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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过去,我回忆起下乡当知青的日子,便会想到那件新毛衣和破棉袄。在那个遥远的冬天,我从河洛县铁路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得到乡下“安家落户”。母亲为我赶织了件新毛衣父亲送了件铁路职工的破棉袄。我去县“知青办”集中那天,便这样穿着去的。毛衣自然很体面,那棉袄实在有点儿寒碜。
父亲是火车站维修工,棉袄是他的旧工作装。深蓝色,缀着镀铜纽扣那种。他见天跟机器打交道,免不了蹭上些油渍。这一点那一片,油腻腻的轻易洗不掉。袖口是磨烂了,露着发黑的棉絮。刚下过场大雪,寒风卷着雪丝儿打在脸上,刀割似的凛冽我把破棉袄裹得严严实实,新毛衣当然露不出来。这很不幸,你的体面无法展示,你的寒碜却丢人现眼地明摆着,真让人泄气。
“知青办”的院子有篮球场那么大,一排两层单面楼房,走廊朝院内敞开。二楼安装着一道湖蓝色的铁栏杆,油漆已经发白、剥落,显出斑驳的铁锈。院子里竖着两根木桩支起的投篮板,可打半场篮球赛。周边有自行车棚和配电房。几棵裂着老树皮的泡桐。还有一堆不知做什么用的废旧钢管,旁边扔着几个破纸箱,显得很杂乱。来自各处的一群下乡知青,统统站在雪地里听候分派。一大片嘴巴哈着热气———那年头儿多是吃红薯饭,能嗅出熟红薯的气味儿。
我扎在密集的人堆里,穿什么都不显眼。开始分组后,不知怎么弄的,把我跟省城来的几个学生撮成一伙。这就露馅儿了。我往陌生伙伴的圈儿里一站,他们都盯上了我的破棉袄。就像发现个怪物,你瞥一眼,他瞟一眼。我窘迫得慌,时不时地挠挠鬓角或后脑勺———不是头皮痒,而是窘得手没处放。
我特别注意到一个省城来的女生,叫苏琪。她穿件黑底白格呢子大衣,头上裹条毛茸茸的红围巾,像是纯羊毛。一看就是都市姑娘的洋派儿。
大雪初晴后的阳光分外耀眼,那红围巾被映得极是鲜艳,呢子大衣的白格子白得发亮。我只觉刺眼,下意识地耷拉下眼皮,扫视下自己的破棉袄,这才发现,那些油渍斑点在日光下竟也发亮!油光光的亮。难怪都盯着呢,是太显眼了,在雪地里更显眼。我本能地趔下身子,站在老泡桐树后边,避开大伙儿直视的目光。
进村之后,知青们跟乡村人混在一起。省城人基本说普通话,语调抑扬顿挫。我操当地口音,发声偏硬,分不清升降调。村里人呢,却是一口地道的土话。比如,他们把头说成“骶脑”,把蹲下说成“圪蹴”;说谁愚笨或傻气时,就叫“二”或“剩蛋”。这些土语,都市人听不懂。我倒懂点儿,却不习惯用。就是说,我既捏不出都市人的洋腔调,也说不成乡下人的老土话,像是夹在二者之间的另一类。
有次在地里种红薯,是春天。那地刚犁耙出来,暄腾腾的。一片松软、发白的细土和碎坷垃。我忽然发现,在地头的大柿树旁边,两只狗屁股对屁股连在一起,东拉西扯地撕拽不开。八只爪子前扒后蹬,荡起一团尘烟儿,在干“那事”。我失声惊叫了句:“咦!性交哪!”苏琪正弯着腰插红薯苗,直起身来白了我一眼:“难听死啦。那叫做爱,懂不?真土!”可是,正在刨坑的刘老汉又反过来嘲笑我。他停住锄把,往手掌里吐了两口唾沫“呸!呸!啥子性交啊?跟狗还玩洋词儿哩。晓得不?那叫‘狗联蛋’!”众人一阵哄笑。不是笑狗,而是笑我———这边笑我土老帽,那边笑我装洋蒜。我拿着铁瓢往坑里浇水,羞得满脸涨红两手一抖,半瓢水洒在裤腿上。
