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阿翎是过来送文件的,经过我的办公室,见到我伏在桌上满脸堆笑画着什么东西,一时好奇就走过来看看,却被我不伦不类的话逗的“扑哧”而笑。
匆匆聊了几句,感觉很是投机,于是和阿翎互通了手机号码。
与阿翎的友情就这样开始了。
阿翎是本地人,家离我们上班的公司很近,骑摩托车也就几分钟的路程,我很快便成了他们家的常客。阿翎的母亲是从湖南郴州嫁过去的,很热情与我攀起了乡情。那段日子,真的过的非常开心!
然而,好景不长,半年后,在老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逼下,我摄于她老人家的*威,只好恋恋不舍辞了那份让我非常喜欢的工作回了长沙,只是没想到没过多久便迎来了我生命中最离谱的一次艳遇,也是唯一的一次艳遇,闪电般嫁给了死耗子。
我记得我离开广州的那天,阿翎到车站送我,随后赶来的还有仍与我有联系的端木长春。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永远无法忘记阿翎白晰的脸上那滚滚而下的泪水,离别时那一幕,至今仍清晰晃动在我的脑海,每次忆起便会鼻子发酸。
一串串往事,让我不禁百感交集,内心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
四年了,我的朋友,他们都还好吗?
我与死耗子刚结婚没多久,曾在QQ上与端木长春聊过一次天,他告诉我想回北方老家去了,说是厌倦了漂泊的生活,想回去安心成个家,谈到我的离开,他依然还是遗憾不已,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庆幸,因为我毕竟不是适合他的女人。四年过去,我想他应该早就回北方成家了吧,从那后我们便再没有联系过。
刚走进杂志社大门,我努力控制住想给阿翎打电话的冲动,决定等安顿好了再亲自上门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参加笔会的文友来自天南地北,其中还有几位我很欣赏的知名作家,令我喜不自胜。当然,最让我高兴的还是认识了欧阳风,一位频频见于各杂志报社的青年作家。
欧阳风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非常健美,古铜色的国字脸,大眼浓眉,略卷的浓密黑短发,显得阳刚而帅气。他家也是长沙的,离我家只有几个公车站的距离,或许曾经在肩上擦肩而过多次也不一定。那种他乡遇故人的喜悦冲淡了不少离家的惆怅。
见面会结束后,杂志社主任单独留下了我,说十分欣赏我投的那些文章,问我愿不愿笔会结束后留在杂志社工作。
我非常意外他对我的额外看重,不过想到死耗子决不可能同意我留在广州工作,我也未必能做到为了前途而与他两地分居,便委婉的谢绝了主任的好意,虽然我很想留在那个杂志社,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呜呜,谁叫我头脑发昏,那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主任见我拒绝的很坚决,便也不好再多说,但希望我能定时投些稿件过去。这我倒是答应了,反正我自己也有时间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