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设想过和她久别重逢,也许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陌生的机场,我和她提着行李匆匆地擦肩而过,然后彼此都站下来,一瞬间忘记了说话。
机场的咖啡厅,往日的时光比咖啡的气味香浓。也许我和她相逢在学校的操场,当多年后我回到我的故乡,去我曾经念书的学校,看那些小孩子同我们当年一样奔跑,嬉笑,男生羞涩地问女孩子可不可以用单车送她回家,女孩子坐在树下为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叠复杂的纸鹤,我观望着这一切觉得往日如流水散开来,一抬头,看到一个已经面目模糊可是感觉清晰的人,或者薛馨颖,或者高梓琪,她如同两年前一样坐在富贵树下,落叶一片一片一片。和我一起穿越四季的罅隙,看黄昏下的丝丝余晖!
连日来我总在黄昏的时候产生幻觉,觉得已经是深秋,掀开窗帘应该能够看到安静坠落的枫叶!
当我再次见到林枫的时候,犹如恍如隔世的错觉,但双方似乎都隐忍了许多!有些事永远也回不去以前的样子。现实就是像我在薛馨颖的眼睛里看到的孤岛,在林枫的脸上看到的落寞与沧桑,只有悲伤没有花朵!
很奇怪,当我再次见到林枫的时候脑海里就会莫名其妙地重复出现反复描绘的颜色,在凝固的油脂板上刻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映射在眼睛里洋溢出懵懂冲撞的柔光,有一半温柔地躲藏在富贵树浅绿色的阴影下,隔绝了尘世,侍奉了晨昏。
还有一半是沉浸在这座城市盛夏流年的阴影里。在高考前夕薛馨颖向往着远方的幸福,驰骋着未来的喜悦。天空变得高远起来,一群飞向远方的候鸟在四季轮回的寂寞王国里飘泊。
每个星期都要考试,
都在匆忙吃过饭后赶回教室拿出参考书,真题试卷暗无天日的备考着,破天荒的做题,林枫心猿意马的除了做题还在谋划着四十五分钟之后就再也想不起自己的左右两边曾经是谁。
岁月碾压了曾经宣誓过的地方,淡化了曾经最美的模样。
高考结束后
薛馨颖低声问:“你最后填的是复旦大学吗?还没来得及问你。”
她的声音像是一种催眠,低沉的、带着恍惚的磁性。
我摇了摇头,然后马上意识到平静的心情波澜壮阔。
“如果大学不能在一起,……”她停了一停,然后又接着说:“我会怀念的。”
我觉得心跳突然很厉害,当初决定和薛馨颖填同一所大学的情景一瞬间又浮上来,觉得紧张而惶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没有说话。按照以前的情形这个时候薛馨颖肯定早就插很多句话进来。也许她心里明白,我一开始转学是为了高梓琪,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能够陪她一起逗留这么多年,也不可能在毕业后违背父母的意愿和她一起远走高飞。
薛馨颖曾问林枫:“林枫,你呢?”
