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人爱洗澡,一者是因为历史的缘故,传说人的祖先本是鱼,所以传到现在,人无论是洗什么或者避暑纳凉,总喜欢沾染水渍,让人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第二者,是因为喜欢被水浸透的感觉。如今人整日疲惫,风沙聒噪着浑身的汗毛孔,让每一寸皮肉都有切齿之痛,把人折磨得完全、彻底。所以,应该感幸水是最天然的润肤圣物,使人把放松情感、卸下皮甲的工作一气呵成,当然,完美无瑕,妙不可言。
甲,就是个相当爱洗澡的一位。说起这个爱,其实与那些“情感投入、发自内心”没什么关系。只不过在一日之内,除却了工作与休息,生活留白留得太多反而单调得让人窒息,不得不寻出个事儿来做。再者,他还是个单身,况且到了该开花结果的年纪,与大姑娘、小媳妇儿接触,万一身上跑出个什么味儿来,就像睡的床上猛地发现个臭虫,惊了对方不说,也吓自己一跳。所以自那以后,他就下了个决定:除非工作像死掉的脑细胞一样弄不完,自己会一天去一趟那澡池子。想来人说上帝还是有的,你眷顾一样事物、一件事、一个人,他必然让你从中会发掘出某种快乐来,果然是如此——头里坚持了一个星期,甲慢慢感觉到原来这个洗澡也会有瘾。每天定时不去洗,身上就毒瘾发作、难受得不得了。可惜呀,好景不长,就像人的恋爱一样,情人时两人虽然甜美,可是内心却对彼此有一种戒备、厌弃;结婚成了夫妻,彼此虽然抬杠拌嘴,可是总归是在疼爱对方;最后到了老年时光,虽说爱已在两人间凝聚着牢不可破,但是深刻挖掘到最后,反而又会出现些警惕与莫名其妙的厌烦,这就是人生。渐渐去的次数多了,他也发觉自己去澡堂越来越多的带有目的性了,越来越像在完成任务——早洗完澡,回去晚上自己的空闲时间就越多,少一份“工作”要做。于是,每天只不过是轻车熟路,像一堆会走的肉,踏进门又走出门。再者,他也感觉好像去洗澡是天地间第一等丑事。每逢瞅着他提一包东西,朋友便问他哪里去。他回答“去洗澡”这三个字时,语气一般会特别轻,而且滴溜溜眼珠也要转着看对方、看周围。但凡有人窃窃私语,或者冁而有笑,他便敏感得感觉是在说自己,于是脸上一阵发热,赶紧想些英雄人物自比来做安慰,臊得脚步开始有点醉意,划着春天的音符走到浴室里面去。怦怦的心然后才可以快活地舒一口气,忽然呈想起洗澡脱衣服的样子。
再说进了澡堂的事吧,或许是自己从前没有发现——从脱衣到洗,再到穿衣,其实是件很艰难的事情,大概用无休止的战争来表达还比较恰当。尤其到了心里有事的时候,这种被人围观、仔细打量的感觉就会越强烈。
一进门,放下东西,同样有才来的“浴友”,还有些脱光了要往里走的,还有些洗完了光着身子赖着不肯走的,在擦拭身上的不知是汗还是水珠。甲把东西放下的时候,就在观察着周围的动响。本来嘛,他想找的,是一个少人聚集的小小“脱衣空间”。最好是一个人也看不见自己脱衣的动作,当然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尽管他总是挑人少的时候去光顾,可惜鸳鸯草一次就结一对儿。所以很无奈,总是有人。终于,选中了一个位置,自己抢先去占领。打开柜盖,脱下外套来放进去。拿眼一扫,才知道自己早被盯上了。有几个跟着他随后进来的,也挑了与他差不多的位置换下衣服。他注意到了,离他较近的那位,先是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他赶忙把自己的右脚向后挪了一个寸位,因为感觉到右边的鞋稍脏了一点,怕在初来的“审视”中给人看见了要害,心中略微不安起来。那人就只这一回正经瞅了他一眼,完事儿回过头去与同来的伴说话,声音调得也很大。不过他心里清楚,这是骗局,他在脱衣的同时时不时可以注意到那人偶尔回瞟的眼神在跳探戈。他有绝对的自信可以捕捉到这一瞬间。那几位衣服脱得相当快,就像收割机剥稻壳一样。而且每次往柜里放衣服都不是轻轻的布料触碰铁应有的动静,而是那衣服狐假虎威借手机、钥匙、钱包等“噹噹”出声,好不热闹。后来脱到内裤,实在是甩不出什么声音了,就把柜门咣一声摔合,嘴里“妈的……”转移话题。他故意脱衣服慢慢的,争取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到极致。这本来是为了遮掩延长自己身体暴露的时间,可惜等人家一进去,自己又后悔太婆婆妈妈了。就像林黛玉与史湘云共寝一样,一个细到不露片寸,一个粗到坦膊见脚,很容易就会被别人注意、分析,甚至于因为不合乎常理而受人嘲笑。心理上半推半就间,告诉自己,该进去了。
