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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电火

江漫天正飞在白令海峡上空,机窗外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江漫天是江家长子,刚刚被一个越洋电话从睡梦中打醒。他是江漫漫的哥哥,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的金融系博士学位后定居美国,在华尔街先起了不小的风暴。美国上流社会百分之八十的大亨都认识他,这个叫做江漫天的中国小伙在美国定居下来后吃穿根本不用愁,人又年轻又帅又有钱。因为读书读得早,六岁就在中国上了初一,现在才20出头。正当他以为自己可以开始找老婆成家生子后,就因为某种秘密原因被召回了中国。

不过也好,中国美女比美国多,回国不耽误他成家。而且中国的女生怎么看也比美国女生会持家些。但这些都不是重点,他回去是去终结命运的!

他脚下的海水一半属于北冰洋,一半属于太平洋,海面波光粼粼,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即使他在平流层,也能感到来自海水的力量。他闭上了眼睛,有规律地呼吸着,引发体内那股力量的共鸣。

当他的眼睛再次睁开时,海蓝色的光照亮了整个机舱。“Who is using phone?Please take it off.”空姐往光源处走来,江漫天的眼睛又暗了下去。如果被普通人看到他这双亮光的眼睛那可不得了,更何况空姐还是个外国人,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让外国人知道,这是铁则。

江漫天戴上眼罩,再睡一觉飞机就落地了。他想好好休息一会儿,也防止自己的眼睛再次发出引人注意的光。其实他对这次回国还有点小期待的,他将近十年了,一直都在美国呆着,过着……好吧,他过得是挺有滋有味的。

江漫天挺想念中国的人和事的,他有很久没见家里人了,爸妈也许都有白头发了吧?不可能不可能,哪有那么快。但是妹妹应该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吧?他离开中国的时候江漫漫才五岁,是个不喜欢小裙子和娃娃,只喜欢洗澡和看书的奇怪女孩,不知道现在还喜欢不。他给江漫漫带的礼物是一本书,讲的是一个爱洗澡爱看书的女孩的故事。女孩从小就只喜欢看书和洗澡,长大后经历了很多最后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的作者叫江漫天。

虽然书写得很烂,但是她应该会喜欢的吧?或者?看完之后直接把书摔他脸上说“哥你送我的什么烂书啊!”江漫天不想告诉江漫漫这书是他写的,他希望能听见最诚挚地评价。

他在座位上伸了个懒腰,好好睡吧,不多想了。

波音777在平流层中穿梭,还有几个小时就可以好好度假了。在工作上的事都已经交给亲信的人处理了,现在的江漫天就是一个普通人,他连一套西装都没带。

而江漫天的弱点就在于此。因为快要进入放松的状态了所以他什么也不想,考虑的细节也不会有那么多,这一点是远不及江漫漫的。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坐在自己旁边的那个人早已透过舷窗的反光发现了他眼睛里的秘密,他更没注意到,波音777上是可以使用手机的,没有空姐会说那种话!

坐在江漫天旁边的那个人以同样的手法带上眼罩,只是那瞳孔中紫色的光强到仍能从眼罩的边缘溢出。江漫天太大意了,如果不是他身边的这个人帮他他就暴露了。的确,十一个家族之间的人互帮互助也是铁则。

万淇发出紫色光芒的瞳孔代表着精神能量,虽然没有江漫天海水般的辽阔,但这架波音777上三百多人的精神都能为他所用。之前空姐的温馨提示就是他为江漫天制造的幻觉,用来警示他不要轻举妄动。

在海上的江漫天是非常危险的,也许他一激动这架飞机就都得掉进海里了。美国的卫星会拍到一只高达九千多米的由海水组成的巨手把飞机拖进海里,沿海国家会发现海平面顿时下降不少然后又暴增回来。他的体质及其罕见,水元素与其拥有高度的兼容性,甚至超过了他的父母。

