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格里斯手里多了一把小小的银色刀片,向钥匙孔里轻轻插入。
这里是位于文莱主城日照的一所国际旅馆,其服务于世界各国的使节和来到这里的贵族们,旅馆建于一处活火山旁,所以到处都被找到了泉眼,想起泉眼,卡格里斯就想到了暖洋洋硫磺味道的温泉水和男女共浴的奇妙感。虽然还是中间隔了一块木板,但却能隔着木板清晰的听到对面一群二十岁女孩嬉笑打闹的声音。
“该死的莫老头!”他放弃刀片,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一把精致的猎刀,精致得像件艺术品的猎刀被他猛捅入木板,眨眼就破开一道十字型缺口,猛的一脚踹开,此时他正穿着一身宽大的粉红色浴袍,袍上绣着几朵绿色的小花,脑袋上还被扣上一顶锥型的粉红色睡帽,明显是个奇葩的异装癖大爷,偏又长了一张笑起来像圣诞老公公的脸,还有一身不亚于相扑选手的怪力,最后却在脸上留下一副金丝的吊线眼镜,让人不禁猜测他与诸葛的关系……要说换其他人也搭配不出来这种服饰啊。刚一脚把本就松垮的帽子震落下来,露出一头银白色的卷曲头发,胡子与头发一样浓密,幸好他不秃头。
干完工作,卡格里斯长吹了一声口哨,将猎刀放在背后,伸手进了木箱,摸出一把格文军队使用的半长筒火枪,这种火枪被命名为“啄木鸟”。是在华夏的连珠火炮之后改造的一种范围杀伤性武器,贴着脑袋一枪就能将颅骨轰碎,在平民中绝对禁用,但圣海不同,圣海里满是一群天赋开挂的疯子,还有个专门为这些制造武器的天才疯子们成立的俱乐部叫做“蚁巢”。格文人则习惯把它叫做“斯曼诺厄斯”——《神语》中一个小小不起眼的角色,却能制造王与天使的利刃。
“果然是那些疯子们的一贯作风。”卡格里斯熟练的拆开弹夹,弹夹里有十三枚黑色圆柱体的药匣,每个里面都装着几千枚钢制的弹丸。卡格里斯又重新组装,合上枪栓后弦的死门,与他精致的猎刀放在一起,挽了袖子,将木箱举起来口朝下猛烈的摇晃。
箱子里落下三个弹夹与一把小小的工具刀,刻在木板上有一张地图,绳子,还有一身利落的灰黑色紧身衣,钟表一样的罗盘与几块照明用的夜光石。
“这究竟是科学考察还是强盗组织?”卡格里斯摸出最后一样东西——一把双筒的射钉枪与捆在枪上的带绳铁钩,这种东西没有啄木鸟强大的控场力,但重要的是无声无息以及攀爬使用。必要是对准别人的喉咙还可以杀人,卡格里斯相信这把被蚁巢的工蚁改造后的射钉枪将发出不亚于远程华夏弩箭的杀伤力量,完全把人的喉咙刺穿也很有可能,他又长吹了声口哨笑得有些得意。
莫千秋安在文莱的院线人员将箱子藏在旅馆阁楼一个废弃的杂物间,越是光鲜明亮的地方阴影往往隐藏的越深,也越大。所以这家名叫“泉山”的旅馆里不少杂乱不堪的杂物间,那里通常会在旅游盛季之前清理一下,然而现在是夏末,火山下的樱花林却是在初春盛开,卡格里斯对此十分介怀,在是人数级少的冷季,格文使节的身份居然被安排在这种地方,谁会在盛烈的日光下去泡硫磺温泉?傻子才会。又没有樱花和长得像樱花般的文莱少女们。酒店全部减员,向外望,兴许还能看见火山口的空气因高温而扭曲着上升。
“行动开始前,先来点儿红酒,再加两人份的特色鳕鱼饭和紫菜团?”卡格里斯自言道:“感觉搭配很奇妙?”此时他已经走出了阁楼回到旅馆的房间,粉红色的长袍子被脱在地上——那只是他的工作服。显露出一身不弱的肌肉,又将紧身的黑衣套在身上,重新找到一套文莱的宽大和服,鲜红色的和服搭上素白的长袜与木屐,在木地板上行走时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他很满意自己的一套装束,小心的将猎刀放在腰间夹层,又在外裹上搭配了骚包百花香味道的囊袋和作为格文使节专用的亮金色圆形腰牌。
“倒不如来自圣海的哈文鱼料理加新鲜的海藻团,再配上这‘泉山’特有的泉山清酒?”
