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是什么既然参政党概念是参政党思想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那么从理论上进一步对参政党这一概念进行梳理,明确参政党的内涵和性质、功能与职能、作用与地位就尤为重要。我们只有从理论上明确参政党是什么,才能判断社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参政党,才能了解参政党应有的政治理性认识是什么,才能科学设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可以说,参政党思想建设的所有理论问题,都是从“参政党”这一概念开始的,并归结到这一概念中的。
第一节参政党的内涵
对于“参政党”这一概念的理解,学术界曾经存在严重的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参政党,顾名思义,就是参与执政活动的政党”,但是“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参政与西方国家一些政党的所谓参政是根本不同的”;“我国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与西方国家的多党‘联合执政’是有区别的”徐育苗:《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若干理论问题探讨》,《社会主义研究》,1993年第1期。有的学者认为参政党不仅仅是参与执政活动的党,更是“参与执政的党”王伟:《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就是参与执政的党》,《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6期。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参政党的“参政”并不是参与执政,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也可以简称‘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如黄福寿在探讨参政党与执政党的政治关系、参政党与中国民主党派的关系、参政党的阶级基础与社会基础变化的基础上,提出参政党就是中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自觉接受执政党的政治领导、在宪法范围内同执政党法律地位平等的社会主义政党黄福寿:《论参政党的性质和作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2005年中国共产党颁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后,对于参政党的“参政”不是“参与执政”已经形成共识,关于参政党的内涵的争论基本平息。那么,“参政党”这一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的提出有什么意义,其内涵又是什么?
一、“参政党”概念的提出
“参政党”概念是对中国民主党派性质和特点、历史和现实、作用与贡献的深刻概括和集中反映,是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基本定位。这一概念产生于多党合作的伟大实践,是多党合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正是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确立、巩固与发展,使民主党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只重要力量,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民主党派定位为参政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践基础。
新中国成立时,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即以确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也成了事实上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执政伊始,便提出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各民主党派则由“求民主、求解放”,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整合转变为八个拥护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权中参政议政并对执政过程实行民主监督的社会主义政党。改革开放前,对民主党派的作用可以归结为“参、代、监、改”,即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对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协商和执行;代表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对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这一时期,各民主党派曾被称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亲密友党”。这些提法说明了民主党派的作用或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但没有准确揭示出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在多党合作中所处的地位。各民主党派虽行参政党之实,却无参政党之名。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使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党合作的实践日益丰富,各民主党派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这一重要文件在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的同时,正式确定了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并明确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实际上是对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而存在的一种正式确认。
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同时,这一制度还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各民主党派章程。这为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布,再次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这是我国的第一个政党制度白皮书,说明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和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的,开辟了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并再次向全世界公布确认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
中国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反映了中国民主党派的性质、特点和历史性进步,反映了近代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国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但作为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在政治上更多的是代表作为中间势力的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进步性,决定了其政治代表中国民主党派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动摇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领导力量。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在中国社会的各阶级中,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坚固的同盟军,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是可靠的同盟军,民族资产阶级则是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的同盟军,这是现代中国革命的历史所已经证明了的根本规律之一。”《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5页。这个现代中国革命的根本规律,决定了在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然成为统一战线的领导者。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代表,必然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同盟者,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则成为统一战线的核心内容。这一根本规律也决定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都有一定的比例的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各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进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与之合作的基本理由,也成为其作为参政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基础。因此,新中国一成立,民主党派就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就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仍明确讲,民主党派还是要的,人民政协还是要的。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志都强调民主党派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在中共中央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我国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一道致力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参政党”这一概念,突破了以往非执政党即在野党的思维定式,赋予政党功能以新的内涵,从理论上把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准确地概括了出来,是多党合作发展历程中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突破。参政党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广泛认同。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既是对中国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同时也为世界政党理论增添了新的内涵,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确定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如何处理与领导和执政的共产党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二、“参政党”概念的内涵
参政党是对八个民主党派的统称。在我国,“民主党派”并不是泛指一切宣称以民主为纲领或宣言的党派,而是有特定含义的政治概念。被称作民主党派的政党是指1948年5月1日以前,即中国共产党发布关于召开新政协的《纪念“五一”节口号》以前即已成立,并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共同斗争中作出了一定贡献的政党,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九三学社(简称“九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参政党”这一概念,实际上是“民主党派”这一概念的现代表述。如果说民主党派是一个沿用至今的历史概念,侧重于表述这些政党追求民主政治并为之奋斗的历史,那么参政党则是一个现代概念,侧重于表述这些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
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两种政党类型之一。这两种政党类型,一是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一是参政党,即八个民主党派。参政党是公开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政党,是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的亲密友党。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参政党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参政党所联系的人士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为主、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其中民革所联系的主要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民盟所联系的主要是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民建所联系的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民进所联系的主要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知识分子;农工所联系的以医药卫生界人士为主;致公所联系的是归侨、侨眷以及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人士;九三学社所联系的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人士;台盟所联系的是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
“参政党”是中国政党制度中的一个独创概念,客观、准确、完整地阐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党制度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新型政党关系。无论是从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政党与政党的关系还是从政党的活动方式来看,“参政党”概念都是世界政党政治中的一个创造,它既具有一般政党的许多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从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来看,世界各国政党的成立,都是以执掌国家政权并通过执政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为目的,尚未有不以执政为目标的政党,而我国的参政党是在追求自身政治理想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共产党的先进性,自觉选择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我国参政党并不以执政为目标,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这与政治力量的对比有关,也是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以及多党合作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各国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有各国的特色,那种认为我国的民主党派不以取得执政权和执政党的地位为目标就不是政党的看法是错误的,我国的“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1页。
从政党与政党的关系来看,参政党与执政党是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而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在政权建设上的执政与参政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团结合作关系。合作,是中国特色政党关系的本质,也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这与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下重竞争、轻合作的政党关系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