林枫停了好像有那么两三秒钟,然后吐出两个字:“北京。”
薛馨颖点点头,说:“嗯,那蛮好的,和陶然在同一个城市。”
跳过绿春悲秋忍冬和来年更加青绿的夏天,你又出现在我面前。眉眼低垂,转身带走一整个城市的雨水,再转身带回染上颜色的积雪。
你泼墨了墙角残缺的预言,渲染出一个没有跌宕的夏天。
来年又来年。却未曾等到一个破啼的夏天。终年不遇的夏天。
逃过来回往返的寻觅。谁都不曾见到它。那个从来未曾到过的夏天。
还没来得及察觉,高考的余温就已经开始蔓延。
一中的街道总是很干净的,而且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国槐,到处都是叫卖的小贩。
我曾和林枫在街边一个破烂的小摊上吃五块钱一碗的牛肉面,撸一块钱的羊肉串,尽管我们身上穿着几百块的像豹纹控似的画板一样斑斓的服装。但很像有点儿“摩登前卫的曲线超”的味道。
这句话是林枫形容我的,因为我经常因为毛手毛脚乱用钱而穷得叮当响。这个时候,林枫就会指着我身上的那些昂贵的衣服,面无表情地说:“摩登前卫的曲线超。”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自己和林枫就这么像两个相依为命的痞子一样在城关沉默地笑,然后矫情地哭,吵吵闹闹地过了一天又一天。
有时候我们在校园里几乎每天都会欢快的笑大声的哭,为了喜欢的书籍,为了喜欢的歌手在楼道里激烈地争吵,就这么从碰面到高中毕业一直磨合了两年。
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殷桃开遍每一片绿色的山冈。红色像是融化的颜料般渲染在山坡上,雾气氤氲地扩散在每一个人的瞳孔里。
我和林枫总是带最劣质的几百块钱的手表,因为我的钱基本上都用来买了书和磁带,而林枫的钱都用来给MM买礼物了。
当我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的时候,早已闻不到了薛馨颖的尖叫,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眼睛有点儿疼,喉咙也有点儿,我不承认是我哭了,我的眼泪早在薛馨颖离开后就流完了,在林枫抽我两个大嘴巴的时候,在安熙儿拉住我的手安慰我的时候,在高梓琪爱上靳晓臻的时候,在我接到父母电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流光了。
我回到家躺在床上,我突然想起了薛馨颖,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我想起那天晚上喝醉了林枫把我背回去的情景,想起那件被我吐得花里胡哨的顶级服装,我就看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忧伤从地板上飘过去。
说实话,我有点儿想和林枫打架。我有点儿怀念有个人在图书馆门口大喊我永远不同意的时光,可是这一切都远去了!
想到薛馨颖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饭菜都吃不下,林枫瞥了我一眼:“怎么了,感觉最近生活压力大么?”
我无限唏嘘地告诉他实话:“我想薛馨颖了。”
“现在距离又不远,就怕思念太浅。”林枫放下手中的筷子眼睛有点走神,习惯性的闭上眼睛。
“苍白思念太浅的话我也不必大老远的跑来她的城市。”我的疼痛在惊天动地的撕裂着。
“薛馨颖现在在上海?不行你去她的学校找她去不就完了么!”
我叹了口气:“没用,人家根本就不理我,打电话也不接,我托朋友去找过,人回来说,薛馨颖根本就不想见我。”
我对一个人的思念击垮了一切,没想到思念还隐隐约约透漏着呼吸的死亡,泛滥成灾,我却无处可逃。我也在想到底怎样才能放下,才能不执着。
“我们回不去了。”如果那句是她的肺腑之言的话,我就不必痛苦,犯不着反复揣摩她的心思。
那年六月,你开出一枝明亮却断了三枝记忆的梗,你的沉默带走了我的霓裳,你肯谢幕我永远上演不了繁华,我隐忍下的苍凉开出两三朵的断章,无穷记忆的来处拥挤着面目模糊的天使,没有忧伤的国度长满忧伤的槁草,长满槁草的海洋扬不起胜利的辉煌。断了弦的流章,暗了魂魄的衣冠冢埋葬了谁的忧伤!
我知道这样的我会丧失掉基本的信心,让人感到我很沮丧,其实我找到了让人更加珍惜生活、让人欣慰的东西。
温湘曾说我义无反顾地朝一个方向走,单枪匹马,像一个孤独的浪人!
我知道,这样的路程充满了无数的未知,充满了挑战和磨难。一直以来我都用最真诚的一面去面对生活,这样的人生,才最真实。
我只是个单纯的人,一个和大家一样有着欢笑和泪水的人。一个喜欢把双手插在裤袋里看一切悲欢离合面无表情却心如刀割的人。
许佳歆曾说:“七点血,七鸿朱砂。血光的灾难,在你我之间。如果沧海再悼念的时候,能让我们隐忍地进,再隐忍地退,那有多好。”
我心如刀割:“我在兵荒马乱的江湖。无数的人性在我面前渐次上演。当我伤痕累累地站在山崖上,下面依然是喧嚣而起的争夺和弥漫的硝烟。”然后我就对她说我很喜欢郭敬明的作品,喜欢他的世俗,喜欢他向往繁华的心境!