就这样,我常常显得有些尴尬:乡下人眼里,我是洋气的城里人。都市人看来,我又像土气的乡下人。倒也没错儿。县城是城乡接合部,而我是在“接合部”里长出来的。自然带着不城不乡、不土不洋的味儿。
后来,我的新毛衣有了展示的机会。
那年头儿,冬天老搞“大寨田”,平整土地。抡头、铲土推车子。都是出力活儿,得脱下外套干。我扔掉破棉袄,唰!新毛衣赫然展露出来。那是用橙黄色毛线织的,颜色耀眼夺目。我推着满车冒着热气的土坷垃,一趟趟地跑来跑去。就像移动的聚光点,满地人都朝我身上瞟。我颇有些优越感,至少在乡下人面前是这样。
有个小伙子叫宁立本,跟我同龄还是同月生———八月。他是土生土长的山里娃,就穿不起毛衣。干活冒汗了,他脱下老棉袄,贴身是件粗布衫儿,皱巴巴的,白线头发着黑。他拄着头把喘气的当儿,老瞟着我的毛衣,很羡慕的眼神。这对我有种心理暗示,似乎粗布衫和毛衣的对比显出了尊贵。我得意地抖下肩膀,这一抖,优越感仿佛从肩膀上冒了出来。
那年刚开春,宁立本去邻村相亲,便是借了我的毛衣去的据他说,当天在女方家吃午饭时,他故作嫌热把外套脱了。那天仍冷得冻手,估计这样会打寒战的。但毛衣唰地露出来,那姑娘的眼睛猛一闪亮,像是惊讶他帅呆了。这就对了,冷是冷了点儿,图的就是这效果。
他“相”的那个姑娘叫田俊凤,家是贫农成分,长得也蛮漂亮。而他家是地主成分,贫农一般是看不起地主的,可她居然跟他订了婚。固然,她是看上他了,但那件毛衣也会起点儿作用,比穿土棉袄显得有气质,把漂亮姑娘哄住了。这对我来说,自己的毛衣竟然可供相亲之用,且能借此取得成功,也挺受鼓舞的。
可是,遇见省城人苏琪就糟透了。
她端的是大都市人的见识,远比山沟人的眼头高。搞“大寨田”时,她边往我的车里铲着土,边朝我的毛衣上乜斜了几眼。我以为她也是在欣赏呢,谁知,却撇着嘴挑起毛病来。说毛衣的式样太老啦,土啦,俗啦,呆板啦。说着,她扔下铁锨,朝我的毛衣上捏了几下,随即哼了一鼻子:“哼!什么毛衣呀,根本不是毛料。多半儿是腈纶丝,准是图便宜买的贱货!”还说,颜色也很难看,“黄不拉叽的,像毛孩儿拉的稀屎,咋看咋恶心!”这一说,新毛衣简直成了垃圾。
我一下子泄了气,就像童话中的皇帝盛装被突然揭穿,羞得脸都没处放。顿时,我只觉满地人都在嘲笑自己。我推着车子,走路开始拿捏得慌,弯腰撅屁股都觉得别扭,以至于连怎么抬腿甩手都好像不对头。
唉,这毛衣!把我弄得哭笑不得。它让我在宁立本面前感到自尊,又在苏琪面前感到自卑。这种心理后果影响到情感倾向:此后的日子里,我跟宁立本成了好朋友,而跟苏琪一直合不来,甚至有种敌对情绪,不愿搭理她。
平时,苏琪还老说我吃饭时嘴唇吧唧响,不止说过一次,好多次。这在乡下人看来,根本不是个事儿。他们吃饭都是端个粗瓷大碗,往门口的饭场一蹲,把咸菜碟子放在地上,发起一片呼呼噜噜、吧唧吧唧声,比我的唇音更响呢。但苏琪烦这个,每听见我吃饭带唇音都直拧眉毛,好像我比她的文明进化迟了几个世纪。
我对她窝了一肚子火,开始试图寻机报复。
有一天,我突然产生灵感,发现她的长相有可攻之处:她身材倒不错,高挑的个儿,两腿修长,但皮肤黑了点儿,还有些粗糙;脸是鸭蛋儿形,形状也秀气,可嘴巴明显偏大,把秀气挤走了;她留一头短发,干活儿时老被风刮得蓬乱,颇像斗鸡头上的毛……我忽然觉得,她的长腿、蓬发、黑皮肤颇像乌鸡,便索性给她起个绰号,就叫“乌鸡”。这个发明获得大伙儿一致认同都说,像,太像啦!
