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阴寒太盛。热药不得骤入。阴邪纵肆猖獗。 格而不入耳。故用素问至真要大论中热因寒用之法。从而逆之。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之义也。故用咸寒下走之人尿。苦寒滑下之猪胆。以反从其阴寒之性。导姜附之辛热下行。为反佐入门之导引。王启玄所谓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使其气相从。而无拒格之患也。服汤后。其脉忽暴出者。是将绝之阳。得热药之助。勉强回焰。一照而熄。故死。
若得汤而其脉微续渐出者。为阳气复回。故为生也。阴寒至此。真阳或几乎熄矣。危哉。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少阴负趺阳句。疑有脱字。不然。何至词不达义耶。前注皆以少阴为水。趺阳为土。恐土不能制水。
得以泛溢而为呕吐下利。予其权于土。土强则水有制而平成可几。愚恐犹未合于至理。夫少阴。肾也。
水中有火。先天之阳也。趺阳。胃脉也。火生之土。后天之阳也。此承上文下利而言。凡少阴证中诸阳虚阴盛之证。而至于下利。及下利清谷之证。皆由寒邪太盛。非惟少阴命门真火衰微。且火不能生土。中焦胃脘之阳不守。故亦败泄而为下利。少阴脉虽微细欲绝。而为阴寒所胜。则为少阴之真阳负矣。若趺阳脉尚无亏损。则是先天之阳。虽为寒邪之所郁伏。而后天胃脘之阳尚在。为真阳犹未磨灭。所谓有胃气者生。
故为顺也。若趺阳亦负。则为无胃气而死矣。
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后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首条云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此条又见沉脉。则寒邪更深。汗出者。内无真阳。卫气不固而腠理不收也。
不烦者。虚阳犹未上奔也。自欲吐。即前欲吐不吐之证也。少阴之见证如此。乃当急温急补之时。
失此不治。至五六日而更加自利。乃至不烦之证。至阳欲亡而作烦。阴迫阳而发躁。以但欲寐者而不得卧寐。则阳神飞越。真气败亡而死矣。虽欲温之。所谓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前恶寒而蜷。因有烦而欲去衣被之证。为阳气犹在。故为可治。又下利自止。恶寒而蜷。以手足温者。
亦为阳气未败。而亦曰可治。此条恶寒身蜷而利。且手足逆冷。则四肢之阳气已败。故不温。又无烦与欲去衣被之阳气尚存。况下利又不能止。是为阳气已竭。故为不治。虽有附子汤。及四逆白通等法。恐亦不能挽回既绝之阳矣。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寒邪上逆则吐。下攻则利。阳虚则烦。阴极则躁。而四肢乃诸阳之本也。以吐利烦躁并作。而又四肢逆冷。
为阳气竭绝。故死。虽不言脉。脉亦可知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前条利自止而手足温。则为可治。此则下利止而头眩。头眩者。头目眩晕也。且时时自冒。冒者。蒙冒昏晕也。
虚阳上冒于巅顶。则阳已离根而上脱。下利无因而自止。则阴寒凝闭而下竭。是亦所谓上厥下竭矣。于此可见阳回之利止则可治。阳脱之利止则必死矣。正所谓有阳气则生。无阳气则死也。然既曰死证。则头眩自冒之外。或更有恶寒四逆等证。及可死之脉。未可知也。但未备言之耳。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固为不治。此条但不利耳。下文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虽不吐利。而已不见阳烦。但见阴躁。则有阴无阳矣。其为死证无疑。况又脉不至乎。前已有脉不至者。因反发热。故云不死。
又有脉不出者。虽里寒而犹有外热。身反不恶寒而面赤。其阳气未绝。故有通脉四逆汤之治。此则皆现阴极无阳之证。且不烦而躁。并虚阳上逆之烦。亦不可得矣。宁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少阴病而至六七日不解。其本经之自受者。至此则阴邪已深。脏气已败。若传经之邪。自阳入阴。五日而少阴受之。又已三日。亦不为不深矣。一呼一吸为一息。人身阳气。出自下焦。故命门为三焦之原。阳气上行而为宗气。聚于膻中。故膻中为气之海。上通于肺而为呼吸。一息而脉行六寸。一日一夜。共一万三千五百息。
当万物之数。脉行八百一十丈。其气皆由丹田之关元气海而出。谓之胞中气街者是也。所以肺主出气而肾主纳气。