我现在开始学会了自然去沉默,而不是带着不甘带着难过去不说话。我觉得沉默很好,让世界变得和平。我越来越喜欢刘同以前对我说的话了,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他能从文字中指引我,他这是变着法的告诉我,年轻人,谁的青春不狗血,热血的青春都迷茫,而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得不到又不愿意失去的苦情的垫背,是个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恶心的人。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八面玲珑,可是现在,我突然发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好好生活,不知道一些话,应该如何说,才能绕过最初的疼痛。所以我索性就选择了沉默。
我本来以为温湘会像林枫一样听完大骂我一顿之后然后安慰我,可是她没有,她一句话都没说,我也不再说话,两个人悄悄地喝着咖啡,我看着咖啡上的奶油觉得它们化得真难看,像眼泪弄脏化妆过的脸。
沉默了很久,温湘说了一句话,她说:“生活没法更电影比,生活比它们复杂多了。你也不要整天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也不要让自己整天悬在空气里,你应该多出去走走,用发现美的眼光去发现事物你就会发现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人是爱你的!”
温湘曾经问过我这样的话,
“爱的背面是什么?”
我说:“是恨。”
她告诉我:“不是,是遗忘。”
我是个经常忘记别人的人,或者说从来就没有去爱过别人。
温湘曾对我深思的说:“既然你能把你们之间的那些事情忘得那么快,凭什么指望让别人能一直记住你呢?”
真的,有时不再去想某人,时间一长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看清了这一点。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眼里是不会流露出努力辨认的神色。有些人的名字,久的几乎都记不起他的笔画。
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无情无爱略显几分世故。我需要大家对我的爱,攒满足够的爱我就可以在那些爱里面任性地撒娇,就像个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可是我却不懂得爱别人。或者说得更悲哀一点,我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也可以简单的去说,我现在的情商几乎接近于零甚至是负增长。
一个失去爱别人能力的人是悲哀的。现在不轻易地去爱别人,因为早已被爱情的宿命割伤了一条很大的伤口,很难痊愈,即使痊愈也会留下一道永不褪去的疤痕。可有时我想纯粹是因为幼稚,因为我任性的自私、麻木。于是所有爱我的人都感到难过,为我伤心,包括温湘,包括林枫,包括那个善于写善文的许佳歆。包括我之前的很多朋友,有时我觉得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在一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温湘。那天晚上已经七点十五分了,她在上晚自习。我握着电话站在校门口,夜风吹过来,我闻到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上有青草的香味。我对温湘说我在给杂志社撰稿。温湘说为什么想到要写流浪青春呢?我说因为我是流浪者的典型代表,正赶上了青春的年纪。
许佳歆是第一个给我写书评的人。我对她说其实我希望张诒薇也能给我写书评。张诒薇对我书评写得相当地好,我觉得自己现在很满足也很激动。如果现在另开新篇,我想我是在干一件隔纸描红或者画蛇添足的笨事情。因为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记录每天的小事。
小许鼓励我说:“好好写,有朝一日你肯定会超过郭敬明的。”
我笑了笑,安慰自己:“是啊,有朝一日我一定会压过他的”但内心却早已翻江倒海啦!我想,我现在是真的没有时间再去研究文学了,反而要多和郝二哥学习如何在上海站稳脚跟的事。
我想我和同龄人相比我是真的成熟了,没必要像别人一样扮成熟?至少现在还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成熟男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现在我至少是不会失落和沮丧。
我走过去,看见温湘旁边站一男的,我瞅着特眼熟,非常眼熟,可就是一时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林枫也走过来了,林枫看着温湘,特温柔地说了句:“还好吗?”