但似乎每个人都不喜欢力量。

在还那么弱小,什么都无法做到的时候人类是那么渴望力量,连很小很小的孩子都梦想着能成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江漫漫也是这么长大的,江漫天也是如此,可是呢?等到他们知道这该死的力量就像纹身一样会陪自己走一辈子后他们是什么反应?开心一会儿然后大骂那该死的不存在的“命运”?纹身可以洗掉,但是力量却无法被抛弃。

总是“命运”“命运”的真是烦死人了。

十二生肖的封印解开后第一件事就是来找这帮人复仇,他们的生命是第一时间受到威胁的。玩得好还好,玩脱了全嗝屁。你以为被元素沾染之后就可以呼风唤雨就很牛逼?谁都不会喜欢死人,平平淡淡地过着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挺好的,只有中二病晚期的少年才会天天吵吵嚷嚷着要去弑神,去征服命运。江漫天在美国呆了很久了,其实这也是一种逃避。他就想做一个普通人远远地躲开关于十二生肖的所有事,在外独自闯荡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十分现实了。

或许换个理由会轻松很多吧。

坐在他旁边的万淇也是同样的想法,恨不恨本应与他们无关的,那都是四千多年前的烂摊子了,与他们风牛马不相及,凭什么要因为它把这些无辜的人扯进来,真是糟糕透顶了。

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也不知该怨恨谁。四千多年前的人?别逗了,他们可能连灰都不剩了;恨普通人拥有你没有的生活?心态也太过偏激了吧;恨自己的血裔?你可以随时暴跳而起,但就是找不到向自己复仇的方法;向十二生肖复仇?那不正是他们要做的事情?听起来真累人啊。

听起来可真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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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红色高跟鞋踩在青藏高原的冰屑上,她粉色的风衣在风中衣角翻飞,偶然间露出风衣下被遮盖着的诱人的曲线。她的黑色长发也像那风衣一样在风中凌乱着,不肯罢休。她的右手大拇指上戴着的戒指上镶有一颗巨大的绿色玛瑙,上面刻着林家的家纹,那是一条猴子的卷曲的尾巴,尾巴上面挂着恶魔花瓣作为装饰。

林家家主,林馨。她收到消息后亲自来通知那个修佛的人。那人也是家主地位,在西藏喇嘛寺修行很多年了。如果叫小喽啰来过来请他不但可能请不动他还很有可能有去无回。无奈之下只好林馨只好亲自出马,一是因为她一定能请得动他,二是因为家主毕竟是家主,没那么容易死在这地方。

“还有多久到机场?”林馨后面跟着一个青壮和尚,身披袈裟,手柱法杖,左手大拇指上也带着戒指,上面刻着王家家纹,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艺术字“王”。只不过那是老虎额头上的“王”。

王家家主,王叶,法号善尘。

“是你自己提议要步行的,现在受不了了?原本叫人开了路虎去接你你又不愿意坐,活该。”林馨头也不回,“早晓得就不穿高跟鞋了。”这个世界上可能除了林馨就没有哪个贵妇能坚持穿高跟鞋穿越青藏高原了,一天一夜,不眠不休,她俩似乎还很精神饱满。这是因为某种古老的力量强健了他们的体魄。

“家主不愧是家主,体力这么好。”远处的坦克里的两个士兵嘀咕道,他们是负责暗中保护家主的,只是王叶不太喜欢这种作风,所以他们的坦克停在很远的地方,换了颜色伪装起来。林馨和王叶才三十出头就做了家主,这是极其罕见的情况,因为他们的上一任家主早逝,所以这个重任就落在了他们头上。

“我们不妨称作为一种修行。”王叶缓缓闭上眼睛,驻足开始深呼吸,“我需要一点时间来找回力量。”

当他再度睁开眼时,瞳孔里银色的光照亮了半边天,映在雪上,光芒四射。

“好了好了你终于找回力量那我们就坐车去机场吧。”林馨反过头来对王叶说,绿色的光从她的瞳孔里溢出,不亚于他瞳孔里的银光。

在表面上确定一个人究竟是普通人还是黄帝时期那些战士的后裔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瞳孔里的光,不同的瞳孔的颜色代表有不同的元素在他们体内。光线的强度也代表着体内的元素的含量多少。各个家主都是这种晚上出去都不用带手电筒的人,也只有这种人才能被称为家主。

