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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三章

天歌混迹于大孩子堆里,没有人怀疑她的年龄,连知道她真实年龄的人也几乎忘记了她到底几岁,她自己没有年龄概念,是因为她不知道,在刚入学不久的一天,校长拿着一份学生登记表指着年龄一栏对她说,不要填写这里,年龄没有任何意义。于是她就记住了,记得十分牢,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年龄”这一概念,校长的权威定义让她坚信不移,对于学生来说,老师就是真理,何况是校长呢,于是“年龄没有意义”就成了无法更改的第一烙印打在了她的脑回中,怎么也纠正不过来了,在固执面前,只好对方退让,所以年龄就在她的生命中退出了。

没有母亲的孩子就没有童年,这一点对于天歌儿也不例外,她跟随着爸爸周游世界的时候,就是在分担着父亲的痛苦,承担着做女儿的责任,成年人的阅历让她失去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幼稚,自然的就成了儿童堆里的“领袖人物”。可是她不会说话,这是一个现实,无论她的智商有多高,这都是不可弥补的残缺,都不能否定她是哑巴这样一个天生的事实。

人的五官是通灵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当五官俱全时各司其职,若缺了则自然替补,外表看似乎不全,功能上一点不缺。而天歌儿的舌头功能自然的由眼睛替代了,手则替代了声带,眼睛加手势所表达出来的语言功能生动活泼,比生硬呆板的说话更招人喜欢。所以虽然电脑会说话,但多数情况下她还是不太使用电声,而是使用自己的眼神和手势。

天歌儿的眼睛是世界上最美的眼睛,是那种清澈见底的湛蓝,弯弯翘翘的长睫毛和弯弯上挑的美眉就如精心修饰的一个最时尚靓丽的美宝莲睫毛膏的广告一样,她的黑色长发闪着幽幽的丝锻光泽披在身前身后,在蓝眼睛的光芒照耀下竟然会被错视为幽蓝色长发,黑发环抱着蓝色的眼睛,这是蓝多儿的梦幻,所不同的是天歌的头发是垂直的而不是黑色卷发。天歌的梦幻把人们的惊讶拉向了更深更远的想象空间,因为她不会发音,她的世界是无声的也是神秘的。

天歌生来就会跳舞,所以展示她的舞姿成了学校的荣耀,为此专门诞生了一个天生的歌者,这个女孩儿名字叫乔伊娜,百灵鸟一样的歌喉自然搭配的是百灵鸟一样的美丽,她也像精灵一样的美,美的咄咄逼人。

乔伊娜的父亲是中国留学生,去法国仅一年,学到了什么暂且不说,领回了一个法国女郎倒是个真真实实的收获。开始时父母没有介意,以为不过是年轻人想显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玩玩而已,也算是对留学不成的一个补偿,可是很快他们就宣布要结婚,并且并不是征求父母意见而只是通知父母,做父母的还来不及说一句什么,他们就度蜜月归来并且把一个成果交给了父母--一个中外合资的漂亮女婴,相同的血脉让做爷爷奶奶的只剩下激动了,他们顾不上再去关心儿子的理想事业和前途,就算是学业有成戴上了博士帽,有了虚幻的荣誉名声,不一定就比的过这样一个能捧在手里的真收获,还是年轻人想的实际,这叫做一步到位,说到底,事业的成功不也是为了一个后代吗?

乔伊娜是金发女郎,这在她们学校里一点都不稀奇,就是在全北京也不稀奇。外国人想方设法留在中国就像20年前中国人想方设法留在美国一样。乔伊娜会唱歌得自于母亲的遗传,她的漂亮的母亲在法国是个舞厅歌女,情歌唱的哀惋动人,就是她的凄美苍凉的歌声一下子击中了刚刚离开父母和女友到异国他乡寻梦的还有些奶汁味的脆弱的男孩儿,他痴迷地追随着她的歌声,把父母和女友给她带在身边的所有学费都泡了酒吧,忘记了此去法国的目的地是学校。就这样,一年之后他就带回了已有身孕的金发女郎和她的美丽的歌声。乔兄的眼力的确不错,其引进的“项目”很快就得到了回报,喜欢“红磨坊”歌声的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个群体不是少数,而是一个相当的多数。于是歌女变成了歌星,她的不再为生活而苍凉的充满躁动挑逗的性感歌声在歌剧院巨大的穹隆下回荡着,激动着解放了的普罗米休斯,真了不起,在东方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她很快就成了比美国准总统希拉里还有人气的偶像,常常让老一辈人想到当年那个美国好莱坞的性感明星,让年轻一代因偶像明星为生活所带来的无拘无束而兴奋狂欢。

