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关于兰花我们以后再讨论,现在去我的卧室参观一下。”卧室?孤男寡女好象有些不太妥当。但想想现在正值白天,而且一个喜好兰花的君子,不可能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此时我早已忘记他可是声名狼藉的人。
虽有些犹豫,我还是跟着他走进他的卧室。一张大床几乎占据了房间的三分之一,上面铺着淡粉的床单,窗帘也是镶着蕾丝边的同色系布料,床头柜上摆着一个棕黄色系着红围巾的维尼小熊。我有一瞬间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因为这里更象是一个少女的闺房。
我坐在床头,顺手拿起那只小熊。他却一把将小熊从我手里夺走,扔在床尾,双臂紧紧地环住我的腰。我想要挣脱,但是怎么也挣脱不开。“你别这样好吗?”“放心,我不会动你,就让我抱抱好吗?”他把头紧紧贴在我的发间。我能拒绝吗?既是谈恋爱,恋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亲密的接触,我这样想着便不再挣扎。
当我放松警惕后,他却突然将我按倒在床上,一个翻身压了上来。我心里涌起一丝恐惧,难道我真的要shi身吗?虽然这是个男女关系非常开言放的年代,但是我骨子里封建保守的观念根深蒂固,我想推开他,可是面对这个算不得强壮的男人,我居然一点力气都有使不上。不顾我苦苦哀求,他湿热的唇便覆了上来,大脑在出现了一秒钟的空白后,我张开嘴在他的下嘴唇上狠狠了咬了一口。只听到“啊”的一声,他便从我的身上弹了出去。
我连忙直起身,用手理了理凌乱的头发。从眼角的余光里看到他正用手捂着嘴唇,一双眸子写满了愤怒。我顾不得这些,赶紧离开了这个充斥着危险的地方。
我走出小区四处寻找着公交车站,一辆黑色的奥迪在我身旁停了下来,我知道这是他的车。他打开车门,我迟疑了一下,坐了进去。他专心致志地握着方向盘,盯着前方,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心里忽然觉得内疚,我刚才那样咬他,难免会伤到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可是道歉的话又难以说出口,“我们这是去哪?”我小心翼翼地问。他没有回答,只是将一张CD塞进音响。象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而你却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啊有情天地我满心欢喜
蔡琴那独有的富有磁性的啜音顿时飘荡在车内。每每听到她的歌,我就会想到上世纪30年代的大上海,想到穿着旗袍的美丽女人对于自己深爱男子的满腔哀怨,仿佛有一把锯在深深锯着人的心,那是一种深入到骨髓的疼痛。沉浸在这样的歌声中,我忘记了之前和他的尴尬,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
不知过了多久,我只听到“下车”两个字,我疑惑地望向他,“下车!”他又重复了一遍。我稀里糊涂地下了车,看看四周,除了盘山公路就是一望无际的树林、杂草、石头,这是一个我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
“砰”是关车门的声音,我扭头,正是他将车门关上了,而后对着我,一字一句道:“你长得太丑,做我老婆太委屈我了,这里风景很美,欣赏欣赏吧,说不定真能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不等我回过神来,他已开车一溜烟跑了。
突然而至的羞辱,让我的肺部立刻充满了胸腔。“你这个混蛋,你真以为自己长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吗?要不是我错过了那么多优秀有为的大好青年,象你这种压榨人民血汗的资本家,我看了都嫌脏我的眼。还想找范冰冰、张柏芝,怕是你给人家擦屁股都得再等两百年!”我歇斯底里地冲着渐行渐远的那四个环的车屁股喊道。虽然明知那车里的人根本不可能听到一个字。
喊过之后忽然觉得浑身酸软,这就是让我觉得“温润如玉”的男人啊,在我为了自保咬了他之后,居然把我丢到这荒郊野岭。什么“温润如玉”,分明就是睚眦必报的小人。不,连小人都算不上,道貌岸然的斯文败类!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我硬是仰起头,不让它们掉下来。
正值六月下旬,毒辣的阳光无情地炙烤着我裸露在外娇嫩的肌肤,衣服已被汗水浸透,紧紧贴在身上。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又酸又痛,提醒着我已是长途跋涉。偶尔有些拉煤的五轴车会从身边经过,我的脸上鼻孔已沾满了煤尘。
