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剑法,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啊?”宽额在胸前做了个揖,喝了一声。他意识到这人的剑术远远在自己之上,不觉有些心虚起来。
“魏丑夫。”他口中简单的三个字,似乎已经说明了一切。
宽额愣了一下:魏丑夫?探子不是说他离开宛城,去到咸阳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他根本哪儿也没去,一切都只是诱敌的幌子?
宽额上下打量着魏丑夫:虽为一代名将,却不过二十四五岁的年纪。他年轻美貌,最大特点是肤如凝脂——像女人那样白净。细细的眉眼,红润的嘴,若换上女人的衣服肯定能瞒天过海。不知为何,他此时身穿一件红色大喜袍,长发高高束起,一支金镶玉钗子从光洁的发髻中间穿过,红色束带的两端垂在耳边,随风飘舞,搭配着挺拔修长的身材,别有一番潇洒的气度。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寻常的身驱,却可以在瞬间爆发强大的力量,以极快的剑法置人于死地,从而让世人尊称他为神剑将军。
宽额权衡利弊,决定先保命要紧。
“哎呀,既然魏将军来了,我等便不打扰了。”宽额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听的身后的士兵们差点儿摔下马来,都惊讶地看着将军,然而宽额继续我行我素地说道,“今日就算你们秦国赢了,我们马上回楚国去。呵呵呵……”
这是明晃晃的示弱啊。
然而魏丑夫的表情却没一丁点儿涟漪,他缓缓抽出宝剑,剑尖指着宽额,一双细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宽额擦擦汗:“要是不同意,抓我们回去也行……”
嘹亮的声音从宽额头顶传来:“废话少说,你刚才不是说,我们魏大人怕你么?怎么现在又这一副狗样子!”一直在山顶看好戏的魏晖喊道,他真瞧不起这种看人下菜碟,又胆小怕事的人。
“将军,我们不能认输!”“对,不能认输!”“跟他们拼了!”……士兵们血气方刚,反对不战而败的做法,纷纷抗议。
这帮人,真是赶鸭子上架啊!宽额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事到如今,他只好硬上了。只见他无奈地缓缓抽出宝剑,手却在颤抖。
“啊——”他猛然大叫一声,纵马冲了过去。
魏丑夫却依然一动不动。
宽额露出阴笑,心想着:魏丑夫,你也太自信了吧?以我的出剑速度,你现在若不逃,便没机会了!既然如此,我便只好捡个便宜,取你性命!
眼看着便到了魏丑夫跟前,宽额瞬间出剑,似乎剑尖已经碰到了魏丑夫的衣襟。
而魏丑夫——却依然一动不动!
悬崖上,目睹一切的魏晖忍不住惊呼一声:“大人小心!”
然而剑却出人意料地扑空了。马背上的魏丑夫,明明就在剑下的魏丑夫,却一瞬间不知所踪。看到对方竟然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消失,宽额惊呆不已,他拉住缰绳,张大嘴看着空空的马背。
一股寒气从身后袭来,宽额暗暗叫苦:不好!