当然每一家都有一些老东西更可怕,只是太累了就提前退休把家主之位传给下一代罢了,自己归隐深山之中养老去了。古老的力量能使他们十分长寿,能让他们在山中自力更生半百年。

“没想到我出家的这十多年里我们的大家族竟然发展的这么好,连坦克都能调用了。”王叶笑笑说,“希望枪炮对肖尊有用。”

“坦克?哪有什么坦克?”林馨还想维持现状。

“这里。”王叶说着便挥起了手。那坦克里的两个士兵正用望远镜观察着家主,却在不知不觉中连人带坦克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托了起来,飞向王家家主。

“什么情况?”一个士兵问。

“我也不知道。”另一个士兵紧张地抓住扶手,简直像是见了鬼,“我们是来保护家主的,但看上去我们即将砸死家主。”

“哈?”另一个士兵不解,但他向窗外看了以后就立刻明白了。

他们所在的坦克正砸向两位家主,继楚家之后,林家和王家即将改写命运,他们都还没有足够优秀的后代来继承家主之位!

但他们所想的一切都是多余的。王叶又轻轻用手一托,坦克平稳落地,溅起了飞扬的尘土和砂石砸向王叶,但随即一排高高的木桩从地下升起,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王叶身前,挡住了飞扬的尘土。两位家主笑容依旧,继续交谈着,坦克中的士兵还惊魂未定。

“看来我已经老糊涂了,竟然忘了你的能力。”林馨用手按在那白嫩的脸上苦笑,“我得赶快去找个男人生个娃退休得了。”

“的确,你至今不嫁年龄也算大了,不过太随便也不好。”这个和尚自顾自地说着旁边那位贵妇的婚姻,像是个假和尚,不过王叶本来就没有想过当真和尚。等到他亲自与肖尊开战的时候,佛祖可救不了他。

“随意评价女人的年龄可是很不好的行为啊。”林馨淡淡的说着,那对好看的眉毛微微地皱了一下。地下不断冲出尖锐的木刺刺向王叶的颈部,在刺入皮肤之前停住,将王叶团团围住。整个过程迅速而又优雅,林馨只是低头玩着右手大拇指上的戒指,没有丝毫杀气,笑眼盈盈,清纯动人。如果她换上一套校服裙说不定可以迷倒刚放学的高中生,她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三十多岁的贵妇,更像是二十出头的女学生,谁都看不出来她掌握着巨大的权与力。

可她披上风衣,带上戒指,她就是林家家主。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外界交流了,王叶丝毫没有预料到这波攻势,林馨的笑容之淡和语气之轻完全掩饰了她逼人的杀气。

“那我不说便是了。”王叶一时没反应过来,“把那辆路虎叫来吧,我知道它在五公里外跟了我们很久了,一直在待命吧。”

“好啊!等你这句话很久了。”林馨从风衣领里摘下一个小胶囊,朝天空按了一下,巨大的林家家纹出现在天空中,就像是烟花一般转瞬即逝。但王叶感受得到那辆路虎的司机已经看到了信号,正在火速赶来,用不了几分钟就能到。

“不过你想出来还是得自己想办法哦。”林馨咧着嘴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尤其是那一对整齐好看的门牙,显得她像个任性的女孩。她太会隐藏自己的真实年龄了,每次她代表林家出席重要场合都会使其他人产生一种“林家人死绝了,只剩这个小女孩了”的错觉。等到那些人事后吃了林馨的亏之后才反应过来她的狡猾根本不是小女孩应该有的。林馨觉得王叶修佛修的太久了,所以想着法子给王叶热身,当然,她也想看看这位新的王家家主的实力。

“既然林姐你同意了,那我就出来了。”王叶反手一掌拍在木刺上,所有木刺全都化成碎屑,“这是我从住持那学来的铁砂掌,见笑了。”

“想不到你还藏着这种本事。”林馨说,“不过别叫我姐,人家是你的林妹妹。”

