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的基本思想,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在该书的标题上就反映出来了:《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或外贸差额是我国财富的调节器》。这本书在作者死后差不多四分之一的世纪才问世(1664年)。在漫长的革命和内战年代,托马斯·曼这本著作的手稿,。连同他儿子所继承的动产与不动产契据一起,一直被压在箱底。直到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以及经济问题的激烈争论,才促使富商和土地所有者出版了这本书,从而使当局和人们回想起几乎被遗忘了的托马斯·曼的思想。
这部著作是作者在1625~1630年间对前一部著作彻底修改而写成的,它充分而精确地表述了重商主义的观点。许多人觉得它的文笔非常优美。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因为学识欠缺”,他所写的“不是多余的话,也不是华丽的词藻,而是许多小事情上的极普通的真理”。他不引证古代学者的著作,而是引用民间俗语和小本经营者的簿记。只有一次他提到了一个历史人物——马其顿的菲力浦国王,还是因为这位国王允许把货币用到权力未及的地方。
作为一个真正的重商主义者,托马斯·曼常把货币金银看做是财富,他的思想受商业资本观点的支配。作为一个商业资本家,他知道把货币投入流通才能从中收回更多的货币,国家才能通过出超的贸易而致富。对他来说,发展生产的意义只在于它是扩大贸易的手段。
经济著作总是或多或少地服务于一定的实际目的的:为某种经济措施、方法或政策进行论证。而在重商主义者那里更是负有这一任务。托马斯·曼同其他重商主义著作家一样,根本没有想要创立某种经济思想“体系”的想法。但经济思想有自己的逻辑,而且托马斯·曼必然要依据某些反映实际情况的经济概念:商品、货币、利润和资本等。不管怎样,他曾试图探求这些经济活动的因果关系。
开拓者
万事开头难。在评价17世纪思想家的成就时,我们应当理解他们所面临的巨大困难。伟大的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和托马斯·霍布斯也才刚刚制定了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新研究方法,刚刚把阐明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规律性作为科学的基本任务。在经济思想上,要克服数世纪相传的宗教和道德原则。以往主要的问题是根据《圣经》的文字和精神来说明经济生活应当如何的,而现在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做以及为了“国民财富”的利益应当如何做。
尽管伟大的地理大发现和贸易的扩大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但是人们对世界的事情仍然知之甚少。所谈论的是海外的奇异国家,甚至对英国地理和经济情况的记述也是很不充分和错误百出。经济思想的开拓者们在从事自己的工作时极为缺乏事实的汇总,也几乎没有任何的统计材料。但是,生活是最有权威的,它迫使人们对实际情况提出新观点,促使人类在新的领域进行探索。在从托马斯·曼到亚当·斯密的一百年间,英国问世的经济学著作数量迅速增加。重商主义不是英国所特有的现象。积累货币、保护关税和国家对经济的法规等项政策在15~18世纪遍及欧洲各国——从葡萄牙到莫斯科。在17世纪下半期的法国,能干的大臣柯尔倍尔曾经大力推行过重商主义政策。重商主义的理论则是由意大利的经济学家们成功推出的。如果说在英国几乎每一部解释重商主义的著作的书名都有“贸易”一词的话,那么在意大利,这个词就是“货币”或“钱”的意思。对分散的意大利来说,货币问题以及货币在各个小国之间的交换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德意志,重商主义(以所谓的官房学形式出现)直至19世纪初都是官方的经济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在形成重商主义思想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这是由于英国经济发展较快,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长起来了。马克思对重商主义所作的深刻分析正是依据英国学者的著作进行的。
亚当·斯密把重商主义的观点看做是一种偏见,这种看法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庸俗化者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马克思在反驳这种看法时指出:“不应当像后来的庸俗自由贸易论者那样,把这些重商主义者说得那么愚蠢。”重商主义在当时就是科学的重要成就。这些经济思想开拓者们中的最杰出者,同17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们(哲学家、数学家、自然科学家)是并驾齐驱的。
重商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和政策具有各国的特点是不足为怪的。资本主义的急剧发展只有在国家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实现,而且它多半还要依靠国家政权,后者影响资本积累,从而影响经济增长。重商主义者的看法反映了经济发展真实的规律性和要求。
为什么“财富”(即被创造、被消费和被积累起来的大量物品——使用价值)在一个国家比在另一个国家增加得快呢?为了使财富增加得更快,企业特别是国家能够而且必须做些什么呢?
不难看出,正是政治经济学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从而证明政治经济学是科学。重商主义者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试图寻求和探索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他们最早提出了作为经济科学最重要问题的“合理经济”的任务。他们的许多经验性结论和建议被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结论和建议是科学的。
重商主义者在认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和内在机制上迈出了第一步,但他们的认识还是十分肤浅和片面的,因为他们只在流通领域中寻求经济之谜的答案。他们把生产(按照一位批评者的说法)仅仅看做是一个“必要环节”,看做是保证使货币流人国内(准确地说流到商业资本家手中)的一种手段。然而事实上,整个社会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相对于它来说是第二位的。
重商主义者的观念是有缘由的。商业资本在当时是一般资本的占压倒优势的形式,生产多半还停留在前资本主义的方式上,但流通领域特别是对外贸易已经掌握了巨额资本(按当时资本规模来说)。因此,诸如东印度公司和非洲公司等的活动,在17和18世纪上半期的英国处于经济争论的中心就不是偶然的了。
实际上,重商主义者是透过商业资本利益的棱镜来看待“国民财富”本身的。因此,他们对交换价值这样的重要经济范畴不可能一无所知。他们作为理论家所关心的正是交换价值。因为如果更鲜明地体现交换价值的不是货币,不是黄金,那还会是什么呢?然而,甚至亚里士多德最初提出的关于不同物品和不同形式的劳动在交换中均等的思想对他们来说也是格格不入的;相反,他们假定交换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不等价的(这种观点有其历史的根据,他们所考察的首先是对外贸易的交换,而这种交换往往是赤裸裸的不等价交换,特别是与落后民族和“野蛮”民族交换时)。一般来说,重商主义者没有发展在亚里士多德和一些中世纪学者那里已有萌芽的劳动价值论。
在重商主义者那里,剩余价值(它实际上是被资本家占有的雇佣工人无偿劳动的果实)是以商业利润的形式出现的。资本的增长和积累使它好像不是剥削劳动的结果,而是交换(特别是对外贸易)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