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他在城里上班,父母在离城不远的郊外居住,过着田园般悠闲的生活。他每天都回家吃饭,周末一般没什么活动也待在家里,陪父母聊天、下棋。某一周末,朋友们约他出去玩,时间是两天一夜的周末,说“你天天回家陪父母,和朋友们都聚会少了,一直待在郊外多闷啊。走,去好好地玩他个天翻地覆,父母少陪两天没事的”。他拒绝了朋友,淡定地说:“父母老了,他们不会一直在原地等你的!他们一辈子在等你,等你出生,等你长大,等你上学回家……现在等你下班回家吃饭,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呢?”说完后就回家了。他所不知道的是,那天的聚会没办成,朋友们都马上赶回家了……因为,父母不会在原地一直等你的!
看完后感慨万千,以前的辅导员曾对我说,她的很多同学博士毕业后离开香港去了美国,尽管有一些在学术领域发展得相当不错,但是,他们的心始终充满了矛盾。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部分同学的父母年龄已经六十有余,但美国这边的事业又放不下,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就像头顶悬着什么东西时刻会砸下来。
很多人背井离乡,甚至远至海外,为了追求他们的梦想,追求事业有成,追求前途无量。他们总是想着等着自己有了钱一定好好地孝敬父母,想着买了大房子就一定接父母来住,想着忙过了这一阵子一定回家看望父母……然而,父母是不会在原地等你的。也许,等你有一天人生辉煌时,父母却已经离你而去了,让你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懊悔。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年少时不懂这句古语的含义,曾私下耻笑:为什么总要留在父母身边?曾经我很赞叹“好男儿志在四方”这句话,梦想去云游四方。
带着这个梦想,我们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家乡,也真正离开了父母的身旁。曾经为自己能实现这一愿望而自豪,曾经为自己能走出家门而庆幸。殊不知世事艰辛,唯有离开家乡的人能体会到。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次离去的结束意味着更远的离去,归期却不可知。回头再望,家乡是如此美丽,父母在身边是何等温馨。
仔细再读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方觉其中的奥秘。
这句话出自《论语》中的《里仁》这一篇。孔子说:“父母在世,不出远门。如果要出远门,必须要有一定的去处。”方,在这里是指方向、地方、处所。这句话要辩证地理解:表明孔子既强调子女应奉养并孝顺父母(远游就做不到了),但又不反对一个人在有了正当明确的目标时外出奋斗。不知道我们是否算是“游必有方”呢?
每一次回家,都是来去匆匆。放一次大假,总是很晚才回去,又很早就返校了;即使在家里的一段时间,也是整天对着电脑,忙这忙那,搞东搞西,连和父母聊天的时间都没有。也许是真的忙碌,也许是习惯了漂泊,也许唯有父母能不挑剔我的所作所为……
每一次长时间的分别后,第一眼父母给我的感触是:父母又苍老了许多,额头上的皱纹又增加了许多,身体已渐渐逝去,而逝去的光阴却无法再找寻了。
每次给父母打电话,父亲依旧再三叮嘱我:在外多注意身体!此刻,我深感——母爱、父爱如山!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中对“孝”的强调,一直是从情感意义上进行说教。孝注重的是情感与精神的慰藉,而非物质的满足。切不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00夜已深了,不知远在家乡的父母此刻是否依旧还在忙碌着或已睡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贾岛的诗说的就是出门远行的儿子对母亲的感激和眷恋。母亲的心意,母亲的爱,不能辜负。所以,唯有不断努力,来报答母亲那一份深切的爱意。
一个鱼头七种味
作者:佚名
在朋友家吃晚饭,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鱼刚上桌,朋友已不声不响地一伸筷,把鱼头夹到了自己碗里。
回去的路上,灯火淡淡的小径上,我不禁有点疑惑:“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我怎么都不知道你爱吃鱼头呢?”
他答:“我不爱吃鱼头。”
“从小到大,鱼头一直归我妈,她总说:一个鱼头七种味,我跟爸就心安理得地吃鱼身上的好肉。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本书,那上面说,所有的女人都是在做了母亲之后才喜欢吃鱼头的,原来,妈骗了我20年。”朋友微笑着说,声音淡如远方的灯火,却藏了整个家的温暖。“也该我骗骗她了吧,不然,要儿子干什么?”
