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写作要求
1.要深入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组织鉴定贵“实”,最忌虚妄,必须深入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对被鉴定人的实际表现及优缺点作出恰如其分的总结和评定。切忌仅靠现成的材料和传闻进行撰写,或单凭“印象”办事,这样会有损组织鉴定的意义和价值。
2.要注意讲究“透明度”
组织鉴定应与被鉴定人“见面”,并允许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以增加“透明度”。如果被鉴定人的意见正确,则组织上应予接受和采纳,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如所提意见不够妥当,则应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做到以理服人。讲究“透明度”,是确保组织鉴定价值的需要,也是当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范例
关于李××同志的鉴定
李××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一年来,成绩突出。他带领全局同志努力开辟财源,既抓收入,又抓支出,使全县财政收入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4.8%,有力地支持、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他亲自带领局工作组到各个工商企业调查研究,帮助有潜力的企业搞挖潜改造,现已有两个项目投产,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县酒厂得到财政的支持和帮助,上新产品,很快收到效益,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骨干企业。
二、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产供销具体问题。(略)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略)
四、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中共××县财政局总支
二0××年×月×日
§§§第三节 行政处罚决定
一、文种特征
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法律制裁的一种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手段之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记载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情况的一种法律公文。它一经制发,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如不服行政处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至关重要,它既体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执法效力,又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行政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这种公文的制作,以便更好地发挥它在实际执法中的作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同于行政处分决定书。首先是二者的适用对象有所区别,其中行政处分决定书仅限于个人,具有固定、单一性,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对象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在适用范围上,行政处分决定书仅限行政机关内部使用,且受到处分的公务员与本机关存在隶属关系,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则不受此限;再次,在适用结果上,行政相对人如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只能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而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则不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构模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情形。其中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需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1.简易程序的处罚决定书
此种决定书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进行行政处罚时使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此种处罚决定书系填写式公文,备有预定格式及编码,除标题外,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拟制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准确把握其适用条件。依《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简易程序的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以上罚款限额和给予警告处罚两种情形。超出这一界限和范围,即应进入一般程序。
(2)格式要规范,表达准确。制作和填写这种公文不能漏项,其语言表达无论是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表述,还是对处罚依据的援引,都必须做到简明扼要、高度准确,文字书写要规范,特别是对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等要素的填写更不可粗疏。
(3)要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第一款规定,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2.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种决定书适用于当场处罚款外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及公文制作理论,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标题。由行政机关名称和文种两要素组成。依执法机关的不同,公文名称亦可有所变化。如公安机关应是“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用以明确公文性质。
(2)当事人的姓名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此项内容是处罚决定书正文的前置部分,表明被处罚人的身份情况,要严格依照规定要素书写,即只写当事人的姓名(公民)或者名称、地址(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不及其余。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是处罚决定书的主体,要如实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包括目的、动机及其他主观过错等)、方式、手段、过程、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及有关的人和事等。这部分要特别注意写明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关的事实情节,以便为正确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充足可靠的依据。同时,叙述事实还要注意摆列相应的证据,包括证据的名称、来源等等。还要注意事实和证据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二者相互印证,切忌分离割裂,不然,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效力。在文字表达上,应力求准确简洁,将有关内容要素交待出来即可,不必过细陈述。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这部分记载对被处罚人施行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授引《行政处罚法》的具体条款(依据)对被处罚人施以相应的处罚。处罚种类要写得准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等。这就是说,写进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必须限定在上述规定范围,不能自造,判定处罚种类要与被处罚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不能错用。处罚种类如果不止一项(并处),则应分条列出,以示显豁。
这部分应先援引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再列示具体的处罚种类。具体可表述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项之规定,给予……处罚”,或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等×项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2)……”
(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此部分内容是实施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安排。履行方式系指处罚人采取什么方式、方法履行行政处罚事项,例如受到罚款处罚的,应当明确写出系分期缴纳还是一次缴清;履行期限是指被处罚人在什么时候履行处罚决定,对这项内容,也必须写得明确、具体、不容疏漏。
(6)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论的途径和期限。即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这是维护被处罚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在上述各项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而又不予履行的,将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这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是指有关法律或单行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措施:一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罚款;二是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些规定,有利于维护行政处罚决定的实施效力。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部分位于上述各项内容的右下侧,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尾部”,要写行政机关名称的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以示庄重、严肃;日期要写公元年月日全称,用汉字书写。
拟制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因此,未加盖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属无效。
②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写作要点
1.要认真做好处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量避免诉讼行为的发生。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大多是因行政相对人不服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引起的。因此,国家行政机关要在行政诉讼中取胜,必须认真作好处罚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诸如调查取证等,并且在进行处罚时力求做到事实准确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引用法律条款恰当,程序合法,处罚公正,要使被处罚人心服口服,尽力避免行政诉讼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