乔伊娜的优越感是可想而知的,她的母亲为她罩下的金色光环像歌剧舞台聚光灯下的主角一样,走到哪里跟到哪里,就像她自己的影子,想甩都甩不掉。她似乎也由习惯变成了喜欢,走起路来像个骄傲的公主,脖子扬得高高的,身上散发着的不是奶香味而是诱人地散发着CD的香味。这是她偶尔去看母亲的时候顺手牵羊的战利品,从外表上看,很难相信她仅仅是一个12岁的女孩儿。

阿爵看见的那个在班会上发言的金发碧眼的男孩子是“丹麦王子”,因为他来自丹麦,长得像个小王子,所以就自然的落了这样一个绰号。谁知道呢,也许他就是一个王子,也许叫着叫着就叫成了王子,在自由平等的世界出现什么都不是奇事。王子很有皇族气质,他长得玲珑剔透、超凡脱俗,骨子里都是净化过的天真。据说他的父亲在中国有巨额投资,他是唯一的继承人,让他从小就接受汉语学习并熟悉中国文化是绝对必要的,于是他就比天歌早一年来到了这所学校,进入了这个班级的。

王子的中文名字叫舒适,第一个字“舒”是根据他的原名舒伯特的第一个字而来,全名就按照汉语组词顺下来叫做舒适,冷不丁听起来有些怪,但是稍一细想就觉得很好,很合适王子,他真的就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不仅别人看着舒适,他自己活的也是一个舒适,没有一点不舒适的地方。

和舒适形影不离的是一个日本男孩叫西元·大卫,他的父母都是出生在日本的混血儿,祖父外祖父是日本人,祖母是中国人,外祖母是美国人。武士道精神不知怎样进入他的血统中的,这个和平时代出生的混血儿竟然长着一副典型的武士相,从男人的标准来说,他很帅,但是他几乎不会笑,浑身透着一股子冷气,让孩子们有些惧怕。可是偏偏那个王子不怕,他就像弼马温一样,一物降一物,这个大卫心甘情愿地跟随着他,俩人好得一个人似的。

王子是女孩子心中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他比课本更加具有吸引力,不仅是因为他的聪明美感,还在于他的多才多艺,他的歌声带有很强的磁性,配上他的雕塑一样的面孔,真真的令人感动,如果他做歌手,一定会成为天皇级巨星,迷倒一大片fans的。

还有一个黑人小女孩叫范妮,见到她的人都会想到巧克力豆,那种优质正宗的闪着红黑色亮泽的甜心,她的大大圆圆的眼睛和嘟嘟微翘的小圆嘴配在一起,带着那么一种天生的娇憨和文雅,真是一个让人感动的美人。在她身边不离左右的则是和她一起来自摩纳哥的黑人小男孩莫利,他们俩长得很像双胞胎兄妹,尤其这个莫利,完全一副女孩子的漂亮面孔长在男孩子身上,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招人疼爱了。

不知是按照气味还是气质,人们总是自然成群,孩子们也是自然成群,围绕在天歌周围的差不多总是这几个人:乔伊娜、舒适、大卫、范妮和莫利。不管是喜欢还是讨厌,无论是高兴还是生气,他们都纠缠在一起,共同演绎着今世前生的故事。

他们有个共同的爱好是打网球,都打得非常的精彩,不知是因为打的好才凑到了一起还是因为凑到一起才打得这么好,他们精彩的球艺让他们的自然成群浮出水面,成了一个群体的核心,同学们很自然的把他们认做“领袖”了。

每天下午的活动时间他们都自动聚集到体育馆里的网球场上,他们全都身穿统一样式和面料的纯白色网球装,这是西元为大家提供的,至于来自哪里价钱多少一概不知,因为武士不想说谁都不敢再问,只能乖乖地享用,王子和天歌的似乎有些不同,仔细观察,原来发现多裁了一剪子,“哼!”乔伊娜哼了一鼻子还是在西元君的背后,大家偷偷地乐了一下。

假期快到了,这意味着同学们要离开四个月,回去和家人一起渡过圣诞节、新年和假期,孩子们欢天喜地,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长一岁不是负担,而是欣喜,因为这是等待开花的年龄。

校内外装扮的像个花神,各路神仙都像服了兴奋剂似的,积极准备节目参加学校放假之前举办的一次连续三天的欢庆活动。

王子舒适一进体育馆就抓着天歌的胳膊兴奋地说,希望和天歌一起表演一个节目,他说话的时候碧蓝色的眼睛像月夜的两颗蓝莓,一闪一闪的放射着温情的光芒。

“和我?”天歌指着自己,同样蓝色的眼睛也是一闪一闪的放射着温情的光芒,“表演什么?”

