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惟慈摇译
她用自己的明察秋毫的正直作为衡量别人的标准,对于不符合她严苛的准则的行为,她就用冷漠和沉默来表示不满,再没有比这种谴责更厉害的了。她的决断毫无调和的余地,因为她一旦下了决心就决不更改。但是贝特曼却决不愿意她是另外一种人。他不仅爱她外表的美———身段苗条,亭亭玉立,头部带有一些骄傲的仪态,他更爱的是她灵魂的美。在贝特曼眼里,她的诚实、她的一丝不苟的荣誉感和她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似乎把美国妇女的最令人赞佩的美德凝集到一起了。但是他在她身上看到的优点比一个美国女孩子的完美典型还要多。他觉得从某个方面来讲,她的优雅可以说是她的生活环境所特有的,他相信世界上除了芝加哥外,再没有哪个城市能够造就出她这样一个人来。当他想到他不得不这样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不由得被一阵痛苦攫住,可是一想到爱德华·巴纳德,心中又燃起一股无名的怒火。
火车终于呼哧呼哧地驶进了芝加哥,看到灰色房屋构成的一条条的长街,他的心兴奋得卜卜地跳起来。他的脑子里映现出斯台特和沃巴什两条街熙攘的行人、繁忙的车辆,和一片喧闹的声音,恨不得一下子也置身其间。到家了!他非常高兴他能出生在美国这一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有些闭塞,纽约已经衰老了,美国的前途全仗着它的经济能力的发展,只有芝加哥,由于它的重要的地位和它的公民的精力,注定要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一定能活到那么一天,亲眼见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迈步走上月台的时候自言自语道。
他的父亲到车站来接他。亲切地握过手后,身材颀长、体形匀称,同样生着禁欲主义者的面容和薄薄的嘴唇的父子俩走出了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正等着他们,他们坐了进去。亨特先生一眼就注意到儿子扫视大街的快乐而骄傲的目光。
“回家了。高兴吧,孩子?”他问。
“我正这样想呢。”贝特曼说。
他的目光贪婪地注视着街头繁忙的景象。
“我猜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们南海群岛热闹一些吧?”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地方吗?”
“我还是要芝加哥。”贝特曼回答。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半晌儿没言语,他英俊、敏感的面孔黯然下来。
“还是别谈他吧,爸爸。”最后他说。
“没什么,我的孩子。我想你妈妈今天要高兴死了。”
他们穿过路普区拥挤的街道,沿着湖滨一直驶到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前面,这是亨特先生前几年盖的,式样同伫立在法国卢瓦尔河畔的大别墅一模一样。最后贝特曼一个人回到自己的房间。他马上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当他听到对方回话的声音,他的心不禁卜卜地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高兴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来是我的声音?”
“从上次听到它到现在没过多久啊!再说,我一直等着你呢。”
“我什么时候能和你见面?”
