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之后,我率先走了出来,毕竟天天都穿也不至于怎么样。衣服是类似于古装的衣服,但比古装轻便很多,不像古装里里外外好几层,大夏天的穿的热死。当初设计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才会设计的凉爽点,到了冬天,衣服可就没有这般凉爽舒适了。我穿的是一条流仙裙,内部是一层绸,而后在外面加杂了好几层薄纱制成的,整条裙都是白色的,纯洁,带着丝丝灵气涌现。裙摆只及膝盖,不是像古装那般是曳地的长裙,袖子又不是那般的长,正好在手腕处,这般设计不失女孩本色的俏皮,而衣领便没有那般的保守了,直接一个深V把胸型直接显露了出来,还露出了如雕刻一般的精致锁骨,在腰间一条佩带勒出完美曲线,头顶的三千及臀青丝被一根发带直接绑了起来,可谓是俏皮可爱,还加上了几分的妩媚。脚上穿的自然也是类似古代的鞋子,跟是厚跟的,上面是纯手工的绣花,绣的芍药,栩栩如生。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之后,四个人不知是约定好了还是怎么的,齐齐走了出来。男款的衣服当然没有女款的这般清爽,反而多了一丝的冗杂,长长的衣摆及地,内设一条及膝中裤,腰摆处设有一条扣带,直接把腰身完完全全的勾勒了出来。领口的设计也不是很保守的,领口很宽松,正好让人露出锁骨。夜子穿的自然是一身红衣,因为后背受伤,前面的领口打得更开了,原来应该是会破坏这种美感才对,可是却增加了这种美感,因为受伤而苍白的脸反而让红衣衬托得越发妖孽了。在席的搀扶下满满的向前走,因为穿得多了,就算生病了也不会被绊倒。反倒是吴氏三兄弟的表现让我惊讶到了,第一次穿,穿对了,而且还很好看,走起路来也没有被绊倒,反而还很潇洒,本来还想整整他们的,看来是整不了了。不得不说的是三个兄弟个个都是衣服架子,把这个衣服穿得很好看,一个个穿出了各自的气质。魅穿的是蓝衣,原本好好的领口被弄的乱乱的,松垮垮的,但是还是掩盖不了随身散发的懒散与妩媚气质。瑾穿的是一袭紫衣,原本庄重,严肃的颜色被传出了阳光的味道。勋穿的是一袭黑衣,本就白净的皮肤,由于黑衣的衬托,越发的白净了,可美中不足的永远是他内张冰块脸。四人穿的鞋都是同样的跟都是厚跟,鞋整体都是黑色的,非常好看。四人纷纷向我走来,各有各的姿态,各有各的气质,个个都是秀色可餐之人啊。“小瑶儿,怎么样,好看吗?”魅。“挺好看的!”我微笑着说道。“你喜欢就好!”魅。“选马吧,席,把小夜搀到马车上去!”我。“是,主子!夜主子,请跟我走!”席。“嗯!”夜子。“雷鸣。”勋。“落雨。”瑾。“踏雪。”魅。“那我便骑乘魄风了。”我。“嗯!”魅。“马儿如何,看得是主人,马儿的性格显示的也是主人的性格,这马儿便送给你们了,他们都还未认主,只有魄风是我的坐骑,你们若是骑了他也会被他甩下来,还好你们没选!”我。“那还真是我幸运了,本来打算选魄风的,还好!”魅。“魄风甩下来的人不少了,一般被甩下来的都只有骨折的份,好了,不说了,走吧!”我。我一下直接骑上了马,三人不语,也上了马。马与马车保持的速度始终是一致的,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本来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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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小寒说,喜欢一个人,是心动是无时无刻不想见着他,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只要他看我一眼。而顾城说,大概是初见那天,她眼中闪烁的光芒太过耀眼,只一眼,便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张爱玲说“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可易小寒失去了她的记忆。她想不起来曾经最爱的他是的,她忘了!而易小寒却是那人最痛的记忆,偏偏最痛,偏偏最爱。四年的分离,他们还会再爱吗?磨灭爱情的永远不会是时间,而是突然不爱.....一场场阴谋使他们生死别离,当真相一层层剥开时,他们还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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