“你跳舞我伴唱。”王子表现的很谦虚。

“你唱歌我伴舞。”天歌也在谦虚着。

“我唱歌,我们俩一起跳舞。”王子兴奋地说,金发碧眼一齐放光。

“你们俩跳舞我唱歌。”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同时也传来了百灵鸟一样美妙的歌声。

“乔伊娜?你是大歌星,你要单独表演压轴戏,怎么会和我们一起表演呢?”舒适说。

“当然,我是大歌星,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乔伊娜以一个舞台造型转到他们面前说。

“你的独唱是抗鼎的节目,不仅要在学校压轴,还要到剧院的晚会上演出,和我们合作可以吗?”天歌真诚地说。

“可以呀,为了王子嘛,能和王子在一起,做什么都是最好的,我可不在乎什么压轴剧院的。”乔伊娜是个爽快人,说话像唱歌一样随便,张口就来,从不思考。

天歌看了看舒适,只见王子不屑地在整理自己的运动服和鞋带,他准备去打网球。天歌只好拉了拉他的衣袖,让他说话,不要慢待了乔伊娜。

“好啊,乔伊娜唱歌,我们俩跳舞,这才叫压轴节目,就这么定了。你选择歌曲,选好了我们排练。走,天歌,我们去打网球。”说着他就拉着天歌要走。

“等等,我也去。”乔伊娜说。

王子没有说话就把天歌拉跑了。

“等等我。”乔伊娜跟着追了过去,边追边喊。

他们一起跑进了网球场,范妮和莫利正在酣战,从他们大汗淋漓的程度知道已经战出了胜负。

“手下败将,这次输的惨不惨?哼,输的只剩下精神了,笨蛋。”乔伊娜一进来就冲着莫利喊。

“我就愿意做笨蛋,输给范妮我高兴。”莫利不甘示弱地回嘴。

“笨蛋,你休息去吧。”乔伊娜冲进去就把莫利往外推,一边摆开架式一边说:“舒适,来,我们俩打。你别想着天歌了,你永远也打不过她,今生注定要做她的手下败将,她就是为网球生的。和我打能增加你的自信,来吧,你不会后悔的。”乔伊娜一边说一边拉开了发球的架势。

范妮笑着退出了场地。舒适认真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球拍,他每次打球总是要像正式参加网球大赛的冠军似的,一丝不苟,像个精品模特儿。一样的球衣穿在他的身上像个广告牌似的,那才是帅气呢!金发碧眼与纯白色网球服装的协调只有见了王子才知道淡色的高雅与魅力。他就像一只放光的离子聚光灯,打老远地就吸引了无数的女孩子趋之若骛地成了他的着迷的观众。

舒适的网球打得很好,其姿势优美敏捷很像一只白羚羊,男孩子在运动场上的竞技状态是最容易俘虏女孩子的,她们愿意做猎物和牺牲,来实现作为女人的附属感。王子之所以成了校园里名副其实的王子,其很大的原因即在于此。

天歌无论做什么都会做的像个精灵似的完美,这是她作为残缺人的特征,这在生理上叫做互补。她自己并不知道,而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本能的补充或叫填补,在她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情的结果上反映出来。打网球亦然,她像一只小鹿似的跳来跳去,只见影子不见其人,哪里是人的思维能够应付的呢?所以乔伊娜说舒适是手下败将并不让这个自尊心很强的王子有什么难堪,败在天歌手下谁都服气。

舒适和乔伊娜也算是很般配的搭档,首先他们俩长得很般配,都是金发碧眼,只是乔伊娜的头发稍稍的深了一点,属于亚麻色,但是真的很美。乔伊娜喜欢王子是不加掩饰的,她热烈地表达着自己的感情,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都来祝福她,和她分享爱上了王子的快乐。可是王子不以为然,他更喜欢和天歌在一起,而天歌不以为然,她喜欢每一个人,喜欢和每一个人在一起做每一件事,她能够找到和每一个人在一起的每一种美好的感觉。

