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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无眠夜读(1)

1.与书微语

我与书是伴侣关系。我既不崇拜书中的大优点,也不惊奇于书的大缺憾,只要它们默默地与我同在。太激动我的书已没有了,只有对少年激情的回忆。书中有两个点,甚至有一个点与我共鸣,那么,这部书我便爱它。爱的书是一名私淑,挨两刀亦不予借人。书中只要有一个与我共鸣的点,便是搭起了一座幽会的亭台,静静地坐在亭台之上与书私语,好像度过了一个爱情的美妙黄昏。黄昏是我所爱:黄昏的时光,有一种把心包裹起来的感觉,多生思念,多生思慕,感到生命温暖。所以,黄昏时节,读书,饮酒,跟喜欢的女人聊天,乃三大乐事。别的,便什么都不想做了。

读得下书的时节,我感到活得很好:妩媚的情绪下,书页中也生妩媚;焦灼不安时,字句亦显得烦厌——书不支配我,而是忠实地服务于我的感觉。但书不是奴仆,而是知趣的一个小友,乐意为你承受;所以,喋喋不休的书,是个大混蛋。白天,是一件难事,要看不愿看的面孔,要做不愿做的事;而且都须认认真真,心平气和。而暮色之中,该归巢的归巢,该归庙的归庙,连自家身后那条影子亦睡觉去了——无惊无扰,无惧无怕,无怨无恨,身心得大放松。开一盏小灯,读一本小书,开始过自己的日子。

突然想到“忍耐”这个词。忍耐,是柔软的生命在孤独中死去。孤独,是人与生俱来的苞衣,岁月会加重它的厚度。酒、性、烟和七弦琴是孤独的产物;当这些货色滥觞之后,就出现了书。书不像前者那样一味地稀释孤独,呈无奈之状;它还记录、解释和探究孤独,寻求孤独在人生命本质层面上的那层意义。这是个质的转变,因为书,人可以看到孤独那清俏的影子,尝到孤独那甘美的滋味,生命亦从柔软变为柔韧。生命之中,你愈是惧怕的,你愈会感到它对你的压迫。与其逃避,不如迎面而上;与其难以割舍,不如去追求。浸淫于书,便是浸淫于孤独,浸淫得久了,就再也看不到孤独的影子了。

爱情的欲望,是我人生的第一折磨。正如D.H劳伦斯所说:“当我喜欢上一个女人时,血液的感知是超于一切的。我的血液知觉压倒一切。”那时,脑的感觉已被激情冲激得一片空白,其压力引流给了血液。也就是,当我爱一个女人时,会爱得昏天黑地,眼前只燃烧着一团红色的火焰,一切功利是非皆化为乌有——激情是生命的一切,我甘于被火焰焚毁,于焚毁中得一种大舒畅。但所爱的女人呢?爱情是她的再生绿地,而不是她销魂的坟墓。自己的一味燃烧,对她便是一种大伤害。她需要的只是爱情包裹下的现世温馨,也希求一点小波澜,给芳心注以爱的新奇;但冲天的大起伏,则摧毁她生命的神经。便告诫自己,不要放纵自己的激情,不要搅扰所爱女人的生活。惟有一途,便是读书。

一本书,是一处长生的风景,长翻长新;一杯酒,则是瞬间的浪漫,云烟散尽,依旧空茫。对酌把盏者,其人常易;书架上的一本书,却只期待着翻阅它的主人。便有酒不如书人不如书的感慨也:酒性易散,人性易变,只有书是永恒留驻的人性。我乃弱者,经不得大变迁大磨难,只好趋于书。厮磨于书籍之中,七尺血躯亦温柔如新妇;孤灯黄盏,虽苍脸瘦背,亦处变不惊——书中和着人之两极,阴与阳,血与火,文与武,于书页中得一种大和谐大平衡。毁灭了兵器,熄灭了火焰,册籍却腐而不灭,烧而不绝;既然人性不灭,何惧书绝?书与人,浑然不可分也。秦始皇与毛泽东之所以不可同日而语,原因之一,便是秦始皇只兵不书,毛泽东亦兵亦书。只兵不书,只有刀与剑,没有民与心;亦兵亦书者,人伦常滋润,王与民同心。

我是一个对四季不敏感的人。一卷在手,哪管窗外寒暑?但却能读出四季的感觉:冬天读书,感到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读书,感到秋天般的清凉——心上的四季,是本性的风景,自我怡然着,不看他人眼色。于是,一本书便是一根读书人的稻草。我固执地认为;一个好读书的浪子,没有失去最后那道贞节;一个好读书的强盗,没有泯灭最后那一点良心。书是酸性的东西,把硬性的脾性软化了,把残酷的习性善化了。最后,我承认这么一件事实:我很少同别人谈论自己所读过的书,对书的感觉纯粹是个人的事;正如自己女人的种种好处,是万万说不得的。写读书札记是另一回事,是借别人的瓶子,装自己的酒,卖弄卖弄而已。