进到浴室里面,啥也看不到。水汽交轕如狰狞的鹿角,蒙蒙的又像纤纤的脂棉贴身,让你略显尴尬但又不好就退。他提着东西向最深的地方走去,每过一个隔间都可以听到一些闲谈,而且是典型的中国式谈话,音量分贝大得很。就着水砸地面的节奏,竟蓦然感叹切合的魅力。他怕别人停下闲谈去看他,所以步伐又轻又快,奔着有窗开的地方去。这窗又不比别的窗,是高过人的,单单为了透气和防烟雾缭绕的。因为经常要打开,且正逢秋末,那风再柔也柔不过柳絮的勾引。所以这个隔间一般是很少,甚至没有人光顾的。这正合了他的心意,所以就选择这么个地。打开笼头,水如泻玉般射下,弄得身体仿佛有点害羞。他就如往常一样,循规蹈矩地开始揉搓、上皂。其间虽然隔着层水帘,但毕竟不及汤土,就听着“哎,来了”“唉,我说他,嗨……”“真他妈的”。有时他感觉,听他们说话不只是噪音心烦,而能有时当百花鸟语般娱乐性情,与洗澡一个样舒服。洗澡,是为了洗去身上的尘土,化肮脏为干净。而同时要能进行一次心灵上的沐浴,那就更好了。可惜这里的娱乐性情,不是口头上要与对方的妈妈发生肉体关系,就是扯开了葫芦露出个瓢,没有什么正事,仅仅可以供娱乐而已,不过这也已经很不错了。慢慢千篇一律的程序完成,也意味着自己这顿澡弄完了。他便取出毛巾来开始擦拭,远远看去,对面隔间的人好像在向这边看,应该是在看自己,也可能是心理作怪吧。他这么想着,侧了身子朝着内壁。好容易身子干了,快速收了洗具,要往外间走。忽然发觉自己好像错了,快步走的话只能引起更多数人的注意,那样的话就适得其反。于是定了定脚步,换了种或许更大气的摇摆式定调,像蝴蝶脱茧般悠然,更显自己身份不同。
好容易走了出来,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忽然意识到,别忙,还有需要提防的事。放下包,开了锁,取衣服,动作麻利得大约似雨天前的燕子罢。正巧被个同样出来,正擦身子的人给“盯上”了。他见到此,心下莫名一惊,又故作镇定,忙抓了内裤在穿,同时抬眼瞥了那人一眼。那人无论是擦头擦脚,还是取衣穿衣,动止之间都好像要朝这边打量。虽然不及先前那人来得那么直接,但是也算是光明正大。他不禁去想:同样光着屁股,又是同性,有啥好看的?难不成洗个澡还要对比去不成?想着,又看那人一眼,那人也刚好与他相看。彼此间都不存在什么羞怯,就这么看。他忽然感觉到那人的眼光相当锐利,这一眼打量下去,仿佛可以把他看个焦透。就像雨下得太急,打得窗面作响,明明下不进来,却担心屋里被雨淋湿。人心一旦有事,最害怕的便是被别人看,而且好像别人的眼总能琢磨透自己,更何况是甲这种没事也思有事的,所以多疑也是正常。他开始加快穿衣的节奏,quickly,the best。他一反常态做起了快节奏的动作,那肢节生硬得可以偶尔听到咔咔作响。像抗日战争时期的妇女一般,越不被人注意越好。可惜问题像鳄鱼,你看清它睁大了眼睛看你时,半截身子已经被它咬住了。旁边的家伙好像看清了他的意图,穿衣动作麻利的程度绝对比得上机器压瓶的的速度,而且恍然间有种不知名的激情在跳动。他此时身心蓦然的疲惫已足够把他打垮,从前他把旁人的目光看做敌意的心绪如今猛然间变成了一丝恨意。他开始加快穿衣的节奏,哪怕累死也值啊,输阵绝不输人,他是这么想的。那人像是无形中接受了挑战,更加猛地套着衬衫。两人之间这令人看不懂的回合结束在钟表的眉头皱一皱的时刻,结果还是,他慢了致命的最后一小步。眼看着那人做好要走的准备,却回过头来查看一下。好像是在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其实是为了向他做一个胜利的眼神,对对手进行精神上的侮辱。临行时,那人还不忘了在大镜前理一理自己的头发。进行澡堂子的交手,没有桂冠可理也得有个“好像加冕”程序吧。弄了弄那带有诗意的头发,头回一回,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时他才披好外套,完成最后一道工序,显然自己比那人落后了太多了。然而,他此时感觉到了一次精神上舒适的飞跃,就像压抑了太久的长夜伴着第一声钟鸣马上挤出一轮看上去边边角角的太阳。方才的急迫与恨意现在反而有点绅士、从容,他才意识到,原来这种感觉像平时的洗澡,来得快,走得也快。他恢复到骨子里的基因模式,提起洗具带,踏着熟悉的步点来到镜子前,心中英雄人物的形象立马又浮现出来。从前他就发现过一点——距离镜子的远近看自己,是非常不同的;而距离镜子的远近看别人,却是惊人的一致。这就是为什么自己平时不爱照镜子的原因:近了,太清楚,发现不到自己的美感却映衬得旁人光彩夺目;远了,太模糊,发现别人依然很完美可自己不确定的高大连自己也难以说服。怪不得有人说镜子是会骗人的,就连眼睛也会学坏,看到的,也有看了不算数的。兴许方才的一切都是眼睛在过愚人节,然后心又和感觉开了个小玩笑,最后感情在“被骗”后知道了真相,才有了现在自己在跟自己于镜中哈哈一乐。他心里这么想着,对镜中的自己也是喜怒不形于色,略略整理一下领口,抬步掀开了门帘。
内外两重天,坐在澡堂子里的人永远不会明白寒冷中也会有温暖。他略微感到有些冷,冷不丁吹到口中的冷气化成冰,随着一声深叹重重地摔碎在地上。“回去吧”他开口喃喃着。拽起步子朝回家正向他招手的熟路走,深情中仿佛有了点不知名的眷恋。走了没几步,他感觉时候尚早。“还早啊,对了,怎么忘了……嘿嘿,竟然走错了路。”他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啪的一声惊醒了还在沐浴泡澡的大脑。他转回身,向着夕阳背影下的那条自己走惯了的散步时才走的小路走去,从身后挽住夕阳的胳膊,寂寞、沉默,似乎以老了十几岁的姿态重走一遍娱乐的闲道。
——————14年10月29日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