“你要是没有什么别的事,今天晚上来我家一起吃晚饭吧。”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别的事。”
“我想你一定带回不少新闻吧?”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声音里已经听出她有所预感了。
“是的。”他回答。
“那好吧,你今天晚上一定要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也正是她的性格———居然能够等那么多不必要再等的时间去了解一件与她休戚相关的事。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克制蕴含着一股不由你不敬佩的坚忍不拔的精神。
晚饭桌上,除了他同伊莎贝尔外就只有她的父母。他注意到她有意把话题引向礼貌性的闲谈,这给他一种印象:一个侯爵夫人在断头台的暗影下尽管有今天没明天,也正是像伊莎贝尔这样以游戏态度处理当天事务的。她的娇细的面容、贵族气息的短短的上唇、浓密的淡黄的头发,也的确能使人想到一位侯爵夫人;显而易见,她的血管里流的是芝加哥的最高贵的血液,尽管人们没有把这件事谈论开。饭厅和她的娇柔的美丽再相配不过了,因为是伊莎贝尔本人叫一位英国专家把这所房子——一所威尼斯大运河畔的豪华宫殿的复制品———用路易十五时期的家具布置起来的;与这位风流的君主的名字相关的优雅的布置增添了她的妩媚多姿,同时她的美丽又赋予房屋的装潢以深长的意味。因为伊莎贝尔的心灵非常丰富,无论她的谈话多么随便,也从不显得浮浅。她这时正在谈她和她母亲下午参加的一场音乐会,谈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的讲演,谈政治形势,谈她父亲最近在纽约以五万美元的重价所购买的一位中世纪大师的名画。听她这样谈话使贝特曼心情非常舒适。他感到他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和高贵典雅的人们中来。这使他烦乱的心绪和心中一直无法抑制的嘈杂喧嚣终于平静下来了。
“谢天谢地又回到芝加哥来了。”他说。
晚饭结束。他们走出餐厅,这时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把贝特曼带到我的房间去了。我们有好些事要谈谈。”
“好的,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谈完了,可以到杜巴利夫人房间来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领着这位年轻人上了楼,走进一间他留有多少美妙记忆的房间。虽然他对这间屋子那么熟悉,但是一走进去,还是禁不住像以往一样发出一声愉快的叫喊。她微笑着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我觉得房间布置得还不错,”她说,“重要的是样样都要合规矩,就连一只烟灰缸也一定得是那一时期的不可。”
“我想这间屋子所以能这么奇妙也正是因为这个。你无论做什么,总是一点儿错也没有。”
他们坐在燃烧着木柈子的壁炉前面,伊莎贝尔用她那沉静的灰眼睛盯着他。
“说说,你有什么要讲给我听的?”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何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回来吗?”
“不回来。”
沉寂了好一会儿贝特曼才又重新开口讲话,他说的每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故事非常难讲,有很多情节是伊莎贝尔的敏感的耳朵难以忍受的,他实在不忍心把这些事讲出来,但是另一方面,无论是对她还是对自己,他又绝不能做任何违心之谈,他还是要把真实情况和盘托出的。
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了,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都还在大学读书,他们一起在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界举办的一次茶会上和她会面了。伊莎贝尔还在孩提时期他们就都认识她,他俩那时也还都是细胳臂瘦腿的小男孩儿。后来她到欧洲去待了两年,在那里完成她的学业,他们无法抑制住又惊又喜的心情同这位刚刚回国来的可爱姑娘恢复了旧交。两个人都没头没脑地爱上了。但贝特曼很快就看出来她的心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好友,贝特曼退居到知心朋友的地位上。他度过了一段很长的痛苦时期,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交了这个好运是当之无愧的。他决计不使自己这么珍惜的友谊受到任何损伤,小心谨慎绝不让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外露。六个月后这年轻的一对订了婚,但是他俩年纪都还太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爱德华毕业后再让他们结婚。他们只好等上一年。贝特曼清楚地记得他们婚期前的那个冬天———冬天一过他们就举行婚礼———有接连不断的舞会、戏剧欣赏会和非正式的欢宴,所有这些集会,贝特曼作为第三者,很少漏过一次。他对伊莎贝尔的眷恋并不因为她即将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减少;她的笑容,她偶然对他说的一句开心话,她把他当做知心朋友而向他吐诉的衷情,永远使他说不出来地高兴;他带着些自得心情暗自庆幸,他对他们的幸福并没存有任何妒心。就在这个时候一件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一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掀起一场风波,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诉他妻子他已经不名分文。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了。
一个星期以后,爱德华·巴纳德面色苍白、疲惫不堪地来到伊莎贝尔跟前,请求她解除他们的婚约。她唯一的回答是用两臂搂住他的脖子,眼睛里迸出了泪珠。
“别让我更难过了,亲爱的!”他说。
“你觉得我现在会让你离开我吗?我爱你。”
“我怎么还能请求你嫁给我呢。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不会允许的。我连一个铜板都没有了。”
“我不在乎。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她。他必须马上出去挣钱。他家的一位老友,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愿意在自己的公司里给他个职位。布劳恩施密特在南海经营商业,在太平洋的很多岛屿上都有代办处。他建议爱德华到塔希提去,先干上一两年,在当地他的最好的经理手下学会经营不同货品的贸易门径,之后他可以在芝加哥给他一个职位。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当他把这一切解释清楚以后,伊莎贝尔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你这个傻孩子,为什么你不早说,故意叫我难受呢?”
