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好之与恶效于目〔一〕,而鹿之与马者〔二〕着于形者也〔三〕,已又定矣。还至谗如〔四〕臣妾之饰伪言而作辞也〔五〕,则君王失己心,而人物丧我体矣。况乎逢幽隐囚人〔六〕,而待校其信,〔七〕不若察妖女之留意也;其辨贤不肖也,不〔八〕若辨鹿马之审固也〔九〕。此二物者,皆得进见于朝堂,暴质于心臣矣〔一0〕。及欢爱。苟媚。佞说。巧辨之惑君也,犹炫耀君目〔一一〕,变夺君心,便以好为〔一二〕丑,以鹿为马,而况于郊野之贤。阙外之士,未尝得见者乎〔一三〕﹖
〔一〕“效”旧作“放”。按礼记曲礼:“效马效羊”,郑注云:'“效”犹“呈见”。’铎按:方言十二:“效,明也。”与“着”互文见义。
〔二〕“者”字疑衍。铎按:即“着”之驳文。
〔三〕新语云:“马鹿之异形,众人所知也。”
〔四〕“如”疑当作“妒”,属上读。
〔五〕易遯九三:“畜臣妾,吉。”汉书董仲舒传云:“百官皆饰空言虚辞。”韩非子诡使篇云:“造言作辞。”俞樾云:'作“妒”是也,属上读非也。“还”乃“沓”字之误。方言。广雅并曰:“沓,及也。”“沓至”犹云“及至”。盖承上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本属易辨,己又先有定见,及至谗妒之臣妾饰言,则又为之夺也。自“沓至”至“也”十四字作一句读,不当于“妒”字绝句。’铎按:俞订“还”字,读十四字为句是也。谗妒臣妾,疑当作“谗妾妒臣”,指妲己与赵高二人,犹好恶效于目”。“鹿马着于形”亦分承上文言之也。赵策三:“彼又将使其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荀子大略篇:“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是“谗妾”。“妒臣”皆古人常语。已又定矣,“又”与“有”同,言好之与恶,鹿之与马,皆已有定也。俞氏以“已”为“人己”之”己”,失之。
〔六〕幽。囚同义。荀子王霸篇云:“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幽,囚也。”吕氏春秋骄恣篇云:“厉公游于匠丽氏,栾书。中行偃劫而幽之。”高诱注:“幽,囚也。”秦策:'姚贾曰:“管仲,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史记管晏列传:'管仲曰:“吾幽囚受辱。”“幽隐囚人”亦犹言“幽囚”矣。铎按:幽。隐亦同义。说文:“幽,隐也。”幽。囚叠韵,幽。隐双声。幽隐囚人,亦如桓六年左传“嘉栗旨酒”,本书班禄篇“奢夸廓人”,皆叠三同义词为定语耳。
〔七〕齐语韦昭注:“校,考合也。”铎按:此“核”字之借。说文:“核,实也。”
〔八〕“不”旧作“必”。
〔九〕礼记射义云:“持弓矢审固。”
〔一0〕“心臣”未详,程本作“廷臣”。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朝堂”注详救边篇。王先生云:'“心臣”当是“心目”,以下文“君目”。“君心”定之。’
〔一一〕楚辞离骚云:“世幽昧以眩囗兮”,王逸注:“眩囗,惑乱貌。”淮南子泛论训云:“嫌疑肖象者,众人之所眩耀。”炫耀。眩囗。眩耀并同。
〔一二〕“为”字旧脱。
〔一三〕史记魏世家:'李克曰:“臣在阙门之外。”’赵策:'苏秦说李兑曰:“造外阙,愿见于前。”’
夫在位者之好蔽贤而务进党也〔一〕,自古而然〔二〕。昔唐尧之大圣也,聪明宣昭〔三〕;虞舜之大圣也,德音发闻〔四〕。尧为天子,求索贤人,访于群后,群后不肯荐舜而反称共。鲧之徒,赖尧之圣,后乃举舜而放四子〔五〕。夫以古圣之质也,尧聪之明也,舜德之彰也,君明不可欺,德彰不可蔽也。质鲜为佞,而位者〔六〕尚直若彼。今夫列士之行,其不及尧。舜乎达矣〔七〕,而俗之荒唐,〔八〕世法滋彰〔九〕。然则求贤之君,哀民之士,其相合也,亦必不几矣〔一0〕。文王游畋,遇姜尚于渭滨,察言观志,而见其心,不谘左右,不诹群臣〔一一〕,遂载反归〔一二〕,委之以政,用能造周〔一三〕。故尧参乡党以得舜,文王参己以得吕尚〔一四〕,岂若殷辛。秦政〔一五〕,既得贤人,反决滞于雠〔一六〕,诛杀正直,而进任奸臣之党哉﹖
〔一〕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匿人之善者,是谓蔽贤也。”’君道篇:'太公曰:“多党者进,少党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贤,百吏群党而多奸。”’汉书李寻传云:“微言毁誉,进类蔽善。”
〔二〕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云:“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
〔三〕诗文王云:“宣昭义问。”
〔四〕韩非子说疑篇云:“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铎按:单言为“闻”,复言为“发闻”,齐语:“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则有以告。”管子小匡篇作“弟长闻于乡里者”,是“发闻”即“闻”也。
