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欢特嫌弃的看着步临风,接着说道:
“昨天救我的人,是你吧?”其实心里已经有了三分肯定,却仍然有七分的疑惑。
都说这古时候的男子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倡导君子之为,公义欢也不怕这人会说假话。
穿的那般华丽,又拥有墨玉,翡翠都能随便送人,所以这人应该是很有涵养,身份也不会太低。
既然是身份不低的人,说话做事自然是非常的注意分寸,一般来说,这类型的人不太会说谎,不管是死板的奉劝君子所为,还是单纯的为了自己的颜面。
说道墨玉,公义欢又看了看男子腰间配带的那块墨玉。
通体乌黑,又有些范青,应该只是一个官宦子弟的公子。
“我救了你,你不该问问我名字么?”步临风纳闷了,明明自己救了人,哪想人家连个名讳都不想问。
“那么请问,你叫什么?”公义欢也纳闷了,这世界竟然还有人逼着别人问名字的,这人是不是傻?还是觉得自己帅气得很,是个人就想知道关于他的事情?
“在下步临风,敢问姑娘芳名?”
步临风站起身,做出一个行礼的姿势,问道。
“你好,公义欢!”公义欢说着,笑了笑,把手伸到步临风跟前。
看着放在自己跟前那只雪白如玉的嫩手,步临风皱眉:“你这是作甚?”
“握手啊。”
“握手?”见步临风一副惊恐的模样,公义欢顿悟,感情她现在在古代呢,这种礼仪,这些远古人类怎么会懂。
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不会这古时候的礼节,若是做了,说不定会让人笑话,于是公义欢只得硬着头皮,为自己找借口弥补:
“这.这是我们那个地方的礼仪,不管男女老少,但凡是有好感的朋友,第一次见面或者很久之后再次相见,都会握着彼此的手,比如我伸左手你就伸右手,我伸右手你就伸左手,这是象征友好的礼仪。”
闻言,步临风释然。
的确,这北国虽然繁华,但是免不了有些小部落,那些部落里面,常常会有一些独特的礼节存在,所以面对眼前雪白的手,步临风不再疑它。
身处高位,步临风很少会与别人有什么肌肤接触,一来是怕别人会趁机下毒残害,二来呢,则是他一向不喜欢被人触碰。
知晓了公义欢此举的原因,却仍不见步临风伸出手。
皱了皱眉,不管三七二十七,公义欢直接将步临风的右手拉起来,晃了两下。
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嘴角挂着两个梨涡,牙齿白森森的,步临风本想抽离的手,却是愣在了原地。
她的手嫩嫩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滑腻,有些冰凉,让人忍不住想要放在手中呵护一番。
正当步临风在为自己的感觉感到诧异的时候,公义欢的手,却已经抽走,这不禁使得步临风有一瞬间的失落。
“好了,名字也问过了,那你该告诉我,我是怎么被你带到这里的吧。”
公义欢坐下身,喝了口茶水,问道。
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大大的眼睛扫视到步临风身上,显得调皮得很。
步临风也收回了自己的异样,坐到一旁,开始对公义欢讲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