“新鲜的海藻要搭上上等的龙虾肉和鱼子酱,否则我可不会去吃。”卡格里斯正梳着胡子,从镜子里看到身后穿白色和服的男人,男人同他一样的细金丝眼镜,额前一小缕白发向右后方梳起,总得来看是一个十分正经的大叔,大叔左手提着竹筒,长竹筒里藏着上好的清酒,右手海藻团和切片的透明哈文鱼片躺在长盘子里,一旁放着上好的龙虾肉与暗红色的鱼子酱。“我们文莱人可不爱吃这种东西。”男人放下盘子,从盘中拿出一个黄色瓶子。“你可以试试把紫菜浓汤浇在上面,里面有辣椒和松露的味道。”
“我只喜欢甜食,对辣这种味道过敏。”卡格里斯梳完胡子,又拿起纸来擦他的眼镜。“昨天可没见你带上眼镜,是感觉我这样很帅然后去买了一副?”
“别这么开玩笑,否则会拉低你我的智商。磨镜师可是只有格文那种地方才有,我没法这么短时间往返文莱与格文。而且我花了大价钱。”大叔也扯出一张纸来擦呀擦,最终四片石英镜片被擦得仿佛已融入空气,两人方才停下。
“说正事。”卡格里斯抬了抬下巴,又将眼镜的链子又擦了一遍。
“地点在距泉山三十公里外的一处老居。当年被用作神社供奉文莱的天照神明,但现在已经被一些小商贩们占取了,白天一直有人,在晚上会被肃清,然后被一些跑去捡东西吃的老鼠们替代,也有不少的蛇和野猫。”大叔拧开黄玻璃瓶的盖子,将半瓶流着红油的汤汁浇在鱼片上,鱼片为了适合卡格里斯的胃口做成了七分熟,所以大叔需要另一种东西提升鱼的鲜味,紫菜浓汤确实是不错的选择。“按照格文的计时方式,唔——还有三十个小时。”
“那现在可不能浪费了这顿美味。”卡格里斯笑嘻嘻熟练的拿起筷子,将虾肉蘸了鱼子酱,然后裹在鱼片里,撒上少许的盐和酱油,细致得像一位美食大师,但这种奇葩的吃法也是自古少见。
“其实鲜虾的肉要比紫菜更鲜美一些。”卡格里斯点头,又按步骤卷起一个夹在盘子里递给大叔。“豪炎寺长老?”
“我认为我们应该说正事,这个你可以自己吃。”豪炎寺大叔推开盘子:“我对鱼子酱没有好感。”
“真是个不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卡格里斯一口吞掉,嚼出汁来。
“你让我说正事给你听的,副校长大人。”豪炎寺满脸无奈。
“知道知道,那可以让我吃你的那份吗?”卡格里斯又专注起了桌上的生鱼片们,刚才的两片勾住了他的食欲,完全没有听到豪炎寺的话。
豪炎寺白了他一眼,把生鱼片向前推了推,拿起竹筒开始向杯子里倒酒,清酒有一股樱花的甘甜香气,少时弥漫了整间屋子,他抬头向外望,外面已是夜晚,泉山周围的虫子都在高声鸣叫,因为它们觉得夜晚是安静的,安静的地方才会有人听得到自己的鸣声。然后就是漫天的星光,一弯小小的月,半片云,还有泉水中倒映的月影在升起的雾气中变得朦胧,山顶还有着白色的雪,像是一片撒了银白色粉末的田地。
“年轻人还是羡慕武士的浪漫啊!”卡格里斯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他身后,手中的酒杯与他的轻轻一碰,发出风铃般的脆响。金丝眼镜反射月光,豪炎寺才注意到老人脸上重叠的沟壑,深沉的装下往事岁月。
“你的武士道?”卡格里斯问。
“在文莱这被称为花道。”豪炎寺喃喃,向上推了推金丝眼镜:“我只是在想对面那颗老樱花树,樱花树的后面有一个枝丫上总挂着晴天娃娃……”
“那个像午夜白衣幽灵的小布偶,还被勒住了脖子,仿佛要被呆死的表情?”卡格里斯插嘴。
“那个是天气的神灵,布娃娃的心灵住在老樱花树里,所以每年只有这棵樱花树盛开的时间最长。”
“那是因为初春时从山上刮过来的风带着温泉水的水气,使花树感受到比其他地方温暖的气息,而到了晚春,从山下吹来的风又带来了大量比温泉水温度要低的水气,使得花树一直感觉像是一个时令,开花的时令。”卡格里斯哈哈大笑:“就像初春的寒流流经北海道。”
“什么狗,屁逻辑?”豪炎寺低喃。
“唉,武士这东西又何尝不是呢?”卡格里斯拍拍他的肩膀:“就像流经北海道的寒流,不是风,是水,总要冻僵鱼群,像冲入银鱼群的金枪鱼,长刀可以切割意志。”
“是,如果你认为北海道寒流很稀罕的话。”豪炎寺道:“校长如果不知道就别乱说。”
“你们文莱不是有什么北海道的大鱼场?”卡格里斯勉强镇压气场的尴尬:“里面有着金枪鱼和锦鲍这些美食?历史书和地理书上都是这样写的。”
“校长大人你够了……”豪炎寺无语自沉默。
卡格里斯自讨没趣,喝了口杯中的酒,随即跟喝水一样“咕嘟咕嘟”全灌下去。然后一边擦嘴一边抱怨:“这酒真跟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