天歌做裁判是很公正的,她高兴地坐到裁判椅子上,伸出手做了一个开始的手势,并摇了一下金晃晃的小铃铛。这金铃是西元特意为裁判准备的,本来应当是口哨,但武士说改用金铃铛,这个金铃铛无论造型还是声音都是那样的美妙,见到的人都想试试,也就没有人去想为什么不用口哨的问题了。

舒适和乔伊娜的确是天配的搭档,他们矫健的奔突腾跃,天歌优美的裁判手势,引来了一大群旁观者前来助阵。舒适的分数一直领先,这也是乔伊娜的一种策略,或许这就是她给予的所谓的自信吧。最后在一片掌声中,王子取胜,乔伊娜奔过去,以战败者伏输的气度拥抱了王子,又一阵善意的笑声和掌声,天歌也像个多情的教练似的跑过去拥抱了他们俩。

“看见了吧,只有我们俩才是最完美的,我们俩二重唱,让天歌、”她一转身看见了站在旁边等着和天歌打球的西元,便就势说:“西元君、还有范妮和莫利,他们四个人伴舞,嘿,太棒了,一定是最佳组合,会轰动的。”乔伊娜远见卓识地先自激动起来。

天歌首先表示了赞同,王子看着天歌喜悦的神情,又看了看大卫,大卫马上说:“我可事先声明,我不参加你们的演出。”天歌急了,她拉住大卫的胳膊摇着,一定要大卫参加伴舞,并表示她教他跳舞,一定会跳得非常棒,因为他长得很酷。

“行了,搞定了,天歌要求的西元君不会拒绝,两个小黑精灵也会欣然同意,下面就是选择歌曲了,舒适君,你的意见呢?”乔伊娜开始进入程序了。

舒适还在看天歌,他不理会乔伊娜的提问,而是对着天歌说:“天歌,你喜欢跳什么舞?喜欢我为你唱什么歌?”

“是我们。”乔伊娜毫不示弱地走上前说。

“我喜欢你们唱‘玫瑰与百合’。”天歌用惹人爱怜的表情说。

“我也喜欢这首歌,好吧,就这首。”舒适说。

“今天晚饭后我们就开始练习。”乔伊娜说。

“今天不成,今天是周末,我要回家去。”天歌说。

“她回家我们练,正好是周末,不用学习。”乔伊娜对舒适说。

王子看着天歌,神情有些失落,“必须要回家吗?”“是的,我的奶奶年纪很大了,她要我回去,否则她会不放心。”天歌说。

只有天歌是最幸福的,这点大家公认。在这所学校中,孩子们都很有钱,可是却并不幸福,大多数学生的父母或父母的一方都不在北京,他们寄宿在学校,除非放假,否则他们是无家可回的。爸爸妈妈的感觉都很淡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些概念更是清淡的像餐前汤一样。唯有天歌,每到周末,她的爸爸或外婆再或者就是校长或外公来把她接走,没有一次例外。对此,王子和西元君都越来越不适应了。

“请你转告你的那位漂亮外婆,就是那个著名作家杰西娅女士,我和她是同乡,我们都很崇拜她,我喜欢读她的梦幻小说。”王子说。

“我也崇拜她。”西元说。

“还有我,我喜欢她的梦幻一般的眼睛,真漂亮。”乔伊娜说。

“我一定转达。”天歌高兴地说。

“天歌,我想问一个私人问题,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答,可以吗?”乔伊娜问。

“请问。”天歌爽朗地说。

“《魂断多瑙河》里面失踪的情人是你现在的这个外公吗?”

“是,正是马思,但不完全是,因为小说一定有虚构的情节。”天歌用肯定的眼神回答,并用她的掌上电脑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那个故事真美,我读的时候都感动的哭了,我想,如果是我,我做不到那么痴情。”乔伊娜正说着,突然意识到失言,便转过话题说:“不过也不一定,如果我遇到一个真心爱我的痴情王子,我也会追随他到海角天涯的。”

