帅哥,给!给林枫。”
其中一个女生说着便把一封信直接扔到了我的桌子上,然后两人就迅速的跑开了。
林枫看完小纸条,就把信放在了口袋里,晃了晃脑子趴在桌子上假装沉思者!
安熙儿慢慢地望向窗外,好像在寻找一点儿能够带给她幻想的空间。似乎想逃离这儿去放纵一下肉体,又想安下心来埋头苦读。
薛馨颖最近学习刻苦,所以错过了饭点!当我和薛馨颖走出食堂的时候,天已经略黑了。看看表大概还有半小时就要下晚自习了,难得今天这么的迅速。
“老师没有查班吧?”薛馨颖一直在戒备状态下。
“没有”我陪着薛馨颖重新回到教室。
“敢不敢今晚去狂欢一下?”靳晓臻诱惑我道。
我回过头来看着薛馨颖说:“去ktv吧!我请客!”
想张开口拒绝的林枫又慢慢的闭上了嘴,安熙儿看起来倒是满不在乎。“好啊,土豪哥哥请客了”。
刚刚入夜,已经有些寒气的天气让夜比往常早来了那么些时间。
三三两两陆陆续续的走进ktv来到包房,靳晓臻来到点歌台前:“陶然,k歌吧!敢不敢和我比个高下?”
林枫说:“小臻,你这不是自我打击?想必你是不知道陶然的能力。”
“是呀!我一直没有对手,好不容易碰到了陶然,我怎么会放过你呢?”
对于这种邀请我怎么好意思拒绝,但我知道什么叫做女士优先。
“好,好!”周围的人开始起哄了,不过这时已经有人唱了起来看来她还是很不甘心做配角!拿着麦克风的薛馨颖唱的还挺不错!
靳晓臻走了过去,拿起另一个麦克风一起唱了起来所有人都静了下来,这是首很伤感的歌,伤感到连安熙儿都静了下来,她感觉这首歌是送给自己的。
“一个人站在熟悉的海边,微风吹过了我的脸,勾起了我对你的思念。”
安熙儿接过薛馨颖的麦克风,给我们来了一首薛之谦的《暧昧》
我调侃林枫说:“要不你给我们来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陶然,你这也太狠了吧,不过说实话我很喜欢这首歌,林志炫没唱之前我就会唱了,不过我很善良的,我让他先唱了,结果人家成名了。不过没关系,我还是很高兴给大家献唱。”
“哎呀呀,这么会装好人?还善良?这首歌一直都是高音好不好?”安熙儿把麦克风递给了林枫。
“来走起!”靳晓臻发话啦。
音乐的声音响了起来,高居不下的高音,声音婉转而又响亮,厚重而又清晰。林枫闭上了双眼,陶醉着。他知道这首歌将会穿透自己的防线,企图接下来告别那段苦逼的日子。
这时候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有人躲在屋角支着头装沉思者,也有人狂欢一翻后懵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