〔五〕见书尧典。
〔六〕“位”上疑脱“在”字。
〔七〕“达”当作“远”。
〔八〕庄子天下篇云:“荒唐之言。”铎按:荒唐。胡涂。混帐。混蛋,语之转。
〔九〕老子云:“法令滋彰。”
〔一0〕“几”读为“冀”。铎按:已见赞学篇注。
〔一一〕铎按:尔雅释诂:“咨。诹。访,谋也。”谘。咨同。
〔一二〕见六韬。注详卜列篇。
〔一三〕宣十五年左传:'羊舌职曰:“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
〔一四〕说苑尊贤篇云:“尧。舜相见,不违桑阴。文王举太公,不以日久。故贤圣之接也,不待久而亲;能者之相见也,不待试而知矣。”
〔一五〕晋语云:“殷辛伐有苏”,韦昭注:“殷辛,殷纣也。”汉书贾山传云:“秦政力幷万国,富有天下。”按政,始皇名。
〔一六〕“决滞”犹言“去留”。周礼廛人注:'郑司农云:“货物沈滞于廛中不决。”’按决则不滞,义相覆也。或云:“决”即“沈”之误。周语云:“气不沈滞”,韦昭注:“沈,伏也。滞,积也。”后汉书崔骃传达旨云:“胡为嘿嘿而久沈滞也﹖”铎按:或说近是。
是以明圣之君于正道也,不专驱于贵宠,惑于嬖媚,不弃疏远,不轻幼贱,又参而任之〔一〕。故有周之制也,天子听政,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二〕,良史献书〔三〕,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四〕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无败〔五〕也。
〔一〕管子七法篇云:“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汉书翼奉传云:“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按此即所谓“参而任之”也。
〔二〕“典”治要作“诗”。按周语云:“使公卿列士献诗,瞽献曲。”“曲”或误为“典”。王氏所用国语本与韦昭不同,未敢据彼以补此也。铎按:此仍当依今本国语作“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韦注:“瞽,乐师。曲,乐曲也。”作“典”者讹字。史记周本纪及集解引韦注“曲”并作“典”,误与此同。古书曲。典二字多相乱,荀子正论篇:“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立师说,成文曲。”王念孙曰:'“曲”当为“典”,谓宋子十八篇也。’彼“典”误为“曲”,犹此“曲”误为“典”。”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文有讹脱,非别本如此也。
〔三〕周语无“良”字。
〔四〕“史”旧作“叟”。
〔五〕“无败”周语作“不悖”。
末世则不然〔一〕,徒信贵人骄妒之议,独用苟媚〔二〕蛊惑之言,行丰礼者蒙愆咎〔三〕,论德义者见尤恶,于是谀臣〔四〕又从以诋訾之法〔五〕,被以议上之刑,此贤士之始困也〔六〕。夫诋訾之法者,伐贤之斧也,而骄妒者〔七〕,噬贤之狗也〔八〕。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九〕,而外招贤〔一0〕,欲其至也〔一一〕,不亦悲乎!
〔一〕易系辞下传云:“其当殷之末世。”
〔二〕治要作“宿媚”。按“苟媚”亦见上文。
〔三〕,俗愆字。见广韵二仙。
〔四〕说苑臣术篇云:“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治要“谀臣”下有“佞人”二字。
〔五〕汉书哀帝纪云:“除诽谤诋欺法。”
〔六〕汉书严安传云:“此民之始苦也。”文与此同。治要“始”作“逅”。逅,遇也,义亦可通。铎按:日本尾张藩国本治要作“姤”,“姤”与“诟”同,耻也。“始”字误耳。
〔七〕“骄妒者”治要作“骄妒之臣”。铎按:当据治要补“之臣”二字。“骄妒之臣者”。“诋訾之法者”两文相对。
〔八〕即贤难篇所云“群犬啮贤”。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噬,啮也。”
〔九〕“权”如“权兵”之“权”,注见劝将篇。俞樾云:'“权”字无义,当作“嚾”。广韵二十九换云:“唤,呼也。嚾,上同。”然则“嚾”即“唤”字,犹云“呼噬贤之狗”耳。’铎按:权。秉互文。文选五等论注引贾逵国语注:“权,秉也。”劝将篇:“权十万之众”,“权”亦秉持之义。考“嚾”字见于荀子非十二子篇者,乃“讙”之别体。若大戴礼记易本命篇:“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嚾”乃“囗”字之讹。其用为呼唤字,见抱朴子酒诫篇(“仰嚾天坠,俯呼地陷”),而他篇则仍用“唤”字(如疾谬篇:“主则望客而唤狗”)。是以“嚾”为“唤”,六朝时始偶见之。俞氏泥于“唤狗”之熟语,欲以后世之字改汉人之书,不可从也。
〔一0〕以上九字,治要作“而外招噬贤之狗”。
〔一一〕治要“至”下有“理”字,盖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