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多媒体传播方式的特质
网络作品能把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信息加以数字化,并进行组合处理。网络作品多媒体化以后,改变了视觉的单一性和受众的多信息要求之间的矛盾,被研究者称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无数作家言、意、像之间的统一问题”。对此,一些学者持肯定态度。
但也有一些学者表示担忧:这样一来,读者阅读文学作品时的再创造能力遭到了削弱,想象空间受到了限制,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读者的审美情趣。当读者阅读网络作品时,呈现在脑海中的是“能指”的意义场,而读者真正获得审美情趣的往往是“所指”的意义场,因为在伴随语言张力的同时留给读者的是巨大的想象空间。关于这一点,目前的争论比较激烈,有学者认为,这实质就是一场图与文的“战争”,它显示了文学的存在方式从语言为主,转向图像为主的深刻变化,标志着文化形态的变迁。
③双向交流的特质
在网络空间里,作者与读者展开交流,呈现出一种双向互动的状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读者对文学的了解和创作欲望。读者在阅读完一篇文章后,可以点击后面的“发表评论”或“我要评论”栏目随时进行评价,实现了作者与读者、读者与读者之间的即时交流,并有可能使任何一个“读者”随时随地敲击手中的键盘变成“作者”,传统的印刷文学作品很难做到这一点。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某些网络文学作品虽然允许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进行“再创作”,并为网民提供了参与文学活动的机会,但同时出现了一些粗制滥造甚至狗尾续貂的作品。一些学者认为这样的写作方式充分展现了网络文学的特征,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此表示怀疑,如果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创作的话,那么文学就不可能产生精品了。虽然反对的声音一直不曾间断,但很多研究者一致认为,网络写作的出现标志着几千年来由少数文化精英所垄断的话语霸权终于不可逆转地走向了大众化。
(4)从网络写作到网络文学的必备条件
尽管网络这一巨大的虚拟空间允许任何一个人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作品”,摆脱了传统文学出版流程与规范的局限性,避免了退稿的尴尬与无奈,这是它的优势,但大部分研究者都强调,不能笼统地把所有的网络作品都称为网络文学。正如当代作家丛维熙在其《网络文学评奖有感》中指出的那样:不是任何网上文字都能往文学这个器皿里装的,他必须具备纸上作家的才情和禀赋,这是世界上任何地域都有的文学标尺。之所以说上这么多并非文学的废话,意在对网上一些自认为是天才的轻狂之言送上一个界定文学与非文学的罗盘。这段话出自多年的创作体验,也出自对网络写作的深深的忧患意识,值得深思。从文学的意义上看,创作规律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把握,而且需要体验生活,需要驾驭文字的能力,需要锤炼创作技巧,不是靠一朝一夕就能熟练运用的,不是靠拥有电脑技术就能完全解决的。
这也就是说,部分研究者把网络上码的字统称为“网络文学”,是不妥的。只有对一般的网络作品与真正的文学作品区别开,对网络写作的缺陷给予正视,并尽可能在实践中进行纠正,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相对于文学创作的基本要求,目前网络写作存在的普遍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语言的浮浅。在网络作品中,写手们极力张扬自己的个性,但在宣泄个人情感的同时失去了语言的厚重感,代之以浅层的贫嘴、调侃及夸张,使作品显得浮浅、低俗、无聊,以至有人将网络写作评价为“灌水痰盂”、“乱贴大字报”、“心情留言板”等,“感觉撒播”成为网络写作的直接目的。二是对技术的依赖。文学源于人的精神,而网络只是一门技术,技术应该服务于文学的艺术化表达,但许多“网虫”、“闪客”们视“玩技术”为“玩文学”,对文学创作规律及要求漠不关心,却醉心于以技术优势代替艺术规律,长远地看是不利于文学发展的。三是作者责任感的缺失。在网络这一自由的空间中,谁都可以信手码字、随意表达、即兴写作,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个性膨胀、创作失范及价值观的混乱等,忽略了文学要承载人文精神的责任,造成许多网上作品失去了思想深度和社会责任感,与真正的文学创作有一定的距离。