2.读书三境

人之于书,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形——

一曰“消闲”。正如张中行先生云:“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生物,忙了他(或她)叫苦,可是闲真来了,他又会闲情难忍,喊‘月长似岁’。”怎么办呢?就依自家所好,想办法“消闲”:可与同道饮黄酒,或串门子道短长,或网开一面与人对弈,或入歌厅卡拉OK……但诸多妙法均有局限,须有物质,须有党朋,须有这方面的技艺和兴味。若首无物质,次无党朋,又无技艺兴味,居家枯坐,便只有向书乞援。不管是什么书,只要读下去了,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

在市井上,往往会看到摊头小贩捧花绿小报而读。那并不是在“消闲”,而是在这次赢利与下一次赢利之间,用书报来平息第一次赢利的亢奋,等待第二次赢利的到来。与其是在“消闲”,不如说是在“消忙”,概小贩的一种心理调剂也。

二是“求知”。这是读书的功利性所在。立身、升迁、发财、混进社会,均要有一技之长。这一技之长,或从现实中来,或从书本中来;从书本中来,便是“求知”。所以,读书“求知”,是一种中性的过程,培根“知识就是力量”并非玄谈,而是有普遍的意义在。特别声明,“求知”为社会进步的那层意思,因人人都明白,便勿用饶舌。具体地说,“求知”还有两层“雅”的境界在:一是教化,一是写作。要想说服别人,先要自己“懂”,自己照“章”树典范,然后去“传授”,要人遵从为圭臬,“从善”如流,尽教化之功。这种人极具牺牲精神,追求知识不是为了完善自我,而是充当“利器”,可爱得令人垂泪。读书为写作者,是文人之常见病。概文人自视比凡人聪明,总觉有“大智慧”、“大情感”要时时遗布给凡人。其实文人亦是凡人,激情之下的话说得差不多了,也觉腹内空空,就找书本,从书本中趸些货色,仍“遗布”给凡人,始终硬撑着一种“精神师爷”的门面,悲也,累也。

秦牧老已羽化成仙,便敢说一句不恭的话:他的“知识性”散文,到后期愈来愈引发不了读者的热情,便是他“趸卖”得太多。而冰心先生的晚年散文却能在读者中激起更大的波澜,是她老老实实地说了一些真情话。

人与书的第三种情形,便是“浸淫”。清代思想家戴震认为,“凡事皆有欲,无欲则无为矣”,又说,“有欲、有情、有知”是人的本性,否认了这一点,便否认了“人之成为人”。同原始人的“食”、“色”本性一样,“有情、有知”亦是人的一种天性,这种天性的文明表现便是读书的欲望。只不过“食”、“色”的本欲无心人也可附体,“读书欲”只被有心人延续罢了。这有心人便是历代的读书人;存“欲”为得是“有为”,这是读书人的优良传统。

于是,读书之为欲,便如耽于美色一样,整个身心投入,不问功利,沉浸其中,不可自拔。此境为“浸淫”。

“浸淫”是与书血泪同感——读到激昂处慷慨悲歌;读到愤怒处,作河东狮吼;读到缠绵处,竟抚杯中月以约琴音。进到这般境界,读书之“消闲”便显得过于奢侈;读书之“求知”便显得太“隔”。此时,书我为浑然的一团,书即我,我即书;书便是生命,书便是生活。

与书“浸淫”的读书人,久而久之,自然亦必然地生出个人的读书情味,对周氏兄弟,便有喜周大先生与喜周二先生之分。“有同嗜焉”的读书人,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无须金钱,无须利益,心仪之,神往之。举一自身小例:《七色光》副刊上,开了读书栏目,伍立杨兄与我一同撰稿支持。常读对方文章,便发现“有同嗜存焉”,心是感到亲切和温暖,感到读书人其实并不孤单,也无须自哀。便虽未谋面,神交已浑。待致函问候,话语果然如经年老友,喜皱人也。

由此,丈人之间,有一种因喜其文便喜其人,甚至讳其瑕疵、忌他人指摘的现象在,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

3.读书的生命感受

孙中山曾极坦然地说,他平生有两大爱,一是书,二是女人。读过孙中山传记的人,知道他是性情之子,所以,他之所说,简直是在直接地告诉人们,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享受,其实就在书和女人之中。或者说,书与爱人给人以相通的生命感受。