一呼一吸而肾为之本。肺为之末。以少阴肾脏受邪。至于喘息之声已高。是膻中之气。有出无入。欲归丹田而纳诸肾脏。其可得乎。阳气离根。已从上脱。有不立尽者耶。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脉之阴阳。辨脉载之详矣。然其所以分阴阳者有三。一曰大浮数动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
故曰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其二曰寸口脉阴阳俱紧。以一寸口而曰阴阳脉。是浮候为阳。
沉候为阴也。其三曰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尺脉弱者名曰阴不足。此以尺寸分阴阳。即关前为阳。
关后为阴之法也。前后注家。俱置之不讲。模糊抹过。恐注家亦未明晓。所以作依样葫芦耳。殊非先觉之所宜也。前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盖以浮候沉候分阴阳也。此所谓阳微阴浮者。是以寸口尺中分阴阳也。若以浮沉二候分阴阳。则沉候岂有浮脉耶。此不辨自明者也。夫少阴中风者。风邪中少阴之经也。脉法浮则为风。风为阳邪。中则伤卫。卫受风邪。则寸口阳脉当浮。今阳脉已微。则知风邪欲解。邪入少阴。唯恐尺部脉沉。沉则邪气入里。今阴脉反浮。则邪不入里。故为欲愈也。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病。承上文中风而言也。微细为少阴首条之本脉。然风为阳邪。沉则邪入已深。数则热郁阴分。
故为病已在里而不可发汗。非前寒邪在表之反发热。可与麻黄附子细辛汤。及二三日无里证之可与麻黄附子汤。微发汗也。脉微细之伤寒。与脉沉数之中风迥异。而在表在里。尤所当辨。故有是禁。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邪入少阴。致咳而下利谵语者。以强逼其汗故也。邪在阴经。苟非真阳欲亡。卫气不固。仲景于少阳篇中。
已明言阴不得有汗矣。医以其无汗而妄用烧针取汗之法。致火气入里。少阴之脉贯肾络于肺。循喉咙。
火气循经上逆。故为咳。从里下攻则下利。阴经本无谵语。而火气留中。乱人神志。一如阳明胃热之状。揆其所由。
皆被火气逼劫故也。肺金受烁。化源已竭。水谷不分而津液已亡。尚有谵语之火气在里。则气化必乖。小便必难也。此无他。皆以火气强责少阴汗故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此又以申上文强责汗之误也。言如前篇阴邪入少阴。阳气衰微。不能充实于四肢则厥。脉阴阳俱紧而反汗出者为亡阳。厥则阳气将败。汗出则真阳外走。故皆用附子汤。真武汤。及四逆白通等回阳之法。此以阳邪入少阴。
肾家之真阳不得流贯。故但见外寒而厥。阳气未至败亡。故无汗。况三阳在表。三阴在里。邪在阴经。本不得有汗。
医不知而强发之。岂知既入少阴。邪已在里。欲其复从表散。乌可得哉。乃不达其义。或以辛温升发。或用烧针火劫。
强逼取汗。邪气在里。既不能蒸阴液而为汗。若熏熨烧针。徒足以鼓动其阳邪。煎迫其阴血。故云必动其血。阴受阳迫。火挟血而上升。必走上窍。但未知其从何道而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未可知也。名曰下厥上竭者。谓寒热之厥。
皆起于下也。素问厥论云。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其必起于足下者。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
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也。乃以强发之故。鼓激其少阴郁伏之邪。自下而厥逆上奔。致阴血涌出而上竭其阴液。
故名下厥上竭。然既在少阴。已属阴厥。寒凉在所难用。而阴血已动。温补又属难施。所以谓之难治也。以一强发之误。其变如此。遂至跋前 后。进退维谷。临证者其可草率从事邪。
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风邪入少阴之经。其脉贯肾络肺。循喉咙。系舌本。邪气循脉上行。故二三日咽痛。然此所谓咽痛者。非比前篇阴盛迫阳之证。可以通脉四逆汤。引火归源为治也。中风本属阳邪。乃客热内犯少阴之经耳。邪气轻微。
故二三日才见咽痛一证。但终属病发于阴。不必骤用寒凉。故仅用甘草汤以和缓其邪。即凤髓丹用甘草以缓肾急之意也。如不瘥者。又与苦辛之桔梗。以清肺气。利咽喉。同甘草和之而已。
