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早早的有老师在工作,路上碰到很多高三的学生,簇拥在一起,有喝的醉醺醺的,有笑得惊天动地的,还有很多在广场上拍照片的学生,一种完全释放的舒适感贴满了整个肌肤。
高三对我而言完全是地狱,因为我的成绩实在不是很好,我的数学很烂,烂的我不管用英语和语文怎么补,都像个吃了三鹿奶粉的孩子,营养不均衡不要紧,还有中毒的危险。
可该来的还是如期而至,并且一定是愈演愈烈的趋势。
直到到了学校,我才忽然后知后觉,我失恋了。
没错,我顾夕和的初恋,就这么没了,因为在学校里忽然看到校门口的小凉亭会忽然想起那张温和的脸,看到后面的那片山林会想起曾经怯怯的牵手,看到那栋冷清的理科大楼会想起那是他上课的教室,看到宽阔的操场会想起他曾经一次又一次的在操场上英姿飒爽。
原来想念一个人,竟然是这样的滋味。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沈念琛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不可或缺,在家的时候我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不痛不痒。可是到了学校,我开始疯狂的想念他,我想打电话给他,才恍惚想起我们之间连最起码的联系都没有。
我发了一上午的呆,直到肚子咕咕的叫起来,我有了饥饿的感觉,这才下楼去吃点东西垫肚子。
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一个人,我没有看清那人的模样,不过心里却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好像哪里见过似地。
也没有多想便直冲出了学校,一路狂奔来到了学校不远处的另外一家小饭馆,我当时还奇怪我不是饿了么我,哪里来的这么强悍的力气。
可饭一端上来我就安静了,全世界只能听到我嚼花生仁的声音。
花了几分钟安抚自己的胃,我决定上街去找点事情做,哪怕在做钟点工我都愿意,只要是我自己努力花了时间和力气去做的工作,我都能忍受。
只要对方到时候及时给我钱。
中午的太阳剧烈的燃烧着大地,还没到街上,我就能感觉身上已经大汗淋漓了。我伸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如果再这样继续走下去,我怀疑我的汗液能够养活一窝小蝌蚪了,前提是小蝌蚪胃口忽然变重。
最后我决定在冷饮店休息一下,当然,也顺便打听一下兼职的事。
冷饮店的小姑娘很热心,店里面的空气一下就变得凉快起来,汗液也随着慢慢的蒸发掉了,中央大空调就是好啊!我掀动着眼帘,肆意的享受这一场“大自然”的眷顾。
美梦就在此刻被彻底粉碎了。
当叶锦臣的声音在我的头顶上空响起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什么叫阴魂不散了。
叶锦臣在我面前坐了下来,表情很恬淡,似乎这家店是他开的一样,悠哉悠哉的问我,“想喝点什么?”
我说,“难道锦少爷请客么?”
他眉毛一动,“你要是实在想要我请客的话,我也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