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趁着大人都回本部去了,我一个人瞒着照看我的阿姨去了那片禁区,里面有很多老头子老太太,很多头发发白,但是满脸洋溢着温暖的笑容,他们身体矫健,一点都没有家族里面有些爷爷辈的那种缓慢走路散发气势的严厉感觉,然后,下雨了,雾蒙蒙的感觉,我是一个潮湿厌恶者,赶紧找了个地方躲雨,也就在那个破旧的棚子里,看到了那个迷路羔羊,那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妹妹,哭的很狼狈,可是第一眼我就觉得她好可爱。
于是一脸亲切的样子就去哄她了,才知道她和家人走丢了,我只好忍受着这天空的毛毛细雨,带着她去找家人,这一段是我一生珍藏的最美好的画面,因为无忧无虑,因为有所信仰,因为不害怕,没有失去,没有拥有。
找到了她的妈妈,还被亲切的带回了那所小小的居所,不拥挤,也没有多少宽阔,但心却是安稳的,奇异的感觉,我记住了。还第一次进了她的闺房,可爱的粉色系列,不像我的房间,很空旷,还是阴深深的黑色,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可是被制止了这种爱好,因为父母说红色是女孩子才会喜欢的,男孩子就要严谨一点,要像黑色那样,我不觉得黑色有多好,就像不觉得红色有什么不好的。
很快就走了,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没说,像个大哥哥似的,抚摸了她的头发,才知道她叫做傅舒涵,云卷云舒,涵包万象,真是个好名字,而我的名字,没有说,曾晓生,九死一生卦象,我一直如此觉得,这个不详的名字,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的好,可是,如果知道以后会后悔,我当时才不会考虑那么多。
考虑的太多,就失了先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何耀天那个混蛋一出现她的小舒涵就被勾搭走了,思来想去,一直不明白,到后来看了那本日记,才知道一切的契机都是自己制造的,多么坑爹的真相。
可我又怨得了什么?
自从那以后,我就总是偷偷跑去她家玩耍,我和她的感情越来越深厚,可是偷玩的事情还是被逮住了,我跪在门外,承受着大多数看热闹和鄙夷的。天气又是湿漉漉,突然很想她,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见过她,和她的约定也没做到,再过几个月就是她的生日,我说过要送她一个很特别的礼物,但我却没有再去,我知道如果自己去了,那么老头子肯定会对那家人做出什么的,而我还太小,小的没有任何资本去反抗他们任何人做的任何决定。
时间流逝的很快,我放进心思都在生意上,渐渐的,在家族之中也有了一席之地,我拥有了可以选择自己伴侣的能力,我兴奋的去拍侦探追查当年那个女孩的信息,很快,一叠照片和资料都整整齐齐的摆在我的办公桌上,我翻看着,看到那上面越来越开朗笑容甜蜜的女孩子,我知道我很喜欢她,喜欢到非她不可。
我不明白,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的执着是不是源于求而不得,如果是,那么我能喜欢她一辈子。
我靠近她,她本身就是一盏可以灼伤别人的烛火,我就像那扑火自取灭亡的飞蛾,和她做了闺蜜,我想是一件最大的失误,因为是闺蜜,所以不能有非分之想,就比如是兔子,所以决定不能吃窝边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