“哇!美女!”身后传来略显稚嫩的男声、接着是口哨声以及清脆的铃声,我回头,只见三个十五六岁穿着校服的少年,正骑着自行车从我身后而来。“什么美女,恐龙她妈!”一个骑着绿色捷安特的男孩,对他的同伴嚷道,说完猛踩一下脚踏板,下一秒已经骑得很远。另外两个同伴也在相继瞅了我一眼后,紧跟上去。
“恐龙她妈?”我轻声念道,这还真的是我活了快三十年第一次听到的新名词,言下之意就是又老又丑吧。取出皮包内的小镜子,镜子里的女子,凌乱的头发紧紧地贴在头皮上,略显瘦削的脸,因为煤尘和汗水的缘故已变得一道黑一道白,那双原本就算不上大、算不上美的眼睛周围,已隐隐能看到一些细纹,嘴唇因为缺水变得干裂而苍白。
看来在那些正当年华的少年眼里,我是真的老了,人生还未开始,就这样老了吗?开在枝头的花,还没有人去摘,就这样谢了吗?当真是“独有镜中人,由来自相许”吗?一颗又一颗晶莹的泪珠从面颊滑落,和着汗水,顺着脖颈流下。
透过迷蒙的泪眼,从远到近是一座又一座被植被覆盖的山头,不知在这些山里,在这些树丛背后,有没有还未曾被圈养的野兽?此刻,我倒突然希望窜出一匹狼或一头野猪,将我吃得一点不剩。
于是在第二天的报纸上便会登出这样的头版头条:昨日一不明身份的女性青年在途经市郊某山附近时,不慎被野兽吞食。有关部门已封锁该路段,并且正在全力着手进行捕杀工作。这样,我是否还算得上死得有点价值?
想到此,忽然一步都不想再走了,我倚着一棵胳膊粗的老槐树坐了下来,静静等待着野兽的出现,迷迷糊糊之间,我居然变成了张柏芝的双胞胎妹妹,而且我们俩个长得完全一模一样,就连手心的掌纹都不差分毫。
我兴奋地又蹦又跳,这世上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事,有好多粉丝追着我签名、留影,还热烈的拥抱我,突然有一个粉丝居然使劲地掐我的胳膊,好疼!我气恼极了,“别掐我了好不好”我冲他嚷道,可是他好象没听见一样,还掐,疼死我了,再看,面前是一张放大的脸,正是那个丢我在荒山的混蛋。
瞬时,漫无边际的失望包裹了我,还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张柏芝的娈生姐妹,却原来只是南轲一梦。看看天,已是日头偏西,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站起身来。
“睡得还真是香呀,我摇了你半天都不醒,这风景还欣赏的不错吧?”
看着他一脸戏谑的表情,我恨得牙根直痒,但是提醒自己此刻千万不能惹恼他。万一他真的丢下我不管,这荒山野岭的,半夜难免有些“不干净的东西”,野兽不怕(当然是在心情坏到极点时),可鬼怪我还是有些恐惧的。
于是对着他笑笑,“这里山清水秀、风景宜人,好得很,我都舍不得回去了,不过看在你辛苦跑来接我的份上,那我就改日再来。”
却见那个混蛋皱了皱眉道:“我说了是来接你的吗?”
我斜了他一眼,径自打开车门,不管不顾地坐了进去。心道:我就是坐着不下车,莫非你还能把我扔出去。他也从另一侧打开车门坐了进来,“真不知道你是不是女人,脸皮比锅底还厚。”我靠在靠背上,闭上眼,装作没有听见。
汽车平稳地行驶着,车内一片沉默。大概是因为回市区多是下坡路吧,感觉只过了片刻的功夫,便到了我住的地方。我刚要下车,左臂忽然被他拽住,“明天上午,还是火烈鸟,我给你看样东西,你一定要来。”
我气恼地将他的手甩开,“我对你的东西不感兴趣,也不想再看见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打一巴掌,再给块糖吃。如果不是我又累又饿,怕是早已对他破口大骂。
“你不是要我娶你吗?我同意了。”他接下来的这句话,真的出乎我意料。白天在被他那样的言语伤害后,任谁都不可能想到他此刻会说出这样的话。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怎么,你不是嫌我丑,配不上你吗?”
“咳!”他故意咳嗽一声,“我,可以勉为其难,凑和一下,反正,你说过的,我们随时都能够离婚的。”我狠狠瞪着他,虽然自己看不到自己的眼神,但我能感觉到里面一定已充了血,对他,我想我此时应该是毛主席说的那种对待阶级敌人的态度。
“你现在乐意了?对不起,我改主意了,不想嫁你了。我决定还是找一个不嫌我丑的,那样比较好。”言罢,我推开车门,走下车去。
“哎,你明天一定得来,错过了这个村,可再没这个店。”“无所谓!”我回头给了他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脸,昂首朝家里走去。并且在心里骂了他一千八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