“在你们离开学校之前,我可以邀请你们到我家里做客吗?我的爸爸画爵先生以及杰西娅女士一定会十分高兴的。”天歌说。

“对,我也崇拜画爵,他的画太酷了,比毕加索还伟大的艺术家,虽然我并不能全看懂,但是我能被他的画感动,也许因为他是你的父亲,而我又认识你的缘故。”舒适说。

西元和乔伊娜也都随声附和着,表达着自己的崇拜之情。天歌更高兴了,她又一次发出了热情的邀请,并定下了具体的日期,要在家里为朋友们举办一次快乐的“假日party”。

已经洗好了澡,换好了衣服的范妮和莫利跑了过来,听了乔伊娜的节目安排后,没有犹豫异口同声地就答应了,这是一对十分随和善意的好朋友,他们谦和温顺、宽容厚道,从不计较大小多少,总是礼让上下来去,和他们相处没有任何烦恼和压力,叫做什么就做好什么。

“什么时候开始练习?”莫利问。

“今天晚饭后,7点钟在音乐厅集合。我们先排练,天歌作为独舞由她自己配舞,她的舞蹈语汇不是我们能编排的,她属于精灵。”乔伊娜说。

正说着,天歌的掌上电脑响了,比尔·盖茨的这个礼物真是太美妙了,她可做可视电话又可做摄像机,天歌打开一看,是阿爵,便高兴地对着爸爸说:“爸爸,我正在和同学聊您,他们说都很崇拜您。”电脑娇憨的女孩声十分感人,她和天歌的影像一起传了出去。阿爵高兴地回答着女儿,父女俩的亲密感就如屏幕一个平面的空间,几个好朋友一齐把脑袋伸过去挤进画面,对阿爵打着招呼。阿爵热情地邀请孩子们到家里做客,大家争先恐后地答应着。

天歌走了,王子、西元和乔伊娜回去洗澡换衣服准备吃晚饭,范妮和莫利则不在学校餐厅吃饭,他们约定出去吃周末大排挡,他们决定遍尝北京名小吃。

“等等我们,今天我们和你们一起出去吃。”王子代表西元说,这种事情不用商量,不论谁做主,对方都会服从。天歌的离去让王子明显地表露出失落,不仅他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种怪怪的失去了什么的感觉。“我也去。”乔伊娜自然也要跟着:“你们都出去,就留下我自己,说好了排练节目,你们出去吃饭能及时赶回来吗?算了,我也不练了,本来就是约好了在一起玩的,你们故意甩下我,只对天歌好,天歌是最幸福的,她有那么多人爱她,可是我有家不能回,爸爸有了新家,妈妈有了新欢,我想见谁都难。你们走吧,我自己回去睡觉。”乔伊娜大声地数落着,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很让人心疼。

“好了好了,别哭了,谁也没说不带你去,大家都喜欢你。”王子动了恻隐之心,赶忙递过去一张纸巾,说:“快擦擦眼泪,回去洗澡,换上最漂亮的衣服,咱们去吃爆肚、逛夜市、哎,喝啤酒怎么样?”后一句话舒适说的很轻,悄悄的,因为学校规定不许喝酒。

乔伊娜高兴了,她擦了眼泪,带着满脸的泪痕就笑了,又用她得天独厚的音乐家的美声喊着:“太好了,谢谢你,我同意,我们喝啤酒去。”说完她就蹦着跳着的回去准备了。

这几个兴奋的小伙伴都比约定的时间提前来到了,乔伊娜穿着一件漂亮的花连衣裙,像个吉普赛女郎的模样,因为是秋季,所以她戴了一顶别致的帽子,乔伊娜的天生丽质是不能诋毁的,她眉清目秀,面若桃花,体态窈窕而丰满,像个走出了银幕的好莱坞明星。王子身着“花花公子”红色体恤,西元则穿着同样品牌的桔红色,这颜色让这位冷面武士显得有些羞色。俩个黑色情人穿着一样的情侣套装,奶油白色,和油亮的巧克力色相映成趣,像一对漂亮宝贝。他们五个人聚在一起,引起的回头率是百分之百,他们自得其傲,一点也不斯文的喧哗着,在那条浓荫覆盖的学院路上。

乔伊娜兴奋地唱起了“玫瑰与百合”,范妮前后左右地扭着他们特有的摇滚屁股,像只电动的小京巴,王子也随声附和一起唱着,莫利和西元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扭动,这就是花季少年,容易改变主意的年龄,夕阳透过树叶向下看了一眼,便满怀赞赏地跟着走了好长的一段路,直到拐弯的时候,只好恋恋不舍的放弃了。

他们彼此配合默契,不用导演,自然天成,自己为自己鼓掌叫好。王子微红的脸颊映着晚霞的余光,他自信地说:“我敢打赌,我们的这个节目一定能唱红。”“我也敢赌,我们一定能唱出名。”乔伊娜说。“你已经是个红透了天的歌唱明星了,还要怎么出名?”西元说。“我是说大家,我们一起出名。”“只有你想出名,我们不想。”西元君又上来了倔劲。

乔伊娜没有继续和西元君斗嘴,她今天的心情好,所以并不在意西元的冷面孔。她转了话题说:“你们猜,为什么天歌喜欢这首歌曲?”