远处的路虎扬起高高的尘土,风起云涌般地杀了过来,然后一脚急刹车停在了两位家主面前,还差一点就撞了上去。林馨并没有被这辆车吓住,挽着王叶的手上了车的后排。

真是个狡猾的女人啊。王叶不安地抽出手来,在心里不断地念着大藏经,修了十多年佛后他可是定力十足的人。

路虎的引擎再度咆哮,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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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芙蓉街。

“哎呦哎呦我吃撑了,待会儿去大明湖划船消化消化。”

“现在已经没有人力划的船了,都是电动的,毫无消化的用处,你要是真想消化消化我们应该走路去爬泰山。”

“可是泰山离济南那么远呢,这么做会累死的。”

“不不不全程刚好够你消化完。”

“我哪里吃了那么多?”

“你真的吃了这么多。”

“也罢也罢,我今天要坚持吃完这条街,明天就要准备回家了,再不放纵就没机会了!到时候家里人天天把我锁家里学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准我出去浪那就完了。”

“说的很有道理呀,我听得都想用双手双脚为你鼓掌了。那么去爬泰山的计划呢?”

“没有什么能束缚一个超级吃货的心,除非是合她口味的美食。爬泰山那玩意不重要,取消!”

两个女孩正扶着墙互相说着话,从她们小腹的隆起就能看出她们究竟吃了多少。济南的芙蓉街是著名的小吃街,窄窄的青石板路两旁都是古色古香的建筑,这两人从巷口一直吃到巷中,被一只叫化鸡夺走胃里的大部分空间后,就力不从心了。她们看着手中的烤蝎子,只能干瞪眼,吃完这条街的确太困难了。

卖叫花鸡的老伯白了大半边头发,他只能站在店门口等着,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凡是经过这家店的都要往里看一看,但游客看的不是店里的叫花鸡鸡,更不是白头发老伯,而是那两个刚吃完鸡的女孩。也是因为这两个女孩,老伯的店不再像平时那样热闹了。

因为这两个女孩,今夜灯火通明的芙蓉街增添了两种色彩,即使这两种色彩芙蓉街日日夜夜都有,但从未像今晚这样引起人们的注意过。

白色与黑色。

那两个女孩一人全白一人全黑,她们都穿着紧身衣和紧身裤,勾勒出完美的青春曲线。外面披着风衣,也是同一款式的,甚至她们的发型都是一模一样的剑道马尾,连马尾的长度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们的颜色,白色的女孩像是患了白化病,除了皮肤以外全是白色。白发和白眉里长不出一丝黑毛,连踩在地上的高跟鞋都能白得反光,像是精美的瓷器。更不用说穿在身上的紧身衣裤和风衣了,白的一尘不染,像是天仙下凡。黑色的那个女孩则全然相反,眉毛和头发黑的发亮,身上的衣裤也黑的足够纯洁,脚上的高跟鞋也像一对精美的黑色瓷器,黑得反光。路过的人们无一不被她俩所吸引。

这是他们此生所见过的最极致的白与最极致的黑。

很多人都以为这是一对双胞胎,其实并不然。白色的女孩面容清纯,淡妆搭配的很好,一看就能让你想起不闻世事的仙女姐姐。黑色的女孩更为成熟,眉间还点了绯色的妆,笑容妩媚,像是魔鬼一般热辣诱人。穿成这样出来吃夜宵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说不定明天她们前脚刚离开济南,后脚就上了报纸头条。

但她们并不会为此烦恼,因为这种穿衣风格是家族留下的,衣服也是家族制作的。一年四季都这样,冬天也不会觉得冷,夏天也不会觉得热,习惯了都好,太张扬的弊端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嗝。”黑色的女孩打了个嗝,“我觉得我俩再这么呆下去,大伯这生意就做不下去了,早点解决完这串蝎子走人吧。”

“OK。”白色的女孩撑着肚子说,“嗝。”