灌到网上的所谓“作品”离真正的文学作品有多大的距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且不说文学经典,只是从一般文学标准的意义上,创作文学作品不仅需要作家具备高出常人的理性精神、独特的生活阅历、对人生的深刻思索等,而且要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和写作技巧。可如今数量众多、俯拾皆是的网络作品中有多少属于真正的文学?有多少能历经时间的检验而留在人们的记忆深处?如果所有的网络写手在电脑上码字时都能把这一问题放在心里,那么,就不应该对网络写作的所谓“自由性”大加推崇了。
一些论者主张:与传统文学作品比较起来,自由性是网络作品最值得称道之处,如思想的自由、情感的自由、表达方式的自由、文体的自由、传播的自由、阅读和批评的自由等。网络写手们无不为获得这种自由而欢欣鼓舞,纷纷表示,他们在网络中得到了现实生活中和传统文学体制中不可能得到的自由;网络文学的自由性是其与生俱来的天性,如果硬要建立一套体制限制其自由,网络文学将不复存在。并由此推论道:既然承认网络文学是一种新的文学,为什么还要用既有的标准和体制来规范它呢?网络文学的成就虽然不高,但其文化意义大于文学意义,它的自由性可能导致它在艺术上不成熟,粗制滥造,缺乏艺术品位等,但应该保留一片生气勃勃的话语空间和人文环境,让人们在这里自由书写,自由表达,自由思想,各得其所,“如果我们承认文学是一种自由,是人性的、游戏的、非功利的,那么网络文学正是在这点上将文学的大众性、游戏性、自由性还给了大众。它不需要纸面文学的那种精致、典雅、技巧、难度、成熟,而不成熟正是它对抗纸面文学之‘过熟’的优点,如果网络文学也和纸面文学一样老气横秋,那它就不叫网络文学了”。他们认为,这就是网络文学的特殊价值和魅力,正是因此,才可以说网络文学解放了人的心理和身体,释放了人的生命本能。
以上观点,从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网络文学”的存在与否本来就是值得讨论的,如果再以这一命题出发推导出“不要用既有的标准和体制来加以规范”的结论,这一结论的正确性就更站不住了——既然知道“网络文学的成就不高”,既然明白“它的自由性可能导致它在艺术上不成熟,粗制滥造,缺乏艺术品位”,既然坦言“作为文学,它可能不值得过多称道”,还何谈其文学价值与文化价值呢?至于“这就是网络文学的特殊价值和魅力,它解放了人的心理和身体,释放了人的生命本能”一说,更是显得牵强,即使假设“网络文学”的概念可以成立,它是否真的能够“解放人的心理和身体,释放人的生命本能”,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反过来说,“解放人的心理和身体,释放人的生命本能”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甚至把网聊、网恋甚至裸聊等都归入其中,但如此码出的文字是否能归入“网络文学”的范畴,就不言自明了。它的“特殊价值和魅力”体现在什么地方?难道它真如以上论者所说“不是从文学,而是从文化上具有重大的价值”吗?且不说解放身体、解放生命本能这些重大的社会问题,仅以最近网上热炒的河北省作协副主席谈歌与青年作家韩寒打得热火朝天的“嘴仗”说说“解放人的心理”吧!谈歌作为河北文坛“三驾马车”之一,曾是河北作家的旗帜,他坚决反对以网上作品的点击率作为评判其质量高低的标准,“因为数字根本不是衡量一本书好坏的标准,黄色小说的点击率更高”。这样的论点,是正确的,也是负责任的。同样是谈歌副主席,当他参加“30省市作协主席小说巡展”的作品遭到以韩寒为代表的年轻写手的否定,当他得知韩寒声称如果自己当作协主席,下一秒就解散中国作协之类的偏激之词,竟然针锋相对地说出了“要是我当韩寒他爹,那下一秒就把他打死”。此语一出,马上在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并出现了“某省作协副主席要当韩寒的爹”、“请看谈歌怎么当了韩寒的爹”等诸多版本的网络新闻——“解放心理”的目的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但文学的尊严、地位与价值却遭到了奚落。这还是文坛高官与青年作家之间的“嘴仗”,至于那些三流、四流甚至不入流的写手们对文学造成了什么更大的影响,就更不值一驳了。
对网络写作进行以上的梳理和分析之后,笔者认为,在网络上进行文学创作是值得提倡的,但必须呼吁:广大文学爱好者们要正视文学创作的技巧,广大研究者们要正视文学评判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更多的“网络写手”真正成为“网络作家”。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网络写作若想成为“网络文学”,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网络写手应具备一定的主体条件,比如应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艺术积累,应通晓计算机和网络的相关知识,而且当灵感来临时需人、机、网同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与文学的完美结合,才能保证网络写作的艺术性和思想深度。