“为什么?”大家一起问。

“不知道了吧?这方面还得向我请教。”乔伊娜故弄玄虚。

“快说,别卖关子了。”王子着急地说。

“一提天歌你们就这么着急,对我怎么不这样,我就不告诉你们。”乔伊娜忌妒了。

“好好好,对不起,小美人,我们不着急,你不想说就不说。”王子欲擒故纵。“不过我已经猜到了。”王子顺便又将了她一军。

“你猜到什么了?柔柔就是杰西娅,你知道为什么吗?”乔伊娜自己守不住了。

“你说什么?柔柔就是杰西娅,怎么可能?柔柔是词作家,她写了好多流行歌曲,你妈妈就唱红了许多她的歌曲,她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你敢肯定吗?”王子很激动地说。

“当然肯定,我妈妈告诉我的。同时还告诉了我为什么叫柔柔。”

“为什么?”大家一起问。

“天歌的母亲蓝多儿有两个母亲,柔柔和丝丝,丝丝就是杰西娅,柔柔是女子爱乐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首席,音乐神童,也是画家田爵的妻子。”

“田爵不是天歌的父亲吗?”范妮问。

“正是。杰西娅是维也纳女子爱乐交响乐团的第一首席,她为了寻找失踪的情人来到中国后就住在柔柔家里,她们俩结为姐妹,同台演出小提琴二重奏,是当年舞台上非常靓丽的偶像明星。她没有孩子,便把蓝多儿认做自己的女儿爱如掌上明珠。后来据说得了精神病,很年轻就去世了,她的死给了蓝多儿很大的刺激,蓝多儿不顾一切地爱上阿爵,一定要为柔柔生下一个孩子,可是老天捉弄人,蓝多儿先天心脏功能不全,不能结婚生孩子,可是她不听,于是就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天歌,这个故事挺动人吧。杰西娅以柔柔的化名写歌词,写的哀惋动人,因为里面包含的故事太多,有两个美丽的生命。还有……”乔伊娜欲说又止,又在卖关子了。

大家听的正入神,便一齐盯视着她等着下文,她只好看了看王子,说:“我说了你们如果不信可不许说我,不是我说的,是我听说的。”

“什么呀,你听说了什么?快点说,还有什么?”

“杰西娅和柔柔是同性恋,所以她能把思念的情怀写得这么动人。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我妈妈说的,也不是我妈妈说的,是一本音乐杂志写的。”乔伊娜着急地分辨着,脸都急红了。

“我想知道杰西娅更多的事情,乔伊娜,你把你知道的资料全都找给我看,好吗?谢谢。”

“你是对杰西娅感兴趣还是对天歌感兴趣?”乔伊娜不依不饶地。

“都感兴趣。杰西娅是丹麦人,是我的老乡嘛。”

“我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在妒忌?妒忌天歌比你好?”

“不是,她是妒忌你,因为她在爱你。”西元不冷不热地插话说,范妮莫利也起哄地笑着证实。

“玫瑰与百合,共生于一丛,玫瑰在憔悴,百合难轻狂……”王子不加理会,自己哼唱着,路灯不知何时替代了夕阳,暖暖的橘红却没有暖暖的温度,秋风瑟瑟,刮来了一滴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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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诺一直以为自己是无敌的,她很出色,但是没想到却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幸落在吸血鬼的手中,因为自己的脸长得像对方的旧识,莫名其妙地被宣布成为对方的宠物!她可是许诺!全校排名38名的吸血鬼猎人!!她怎么可能会成为吸血鬼的宠物!!但是,这个吸血鬼,似乎有些令人熟悉而又令人心疼呢……作者想说:抱歉,个人原因,耽误了5年,老规矩,你们高兴就好,喜欢点赞,不喜欢可以点右上角的叉叉,有意见提出,我会看评论的,有错误我一定改。谢谢!还有,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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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是神,所以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我们不是神,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活着,以及如何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