于是她们便开始捂着肚子风卷残云的消灭了自己手中竹签上穿着的三只蝎子。她们闭上眼睛,但眼缝中还是溢出了不少光芒。白色女孩的眼缝里溢出了白光,黑色女孩的眼缝里溢出了黑色的光,不走近看根本发现不了这点光,反而像是好看的闪光眼影。

白色的光对应光的力量,黑色的光对应暗的力量,白色的女孩叫欧阳雨,黑色的女孩叫上官雪,分别是她们出生时的天气。她们都是家主的女儿,在俄罗斯留学,被临时召回。也许是过于想念中国的食物,她们选择以济南作为歇脚点。

她们之所以会在这里亮起瞳孔是因为她们想借用古老的力量,来提升胃的效率。所谓酒肉穿肠过,美味心中留,这才是吃货应有的觉悟。消化完后找个厕所解决解决,完事了还能再战。

其他游客都不敢上前攀谈,只能远远的观望。

“上官,你觉得我今天哪里很吓人吗?”

“欧阳,我会告诉你你抢了我的台词吗?”

她们两人面面相觑,真心不知道为什么店外的人都用相同的眼神看着她们,在俄罗斯她们从未被这样“厚待”过。

“我们是不是该跑路了?”欧阳雨问。

“什么叫跑路?我们是光明正大地走出去!”上官雪一本正经的说,“刚好我想去找个厕所来解决人之常情。”

“正合我意。”欧阳雨熄灭了瞳孔中的光,睁开眼睛看着上官雪。

“那就正合你意吧!”上官雪起身,拉着欧阳雨就走。

一黑一白两个身影搀在一起,就像一幅太极图一样横在路中,人们纷纷为其让路,目送她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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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这种情绪是真的很令人难受,因为后悔之后你能恨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与其在那时候带着满腔仇恨却不知向谁复仇,倒不如就在此时此刻此地做出不会让自己后悔的选择!”这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地方,台上的主持人穿着闪亮的礼服大声而又激情地呐喊着,除了他的呐喊还能听见酒杯相碰、骰子互相撞击、赌徒用手拍性感荷官翘臀的声音。

以及筹码如山,噼里啪啦被推出去的声音。

没错,这是一个巨大的赌场,这里的经纬度对外保密,这里有来自世界各地大亨,这里的赌金没有上限,这里的赌博不受法律管制!没人知道这个地方究竟是什么国家管理的,人们都称之为“赌徒的天堂”。这是南美洲的某处,是鲜为人知的某处。

但赌徒们都知道,这是天堂一般的地方,有粉红的兔女郎,有身穿短裙的火辣的荷官,有世界名匠都求之不得的好酒。以及,永远也都满足不了的……无限的赌欲!

没有上百万美元的赌徒一般都不会来这里,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有人帮忙提钱箱,一箱装满至少可以装两百万美元。偶尔也会有人开着小三轮满载一车钱箱过来,那种人一般都是钱多到没地方花来这里寻找刺激的。提钱箱来赌博是很久以前留下来的传统,这么做也可以很自然地向其他赌徒展示自己的财力,所以大亨们都愿意这么做。赌场的工作人员会轻车熟路的验货检钞,然后为他们提供巨额的筹码。偶尔抓到几个用假钞装大佬的则会留下他们的手指再放走。有的人则只是提着个小小的钱箱显得那么孤立无助,他们大多是已经破产的企业家,被同行的对手弄的没办法才迫不得已来这豪赌拼命。这种人才是赌场上最疯狂的人,往往他们会接到女经理的热情接见以及祝福,而超级大亨不能。

因为每周都会有好几个企业家在这输光了所有的筹码后吞枪自杀,女经理可怜他们,怕他们死在这,所以会在他们上赌桌前给他们祝福并留下他们在这世间的最后的一吻。

而这类人小部分能够咸鱼翻身,但翻身之后基本承受不住胜利的喜悦,加上连续不断地赌博,没有时间限制的兴奋与压力,很多人都就地猝死了。

所以一般提着小钱箱孤零零地进来的人,大多没有出去过,出去了的也被他们在赌场里结下的仇家派杀手杀掉了。他们的经历太过悲惨,悲惨得连女经理都在考虑要不要换工作了。

正当大家都赌得正high的时候,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主持人的话筒再也响不起来,取而代之的是《赌神》的背景音乐。黑暗中人们逐渐安静了下来,因为他们都听见了一阵自信的脚步声和一段中文对话。

“熹少,明天就要回去了,今天晚上您是准备再豪赌一把?”

