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中的少年只是淡淡扫了白芷一眼。便将目光移向了别处。
白芷心底骤然一沉,看来云墨已经不记得她了。也对,两世轮回怎么可能那么幸运逃过两次喝孟婆汤的机遇。
涌动的人群将马车淹没,突然好像要拨开人群。奔向他的身边。
直到那一刻,白芷也终于想起几百年前和云墨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几百年以前,在白芷还是人类的时候。那时各国之间纷争不断,有纷争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死亡。
就是那个时候白芷和同样因为战乱失去家人的云墨相遇了。
起因是,白芷用口袋里的最后一文钱买了一个馒头。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被前方的热闹景象吸引了。
人都喜欢凑热闹。白芷就听她娘亲说过以前隔壁村子有个叫王麻子的。这辈子最喜欢凑热闹,哪里人多去哪里。有一次,街上围了一大堆人。听说是什么被马车给撞了。王麻子去晚了,没挤进去。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他冲着人群大喊,我是死者的儿子。人们纷纷让出道来,王麻子很轻易就进去了。结果一看,立刻傻眼了,被撞的竟然是只狗。
显然,白芷比王麻子幸运多了,她没有用王麻子那么机智的办法也轻而易举的挤进去了。
显然王麻子也比白芷幸运多了,王麻子白捡了一个爹。而她,把手里的馒头丢了。
她刚挤进去站定,还没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感觉到左边有人拍她的肩膀。转头一看,没人啊。心里有些奇怪,接着觉得手里一空。回过头来,馒头就不翼而飞了。更可恶的是,她连馒头是谁拿走的都不知道。
白芷委曲的差点就要哭出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
就在这时云墨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
那时云墨身形瘦弱,一身满是补丁的蓝色布衣。脸蛋很干净。那双仿佛已看透世间一切世态炎凉的眼睛,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直直看着白芷。
微风拂过,冷得他抖了抖身子。拿着她馒头的手往袖口里缩了缩。但白芷还是注意到了。
为什么确定是她的馒头呢,又没写她的名字。直觉,反正白芷直接觉得云墨手里拿着的被咬了一口的馒头就是她的。
白芷走过去毫不客气的从云墨手里夺过馒头,然后大口的咬了下去。
云墨立在一旁看着她满足的表情,吞了吞口水。
说实话白芷内心十分的纠结,如果馒头分云墨一半的话,她自己就吃不饱。可是如果不分他的话,馒头都是云墨帮她拿回来的。她的娘亲曾经教过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是说云墨替她拿回了馒头,他就要还云墨馒头。应该就是这么个道理。
白芷十分肉痛的掰了一半馒头给云墨,他没吃却包起来放在了怀里。然后还一直盯着白芷手里的另一半馒头。
白芷见状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这人也太过分了。分他一半馒头还想着要另一半。
“一半是不是不够吃?”白芷扬了扬手里的馒头。
云墨点点头。
“我也觉得不够吃。”白芷也认同的点头。
“……………”
云墨伸出来的手僵在了半空。
就如同某某小说家写的言情小说里的狗血剧情一样,男主角和女主角不期而遇了。
这就是白芷和云墨的初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