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比王府更糟糕,城里显然是经过一番残酷战斗的,到处都是尸体,有大鹄的士兵尸体,还有义军的士兵尸体。
昨天夜里发生的是大事,少有人入睡了,但街上却有不少起早的人,不少穿得破破烂烂的人,自发在为义军清理这些尸体。
孟夏知道眼下的自己,必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而一时半刻也找不到落脚的地方,甚至连行情都没摸清楚,干脆混在清理尸体的人群中。
对于尸体,孟夏还是十分惧怕,只是混在这群自愿的人群中,是得到了义军褒奖的,到了中午,还有义军给大家发热气腾腾的粥和热馒头馒头,孟夏知道大热天的食物放不住,趁人不备把新发的两个馒头藏到小包袱里,把昨天晚上剩的吃掉一个。
孟夏正喝着热粥吃着剩馒头,想着自己难不成真要跟着这群人运几天的尸体,忽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敲锣声,然后有人扯着嗓门发布义军的通告,孟夏听了个大概:午时在西街头看处决重要人犯!
孟夏一看众人激昂,都往那西街街头涌去,她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往那里跑。
到了那里才知道是处决那些平日渔肉百姓的王公贵族,孟夏做梦也没有想到,象这样经动不动就打死她们下人的人也会被砍头,听着被押上来的,有太子、王爷、有这个官那个将的。
孟夏紧张地看着,虽然那个寻王不待见自己,但好歹是和自己拜过堂的男人,自己才嫁过给他一天,他就做了刀下鬼,那自己不就成了寡妇。
想到寡妇,孟夏吓了一大跳,自己可不想十四岁当寡妇,她骨子里没有相府二小姐的知书达理、娴良淑德,一想到寡妇,以后断不再用二小姐的名讳了。
这样想了,孟夏才有勇气继续观下去,只是看得眼睛酸疼,也没看到那个寻王爷。
那还未被杀的,胆大点的哭天抢地,胆小的吓得尿裤子;那已被杀的,人头掉地,看不清表情,颗颗都血肉模糊,刚开始还弄些噱头,什么开镗破肚、什么五马分尸…,但后面杀得没了乐趣,全部都是一刀解决问题,四处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道。
孟夏在相府,没有少受那府的少爷、小姐们的刁难、责骂、处罚,和这些面呈菜色、穿得破破烂烂的人们一样憎恨这些喝他们血吃他们肉的王公贵族,但看着这些似乎还见过一次或两次的面孔在自己面前头身分离、血溅五步,还是很受不了的,如果不是想打探有没有那个不待见自己的寻王爷,孟夏怕在砍第一个人的时候就溜了。
西街头的刑场终于在申时鸣锣不杀了,孟夏没看到那个寻王,松了口气,总觉得自己名义上是寻王妃,城里显然不是久留之地,应该早些出城去才是正理。
孟夏隐隐记得自己的家在长州,一个叫孟家寨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太小,和父母如何逃难到的都城,都经了哪些个地方,完全记不清楚了,同意代二小姐嫁时,相爷是把那张卖身契退给她的,有了这张卖身契,她回家,自然是再合适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