“你怎么知道我明天就回去了?”那人嘴里似乎含着什么,说话吐字不清,“你们早就想把我做了吧,当年我来这里只带了一百万美元,赢了你们那么多钱你们调查我追杀我也情有可原。但是你们为了杀我损失了太多的精英杀手吧,这样值吗?”

“哪里的话?哪里的话?”那小喽啰仿佛被熹少说穿了小九九,说话开始语无伦次,“还请熹少您今晚玩得尽兴。”

黑暗中亮起一对熔岩色的瞳孔,人们都知道那双眼睛以及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黄奕熹,也就是刚才小喽啰所说的熹少,是这个赌场的常客。

他把玩着左手大拇指上的戒指,戒指上的熔岩色玛瑙雕着黄家家纹——龙鳞。也只有这种身份的人才能让那帮外国佬损失那么多精英杀手,因为他自己就是精英杀手。

黄家家主黄奕熹,熔岩色的瞳孔传承自古龙的血脉,但在这个赌场里没人知道关于他的秘密,人们都将那双眼睛认作是熹少的象征。随着《赌神》背景音乐的结束,灯亮了起来,熹少站在最显眼的位置,身穿西装,把玩着戒指,嘴里含着正在融化巧克力,巧克力将他的嘴唇染成了棕色。看他身后跟班手里提着的筹码,差不多有一千万美元。以他的作风每次都会只带一百万美元来,这次竟然带了他每次带走的那么多钱,看来侍者的话没错,熹少准备“回去”了。

原本站在那里的主持人被人在垃圾箱找到,令人哭笑不得。

“你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发哥?”一个阿拉伯人用不地道的中文问。

“发哥比我厉害多了。”熹少一边说着,嘴里的巧克力一边滴在地上,“看来你是新来的,我以前都没见过你。”

“那是新来的阿拉伯石油大亨,每次都要玩上一亿才肯走呢。”一位性感的白人女孩走过来,她身穿露脐紧身红色小短袖,包臀红色短裤,透明的丝袜显出了的那双玉腿的曼妙,红色的高跟鞋衬出了她的气势,她的口红也是鲜红的,就像是中国的朝天椒。女孩的手在熹少身上摸来摸去,换做普通人应该都被摸得的心都化了吧。

“才几天不见,这么调皮?”熹少刮了刮她的鼻子,把她的手拿开,“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我只好赌不好色,你还是放弃吧。”

那女孩子听了这话便只好沮丧地离开了。黄奕熹是她第一个勾引不了的赌徒,她立过flag如果今晚还是不能让熹少心动就回英国过普通女孩该过的生活去。如果成功了就把接下来应该发生的事情当作自己的奖励,然后兢兢业业的继续发牌的工作。但她失败了,这给她造成了不小的自信心挫伤,熹少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二十多岁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这么劲爆的女孩产生点什么念头?是尊佛都要还俗了吧。白人女孩认为自己还不够性感,所以熹少才不对她感兴趣。

其实熹少已经有四十五岁了,只不过有古老的力量在帮助他保留青春而已。再说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也太正常了。但四十多岁的男人也还没到对女人完全没感受的地步啊!唯一的解释就是:熹少的赌欲远远超过色欲,并将色欲死死的压抑住了。

黄家是个出赌神的家族,他们似乎不仅从古龙那里偷取了火元素,还偷取了好运。每一代黄家家主都是赌场上的叱咤风云的人物,黄家巨额的家族基金全是家主们在世界各地赌来的。

黄奕熹似乎看穿了那个女孩要离开这里的心思:“为什么不留下来帮我发最后一次牌再走呢?”熹少走上去拉住那个女孩,“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我管你叫荷官,你管我叫熹少,就这么走了,不可惜吗?”

