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可知也。但毫不置辨为异耳。后人但能讥其随文顺释。而亦无片言分剖。何哉。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成氏云。四逆。四肢不温也。其说似与厥冷有异。方氏谓人之四肢温和为顺。不温和为逆。则不温即冷也。仲景于厥阴篇中。即自为注脚云。凡厥者。阴阳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由此观之。厥即逆冷。逆冷即厥。初无少异。况厥阴篇中。以厥少热多。厥多逆少。为病之进退。以热对厥。
则知不止于不温。而实四肢逆冷矣。但厥逆有轻重之不同。寒热之各殊。所以素问厥论中。有热厥寒厥之分也。故论中或云厥。或云厥逆。或云四逆。或云厥冷。或曰手足寒。或曰手足厥寒。皆指手足厥冷而言也。
然厥逆虽皆手足寒冷。而其所以致厥之故。则有寒热之不同。若寒邪在里。阴寒肆逆。则阳气不充于四肢。
故有厥逆之患。若热邪内郁。邪气阻绝。则阳气不达于四肢。故亦有厥逆之变。人身阳气。起于足少阴之涌泉。
故灵枢云。卫气昼行于阳二十五度。夜行于阴二十五度。常从足少阴出入者也。所以少阴肾中命门真阳之气。
游于一身而布化。则为三焦。达于皮肤而固密。则为卫气。邪在少阴之里。无论寒热之邪。皆足以阻绝二气之流行。
盖阴血无阳气。则无以流行。阳气无阴血。则无以附丽。二者相根据。并行不悖。顷刻不离。故生气通天论云。
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绝者。阻绝之谓也。若此者。其即阴阳不相顺接之谓欤。此所谓少阴病者。即前所云脉微细。
但欲寐之少阴病也。已见四逆之变。而又有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痛。或泄利下重诸阴邪之见证。若果属寒厥。则当以四逆汤及附子汤主之矣。而仲景以四逆散主之者。何也。盖因本系中风之阳邪。或邪自阳经传来者。本属阴中之阳邪。虽未可以寒凉施治。亦不可率以四逆汤之辛热。妄投致误。故以甘缓升解。
开结敛阴之四逆散和之而已。然四逆散性味和平。非疗厥治逆。一定不移之定法也。前辈辄以为寒凉之剂。
未可以之治疗寒厥。误矣。夫甘草枳实。本非寒药。且柴胡但能升解郁热。并无寒性。芍药走阴酸敛。亦非寒物。又何寒凉之有。窃推仲景之意。盖以甘草之甘和。以缓阴邪之急。枳实之苦。以开中气之结。柴胡以升发其阳气之郁。芍药以收敛其阴气之逆。所服不过一方寸匕。一日三服而已。所以药力轻微。制剂褊小者。
无过和解其邪耳。若和之而证减厥除。则其邪解矣。若阴邪 盛。厥逆不解。则温经复阳之四逆等汤具在。
若厥后发热。不恶寒而反恶热。口燥舌干。烦躁不眠。谵语便秘。则为自阴还阳。已非阴经之旧证。前治阳明法可用也。此正所谓持其两端。观舋而动之法。与兵家无异。若仍泥诸四逆厥冷为不可下之例。则又非变通之活法矣。
四逆散方甘草 枳实 柴胡 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义具注中)后加减法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
悸者。加桂枝五分。
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着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详推后加减法。凡原文中。每具诸或有之证者皆有之。如小柴胡汤。小青龙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皆是也。
愚窃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于仲景。如小柴胡证之或咳。去人参而用小青龙法。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虽或可用。然肺寒气逆者宜之。肺热而痰气壅盛者。非所宜也。前小青龙症。本以水寒侵肺。表证未解。又与麻黄桂枝同用。
故不畏其收敛。在小柴胡汤。已当量其寒热虚实而施。不可卤莽从事矣。况其他乎。真武汤之或咳。亦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此乃少阴寒证。或亦可用。然少阳少阴。自当略有区别。至此条四逆散之或咳。亦加五味子干姜。且分两不过五分。如曰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则古之五分。仅存今之五厘而已。宁可以方寸匕分三服哉。若果仲景所加。虽或以为阴中之阳邪而减其分两。亦未可知。然不能无疑焉。如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以少阴腹痛而用附子一枚。非仲景不能。宛然仲景之笔。但以一枚之多。若加入十分之中尚可。若止加入三方寸匕内。则觉太多矣。而加法中并无成法。亦缺失也。其泄利下重者。以阴寒在里。则泄利。清阳不升而下陷。则下重。泄利下重。则气滞下焦。故用辛温滑利之薤白。以鼓动其阳而疏泄其滞也。此亦颇似仲景本文。何以知之。尝观金匮方中治胸痹心痛。有栝蒌薤白白酒汤。胸痹不得卧。心痛彻背者。有栝蒌薤白半夏汤。胸痹心痞。有枳实薤白桂枝汤。皆以其脉之阳浮阴弦。及寸口脉沉而迟。关上小紧数。悉为阳气虚衰之故。所以用薤白通行阳气。即白通汤用葱白之意也。
