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广播影视一直是归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基本上依靠国家投入。我国广播影视产业是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而来,在国有和国办的体制下,广播影视产品具有公益的、行政化的特征,广播影视产品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也都纳入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广播影视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规划中一直没有获得合法身份。我国广播影视产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而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目前还是事业主体型的准产业形态。
《中国广播电视年鉴(2008)》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批准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587座,其中广播电台263座、电视台287座、广播电视台1993座、教育电视台44座;开办广播节目2477套、电视节目1283套,全年播出广播节目1127万小时、电视节目1455万小时;微波线路将近10万公里,微波站2700多座;有线电视用户1.5亿多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2600多万户,全国有线电视传输干线网300多万公里;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5.43%和96.58%;全国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2442家,制作电视剧529部14670集、动画电视234部10239集;生产故事片402部、科教片34部、纪录片9部、动画片10多万分钟、动画影片6部、特种影片9部;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现有在职职工85万人,其中广播电视58万人,电影27万人。
《中国广播电视年鉴(2008)》中有关产业发展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广播电视总收入为1129.4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17.65%。
广播影视产业现有规模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什么地位呢?
我们来对比一下电信产业。2005年,电信产业业务收入达到5188亿元,增幅达到12.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36.5亿元。与电信产业相比,广播影视产业整体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因此,正确认识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前景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