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缘浅,有谁知道,炙热的心在凄寒的迷雾中悄然死去,拼命追逐的脚步却任人摆布。当初出色过,辜负过,热血梦想过,狠心过,一瞬时觉得好没出息,脑海里浮现出的还是她!——蓬莱松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顾漫
你在等一个人还是一个故事,有时候,遗忘,是最好的解脱;有时候,沉默,却是最好的诉说——佚名
正如张爱玲所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活在所有人仰望的视角里,我并不感到满足,而在没有人的时候,我躺在睡椅上不想动,不想说话,也不想睁开眼睛。
我奔走在这个上流社会,用普通老百姓一个月的工资来吃一顿饭,用他们一年的收入来宴请一些和我有生意往来的人。我每天都把大把的时间用来运营自己的公司,似乎这就是我以前一直想要抓住的物质成功。
我是成功了,可是我总觉得患得患失,在物质领域我无疑是成功的,可在某些方面我却失败的一塌糊涂。
我去监狱看过几次林枫,可是他都不见我。我每次都坐在探监室里等着他的出现,可是每次狱警都叫我回去,说他不想见我。
我看着别人尽管隔着窗户仍然像没有间隔一样互相说话,我心里特别难受。我在想自己当初的决定是不是对的。
后来我便没有时间再去看望林枫了,只是花了很多钱找了很多关系,让人在监狱里把林枫照顾得好点儿。我似乎是在做一种补偿,一种忏悔。不然为什么我会在那些失眠的夜晚突然地就从床上坐起来开始反思,自责,流泪。
2017年夏天
我重新改写《红尘风月凌乱了芳菲》,换了一台电脑,在这期间甚至喜欢过的人也换了几个,唯一没变的还是熟悉的word页面,还有通宵达旦的失眠以及脑海中对她的思念。
我的朋友就那些,他们陆陆续续出现在我的文章中,并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
有时候我也厌倦,老看到他们的名字,可见我的生活多么乏味。还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我的小说认识的,和任何一种方式一样,总有一些成为了朋友,而另一些就是过客。
我怎么也找不到和他们沟通的理由,后来我想,就是因为一上来他们就没把自己和我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把我拔得太高或太低,我都不适应,我都累。我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朋友。
还有那叫做青春的东西,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对它陌生了呢?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什么青春,却也间接策划了一场“青春”的闹剧。
我没有青春,却有着所谓的青春情节,我一直认为16岁是青春,18岁是青春,17岁就不是。
记得我和薛馨颖第一次见面,她问我多大,我骗她说“十八”,其实我是十六岁多一点,快十七了,我不想把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八。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她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我自己是不会这么想,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偶尔别人还在把我当作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只有她会明白我和她一样,都是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最想做的就是远远躲开,越远越好。有时候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斥责她,“我真的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然后便眼含热泪。
至今为止,我的朋友圈里写小说的人没几个,我想我是第二人吧。晟辉曾写过他的“流浪青春”,他还没写完,就被我抢过来看了,我很喜欢,但是觉得没有他平时给我描述得好,里面好多故事和人物他都给我们讲过。我想真正在文学和创作方面懂我的人想必只有他一个。
唯一令我骄傲的就是我又写了本小说,并且和朋友开始动手编辑《九零后文集2》。这本写友情的小说是献给我曾经的俩位好朋友——顾伟新和林枫。
红是中国的,尘是自己的,没有阳光的日子,连影子都是孤独的。
你所经历过的事,你必在经历
你所遇见过的人,从未再遇见
2016年,我得知吴彦鑫在兰州从事网络媒体工作,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常常被人称作职场达人,这些我公司的职员一直给我讲过,我一直都知道的。我公司的职员和吴彦鑫签过合同。每次,只要我知道是吴彦鑫负责的项目,我都是叫部门的人给她最大的优惠,甚至是无条件地投资。可是我都没有跟吴彦鑫讲过,后来我偶尔地听到吴彦鑫在她的公司里升职得很快,我觉得庆幸,觉得满足。
