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治之大体〔二〕,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三〕。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四〕,以正学为囗〔五〕。民富乃可教〔六〕,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七〕,学淫则诈伪〔八〕,入学则不乱〔九〕,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一0〕。
〔一〕铎按:古以农为本,商为末。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汉书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而人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李奇曰:“本,农也;末,贾也。”推言之,则凡事皆有本末。此篇极陈汉世离本饰末之弊,与遏利。浮侈诸篇相表里,又与盐铁论本议篇旨意同,可参看。
〔二〕“治”旧作“人”,据治要改。北堂书钞卅九引亦作“治”。韩非子有大体篇。漢書囗錯傳云:“明于国家之大体。”
〔三〕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
〔四〕管子治国篇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五〕礼记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史记儒林传:'辕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空格程本作“基”。铎按:书钞三十九引作“基”。
〔六〕论语:'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说苑建本篇:'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谷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即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汉书食货志云:“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七〕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
〔八〕吕氏春秋知度篇云:“至治之世,其民不好淫学流说。”高诱注:“不学正道为淫学。”
〔九〕俞樾云:'上云“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此承上文而言,当作“可教则不乱”。古“学”字作“囗”,故教。学字相近易误。”教“误作”学”,因臆改作“入学”耳。’铎按:句自可通,不烦改作。
〔一0〕礼记仲尼燕居云:“天下太平。”书洪范曰:“休征。”汉书董仲舒传云:“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艺文类聚五十二引此文“祥”作“隆”。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一〕;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二〕,以巧饰为末〔三〕;商贾者,以通货为本〔四〕,以鬻奇为末〔五〕: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阨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六〕;列士者〔七〕以孝悌为本〔八〕,以交游为末〔九〕;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一0〕,以华观为末〔一一〕;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一二〕,以媚爱为末〔一三〕: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一四〕。慎本略末犹可也,舍本务末则恶矣。
〔一〕管子五辅篇云:“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治国篇云:“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牧民篇云:“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昭帝纪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
〔二〕易系辞上传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三〕周礼司市:“凡市伪饰之禁,在工者十有二。”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郑注:“玄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礼记月令云:“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
〔四〕周礼太宰:“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五〕类聚“货”作“乏”,“奇”作“货”。按汉书食货志云:“通财鬻货曰商。”
〔六〕汉书扬雄传云:“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王褒传云:“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
〔七〕荀子大略篇云:“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风俗通论士云:“列士百不易之分。”见意林。
〔八〕论语云:'子贡问士,子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九〕礼记曲礼云:“交游称其信也。”
〔一0〕礼记祭义:'曾子曰:“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
〔一一〕孟子云:“非直为观美也。”铎按:浮侈篇:“竞为华观。”
〔一二〕六韬盈虚篇云:“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贵正而尚忠。忠正在上位,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
〔一三〕晋语云:“其臣竞谄以求媚。”诗假乐云:“媚于天子”,郑笺:“媚,爱也。”
〔一四〕兴。崩韵。
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一〕,六畜生于时,百物聚于野,此富国之本也〔二〕。游业末事,以收民利〔三〕,此贫邦之原也〔四〕。忠信谨慎,此德义之基也。虚无谲诡,此乱道之根也。故力田所以富国也〔五〕。今民去农桑,赴游业,披采众利,聚之一门,虽于私家有富,然公计愈贫矣〔六〕。百工者,所使备器也〔七〕。器以便事为善〔八〕,以胶固为上〔九〕。今工好造雕琢之器〔一0〕巧伪饬之,以欺民取贿〔一一〕,虽于奸工有利,而国界愈病矣。商贾者,所以通物也〔一二〕,物以任用为要,以坚牢为资〔一三〕。今商竞鬻无用之货〔一四〕。淫侈之币〔一五〕,以惑民取产,虽于淫商有得,然国计愈失矣〔一六〕。此三者,外虽有勤力富家之私名〔一七〕,然内有损民贫国之公实〔一八〕。故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一九〕,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二0〕,则民富国平矣。
〔一〕孝经。
〔二〕管子立政篇云:“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
〔三〕昭廿六年左传云:“大夫不收公利。”后汉书朱晖传云:“往来市珍宝,收采其利。”
〔四〕两“也”字并据治要补。
〔五〕汉书文帝纪十二年诏曰:“力田,为生之本也。”
〔六〕管子治国篇云:“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禁藏篇云:“民多私利者其国贫。”铎按:荀子富国篇:“是知国计之极也。”“公计”与“国计”义同。汉书黄霸传注:“计,谓出入之数也。”
〔七〕考工记云:“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
〔八〕盐铁论国病篇云:“器足以便事。”
〔九〕尔雅释诂云:“胶,固也。”
〔一0〕汉书王吉传云:“古者,工不造琱瑑,商不通侈靡。”“雕琢”义与“琱瑑”同。淮南子齐俗训云:“车舆极于雕琢,器用逐于刻镂。”
〔一一〕汉书礼乐志云:“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闲。”“巧伪饬之”治要作“伪饰之巧”,其义亦通,见上“以巧饰为末”句注。铎按:饬。饰古字通。礼记乐记:“复乱以饬归。”史记乐书“饬”作“饰”。
〔一二〕以上二十字旧脱,据治要补。“界”当依上下文作“计”。计。界声相近。汉书地理志琅邪郡计斤,颜师古注:“即春秋左氏传所谓介根也,语音有轻重。”,此其比也。白虎通商贾篇云:'“商”之为言“商”也;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
〔一三〕礼记月令云:“命工师效功,必功致为上。”淮南子时则训作“坚致为上”,高诱注:“坚致,功牢也。”盐铁论力耕篇云:“工致牢而不伪。”
〔一四〕尚书大传云:“圣人在位,其商不通无用之物。”
〔一五〕“淫”下旧有“极”字,即“淫”之驳文,据治要删。
〔一六〕后汉书桓谭传注引东观汉记载谭言云:“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齐策云:“为国计者过矣。”高诱注:“过,误失也。”
〔一七〕汉书高帝纪云:“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服虔曰:“力,勤力也。”疏广传云:“令子孙勤力其中。”易家人六四:“富家大吉。”铎按:勤力。富家。损民。贫国相对,则“力”为名词。说文云:“治功曰力。”
〔一八〕“实”治要作“费”。铎按:名。实相对,作“实”是。劝将篇:“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其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