从此,“乌鸡”的绰号流传开来。这招管用,相当于以攻为守。弄得苏琪只顾生“乌鸡”的气,顾不上嘲笑我土气了,也顾不上挑剔我的毛衣。至于吃饭吧唧嘴唇的事,她偶尔还指责,但到底有了顾忌,怕我反骂她“乌鸡”,得悠着点儿。
2
我插队的村子叫汇龙村,处于黄河和洛河的交汇点上,才起个这名字。它坐落在邙山头下的大壕沟里。那沟像条蜈蚣,两侧伸出道道沟岔,装进几百户人家。山背后是黄河,沟口横着一条古老的洛河。村里人出远门,都得坐船渡过去。
这就很显闭塞。刚来时,新鲜了一阵儿,很快便觉乏味了周围全是沟沟垴垴,头顶一小片蓝天,就像装进个闷葫芦。见天下地干活,不是爬岭便是下沟。挑水、担粪、推土、锄地,就那些活儿,多是重复劳动。感觉,自己跟拉磨的驴差不多,一圈儿一圈儿地转。
男女知青同住在一个破仓库房里。当间儿用木棍和铁丝搭成网架,挂几张破席,糊上层废报纸,算是男女宿舍的隔墙。门呢,几块破木板,砍砍削削钉在一起,铁丝拧个扣子挂上把锁———那也叫门么?连风都挡不住。冬天,西北风顺着门缝飕飕往里钻。夜里撒尿不敢出来,都怕冷,在屋里放个尿桶。这样子,男生倒没啥,女生就难堪了。她们怕羞更甚于怕冷,老怕隔壁听见撒尿声。她们小心地屏住气往体外挤,使不雅的响声尽可能微细。但男生们仍能听得清,那墙太薄。
山沟里还没通电灯。有些农户舍不得花钱买煤油,靠燃核桃皮照明。微弱的火苗夹着黑烟儿,像病蔫儿老头,一咳一咳往上窜。晚上黑灯瞎火,村里人老早就上床睡觉了。那些已婚男女好像没别的好玩儿,制造出一堆孩子。可我们这帮光棍小伙子,晚上就闲得慌。守着一盏马灯,隔着破席糊着废报纸的薄墙,听见那边女生们的谈笑或酣睡声,更耐不住青春的躁动。
那年龄,不到二十岁,对异性有种好奇和神秘感。在我们知青圈儿里,尤其看见那位漂亮的女知青,你总忍不住想偷瞟她,又怕别人发现自己没出息,便端着脸装正经,摆出对她视而不见的样子,可眼珠子却闲不住,老朝她身上骨碌骨碌乱滚动。不光是我,男知青们都这出息。
那位女知青叫钟梅韵。她来自县直高中,公认的“校花”。皮肤嫩白,透着红润,就像葡萄含着水儿。大眼睛清澈水灵,眼睑刀刻似的叠着双层皮儿。咧嘴一笑,牙齿像晶莹的石榴子儿。她是那种让你一看就感到刺眼的漂亮。晚上隔墙看不见她,男知青们的眼珠子是不乱滚了。可是,每听见她在那边谈笑,这边都会立即静下来,就像有种心灵默契,都专门支起耳朵听她的。倒不是她的谈笑都很有趣,而是听见她发声都会不由心动。仿佛,那声音是携带着漂亮脸蛋儿的诱惑,从墙那边穿透过来。以至听见她咳嗽几声,心里都会得儿地一蹦,涌起股痒丝丝的感觉。
在那伙儿男知青中,最没出息的是石光亮。
他也是县直高中的学生,跟钟梅韵是同班。在学校时,他就暗恋着她,以至发痴。晚上,我跟他挨床睡。这家伙不光想听她的谈笑声,连撒尿声都感兴趣。有时,他竟让我猜是谁在撒尿可那边四个女生呢,隔墙看不透,照哪儿猜去?