那女孩反过头来:“那你先说你的名字。”

“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见过我的人都叫我熹少。”

“我也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见过我的人都叫我荷官。”女孩小步走回赌桌,“我帮你发最后一次牌,记住,是最后一次。”她从熹少的嘴里拿走化了一大半的巧克力吃了下去,又成为了那个性感的荷官。

熹少一时没反应过来,也许那个女孩对自己已经动了真感情了吧。可他的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他不能在外面鬼混了。他是黄家家主,是来帮家族赚钱的。

熹少拆开一袋新的巧克力含在嘴里,从容不迫。《赌神》的背景音乐再度响起,他将筹码扔在桌上。

“谁来跟我赌。”他说话仍是含糊不清。

年轻的阿伯石油大亨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中国男人:“我和你赌,不过每局上限是十万美元。”

在场每个人都被石油大亨的话吓到了,包括被塞在垃圾桶里的主持人。石油大亨没钱?不存在的,人家之前每局输赢都上亿。仿佛是为了给大家解释,他缓缓的说着:“我看熹先生没带多少钱,所以降低上限陪他多玩一会儿。”

“多谢石油先生这份心意了“”。熹少抱拳作揖,笑着溅出几滴巧克力水在桌上,“但我熹少赌博求的是个痛快。赌博是个玩心跳的游戏,可不是赌得越久越好。今天我是来赢钱的,你大可不必担心我很快的就输光了然后就跑回老家。”黄奕熹推出所有的筹码,“我每一次下注的量都会是我拥有的筹码的全部,能玩多久,由天定。”熹少指着头顶说。

“熹先生真是有赌兴啊。”石油大亨笑着给侍者使了个眼色,侍者也推出一千万美元的筹码。

“所以今晚要么我赢走你的三十亿,要么你赢走我的一千万。”

“虽然听起来很不划算,但我就是喜欢结识熹先生这样的朋友!”石油大亨笑着伸出手去,熹少笑着握了上来。如果这是能公开的画面的话,肯定能上国际新闻头条。石油大亨在各个领域都拥有极高的声望,而熹少只是在赌界以及中国的某个家族集团享有盛誉。但此刻,他们都是赌桌上的赌徒,公平公正。

那一夜就在荷官不停地发牌补牌中度过了,结局是富有的石油大亨擦着满脸的汗灰溜溜地飞回了阿拉伯半岛,熹少笑着提了一箱子支票坐私人飞机飞回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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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沙漠中心,两个人肩并肩互相扶持走着。

“要是跟来的不是你而是江家的那个小姑娘该多好。你看看你,又臭又脏,连口水都找不到,这样下去我俩迟早要饿死渴死。”

“别抢我台词OK?”另一个人回怼道,“要是江漫漫在我身边而不是你,我就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了。”

“哟,叫得这么亲热,小心他哥灭了你。”

讲话的两个人衣衫褴褛,满面沙土,只有眼睛还看得过去。

瞳孔里闪着灰光的是诸葛家的长子诸葛浩,亮着棕光的是杜家长子杜杰伦,分别拥有灵元素和土元素,被家族送到非洲来接受家主训练。如果他们能活下来就能风光地回国继承家主之位,死了就再也没人记得。家族里的长老都相信只有够残酷的训练才能分别出真家主和假家主。离他们的特训结束还有大半个月,可他两快不行了。

“你说我们死在这里会有人来收尸吗?”诸葛浩迅捷的伸手插入滚烫的沙堆,掏出一只毒蝎子的尸体,那只蝎子在沙子下面就被他捏死了。

“应该不会吧。我真是看不懂你了,每次都说的这么消极的话,但又不是真的消极,会为了活下去挣扎。”杜杰伦一挥手,他们前方的流沙停止了流动。

“我当然不想死啊,我还没上过大学,还没谈过女朋友,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我都没有享受过,我怎么能去死呢?”诸葛浩瘫软在地,任凭自己的皮肤被砂石烫伤也不愿意动。杜杰伦见他倒地,便也倒了下去。可能这是他最后一次听消极的话了。

“你不是喜欢那个江漫漫吗?”杜杰伦问。

“早就忘了她长啥样了。”诸葛浩说,“小时候我俩喜欢天天跟她在一起玩,那时候才多大?屁都不懂。而且她那个妹控哥哥怎么可能会允许别人跟他妹妹那么亲密?”