温湘在林枫面前还算比较实诚,答了句:“嗯,我很好。”
我看着温湘的样子知道她没有说谎,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你现在叫我站在薛馨颖和郝仁面前说“我很好”我肯定说不出口,说出来了也得马上抽自己俩大嘴巴子。
我突然发现我在别人面前差不多,一路货色。我以前把自己看得特清高总是与郝仁这种只有智慧的人划得特清楚,可是现在想想,我也是那种脑子里没有半点墨水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可是我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温湘可以这么笑容满面地说出我很好这几个字,因为她旁边那个男的鸵鸟依人地对温湘说过:“我知道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也不是海角,而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知道这辈子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如果今生今世有缘的话,我愿意等到生命的最后一秒,再次让我余生的光芒透在你的心上。”他刚开始丝毫没有露出对温湘有意思的行为,只是他的思想模式往往影射着自己的行为。
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天上掉下来砸到冰窖里了,这也忒震撼了点吧。林枫刚还在想那男的是谁,立马温湘就告诉他这是她的金牌男友——张祚彤,我靠,这不是郝二哥的得力助手苍鹰么。
我对温湘也说过:“自从遇见你,一切繁华都成为了背景。我的梦想,就是要实现你所有的愿望。”温湘对我丝毫没有隐瞒,她说这句话让她感到温暖。
郝二哥的得力干将——苍鹰,这个人对郝仁特衷心,于是郝仁便放心把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全权交由他来处理,他的工作能力特别强,任何棘手的事经他之手都会游刃有余。苍鹰感激郝仁对他一手提拔的赏识,他对郝仁的膜拜也是仰望三百六十度。
记得上次我终于躺在沙发上,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超级舒心,舒适。
温湘满面春风地迎接苍鹰之后就火速买菜去了,她说一定要亲自为他下厨为做点菜犒劳他,毕竟他整天为公司,为郝二哥忙上忙下,有时还抽空过来看看自己,这倒是真的很难得。他们基本不在家开伙吃饭,家里想要找油盐出来都得找老半天。特别是我第一次来上海,随着他们从一个饭局奔赴另一个饭局就是我每天生活的重点。到了大学,也经常跟着父母混饭吃,要么想着去榨干顾维新。
林枫跟我一起长大,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良师益友。在他眼中我和薛馨颖那是手牵着手走向教室,然后再手牵手走出学校,在学校是出了名的羡煞旁人。
在以前的各种场合,每次有年轻的帅哥过去和薛馨颖搭讪的时候,林枫都一脸严肃地告戒他们:“人家可是一对一毕业就要结婚的人。”林枫此话一出保管吓得他们立马跑得没人。
薛馨颖和林枫开玩笑说:“你丫下次要再挡我红杏出墙的机会我就灭了你。而林枫总是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一脸的无语。而林枫这人就是胆子大到没边,总是天不怕地不怕,或者他心里压根儿就觉得没人能够灭得了他,依然一如既往地阻挡薛馨颖所有出轨的机会,把所有男生从她身边往外踢,一踢一个准,要中国队能有那脚法,还不把韩国,日本踢成狗屎。反过来,林枫总是苦口婆心训斥我做事不要太过分,既然已经答应过薛馨颖就不要去留恋或勾引别的女生,就好比之前靳晓臻的事,林枫时至今日还懊恼当初不应该去得罪靳晓臻。
薛馨颖一直没机会出轨,我和薛馨颖这辆幸福号列车依然轰隆隆地朝阳春白雪驶过去,可惜最终还是没能驶向红地毯。
林枫停下车对我说:“你他妈的遇到薛馨颖那么好的女孩你不懂得珍惜,现在后悔有个蛋用。”
我一脸的沮丧,我觉得他说的对。
车开到一处特豪华的写字楼前停下,我和林枫郝仁从车里出来,一制服小青年立马跑过来帮郝二哥停车,我从口袋里抽出二百块钞票刷地一下就甩出去了,林枫看着那叫一个豪爽,我打量着郝二哥浑身的珠光宝气,咋一看就是土大款领着俩小弟。而且他也不像他们公司其他人那么庸俗,特有格调特有气质,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光他身上那处刺青,估计就够一般业务员顶着严寒酷暑奔波三个月的劳苦费。
想想以前,我和林枫都是学理科的,而且他理综比我有天赋多了,我还在房地产管理系的时候,林枫打算辍学想自己搞点什么,我知道的时候他已经退学了,他说学校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不想花费四年的时间,金钱去换一本普通的本科毕业证书,也懒得去考什么学位证。他说他要单枪匹马地去社会上闯荡。
两年过去了,林枫还是和以前一样吃十几块钱的一碗兰,而我则隔三差五地拉一票人开车去上海最顶级的农家乐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胡吃海塞。一顿饭的银子够他花俩月。不过林枫跟我说过,他说别看我现在人模狗样走哪儿都吆五喝六胡吃海塞跟一不着调的花大少似的,数年前我父亲创业背后的心酸只有自个儿知道。其实林枫不说我也知道,如果不是自个不是比别人稍微出生的好一点,保不齐现在我还在为生活而奔波,为生活而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