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理论演进
长三角经济区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城市和产业高度集聚区之一。长三角经济区及其长江流域经济带和新亚欧大陆桥西安以东双桥经济带极化和辐射区,形成长三角及其经济腹地经济区。长三角及其经济腹地经济区即泛长三角经济区具有区域合作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机制。随着高速交通束的快速建设和经济要素的快速流动,泛长三角经济区的内在联系日益增强,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特征也日益显现。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对具有独特区位优势的江苏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为江苏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条件。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的必要前提,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是区域合作的必然要求。区域合作和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受到学界广泛关注,推动着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经济理论演进。
一、极化经济区理论及其中国国民经济中的极化经济区
根据经济区的同质性和集聚性,区域经济有同质经济区和异质经济区或极化经济区。比较而言,以同质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区的发展更具有竞争性,而以集聚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区的发展则更需要加强以区域互补和合作为重要内容的区域合作。
1.同质经济区与极化经济区理论
中国国民经济的纵向区域划分为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和横向区域划分为泛珠三角、泛长三角、泛环渤海三大泛经济区在空间结构上的差异性,实质上是同质经济区和极化经济区在空间结构上的差异的具体表现。同质经济区与极化经济区是不同的经济区域经济类型,具有较大差异。
(1)空间结构差异。横向划分的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都是异质经济区或极化经济区,有各自起龙头作用的经济极核区和广阔的经济腹地,是有内在经济联系和协调发展机制的极化经济区。依照省域经济板块的发展水平,中国国民经济大致纵向划分为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东部11个省域经济板块,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和海南等域经济板块(“七五”时期包括广西,海南还在广东省内);中部9个省域经济板块(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湖南等省域经济板块);西部11个省域经济板块(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和西藏等省域经济板块)。(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的省域经济板块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
从整体上看,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的同质经济区特征十分明显,与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的空间结构差异十分显蓍。
对横向划分的三大泛经济区空间结构和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空间结构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差异。从整体上看,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都属于同质经济区,但在各经济区内部则表现为异质性或集聚性;东、中、西部经济地带之间具有异质性,而在各经济地带内部则表现为同质性。显然,在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的每一个大经济地带板块内,经济同质性是基本的特征(意味着更多的竞争),而整体上的异质经济要素又基本不在同一个大经济地带(优质经济要素主要集聚在东部经济地带);在横向划分的三大泛经济区的每一个大经济区板块内,由于存在沿海“增长极”与内陆经济腹地的异质性和互补性,因而有利于统筹经济极核区与经济腹地的互补和合作,有利于经济空间结构向优化方向演化,从而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2)划分意义差异。从经济区划看,区域经济板块划分是否合理,关键看它对区域经济发展与区际关系协调两种目标是正效应还是负效应。横向划分的三大泛经济区具有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意义,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缺失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从一定意义上说,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缺失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机制,致使东部沿海发达区域的城市缺失接纳中、西部农民工为市民的内在机制。横向划分的三大泛经济区具有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具有中、西部区域经济腹地与东部沿海城市群之间的内在联系,具有区域极化和辐射关系。区域经济板块的内在经济联系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和协调发展,从而推动经济腹地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和落户,使“三农”问题解决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内在联系。
横向划分的三大泛经济区具有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学意义。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缺失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内在机制。区域经济核心实力主要表现为产业规模优势、企业群体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而这些优势又取决于区域分工与合作的程度和范围。纵向划分的三大经济地带割裂了东部沿海区域资金、技术优势与中、西部自然资源、劳动力优势的互补关系,造成东部资本、技术要素和中、西部自然资源、劳动力要素相互隔离,不利于区域经济的互动与合作,难以保证投入要素高效使用和升级换代。横向划分为三大泛经济区,实质上是拓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合作的内在联系空间,创建人流、物流、资本流等内在联系的机制,参与经济一体化运行,因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区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三大泛经济区中的东部经济极核区拥有广阔经济腹地,不仅使内地经济腹地能更好地受到沿海经济的辐射和带动,更重要的是伴随着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沿海城市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和空间,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等沿海大城市圈也将得到更大发展。