我一下子怔住了,夜色里这个平日熟悉的大男孩,仿佛突然长大了很多,呈现出我完全陌生的轮廓。
不久后的一天,我去朋友母亲的单位办事,时值中午,很自然地便一起吃午饭,没想到她第一个菜就点了沙锅鱼头。
朋友的话在我心中如林中飞鸟般惊起,我不禁向她转述了朋友那天说的话。
“是吗?”朋友母亲笑起来嘴角有小小的酒窝:“我是真的喜欢吃鱼头,一直都喜欢。我儿子弄错了。”
“那您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我问。
她慌忙摆手:“千万不要。孩子大了,和父母家人也像隔着一层,彼此的爱搁在心里,像玻璃杯里的水,满满的,看得见,可是流不出来,体会不到。”她的声音低下去,“要不是他每天跟我抢鱼头,我怎么会知道,他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大得学会体贴妈妈、心疼妈妈了呢?”
沙锅来了,在四溢的香气里,我看见她眼中有星光闪烁。
她微笑着夹了一个鱼头放在我碗里,招呼我:“尝一尝,一个鱼头七种味呢。”
有人说,母爱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名牌。母爱从来都不会要求孩子回报什么,作为孩子来说,要时刻牢记这份爱意。在不经意之间流露出来的报答之意,都可以换来母亲深深的感动。
担待我们的父母
作者:郭利
周日上级领导要来检查,单位要求必须加班。
早晨进门就听到同事正在抱怨亲人,没一个人肯帮她照看孩子——母亲每周雷打不动地要去教堂礼拜,婆婆说要照顾生病的公公,没办法她只好把9岁的孩子带来单位。同事眼中含泪气愤地说:去教堂就那么重要?少去一次怎么就不行呢?公公也就是个感冒而已,怎么就不能照看一下孩子呢?他们都太自私了!
听着同事的抱怨,不知怎地心中沉重如铅,立刻想念起也曾经让我抱怨、让我不满的父亲来,顿时悔恨叠生。
父亲活着的时候,我一直对他心存怨恨。
父亲当了多年领导,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家里都是颐指气使,说一不二的。我们都曾经怨恨过他的霸道。比如看电视他从不问我们的想法,一律选择战争、历史的题材,当年风靡一时的《血疑》《卞卡》等言情内容的电视剧,我一律都没有看过,只能眼巴巴地听同学议论,连《红楼梦》都是后来假期看的重播。在家里,父亲就是绝对的权威,我们必须对他言听计从,否则家里就会阴云密布,气氛压抑得让人大气都不敢出。
我结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父亲和我前夫也有过争吵,因为深爱丈夫,我心中一直是埋怨父亲的,觉得是他不讲道理,无事生非。
后来父亲生病了,依然是家里的主宰,我们姐妹兄弟还有母亲只有隐忍的份儿。我们为母亲的委屈不平,却也无可奈何。家里所有的矛盾,我们觉得都是因父亲而起,因为他过于挑剔,过于刚愎自用。那段时间我们全家人都不喜欢父亲,真的。
我结婚不久,父亲被查出得了严重的肾病,后来慢慢转成了尿毒症。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我们本来就不怎么孝顺。
父亲第一次住院的时候,我借口忙着工作,忙着照顾年幼的孩子,很少去医院看父亲。那时我的婚姻也出了问题,日日纠缠于自己的情感中,很少想起患病的父亲。
一直觉得父亲的病不会那么严重,后来虽然已经不得不开始了每周两次的血液透析,可是每次见父亲,看他思维依旧清晰,总觉得他还可以坚持好几年,根本没有想到生死的问题。
我的婚姻终于走入死角。我决定离婚,独自抚养孩子。我的决定遭到了母亲、兄姐和知情朋友的一致反对。他们首先反对我离婚,其次反对我离婚还要孩子。我惶然无措地来到父亲的病床前,问他怎么办。他说:“孩子,尊重你内心的选择吧。实在过不了,离就离吧。爸爸知道孩子是你的心头肉,要吧。”我伏在床头无声饮泣,为父亲的深刻洞悉而感动。
斩断感情纠葛,我终于能够日日守候在父亲的病床前,朝夕相伴,听他讲自己的一生经历:事业沉浮、生命际遇,对父亲多了一分理解,少了一点怨恨。
正是因为这最后一段日子的陪伴,所以今天想起,心才稍稍有点安慰。可是一旦生命有隙,我还是不可抑止地想起父亲——想起小时候他对我的百般娇宠;想起少年时他对我的鼓励纵容;想起我离婚时他对我的有力支持……那些点点滴滴的往事渗入心中,都变成了无可追悔的疼痛,痛彻心脾。
在我的文字中,全都满含着对父亲的爱,款款诉说那些爱的记忆,那些美好的往事。
我们肯包容原谅所有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和最爱我们的人斤斤计较呢?我们肯善待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为什么一定要对我们的亲人求全责备呢?原谅我们父母的某些不足吧,想一想他们也是平凡的人,当然也有缺点,有问题,虽然有时他们不能满足我们的期待,在某一件事或者几件事上不如人家的父母做得那么好,可是他们到底是最爱我们的人。
他们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家,给了我们展翅飞翔的翅膀,难道不是已经足够?我们是不是要求他们太多了?即使他们有些时候真的不能让我们满意,那么也请多担待一点他们吧,就像担待我们的孩子。在我们小时候,他们难道不是一样纵容我们、担待我们的吗?