甘草汤方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一服。
桔梗汤方桔梗(一两乃苦桔梗非甜桔梗也) 甘草(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前条云二三日咽痛。初邪尚轻。故但以甘草桔梗汤和缓阳邪。清肺下气而已。此条云咽中痛。则阳邪较重。
故以半夏之辛滑。以利咽喉而开其粘饮。仍用桂枝以解卫分之风邪。又以甘草和之。后人以半夏辛燥。
桂枝温热而疑之。不知少阴咽痛。阴经之阳邪。非半夏之辛滑。不足以开咽喉之锁结。风邪在经。非桂枝之温散。
不能解卫分之阳邪。况所服不过一方寸匕。即使作汤。亦一二方寸匕。煎三沸。待小冷而少少咽之耳。且半夏本滑而不燥。桂枝亦温而不热。少少用之。亦复何害。
半夏散及汤方半夏(洗) 桂枝(取皮) 甘草(炙以上各等分)以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煮七沸。内散一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论附注中)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前人以一咽痛。而有治法三等之不同。遂至议论纷出。不知第一条咽痛。少阴之邪气轻微。故但以甘桔和之而已。
其二条。因经邪未解。痛在咽中。痰热锁闭。故以半夏开豁。桂枝解散。此条则咽已生疮。语言不能。声音不出。邪已深入。阴火已炽。咽已损伤。不必治表。和之无益。故用苦酒汤。以半夏豁其咽之利。鸡子白以润咽滑窍。
且能清气除伏热。皆用开豁润利。收敛下降而已。因终是阴经伏热。虽阴火上逆。决不敢以寒凉用事也。
苦酒汤方半夏(如枣核大十四枚洗净破) 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上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服之。
少阴之阴热上攻。终非三阳之热邪可比。故始终禁用寒药。然非辛温滑利。不足以开上焦痰热之结邪。
故用半夏为君。郁热上蒸。则上焦天气不清。所以咽中伤烂。肺受火刑。金实无声。故语言不能。声音不出。
肺为人身之天气。象形以为用。故以鸡子白之清凉滑窍为臣。李时珍云。卵白象天。其气清。其性微寒。卵黄象地。其气浑。其性温。兼黄白而用之。其性平。精不足者补之以气。故曰卵白能清气治伏热。目赤咽痛诸疾。
形不足者补之以味。故卵黄能补血。治下利胎产诸疾。卵则兼理气血。故治上列诸疾也。阴火上逆。非寒凉可治。
当用酸敛以收之。故用味酸性敛之苦酒为佐。使阴中热淫之气敛降。如雾敛云收。则天清气朗而清明如故矣。
谓非穷理尽性。格物致知。而能用意如是耶。今之优人。每遇声哑。即以生鸡子白啖之。声音即出。亦此方之遗意也。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少阴下利。本属脏寒。然中风阳邪所感。因少阴之脉。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阳邪入络。故咽痛胸满而心烦。皆阴经之伏热也。寒凉既不利于阴经之治。而温药又非伏热所宜。故仲景不得已。旁出奇治。而以猪肤汤主之。盖以滋养肾脏之真阴。滑利咽喉之逆气。润下其心胸之客热。
使邪气贴服。而不犯寒热之禁忌。其斯以为圣乎。
猪肤汤方猪肤(一斤甘寒)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猪肤一味。方中向未注明。以何者为肤。致使前后注家。议论纷然各异。如吴绶谓 猪时刮下黑肤也。方有执谓本草不载。义不可考。说者不一。用者不同。然既曰肤。当以 猪时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王好古以为猪皮。尚论云。若以为 猪皮外毛根薄肤。则 劣无力。且与熬香之说不符。但用外皮。去其内层之肥白为是。
其说颇通。若果以 猪时毛根薄肤。则薄过于纸。且与垢腻同下。熬之有何香味。以意度之。必是毛根深入之皮。
尚可称肤。试观刮去毛根薄肤。毛断处。毛根尚存皮内。所谓皮之去内层。极为允当。盖以猪为北方之水畜。肤近毛根。取其色黑而走肾滋阴。加白蜜之滑润。以利咽润燥。风从卫入。以北方之性。引少阴之邪。仍向皮毛而消散。则客热可除。至于白粉五合。亦未明言是何谷之粉。致历代注释。俱无分辨。愚考之本草。李时珍云。惟粟之味咸淡。气寒下渗。乃肾之谷也。肾病宜食之。虚热消浊泄痢。皆肾病也。渗利小便。所以泄肾邪也。降胃火。
故脾胃病宜之。以此拟之。既曰熬香。味亦可啖。仲景所用。或此意也。成氏以为益气断利。意亦相同。或有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