我去她们公司考察的时候,看见吴彦鑫,她穿着职业装,提着笔记本从会议室匆匆而过。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当年我继母的影子。我想吴彦鑫终于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善良腼腆可爱的小姑娘了。可是我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和她相处。
在她们公司四周年庆典上我见到了吴彦鑫的父母,他们第一次见到我就很喜欢我,对我无比亲切,一见如故,很瓷实。我也看望他们的时候拿的礼品一次比一次多,钱越拿越多,我觉得我都把吴彦鑫的爸妈当做自己的父母了。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觉得很温暖。
饭桌上吴妈问我:“有对象了吗?”我总是摇头,感觉那脑袋不是自己的,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她意犹未尽地对我进行刨根问底,问我从事什么工作,问我父母是干嘛的,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等等。我被问的心里很烦却脸上还挂着微笑装尾巴狼。我假装接电话,然后她就再也没说什么,吴彦鑫把筷子放下,就跑进房间去了。我听到吴彦鑫在房间里的哭声,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这些年来我想的最多的就是曾经的日子,那些我和林枫,薛馨颖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几乎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把学校弄得乌烟瘴气,把自己的世界弄得阳春白雪,我们一起在兰州城纵横,日子像流水一样干净。有时候想起来自己都会感动到哭。
如果回到当初,我稍微勇敢一点,坚决不让林枫替我顶罪,我就不会这么痛苦,自己却独善其身。如果一开始不是为了放纵自己狠心让薛馨颖离开,她也不会恨我一辈子,我也不必内疚。如果没有,我想现在我和林枫,薛馨颖肯定还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好兄弟好姐妹。
我想起林枫,薛馨颖那没心没肺的笑容,想起安熙儿安抚我的词汇,我的内心就像刮过一阵阵烈风,吹着我的胸口生疼。就犹如那些地上的纸屑,枯草,统统被风吹起来,刮到了天边,再也没有落下来。
就像有些人一样,走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虽说我现在事业有成,企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相亲过的女方家长见了我无一不伸出大拇指。
可我的心一直处在凄寒的地狱,很多人一听我是一男爵海归,是某房地产大亨的独子,条件很好,目前是某房地产集团的领军骨干人物,长相也清爽,总之什么都好,是个绝对的好丈夫人选。
我想找个贤妻,可我空有一副漂亮的躯壳,一身反骨。
我本来谁都不想找,可父母让我找个瓷实的人结个踏实的婚。大家心知肚明,彼此不合适,敷衍两句,草草结束无聊的相亲用餐。
“你忘记啦,今天你该结算我们公司的广告预算费了”一边是吴彦鑫电话里的声音,一边是女方家长用略带哀怨看我的眼神。
“啊?是今天啊?我都忘记这事儿了,我还以为得过几天。”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几天忙着公司相亲两头跑,累得够戗。
我从小就喜欢干净,纯洁的女孩。可是几年后的今天,我居然当起了作家,成了一个文绉绉黯然失声的人,成了一个经历悲欢离合细数风月的人,成为了一个有点起色的房地产商人,让人惋惜的是从祖国的北部跋涉到了繁华的南方,又从繁华的南部逃到欧洲大陆的西北面,穿梭在一个拥有6500万人口的主体民族里研究工商政学高水准的主流学术,沧山泱水四季春秋隔海相望那些钢筋混凝土磊起来的古老建筑和恍如隔世的人,可是我都差不多找不到以前生命里的那群人了,那些人的面容都有点儿模糊,除了现在和我有点合作关系的吴彦鑫,我不由得有点儿伤感。
不过这个人已经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现在吴彦鑫刚好单身,也完全符合我的审美,最主要的还是单纯,漂亮。
出了餐厅,我坐上吴彦鑫她那辆咖啡色宝马,她系好安全带,示意我放在副驾驶座位椅背带里的广告预算和分项开支报表。她的声音听起来和她的脸一样清秀,带着一种摄魂感,真迷人。
我看着吴彦鑫小骚蹄子的侧脸和修长的美腿,心里想,这次赚了。
车子停在写字楼下,我和她飞快地冲到公司,等我签完字递交给财务部回到办公室收拾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还没来得及和她说话她就一溜烟地消失在了整座写字楼里。
我不着急结婚,可仔细琢磨这事要怎么跟我父母交代。
家里很着急,可我不急。我工作稳定,有公司有房有车有朋友,还有一大帮损友陪我玩,要女人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