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角度说,西方现代阐释学所提倡的客观主义理论追求是难以真正实现的,因为被阐释的对象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研究者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主观追求,也不可能脱离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以超然的纯客观态度去解释对象。阐释学所倡导的“理解”作为文学理论研究的一种方式,总是具有某种历史性和主观性,它是人类存在的基本事实,无论是理解者还是文本,都内在地存在于历史性之中,而主观性来自于人所存在的特殊环境和条件,使理解总是难以摆脱特定的“先行结构”,因此难以避免一定程度的“误读”。如前所述,研究者一般总是具有先在的理论假设,并且通常要站在他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及所处的文化历史环境去考察研究对象,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其对于研究工作的理论价值,他们对文学的理解和阐释不是被动的,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的创造性活动,这是文学理论向度具有一定主观色彩的原因之一。
第二,在文学理论研究过程中,理论主体会把自己的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知识结构等带进研究过程,并可能影响到研究的结论。
自然科学家所研究的物质的、自然的现象,是独立于研究者而存在的,文学理论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科学家,以其科学家的身份,在道德或伦理问题上不偏不倚……作为一个科学家,他的兴趣不在于是对是错,是善是恶,而仅在于是真是假。”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家可以在研究对象面前保持某种超然的态度,在研究过程中保持“价值中立”、“伦理中立”,可以不把他们自己关于好坏、善恶、美丑、有用性等方面的判断带进研究过程,坚持相对客观的立场,只关注他所研究的对象是什么、怎么样,而较少顾及该对象“应该如何”。不同的是,文学理论研究者不可能采取纯客观的立场探讨理论问题,像丹纳(Hippolyte Taine,又译泰纳)所主张的“既不禁止什么,也不宽恕什么,它只是鉴定和说明”,“用同样的兴趣时而研究橘树和桑树,时而研究松树和桦树”之类的客观、中立的文学理论是不存在的。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是一种人文现象,其中包含着特定的政治倾向、价值观念、宗教情感等,研究者也可能把自己的个人爱好、喜怒哀乐等主观因素带进研究过程,并直接影响到文学理论向度的生成。
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对文学理论的影响也很明显。丹麦语言学家叶尔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研究威尔斯语的有关结论对理解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英语中的颜色有green(绿)、blue(蓝)、grey(灰)、brown(棕)等,但在威尔斯语中,blue和grey是同一个词,都是gles,所以一般的威尔斯人都无法辨别蓝色和灰色,只有那些懂英语的威尔斯人才能对这两种颜色加以辨别。这个事实说明,人们总是在一定的知识体系下认识事物的,文学理论研究也是这样,研究者面对文学这一复杂的人文现象,看到什么、怎么思考等都与其先在的知识结构有关。以弗洛伊德为例,作为一个精神病医生,他将自己有关意识、前意识、无意识等三重意识结构及本我、自我、超我等三重人格结构的知识用于研究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戏剧、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浪漫主义作品及表现主义作品等,其中的人物言行和性格变化都成了他精神分析学说的支撑材料。弗洛伊德还将自己的情感和意志体验贯注在文学理论话语之中,比如,他认为莎士比亚写作《哈姆雷特》是为了转移、补偿内心的欲望,哈姆雷特迟迟不杀克劳狄斯,原因在于他心中的“恋母情结”。由于弗洛伊德事先搭建了精神分析的理论框架,并形成了一套相关的概念术语,他将这些概念术语应用于对文学艺术现象的分析评论之中,从生物本能出发,用无意识和潜意识解释人类的精神活动,直接影响到了文学理论的向度,在中西方的文艺理论界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由于作为文学理论研究对象的文学是以个体性、独特性为特征的,要求研究者必须具有敏锐的主观感悟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与理论主体的知识结构、情感意志、生活体验等息息相关。法国学者圣伯夫(Saint Beuve)曾经说过,他批评的特长在于“把自己置于作者的地位上,置于研究对象的观点上,用作品的精神阅读作品”。否则,就可能会得出偏颇甚至错误的结论。原因在于,理论主体的知识结构、情感意志、人生体验等方面的差异不仅会影响到研究视角的选择与研究范围的确定,而且还会直接决定着文学理论话语的独特性和个体性,使他们往往对研究对象中某些特定的部分产生兴趣、作出反应并诉诸一定的理论话语。表现在文学理论中,便会影响到研究重点、研究方法的确定,从而使文学理论具有一定的向度特征。
第三,理论主体研究目的的先在性。
理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按照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Habermas)的说法,“只有获得了一种理论观点的认识才真正有能力确定行动的方向”,正是由于以先在的理论为指导,研究者才会选择文学的某一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从而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的。具体到文学理论研究,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复杂体系,研究者究竟选择其中的哪一部分作为研究客体,是与其主观定向有着密切联系的。胡适提出,“一切心的作用(知识思想等)都是起于个人的兴趣和意志,兴趣和意志定下选择的目标,有了目标方才从已有的经验里挑出达到这目标的方法、器具和资料……没有一种心的作用不带着意志和兴趣的;没有一种心的作用不是选择去取的。”胡适认为人的知识、思想等都来自于兴趣和意志,并定下了选择的目标,为了达到目标必须从已有的经验里挑选“方法、器具和资料”,最终的结果是受先在的目标决定的。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科学Theoria被看成是惊讶提问与理论好奇的结果,Theoria主要探讨的是事物或者生命的内在目的,也就是Telos,而与实践无关。这一说法固然有失偏颇,却表现出主观因素对文学理论向度的影响。进一步说,理论主体在对文学现象进行观察时,可能选择不同的视角,并使文学理论的向度表现出种种差异,这与他们的研究目的息息相关。文学理论研究如同其他学科的研究一样,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向,理论主体提出或论证任何一个假设,都不是漫无目的的。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理论本身的上述特性,另一方面在于理论主体作为“人”,在进行理论研究时有着不同于一般动物的地方:“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人的生命存在之所以高于别的动物,原因在于人的劳动是自觉的、有意识的,尤其对于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来说,总是受某种先在意识的驱动。