人之于书,并非天生便生一种热爱,是在反复的摩挲中生出的一种热情,这正如爱情。与一个女人天天见面,即便她有几分丑,亦会发现其几分特殊的美丽,亦会产生温暖的爱意——感情是在重复的濡染中,渐渐深厚起来。读书情结的形成,正是缘于对书的重复接触,重复的过程,使读书成为生命的惯性需要;每遇到一本书,只要有几分吸引,便自然而然读下去。

读戴望舒的《雨巷》,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是忧郁的母语。其实,这是对爱情的生命感受理性化。在生活中,遇到美丽的女性,准确地说,遇到因生活的规束而不能靠近的美丽的女性,只能作为风景而远远地观赏着,便忧郁,生一种雾一般的感伤和哀愁。一个读书人,遇到一本好书,浸淫其中之后,便倍感精神之至美,而这恰是自身所不能企及的境界,便感到自身的俗屑,不禁陷入厚厚的忧郁之中。正如忧郁成熟了青年的爱情,忧郁则喂肥了读书人的心。

忧郁之人,多愁善感,其内质是人的善性积累。忧郁的人,也往往是善良的人,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善良的人,本能地推拒着邪恶,便与俗世的鄙陋格格不入。但忧郁的人,又往往是很柔弱的人,与强大的俗恶抗争不过之后,便转入内趋,追求自我完善。这其实是一种内闭性。所以,追求纯粹爱情的人,兀自作着超功利的操守,全然不顾及世人的臧否,便承受着市井的挤压,悲壮于爱情的无边的忧郁。为了一个女人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已不再为陷入爱情的善良男子所考虑——拥有一桩爱情便足够了。同样,把精神作为至高至上追求的人,即纯粹意义上的读书人,大多与世隔离,操内心的自我尺度,不谙世事;所谓书生气,概指这般行状。但与俗生活的距离感,才使读书人冷静地审视生活,分辨出清流与污浊,才更感到书中精神的纯洁。从这个层面上说,读书人或许就是一种病态的人生,正有龚自珍“病梅之美”的意味在其中。所以,读书人不是救世者,却是一个亮丽的标本,足以证明,人是惟一在肉体之外能独立出精神生命的动物物种。

读书虽然与爱情有许多酷似的生命感受,却亦有很多本质上的不同。首先,爱情是一种束缚,作为男人,你爱上一个女人之后,你便要从生命上与那个女人作种种对应;你愈怕失去爱情,你愈要作深刻的对应,在这种温柔的束缚中,对方的意志给你强烈的左右,你几乎要失去了你自己。但在一本书面前,你可以阅读它,也可以搁置它,你始终保持着绝对的自由。即便是面对一本你非常爱读的书,随着时空的推移,世事的更迭,心态的嬗变,或许你每一次重读均有不同的感觉,但这种感觉绝对是你自己的,而不是书本强加于你的,你的主观感受自由自在地作着调整,书给了你精神自由的大快慰。其次,爱情可以发生变异,女人可以背叛,但书本却永远地忠于你,静静地等待着你翻开它的扉页,赏悦你的眼目,或安抚你受了创伤的心。

于是,真正的读书人,与女人分居,只感到一时的痛苦,一进入书的世界,女人的音容便渐渐淡去了。但与书的疏离却让人难以承受:肉身呆呆地坐在那里,心却已悬浮不定,精神失去了归宿,感到自己什么也不是,庸常俗屑得难以区别于你根本看不上的市井小人。而读书人最后的一点自尊,恰恰是自己还能读得来几本书,品格借着书香获得一点点提升;如果没有这点提升,就没有了最可怜的亦是最珍贵的能支撑自己脊梁的邪点良好的自我感觉。所以,一个读书人,在累与病之时,不能耽读,将酷爱之书捧于面前,看几眼封面,翻读两行,才会怀着一种甜美的遗憾,把眼帘合得安然,系真实的行状。

女人(爱情)给人以消蚀,读书给人以提升和加固,不为妄断。

4.读书断想

(一)

抱着传统的读书观念,诸如获取知识、增长见识、提高修养和开启心智等等而去读书,自有严肃实在的收益在;但往往很累,往往在读书中失去了自我,被书本牵着走。其实,阅读首先应该是一种享受,应该在阅读中寻找快乐。请别以为快乐就是不高尚不道德,所有的快乐本身都是很好的,读书正是一种远离俗媚、下流或肉欲的那种真快乐。即便是人们热衷的体育运动,很少有哪项运动能让你盛年之后仍能从中获得满足;还有迷人的游戏,很少有一种游戏能不需要同伴而一人独自享玩——而阅读却是一个人便可以独自享受的快乐的游戏,这种游戏,往往愈到盛年,愈“玩”得开心。所以,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是受益无穷。于是,真正的现代人,又哪一个不热爱读书呢!

(二)

读书,自然要有对一本书的评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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