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看出了莫月色心中的想法,祈峰脸上一笑,手不知怎的一晃,莫月色就感到自己不能动弹了,下巴被捏开,随即一个药丸滑入口中,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的停留就进入了咽喉。
“咳咳!你!你给我吃了什么?”莫月色捂着胸口道。
“没什么,只是暂时让你的身子软些,省的你一路上想那么多有的没的。”
“你!”
果然三日后,祈峰就带着莫月色走在回京的路上。
莫月色和祈峰面对着坐在马车上,没有说话。
事实上,一路上她根本就没有开过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想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快些回去!
京城里已经是一片热闹的气氛了,晋王爷不仅大胜而且又将大婚,迎娶侧妃。
晋王府门口,大红色的漆门,大红色的喜字,大红色的绸缎……在莫月色眼中看来却是如此的刺眼。
真的,真的,都是真的!
莫月色和祈峰站在街角处一个客栈中,遥遥看着花轿在众人的注视中抬向晋王府。她以为那样的事情只会发生一次,她以为她是特别的。可是这时她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天真,多么的可笑。
“这下你信了吧。”祈峰倚在栏杆上说道。
莫月色没有理会祈峰,眼睛死死的盯住了那花轿。花轿已经到了王府,停了下来。自喜婆的搀扶下走出一个女子。身段窈窕,不难想象是个美丽的女子。可是那女子小腹的地方,却是隆起了!
没错,一切都是真的。若是说这女子长相多么貌美,宇文旭尧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她的,但是若是那女子怀了宇文旭尧的孩子,一切就另当别论了。在这样一个三妻四妾再平常不过的朝代,在这样一个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视为天大事情的朝代,这似乎是再平常不过了。
况且她就亲身经历这样的事情。当年清康王如此厌恶她,可还不是在她生下孩子后对她的态度大为改观!
莫月色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是什么声音,格拉格拉的,是心碎的声音么?满地的碎片。
很多时候,一个人发现自己爱上一个人,都是在跟他分别的时候,突然一下见不到那个人了,才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对那个人产生了很强的依恋。
莫月色现在才清楚的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把心放到了他的手上,现在就随他怎么处置了,他想让她的心发痛,只要捏一捏就成;他想让她快乐,只要一个微笑就行。
宇文旭尧温柔地牵起穿嫁衣女子的手,在众人的注视中,最终消失在莫月色的视线里。
莫月色脑子里突然有些空白。她的孩子还在那里,可是她孩子的父亲却又在迎娶另一个女人。
晋王府,她一直将那里看成自己的家的。家啊,那是让人休息,让人感受关怀,感受爱的地方啊,怎么可能会让人伤心呢?
马斯洛需求定律,生理,安全,感情,尊重,自我实现,女人最高的自我实现的需求可以是一个完美的男人至死不渝的专情,可男人呢?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的男人?
高堂上坐着清康王。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交拜!
“等一下!”一个声音响起,四周一片寂静。
所有人看着这个自大门口飞身而进地这个男子。有些人认了出来,惊叫道:“宫二公子!”
宫二公子,拈花公子,宫逸轩,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都知道这二公子和晋王是至交。却是更加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在这个时候打断婚礼的进行。
“逸轩,你来了。”宇文旭尧笑着打招呼迎上前去。
“你在干什么!”宫逸轩压抑着心中滔天的愤怒。
“稍后我会向你说明一切的。”
“这才多长时间,你竟然另娶新欢!”宫逸轩一把推开宇文旭尧的手,厉声喝道。
“为什么不行?”宇文旭尧笑的一脸不所谓,“她已经死了,你还要我怎样?为她守身如玉么?”
“你,太过分了!”宫逸轩握紧了拳头。但是若是宫逸轩仔细看,就会发现那笑容下的一丝僵硬。
“是么,我一向如此,身边的女人如过江之鲫,你是今日才知道的么?我的宫二公子,是我变了,还是风流多情的拈花公子变了呢?”
“嘭!”宫逸轩一拳打在宇文旭尧的脸上。宇文旭尧没有躲闪,眼神闪过一瞬间的黯然。却在抬起脸的瞬间消失。他不在意地用手轻擦掉嘴边的血迹,抬眼看着宫逸轩。
“我们两清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二公子就请离开。”
宫逸轩被宇文旭尧的回答气急,一个拳头又要打上的宇文旭尧的脸,可是这次,宇文旭尧却没有等着挨打。他抓住了宫逸轩的手,死死地抓住,将宫逸轩拉至面前,冷声说道:“你最好适可而止!”
宫逸轩推开宇文旭尧,自己向后退了两步,他的手握的很紧,眼睛定定地看着宇文旭尧,仿佛自己从来没有看透过这个男人一样,最后愤然而去。
莫月色不知道自己心中现在是什么感觉,只是呆呆的看着晋王府的大门。她突然想到祈峰抓她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要威胁晋王么?
可是如今她这个晋王妃也是个下堂妇了,还有什么价值呢。还能威胁谁呢?她连这些价值都没有了。
死亡只能用来威胁那些真正关心你,将你放在心上的人。若是那人心中已经没有了你,这些威胁除了可笑的滑稽,还能剩下些什么呢?
莫月色看到宫逸轩走出晋王府,渐渐离去的身影。她虽看不清宫逸轩脸上的表情,但是她心知宫逸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能为了什么。除了她,谁能惊动宫二公子!
想到这里,泪水情不自禁地留下。她的身子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所谓不原谅,不宽恕,只是刀子嘴豆腐心,他还是如此关心她,还是如此护着她。他终是最爱他的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