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街道上,琳琅的商品摆在橱窗里,虽不及现代的花样繁多,却也是精致可爱。当然,这就要归功于这里的翘首者凡多姆海恩公司了。我嘴里叼着一根拐棍塘,怀中抱着凡多姆海恩公司的标志性玩具——眼罩兔,一路走走停停搜刮着以前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不过一路上总是有人的目光停在我身上,搞得我好像外星人一样,本来好好的心情就这样破坏了。最受不了的是,身后还跟着脸比自己还黑的人,要不要这样刷毁灭感?
我踹了格雷尔一脚,皱眉问道:“格雷尔,你今天怎么了,脸拉的都比女王走的红毯都长。说吧,到底是谁惹到我们格雷尔大帅哥了,我这个死神之王帮你出气去。不过,在那之前,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为什么他们总是盯着我看啊?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我不要这个样子盯着人家看,人家都不好意思了。”说完,状作娇羞的模样,捂着脸跺了一下脚。
一街被我恶心坏的人,只不过格雷尔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笨蛋,他们看你当然是你身上那件奇怪的衣服了,古古怪怪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穿的。”格雷尔皱着眉头,一副“和你在一起我丢脸”的样子,“还有,你真的忘记你唱的那首歌了吗?可是刚唱过不可能马上忘记,还是您故意装作不知道呢?”
先是被轻视,后又被怀疑,脾气本来就不好的我立刻不打算安慰他了,直接暴力压制,一个兔子向他的头上招呼过去,“喂,格雷兔,你那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是正经人穿的衣服?现在不管在任何一个地方绝对没有第二个人和我穿一样的衣服了,你这意思就是说我不是正经的姑娘了?你想要说我没关系,你可以直接说出来啊,我又不会怪你,用不着你在这里指桑骂槐。
还有,没有证据就随便说别人你知不知道这样的性质很恶劣,我告诉你,我赵月行的端做的正,做过就是做过,没有做过就是没有做过,我自己的事情不用别人插嘴。况且那只是一首歌,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出来又不会死。如果我真的不想告诉你,我绝对一个字都不谈。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那觉对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反正,我不管你怎么想,话已经说道这个份上了,你爱信不信。”我愤然地掉头就走,任凭格雷尔在身边怎么道歉都没用。
转身走进一家服装店。一进服装店,一个脸上涂着起码有一斤的粉底和抹着一整只口红,身上穿着粉红色的衬衣和黄色紧身裤的中年妇……男人过来招呼我们,如果不是皮带勒紧勒紧了身上的肉缓解了一下我们的视觉冲击,不然总以为男人身上的肉会从身上流下来。
男人见我失神已久,在我眼前晃晃手。在我回神之际,又向我抛开一个媚眼过来。只觉我身上的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小姐,请问能帮你一些什么呢?”男人说道。
能帮什么?我根本就没有想买什么衣服,不要服务这么周到好不好!我正想编一个理由蒙混过去,就见格雷尔走进来,唇角一勾,“有啊,我想为我的执事买件工作穿的衣服,不知道您这里有没有?”
“当然,只要是衣服,我这里什么都有。”男人自负地说道。
“那好,我想为我的执事买一件那种时尚前卫却又不失庄重沉稳、颜色艳丽却又不觉得低俗、豪华大气却又不失谦卑。先生,你这里有这样的衣服吗?”
明明屋子里很暖和,可格雷尔和男人却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尤其是男人挂在嘴上的笑容消失,如果仔细看看,还会发现他的嘴角隐约有抽动的迹象。话说,美女你只是买衣服还是找事来的啊,我们还能愉快的玩耍吗?
男人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从衣架上取下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是现下最流行的执事服,你觉得怎么样?”
我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塞着棒棒糖摇了摇头,“不行,既然是最流行的那也就是说这是最普遍的,虽然时尚但体现不出豪华大气的样子,换换换。”
男人摇摇头,又拿出一件衣服来,“这件衣服是本国著名设计师罗曼塔何·杜斌设计的‘春伴’,很少有人买。您觉得怎么样?”
“噗……”我擦了擦下巴上的水,整理好自己的仪容,像他施礼,表示自己刚才失仪的歉意,不过还是忍不住在看向格雷尔勾起唇角。哦呵呵呵,一身翠色的衣服,怎么那么看怎么都觉得像人类的好朋友青蛙兄呢?尤其是上面的条纹越看越像,如果格雷尔穿上的话,想想画面就觉得带有喜感。再说他那一头红发配绿衣,画面太美,不敢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