2.极化经济区理论
极化经济区理论是在同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争论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具有广泛的影响。极化经济区理论包括增长极、扩散和回流效应、中心-外围模型、空间结构演化等诸多理论内容,对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增长极理论。区域极化的研究文献是在法国的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考察部门发展极化的基础上研究区域发展的极化的,其中的增长极理论得到较快发展。佩鲁认为经济增长发源于一个所谓的“推动型单位”,而不遵循均衡路径。经济增长应该是不同部门、行业按不同速度的不平衡增长。主导产业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行业以较快的速度优先得到发展,产生部门发展的极化。佩鲁认为推动型单位的推动力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实现内部的节约和外部的节约,即积极的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当形成积极的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时,推动型单位的增长就会导致单位成本降低,从而强化自己本来已稳固的地位和扩大相对其他经济部门的优势。二是进行创新。通过产品创新和生产过程创新,推动型单位能够保持和强化其相对其他经济单位的领先地位。但是,佩鲁仅仅考察的是部门发展的极化,因而佩鲁提出的增长极概念指的是推动型部门,不具有空间意义。瑞典的缪尔达尔(G.Myrdal)和美国的赫尔希曼(A.O.Hirschman)探讨了导致区域发展极化的机制。他们认为经济过程偏离了均衡是不会回到均衡状态的,即最初的偏离产生的影响作用使这种偏离得到强化,从而使过程不会再回到均衡状态,也就是强化了非均衡状态。法国的布代维尔(J.B.Boudeville)等将空间概念引入增长极理论。美国的弗里德曼(John.Frishman)、瑞典的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美国的赫希曼(A.O.Hischman)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佩鲁于1950年代在法国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的《经济空间:理论的应用》及一系列论文中提出增长极理论。这一理论的问世,引起了许多经济学家对增长极理论进行探讨。应该说,增长极理论是在佩鲁的思想基础上,主要由法国和比利时的一些研究者创立和发展的,因而常常被人们称为区域发展理论的法国学派。
增长极理论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突破,许多国家把增长极理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因而它在区域经济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60年代中期,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重新探讨了空间的含义,拓展了佩鲁的理论。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不仅包括与一定地理范围相联系的经济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而且也包括经济现象的地域结构关系,从而将抽象的空间转换为具体的地理空间,强调了增长极的空间特征。布代维尔将区域分为三类:
一是均质区域。在这种空间中,每一组成部分或地域彼此都有尽可能相近的特性。二是极化区域。极化区域的增长极具有“磁极”作用,或者说对经济活动产生吸引过程,使极化区域内的不同部分通过增长极而相互关联、相互依存。三是计划区域。一般是指实际存在的关联区域。它是政府的计划、政策实施地区,在性质上更富有政治性。一般来说,计划区域和极化区域是大致协调的,但由于极化区域随着时间的变化其范围不断变化。
增长极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增长极的发展功能直接同城市的集聚体系模式相联系。一个增长极的形成离不开一个城市的集聚优势。城市必须处于经济中心,以增大对周围地区的增长刺激,且这种刺激是遵循中心地等级扩散要求的。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尤其是增长极的空间结构,决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空间结构模式,且空间结构模式也是发展过程的结果。在创新扩散与空间结构的关系中,存在创新扩散的循环累积过程。增长极理论的实质是强调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尽可能把有限的稀缺资源集中投入到发展潜力大,规模经济和投资效益明显的增长极,以同周围地区形成一个势差,通过市场机制的传导以引导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增长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由抽象的经济空间拓宽到地理空间,表明经济空间既存在功能极化,也存在地域极化。极化过程不仅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即由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引导企业和行业在某些大城市和地区集聚发展而自动形成“增长极”,而且也是一个可控过程即由政府通过经济计划和重点投资来主动建立“增长极”。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把增长极理论运用于增长战略、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但是,由于增长极理论是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的,其在不同经济社会体制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应用效果是不同的。
增长极理论强调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并不是在每个部门、行业或地区按同一速度均衡增长,而是在不同的部门、行业或地区按不同速度不平衡增长。某些主导部门或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集中于特定的地区或大城市,形成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极”。“增长极”通过其吸引力和扩散力作用不断地增大自身的规模,对所在部门和地区产生支配性影响,从而不仅使所在部门和地区获得优先增长,而且带动其它部门和地区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