她的话使他脸上泛上一层光彩,眼睛也亮了起来。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是不是准备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叫我等吗?”她笑着说道。
“噢,别笑话我。我求你认真考虑一下。可能要等上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你一回来我就和你结婚。”
爱德华的东家是个办事干净利索的人,他告诉爱德华,如果愿意接受他的安排,过一个星期就必须离开旧金山启程远航。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一起度过最后的一个夜晚。一直到吃过晚饭,朗斯塔夫先生才说他要和爱德华说几句话,于是把他领到吸烟室。事先,朗斯塔夫先生已经同意他女儿告诉他的这一决定,并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示,爱德华想象不出他还有什么秘事要同他谈。看到主人神情有些尴尬,爱德华自己也非常慌乱。朗斯塔夫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开始时只是谈论一些无关重要的琐事,最后才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
“我想你大概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名字吧?”他说,皱着眉头扫了爱德华一眼。
爱德华犹豫了一会儿。他的诚实性格使他不得不承认一件他宁愿讳莫如深的事。
“是的,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当时我也没太注意这件事。”
“住在芝加哥的人很少有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的,”朗斯塔夫尖刻地说,“就是有人不知道,也不难找到乐意谈论这个故事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和他多年没有联系了。他一找到脱身的机会马上就离开这个国家了,我想这个国家也没有因为失去他而感到有什么遗憾。据我们了解,这个人现在在塔希提。我劝你到那里以后,别同他接近。但是你如果听见有关他的什么消息的话,朗斯塔夫太太和我还是很希望你能把知道的告诉我们一下。”
“那是一定的。”
“我就想和你说这些。我敢说你一定愿意回到太太、小姐那边去了。”
几乎随便哪个家庭都有这么一个成员,如果邻居不提起的话,他们是很愿意把他忘掉的;随着一两代新人的出生和成长,这个人的怪诞行为会笼罩上一层浪漫色彩,这时他们的家庭日子就好过多了。但如果这个人一直还活着,再假如他的怪癖不是那种用一句“他心眼不坏,就是同自己过不去”就能宽恕过去的话———就是说,这个罪人没有干过什么大坏事,只不过爱喝喝酒,或者拈个花惹个草,可以用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就遮饰过去的话,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对这个人避口不谈。朗斯塔夫一家人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就是这个对策。他们从来不提他。甚至他过去住过的那条街他们也从不涉足。他们心肠慈善,不忍看到他的妻子儿女为他做过的事受罪,多少年来一直在经济上扶持着这一家人,但是却有个默契,这家人一定得住在欧洲。他们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尽量把阿诺德·杰克逊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掉,但是他们心里却非常明白,人们对这个人记忆犹新,正像他的丑闻最初暴露在目瞪口呆的人们面前那时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只要哪个家庭出了这么个人,全家就都要跟着倒霉。一个阔绰的银行家,一个在自己的教会里尽人皆知的虔诚教徒,一个慈善家,一个大家都尊重的人物,这不只是由于他的社会关系(他的血管里流动着芝加哥名门贵族的蓝色血液),而且也因为他本人的诚实品格。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突然有一天因为犯了欺诈罪被逮捕了。经过审判揭露出的不法行为并不是那种可以解释为一时不检而误入歧途,而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罪行。一句话,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恶棍。最后,当他被判七年徒刑送进教养所后,几乎没有人不说太便宜他了。
这最后一天晚上,当一对情侣分手时,两人少不得海誓山盟一番。伊莎贝尔虽然泪眼盈盈,但相信爱德华对自己一片深情,心中还不无些许宽慰。她的感情非常复杂:一方面因为分离在即,伤心欲碎,一方面又因为他对自己的倾倒,又感到自己是幸福的。
这已是两年多以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