往事不可追,认真想一想,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世上没有人是完美的,包括父母。父母也会做错事情,父母也会用错误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爱意。子女应理解爱、回报爱,在父母有生之年,善待他们表错爱的方式。不要等到他们不在了,再去后悔。
一生有个对不起的人
作者:金薇
15岁之前,他有过一段锦衣玉食的日子。他的父母曾是小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伴随着他成长的当然尽是些夸奖恭维的话。直到有一天夜里,检察院的人敲开了他家的门。回头看见父母惨白的脸,他隐约感觉到生活从此会变个方向行驶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人们都像避瘟神一样躲着他。直到有一天,他放学,家门口坐着个人高马大的乡下女人。那是他的婶婶,在爷爷的葬礼上他看到过她。
她利索地拍去身上的土,粗声大气地说:“小海,我是来接你的。”他一下子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这些日子以来,从没有人给他个好脸色。女人扳了他的肩膀,说:“大小伙子,哭啥嘛,天又没塌,有手有脚的。”
他跟着她来到了那个依山傍水叫北兴屯的地方,走到一间仿佛一脚就可以踹倒的低矮的草房前,她回头对他说,到家了。然后高一声低一声地喊二丫。他愣了,这样的房子也能住人吗?草房里走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喝得有点晕头转向的叔叔,一个是又黑又瘦的女孩,松松垮垮地穿着件大布衫。很显然,那是婶婶的衣服。
婶婶一到家就拎了猪食桶喂猪,骂声也跟着响起来:“我要是不在家,这猪就得饿死。我嫁到你们老吴家,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啥福没享着,还得干这种替人擦屁股养孩子的事……”
想母亲的时候,他就拿她跟母亲对照。她抽旱烟,一嘴大黄牙,似乎是胃不好,吃过饭就不停地打嗝,几毛钱一袋的盖胃平她一把一把地吃。一家4口人挤在一个大火炕上,他很不习惯,尤其是她一沾炕,呼噜就打得山摇地动的。而母亲总是温柔浅笑,说话从来都没有大声过,就是训斥那些来家里的人,也都是微笑着,轻言细语,却能让来人冒出一头的汗。
很快,他到邻村的中学里上学了。小城里的教学质量好,他的成绩在村中学里自然是最好的。
接下来的暑假,她扔给他一把镰刀,说:“别在家吃闲饭,玉米地里的草都吃苗了。”他第一次进入一人高的玉米地,玉米一根根枝叶相连,整片玉米地就像个密不透风的蒸笼,人进去闷得喘不过气来。她割完了3条垄,他连半条垄都没割出来,她返回来,嘴里骂:“真是你们老吴家人,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他听了,一声不吭,疯了一样抡起手里的镰刀割草。
暑假结束时,他已经像屯子里的孩子一样晒得黝黑了,细细的胳膊也变得粗壮了。他照着她家碎了半边的破镜子想:或者这辈子,就得在北兴屯里当个庄稼汉了吧。
接下来,平时吝啬得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的她扯出一张50元的钱给他,说:“你去街里上买点冰棍回来卖卖,不然下学期你花啥。”
他犹豫着,二丫接过钱,说:“哥,我跟你去。”
50元钱上了足足一袋子冰棍。他第一次背那么沉重而且冰冷的东西,背到村里的时候,又累又冻。接着,他就挨家挨户去卖。那次,除了还她的50元,他还挣了30多块钱。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挣到钱,只是,那钱在他兜里还没焐热,就被她要了去。看到她沾着唾沫数钱的样子,他在心里鄙视,从没见过这么低俗贪财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