关于这一问题,人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据称,这个问题中包含了一个很长的史前过程:它植根于人的精神活动中,正如从莱维.布留尔(Levy Bruhl)到莱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关于认识发展的各种理论一样,其间产生了很多争论,论战的双方常常以先入之见作为出发点诘问道:到底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物质力量影响着信仰、态度和行动呢,还是像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回答的那样物质力量的作用至少在某些时候可能并非如此?很久以前,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曾经这样描述追求纯粹真理的人:“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目的。”这一信念在漫长的时代里一直起着支配作用,直到进入现代社会才受到置疑。
实际上,与人的动机全然无关、与人的价值判断互不联系的纯粹理论是不存在的,马克思关于“哲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在于改造世界”的观点、詹姆士(James)关于人的意志先于认识的“动力心理学”、萨特(Jean Paul Sartre)的“介入”理论、海德格尔的“感应是认识的基础”等理论,都说明并不存在与人的价值选择、价值判断无关的所谓“纯粹理论”,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文学理论向度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
2.文学理论向度的客观品质
文学理论向度是否能够得以显现,文学理论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发展到何种程度、涉及哪些层次等等,除了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等方面制约之外,同时也受制于文学理论自身,由此决定了文学理论向度的客观品质。
(1)向度与理论范式
“范式(Paradigm)”一词源于希腊文,表示“共同显示”之意,由此引申出了“规范”、“模式”、“范式”等义项。这个概念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在其《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正式提出来的。库恩认为每个科学的理论都包含一个核心,每一种科学的发展进程某种程度上都处于某一范式之内。他主张用历史主义方法研究科学史,提出了“前科学—常规科学—反常—危机—科学革命—新常规科学”的科学发展模式,认为科学是从“前科学”中演进而来的,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范式”。
有的理论家认为,范式的实质在于它是一种根本性的提问活动,不同理论范式间的不可通约性正在于它所代表的问题不同。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如果理论家选择了一种文学理论范式,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区别真假命题的标准与尺度,也就选择了一种回答问题的方式。比如,载体向度的文学理论强调文学的倾向性与典型性,这些在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基础上产生的理论问题,随着20世纪的语言论转向,对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等派别来说,它们变得不再重要或失去了存在的条件。
如果上述说法是可以成立的,那么,理论范式与其向度之间就具有某种相关性。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认为,“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实际上人们会很难再意识到这些问题。因此这些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这是新的理论范式得以产生的理论前提,否则,文学理论就很难朝着新的向度发展。换句话说,理论范式的更替在某种意义上与向度的改变有关系,文学理论向度不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有其内在的历史与逻辑的合理性。
姚斯将托马斯.库恩的“范式”一词应用于文学理论研究,认为文学理论批评有着与自然科学大体相近的发展过程,它并不是一种通过日积月累的文学事实和考据结果对文学本质进行发掘的认识过程,而是以“质的飞跃”、“创造性断裂”及“革命性突变”等为特点。他进一步提出,文学理论批评的范式同科学研究的范式一样,也在依照文学研究自身的发展而更替,不管它如何被以往的理论家共同体所公认,也不管它如何有效地推动了文学的发展,只要它不再能够指导人们“解难题”,总有一天会被一种新的理论范式所取代。库恩指出,“范式”的范围是理论主体能够重新提出问题而不放弃自身理论的组成部分,影响着人们赋予某些问题的同一个含义,他在《必要的张力》中强调,“‘范式’一词无论实际上还是逻辑上,都很接近于‘科学共同体’这个词。一种范式是、也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反过来说,也正由于他们掌握了共有的范式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尽管这些成员在其他方面并无任何共同之处。”这是姚斯提出文学理论范式发生“质的飞跃”、“创造性断裂”、“革命性突变”等观点的理论基础。他进一步认为,文学理论家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在通行范式的不再有疑问的解释范围内进行精确定义的工作,这一范围保证有一个答案存在,又事先确定了哪些事实可能产生有助益的结果,从而消除在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浪费时间的危险”。
姚斯利用科学哲学的观念阐释文学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和新的思路,在文学理论界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但他认为文学理论的发展具有“质的飞跃”、“创造性断裂”及“革命性突变”等特点,从向度方面看,这样的观点是不太科学的。在库恩的理论中,除了强调“科学革命”之外,还强调“研究传统”,而姚斯在借鉴范式理论时只偏重于其中的“科学革命”部分,特别推崇的是其中的客观知识、科学革命、科学共同体等概念,这固然有助于我们对需要理解的一些东西加以掌握,但同时又将我们需要理解并加以掌握的另一些重要东西比如“研究传统”忽略了,这就与人类文化传承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从而显示出一定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