至于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夫悸病之在阳经者。皆属汗下之虚。其说已见于小柴胡汤方论中矣。而三阴悸病。乃阴中之阳。亦虚邪所致。盖桂枝为卫分解散风邪之药。虽太阳篇中。如炙甘草汤。
治心中悸而烦者。中有桂枝。又桂枝甘草汤。治发汗过多。叉手冒心。心下悸者。亦用桂枝。又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治发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者用桂枝。皆各自有专意。非独以桂枝能治悸也。且以上诸汤。
桂枝辄皆三四两。此方止用五分。何以治悸。茯苓虽淡渗。而小便不利者亦止用五分。东垣云。古云三两。
即今之一两也。李时珍云。古今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据东垣之说。则古之所谓五分。乃今之一分七厘也。岂能渗利小便哉。况气化之功。非独淡渗可致。是以知其非仲景原文也。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少阴下利。阴寒在下也。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以下利六七日之久。邪气循经上逆。犯肺则咳。入胸则呕。下焦无火。气液不得蒸腾则渴。虚阳在上。其脉出肺络心。
故心烦不得眠也。猪苓汤主之者。非独渗利小便。分别水谷而已。以诸利小便之药。皆气味轻薄而上行于肺。
使肺气下行。然后小便渗利。此盖欲引其犯肺咳呕心烦之阳邪下走。故用诸渗泄之药。及甘胶以清肺益阴也。
详具五苓散。及猪苓汤方论中。然于此可见仲景治少阴经之阳邪。虽不以寒凉为治。而亦不轻用温热。唯用升降滋养。以导引消弭之耳。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二三日以上。言才过二三日也。二三日即心中烦。不得卧。较之前条咽痛心烦。为阳邪已甚。然阴经邪热。
亦能燔灼心神。使之烦闷搅乱而不得卧者。不似前篇皆少阴之寒邪入里。阴邪太甚。故能使命门真阳磨灭。
所以更无热证。此篇皆阳邪入里。故无虚寒之证。且肾家虽有真阴。亦自有真阳作配。又增外入之阳邪。
是一水不能胜二火。故使热邪内郁而心烦不得卧。致手足两少阴俱受病也。以黄连阿胶汤主之者。所以泻心家之烦热。益肾脏之真阴也。前辈每以传足不传手 立论。谆谆置辨。皆未之思。并未之悟耳。如少阳证而每病及三焦。阳明脾约而使大肠燥结。少阴下利脓血。病及大肠。六经之喘咳。邪皆犯肺。心中烦。
心下痞。及惊悸神昏之病。皆犯心之包络。非手经病耶。岂手经非十二经。又在躯壳之外而不病耶。
黄连阿胶汤方黄连(二两) 黄芩(一两) 芍药(二两) 鸡子黄(二枚) 阿胶(三两)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黄连苦寒。泻心家之烦热。而又以黄芩佐之。芍药收阴敛气。鸡子黄气味俱浓。阴中之阴。故能补阴除热。阿胶为济水之伏流。乃天下十二经水中之阴水也。乌驴皮黑而属水。能制热而走阴血。合而成胶。
为滋养阴气之上品。协四味而成剂。半以杀风邪之热。半以滋阴水之源。而为补救少阴之法也。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大凡寒邪入少阴。必恶寒逆冷。故以反发热者为阳回阴解而不死。此因风邪入少阴。至八九日之久。一身手足尽热者。盖以足少阴肾邪。传归足太阳膀胱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乃脏邪传腑。为自阴还阳。以太阳主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然一身尽热。阳邪已甚。正所谓邪在阴经。则为阴邪而见阴证。邪在阳经。即为阳邪而见阳证。以热邪在膀胱。所谓瘀热在里。迫血妄行。故必便血也。此条虽系自阴转阳。其中风之热邪。既归太阳之里。与太阳热结膀胱之证治无异。不可仍以少阴为治也。必便血三字。前注家俱谓必出二阴之窍。恐热邪虽在膀胱。而血未必从小便出也。详见热结膀胱注中。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邪入少阴而下利。则下焦壅滞而不流行。气血腐化而为脓血。故可刺之以泄其邪。通行其脉络。则其病可已。不曰刺何经穴者。盖刺少阴之井荥输经合也。其所以不言者。以良工必知之熟矣。故不必赘也。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少阴本经感受之寒邪。本无口燥咽干之见证。即中风阳邪所感。亦无过心烦咽痛不得卧而已。虽有咳而渴呕之证。是亦虚阳挟邪。循经上逆。故不以寒凉为治。而以猪苓汤引天气下降。使气液升降流行。乃其治也。
