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我的手机连续显示了38个未接来电后,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去赴他的鸿门宴。临出门前还不忘将自己精心装扮一番。我特意用四色眼影化了一个超浓烈夸张的烟熏妆,还戴上了一副镶着水钻的超假假睫毛。嘴唇用了鲜亮的玫瑰粉,耳上是直径大概有5厘米的骷嵝型吊坠。上身穿了一件再短就春guang外泄的黑色紧身吊带衫,下身是与唇彩底色相同印着大朵紫色玫瑰的露脐灯笼裤。走在街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这堪称是本人历史上绝无仅有回头率最高的一天,我想一定超过了百分之三百。
当我以这样耀目的形象,出现在火烈鸟时,能够强烈地感到四周男男女女异样的目光。有的甚至还掩嘴偷笑,尤其是在我落座以后。他们一定是在想,我对面那个品味非凡的男人怎会与一个打扮得如此俗不可耐的人约会。何况在现在这个祟尚裸妆的时代,就连那些从事皮肉生意的女子也妆扮得清纯如女学生。
我以为当那个人看到我时,嘴巴一定会大张得能吞下一头牛,可谁知他竟在面无表情地瞅了我一眼后,将一张打满字的A4纸放到我面前,好象今天的我他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这是我昨晚写好的协议,你看看,如果没有什么异议,就在上面签上名字,然后我们选个日子去把结婚证领了。”
听到他的话,我的心莫明的跳得很快,但决不是激动和兴奋,是紧张,是前所未有的恐慌。我上上下下在他脸上搜寻,妄图找到些什么,可是他的表情一如无风无浪的湖面,看不出一丝痕迹。这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呀?我有些看不透了,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城府之深,那是我永远也无法岂及的高度。
“这上面写的,都是你上周说过的话,我只是以书面的形式把他记录下来了。”他缓缓说道。我把视线移到了桌子上的那张纸上,只见上端正中位置是用二号颜体写了“协议”两个字。居然还套了红,看着有点象政府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再往下写着:
曾力,男,(以下简称男方)
杨阳,女,(以下简称女方)
男、女双方出于自愿结为夫妻,为了保证婚姻的美满、长久,以及夫妻之间彼此的自身权益,本着互惠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协议,内容如下:
一、婚前财产属于婚前持有者私有财产,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二、婚姻存续期间住房由男方提供。
三、婚姻存续期间,生活日常支出(包括水、电、暖、家庭生活用品等),由男、女双方平均分担。
四、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不干涉对方一切行动自由。
五、双方亲友的门迎送往、一切开销由双方各自负担。
六、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随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另一方须无条件服从。
七、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若已育有子女,子女由男方抚养,且男方负担孩子成年之前全部的生活费和教育经费。女方享有每周的探视权。
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就将这份协议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完,虽已临近夏至,却还是有种凉彻心扉之感。曾力此时却迫不及待地将一支碳素笔递到我的手中。
看着握在我手心里那支红色的笔,一遍又一遍问自己,杨阳,你这是在干什么,是要签卖身契吗?可是别人的卖身契,至少还能换来钱,而你手里的这份,能换来些什么呢?从此换来的便是和婚前一样艰辛而孤单的生活,换来的便是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还不能有所抱怨,换来的便是有一天若被抛弃,还要落得和亲生骨肉分离的悲惨境
地。虽说有所舍,才会有所得。可是这样的舍,当真值得吗?
那支红色的笔,在上午十一点,从镂着火烈鸟的玻璃窗折射进来的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那红色分明就是火烈鸟羽毛的颜色。火烈鸟,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鸟。我又抬起头,看看对面的那个人,他正以一种我初见时的那种温润如玉的表情,微笑着注视着我。可是那笑容里该是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刀吧。
“还少了一项。”
“少了什么?”他不解地问道。
“就是登记结婚之前,男方不得强迫女方发生肉体关系。”
在听完我的话之后,他“噗哧”笑了起来,“原来虽然觉得你其貌不扬,但是比最漂亮的猪还是要顺眼一些,但今天我才发现,即使最丑的猪,也比你要好看得多。这点你大可放心。”
这个可恶的家伙,居然如此损我,可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我不好冲他发火。我想还是要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我今日的穿着早已没有形象可言。我强压下心头的怒火,故作谦逊地问道:“是吗?那你就不怕别人笑你娶了一头猪?”
他却将那张无比让人憎恶的脸凑了过来,笑着说道:“忘了告诉你,我属猪。”随后拿过我手中的笔,把我刚才说的加在了最后一条后面,接着将笔递还给我。
犹豫片刻后,我终于,在那份协议上签下“杨阳”两字,他又拿出另外一份,我不再迟疑,签好。
我未来世界的孩子,你可知道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是因为我想给你一切我认为最好的东西。只是不知将来你会觉得你这样的母亲是太自私还是太无私?也许你会讨厌这样的母亲吧。可是,不管你怎么想怎么看,我都不会后悔,不后悔!
我们在签完协议的一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在成为合法夫妻前,他遵守约定,没有再对我动手动脚,当然在一月之间,我们只见过三面,一次是去见他的父母,一次是见我的父母,还有一次是拍婚纱照。
当化妆师为我化好妆,穿上洁白婚纱的那刻,望着镜中的自己,我感慨万千,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眼睛也可以那么明亮,自己的身姿也可以那么迷人,自己的笑容也可以那么妩媚。
我不禁红了眼眶,一旁的化妆师以为我是喜极而泣,笑着劝道:“再哭,妆都要花了。”
她哪里知晓我心中难言的苦涩,坐在我身旁的那个男人从始至终,对我没有露出半分怜爱,半分激动,好象我只是这影楼里一个与他无关的顾客。这就是我日后将要日夜相对的男人啊,即使我们不是因为两情相悦而要厮守一生,可毕竟也没有谁用枪指着他,逼他娶我,一切都是出于自愿,难道就连一个笑容,一丝赞许都吝啬赐于吗?何况这是在人前,难道装装样子都不可以吗?
我们没有举行婚礼就住到了一起。在我封建守旧的父母眼里,没有典礼是不能称之为结婚的,所以死活不肯让我搬走,于是我对他们说,曾力因为炒股已欠了一屁股债,他没钱办什么仪式了,如果父母肯出钱的话,我们就办。虽然二老是存了一些钱的,可是他们是有儿子、儿媳的人,断不会为了女儿而得罪儿子、媳妇。俗话说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于是,在对我臭骂一通后,终于作了妥协。
曾力的父母也是希望我们大大地热闹一番的,但是曾力却对他的父母说,一个世外得道的高人告诉他今年不宜办事。虽然曾力的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可是曾力的母亲却极迷信,对于曾力的信口雌黄深信不疑。
我想在他的心里,我是根本就算不上妻子的,虽然婚前我就说过,我不在乎那些形式,可是内心深处还是被什么东西,深深刺痛。世上,又有哪个女子不盼望有一场奢侈豪华、浪漫唯美的婚礼呢?那是女人一生当中最美的时刻,哪怕那只是一场chun梦。婚后的生活,比我预料的更要糟糕。他每日一早出门后,不到深夜绝对不会回家,即使回来也常常是酒气熏天、醉眼朦胧。有的时候,甚至于半月都见不着人影。在我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提出筹建什么分公司,去他认为商机无限的晋南的一个小城市发展去了,从此,他便往返两地之间,我与他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就连我生儿子在医院阵痛待产时,他这个准父亲都未曾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