诸葛浩与杜杰伦静静的躺在沙地上,闭着眼睛什么话也不说。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快死了吧,也许是各有各的心事吧。偶尔热风吹过,掀起一道道沙浪,诸葛浩很清楚附近的最后一只活物被他自己捏死了,他知道在没有生命的沙漠里穿行是多么困难。

忽然诸葛浩感受到了一个生命闯入了他的领域,杜杰伦感受到来自大地的震动,沙子以他们为中心被狂风吹向四周。

“我们死不了了。”诸葛浩坐起来望向天空,“家族派直升机来接我们了。”他笑得像是第一次见到生日蛋糕的小孩那样无邪。

“我也感受到了。”杜杰伦也坐了起来,“可是我们还有大半个月才结束在撒哈拉的旅程啊!而且我们接下来应该会飞去亚马逊雨林,而不是温暖的家,那里等着我们的只有残忍的凶兽。”

“我有直觉中国那边出大事了,我们会回国。”

“不然也不会突然来找我们两个对吧。”

“不过也好,死不了了。”

直升机悬在离他们上方不远的空中,吹得沙子到处乱窜。直升机上抛下长长的软梯,它不能在这降落,在这降落一会儿很可能就会因为风沙而飞不起来了。机师不知道为什么下面的两个人看到软梯却无动于衷,心里有些着急。

“你怎么不动啊?”杜杰伦问诸葛浩。

“我在想中国发生了什么。”

“虽然我也想知道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先上飞机为妙。”

“如果你爬得上飞机的话麻烦把我带上去。”诸葛浩看了看自己血肉模糊的双手说,他已经没有能力爬上飞机了。

“真是的,脑子管用的家伙身体都不行啊。”杜杰伦吐槽着背起了诸葛浩,两人爬上了直升机,向着中国的方向飞去。失去了控制的沙漠开始张牙舞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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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院长室内,两个中年男子对坐着喝着茶。穿白大褂子的男人就是院长。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地中海”,那人身材瘦小,坐得十分端正。院长室内可以直接看到河,河边的柳树随风飘个不停。他们互相敬茶,端茶杯的手大拇指上都戴着戒指,戒指上的玛瑙上刻着家纹。

那个瘦小的“地中海”戒指上黄色的玛瑙上刻着牛蹄,他瞳孔中黄色的光也很微弱,像是快没电了的小台灯。

吴家家主,吴犇。

而院长戒指上金色的玛瑙上刻着猪鼻子,眼中的金光与吴犇的强度一样,也许只是用来在喝茶时怡怡情吧。

苏家家主,苏淳。

院长室的门上亮着“请勿打扰”。院长是个很关心病人安危的人,一般都会战斗在一线,他的办公室门上亮着请勿打扰还是头一回。

“苏院长别来无恙啊。”吴犇把玩着手中的茶具。那种茶具不太精致,像是从街边花十多块钱买来的。但沉香木雕的茶几则显现出了主人的品味和财力。

“别提了,最近都要忙死了。”苏淳皱着眉头,“我女儿刚上初中,也不晓得她习不习惯住校生活。最近医院病人也多,工作也忙。”

“但这些都不是你所烦恼的东西吧。”吴犇说。

“最烦的是那些受到意外电击伤害没有死的病人治好后还要送到神经病医院,非嚷嚷着说他们见到了什么黑色的带电的外星人。”苏院长扶额。

“战火要燃起了。家族分散的力量从世界各地聚拢了起来,这一战很重要啊。”

“关于电的战火吗?”两人双眼纷纷亮起,瞳孔中的光有些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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