二是网络写手应通过网络语言确立网络文学的独特外在形式。网络写作的媒介已经突破了纸质写作纯粹的汉字符号,还增加了原创的表意符号和计算机的功能符号以及从其他学科借来的符号,同时还通过某些计算机软件的功能添加了声音、图片或动画等辅助表现手段,但网络文学的外在形式到底应是什么样的,应该从本体论加以区分。三是网络文学作品应该塑造成功的网络文学形象。传统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在读者中广泛流传并具有经典的意义,是因为其中的孙悟空、林黛玉、安娜.卡列尼娜等人物形象走入了读者的心中,产生了普遍的、深刻的反响,网络写作若想达到一定的文学高度,就必须通过文学的手段塑造出一系列成功的网络文学形象。否则,网络作品艺术性的高低、反映现实的广度和深度等都很难得以体现,只有塑造出脍炙人口的网络文学形象,才能在提高表情达意效果的同时真正增强网络文学的功能。
综而观之,对网络写作的研究可以说涵盖了网络作品的各个方面,总体来看,目前的网络文学研究存在以下局限:一是学理阐释少,技术分析较多。一些研究者对网络文学的技术手段和媒介形态非常关注,而对其艺术性、思想性关注得不够,理论的穿透力和针对性都不强。二是理论创新不足,大多是将传统的理论模式套用到网络写作上,显出了理论的滞后。有些研究者虽然谈的是网络文学,但对网络作品的第一手材料掌握得不多,在用传统理论模式和思维方法进行评说时,显得不够有力度。三是学理批评不够。恰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需要真正的文学批评,而当前的网上批评虽然方便快捷,但流于随心所欲、蜻蜓点水,缺乏系统性的、鞭辟入里的真正的文学批评。
时至今日,“网络文学的发展迫切需要正确的观念引导和学理阐释,但眼下的网络文学研究却远远滞后于网络文学发展实际,并存在研究对象隔膜和研究重心偏失等问题”。这是我们不应该忽视的。
二、文学理论向度的泛化
文学理论向度的泛化,与消费社会的兴起息息相关。法国文化学者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开篇即提出:“今天在我们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富的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范围的扩大、消费地位的提升、消费模式的变化等,消费不仅意味着花钱,不仅意味着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而且意味着消费者的身份或地位得到了证明。为了满足这种被刺激起来的超额欲望,消费成了“后现代”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大规模的物的消费,在改变了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衣食住行方式,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是造成文学理论向度泛化的客观现实依据。
1.“文化研究”的研究对象从文学扩大到了人类一切精神文化现象
如前所述,文化研究虽然发轫于文学,但不是将其作为研究的视角,也不是将它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而是将研究对象从文学扩大到人类一切精神文化现象,从而使文学理论出现了向度泛化的情况。
首先,文化研究不是把文化作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整体,而是关注文化与社会活动领域之间的联系,指向的是生活中一切非生理性的方面,因此造成了研究对象的转移。
“文化”本来就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据说它的定义不少于200种。文化研究的奠基人之一威廉斯认为,关于文化的当代用法大致有三个:用以描述知识、精神与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用以指涉一个民族、一个团体或全体人类的一个时期的特定生活方式;象征知识、艺术活动的实践及其成品。人类学家泰勒于19世纪给文化下的定义曾经被人广泛引用,即文化“是复杂生活的整体,包括了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关系的复合体所习得的其他各种能力与习惯”。正因为文化一词的内涵非常丰富,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取其不同的含义,并对它与其余社会活动领域之间的联系予以关注,文化研究的众声喧哗、说法不一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