惟素问热病论云。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然非少阴本经之自感。因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至五日而始少阴受之。乃阳经传邪。故有是证。此条得病才二三日。
即口燥咽干而成急下之证者。乃少阴之变。非少阴之常也。况汗下皆属阴经之禁忌乎。惟两感于寒者。一日巨阳与少阴俱病。
则头痛口干而烦满。古人又不立治法矣。然但口燥咽干。未必即是急下之证。亦必有胃实之证。实热之脉。
其见证虽属少阴。而有邪气复归阳明。即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为胃家实热之证据。方可急下而用大承气汤也。且大承气为仲景之所慎用。在阳明篇中。如脾约一证。里无大热者。即以小承气汤和之。而不令大泄下矣。其次或以调胃承气汤和胃。麻仁丸润燥而已。岂肯以大承气而急用之于少阴证乎。
其故可思也。其所以急下之者。恐入阴之证。阳气渐亡。胃腑败损。必至厥躁呃逆。变证蜂起。则无及矣。
故不得不急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亦少阴之变例也。自利。寒邪在里也。自利清水。即前篇所谓清水完谷。此则并无完谷而止利清水。
其色且纯青矣。清水固属寒邪。而青则又寒色也。故属少阴。成氏及方注皆以为肝色。误矣。若证止如此。
其为四逆汤证无疑。不谓胃中清水。虽自利而去。其谷食渣滓热邪。尚留于胃。所以心下按之必痛。且口中干燥。则知邪气虽入少阴。而阳明实热尚在。非但少阴证也。其热邪炽盛。迫胁胃中之津液下奔。下焦寒甚。故皆清水而色纯青也。即素问至真要大论中。病机十九条之所谓暴注下迫。皆属于热之义也。阳邪暴迫。上则胃中之津液。下则肾家之真阴。皆可立尽。故当急下之也。
辨误 成注以自利色青为肝邪乘肾。而以肾蕴实邪为解。其理已属背谬。刘河间原病式云。仲景法曰。
少阴病。下利清水。色纯青者。热在里也。大承气汤下之。引此以证小儿热甚急惊。利多色青。及下利色黑。
由火热过极。反兼水化之义。不知小儿急惊之利。色多青者。乃肝木之邪。下利色黑者。亦有宿秽蓄血寒邪之不同。非尽热极反从水化也。况仲景原云。自利清水。色纯青。又以心下必痛。口干燥而知其热邪在里。故虽云少阴病。
而急用大承气汤下之。守真不知此义。但以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为热邪在里。削去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八字。漫云以大承气汤下之。试思苟非有心下痛。口干燥之见证。热在何处。而以承气汤下之耶。
历观完素运气病机。无非搅乱经文。立方主治。尽是苦寒攻下。如病机一十九条。内经本云诸热瞀螈。
皆属于火。诸痛痒疮。皆属于心。完素则增为诸痛痒疮疡。皆属心火。不知经所谓心者。指后天实火而言。
火者。指先天真阳而论。所以实火则有诸痛痒疮之有形见证。虚火则有诸热瞀螈无形上升之见证也。
又增燥病一条。曰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不知出于何典。且每引高阳生左为肾。右为命门之说。
询是金辽乱世。卤莽粗工。知热而不知寒。知泻而不知补。后人尊之为四大家之一。不知何所取乎。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少阴病而至六七日。邪入已深。然少阴每多自利。而反腹胀不大便者。此少阴之邪。复还阳明也。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故当急下。与阳明篇腹满痛者急下之无异也。以阴经之邪。而能复归阳明之腑者。即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谓邪入于阴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之义也。然必验其舌。察其脉。有不得不下之势。方以大承气汤下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