原来,魏丑夫早已纵身一跃,伴着那身大红袍妖冶地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便上了宽额的马背,贴身坐在他身后。
魏丑夫将宝剑横在宽额的颈部,却不急着杀他。就像猫在吃掉老鼠之前要好好戏弄一番,眼神如冰的魏丑夫,语气阴冷低沉:“求我——饶你不死。”
宽额吓得面色铁青,一动不动地小声哀求道:“求,求求你,魏丑夫,求你不要杀我。我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
魏丑夫听到“求求你”这三个字,觉得热血上涌,根本不屑听他下面再说什么。他嘴角微微上扬,眼里的杀气开始沸腾。他手臂猛然一带,锋利的剑锋一划,宽额的动脉便被切断了。鲜血爆裂般地喷溅而出,他表情扭曲,连喊疼的机会都没有,便垂下头,没了生气。
刚刚杀了两个人,魏丑夫身上却一滴血也没溅到。就像煎炒烹饪之后的大厨,身上却没一滴油污。
魏丑夫杀人,只在对方背后割断动脉,并且一刀毙命。如此的手法,目的是让鲜血只朝前喷溅,不会脏了自己的衣服。
看到宽额的血液干涸,魏丑夫收起了嘴角,恢复了冷漠的表情,他突然觉得兴趣索然——没有人向他求饶就没有乐趣,也就没有笑的必要。他不喜欢笑是出了名的,他从不笑给别人看。
魏丑夫,真的很奇葩啊!然而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
擒贼先擒王。
看到首领和将军先后死在魏丑夫的剑下,楚兵们乱成一锅粥。魏丑夫懒得一个个解决,便踢了一下马肚子,上了山谷顶。这匹马之所以叫“红鹰”,是因为它不但跑得快,而且擅长跳跃和攀爬,就像在悬崖峭壁间穿梭的飞鹰。虽然石堆的坡度很小,几乎垂直地面,它还是驮着魏丑夫,前蹄和后蹄互相配合着,轻松地攀上了山顶。
“大人,您还好吗?那小子伤到您了吗?”魏晖紧张地走上前,一边问一边上下打量着魏丑夫,看看他有没有伤到或者脏到。确定他那一尘不染的长袍,除了几个褶皱之外,并没有任何破损,方才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没什么事,刚才看您纹丝不动,那小子的剑就离您那么近,我都快吓死了。”他拍了拍前胸,定了定神。
“大人,现在……”魏晖盯着魏丑夫的平静如水的双目,等待着下一步命令——往山谷里丢巨石,砸死楚国的士兵。
魏丑夫微微点了一下头:“按计划行事吧。”于是百人的命就没了。
山谷里被砸的楚兵们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和着战马的嘶鸣,还有轰鸣的石头撞击声。秦兵们听的胆战心惊,不约而同地看向魏丑夫,以为他听见那求饶声,会怜悯地放过几个伤残的士兵。然而,魏丑夫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似乎嗅不入鼻,声不入耳,形不入目,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半个时辰之后,山谷里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只有偶尔一粒石子,顺着石头缝落下,发出清脆的撞击声。魏晖探头看向山谷,那里已经堆满了巨石,下面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一团血肉模糊。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味袭来,让他脸色发青,捂住嘴,差点儿呕吐起来。
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让魏丑夫很是满意。他轻轻拉了一下缰绳,转身骑着红鹰走了。魏晖紧随其后,大声下令:“撤!”面色惨白的众人,尾随其后,远离了这个堆满尸体的山谷。
回城路上,魏丑夫和魏晖并排骑着马,蹄声轻巧,行的并不急切。他们身后,跟着徒步行进的秦兵队伍。
魏晖突然转头看着魏丑夫:“大人,我们现在就去迎娶新娘子吗?还是稍事休息一下?”他以为刚刚经历如此血腥的杀戮,魏丑夫需要平静一下心境,去一去身上的血腥味道,再去见新娘子。
没想到,魏丑夫却只淡淡说了句:“直接去娶亲。”
他的淡然,无法让人联想到此人刚亲手杀了两个人,目睹了一片尸骸,马上要迎娶娇妻。魏丑夫心里很明白,因为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对于他,只不过是一个义务,他不需要用心,只要用本能去完成即可。
义务,是魏丑夫在这世上懂得的第一个词。他爹爹魏忠,在魏丑夫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告诉他,他将来会成为魏府的顶梁柱,要严于律己;他娘,临终前跟他说,他要娶妻生子,为魏家开枝散叶。十六岁,他第一次为了这所谓的义务压得喘不过气,跟一个不爱的人共尽鱼水之欢;十六岁,他第一次情窦初开,却与义务豪不相干,只关乎一个美丽的少女,却与她擦身而过。
此刻,魏丑夫身为新婚之人,却根本没有新婚之人的喜悦和兴奋。他不知道他迎娶的是怎样的女子,他不感兴趣。因为无论是谁,都不会是他魂牵梦绕,深爱的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