说白了,他是在朝她身上臆想,满足某种猥琐心理。我逗他玩儿,偏朝别的女生身上猜。果然,每说出个名字,他都咧着嘴否定:“噫噫!不是,肯定不是。你再猜,再猜。”这很荒唐。明明什么都看不见,他凭什么说“不是”呢?可没法抬杠,我又凭什么说“是”呢?最后,我只得说出那个漂亮女生的名字,因为只剩她没说了。
“也许是……钟梅韵?”
“也许……嘿嘿……也许。”
他满意了,诡谲地一笑。灯熄人静后,他蒙在被窝里不停地蠕动。八成是对那个漂亮女生想得入邪了,躁动呢。那被筒一鼓一鼓,此起彼伏,像条蠕动的虫。
白天,这家伙死皮赖脸地巴结钟梅韵,变着法儿献殷勤。比如,她挑水时把扁担放偏了,一头翘,他会赶紧跑上去扶正。再比如播种时,他见她拉耧,便会帮她把毛巾缠到绳梢上,免得磨了肩。屁大的事儿,人家自己都会干,实在不需要帮忙。但,关键不在是否需要,重在巴结。不管被巴结者是否乐意或承情,而他在巴结中感觉是贴近一步,获得臆想中被宠幸的自我满足。
人跟人是没法儿比的。
宁立本跟钟梅韵也是高中同学,可他每往她对面一站,竟不敢抬眼正视她。他是山里孩儿,穷。看见城里的漂亮女同学,自卑他对她不敢、也不可能有别的想头,明摆着不现实。所以,他才跟个乡下姑娘订了婚。山里孩儿也腼腆,不像石光亮那样厚脸皮。
其实,我也想巴结漂亮女生,真的想,但脸皮薄了点儿,这很恼人。你是想巴结她,却苦于抹不开脸。于是,每见石光亮向她献殷勤,我有种巴结无计而又被他抢了先的懊丧,夹杂着酸不溜地难受。很自然地,我把懊丧转嫁为对他的愤懑,忍不住反骂他:“你真酸呀,酸得不要脸!”但不管骂得如何恶毒,他照巴结不误,真把我气得没法子。
不过,我的脸皮虽不及石光亮厚,却不至于像宁立本那样子,跟漂亮女生搭句腔都脸红、发窘。就是说,他比我的脸皮更薄。这也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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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插队的日子是苦是累,有群知青在一起打打闹闹的,倒也快活。但渐渐起了变化,有的人走了。你仍留在这儿吃苦受累,就不由感到失落。每走一个人,留下的人都挺沮丧的,几天缓不过劲儿。
第一个离开的是苏琪。
她老爸是省里的领导。这家境使她不免有些娇气,受不了山沟的苦。她经常托病请假往省城跑,一去几天不回头。每次回省城,她都跟老爸又哭又闹,死活要求回去。当然,我们也不愿吃这苦。可没别的门路,只得愣呆着。她仅在汇龙村待了两年多,便被调回省城,安排到省农学院当了图书管理员。这倒说不上怎么荣耀,但对山沟里苦熬的知青们来说,就像进了天堂。你能想象到,眼巴巴看着她远走高飞,我们是怎样的心境:羡慕、嫉妒、愤愤不平,可除了愤骂几句,也没别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