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差异性基础上,韦勒克和沃伦认为文学理论“如果称为科学不太确切的话”,至少应该属于一门知识或学问,这门学问并不轻视“共鸣理解”(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作为我们对文学的认识和思考的先决条件的重要性。尽管阅读的艺术对于文学研究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说文学研究仅仅是为阅读艺术服务,那就误解了这门系统性知识的宗旨,原因在于“文学研究”(literary scholarship)这一观念已被认为是超乎个人意义的传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知识、识见和判断的体系。应该说,韦勒克和沃伦的文学研究是谨慎的、认真的,得出的结论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需要说明的是,认为文学理论来自于认知性的文学活动,并且主张文学理论是一门知识或学问,却并不是他们的首创。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曾将诗学划归为“创造性科学”,认为文学理论知识是为了“指导创作活动”,而不同于一般科学的“为知识而知识”。既然诗学是一种认知,探讨研究对象的特点就成了亚氏文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亚里士多德诗学理论中的知识性因素,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起了重大作用,以至于中西方许多著名的文论家都受其影响并发表过类似的见解。但需要说明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中虽然包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他却把模仿当成人“自孩提起就具有的本能”,这是不足以说明文学理论向度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文学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客观现实在人们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这使认知型的文学理论获得了生长的空间。可以说,无论哪一种文学理论形态的生成,都不仅仅只依靠先天的本能,而且是与人的认知活动分不开的。
我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学样式是抒情性很强的诗歌,尽管如此,也不乏认知型的文学理论话语。有的理论家在谈到先秦时期中国文学理论批评的特点时指出,当时“文学思想和文学理论批评还处于萌芽和产生时期,它们大都体现在对总体文化的论述之中,而不是纯粹的、单一的”。换言之,先秦时期的文学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与文学理论彼此不分的,从文学起源的观念探讨文学理论的生成,不失为一条正道。远古时代,帝颛顼“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以祭上帝”,可见古代的音乐是对风声及“山林、溪谷”等自然之音进行模仿的结果,同时,诗、乐、舞在我国古代是三位一体的关系,因此文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摹略万物之然”(《墨子》)的产物。特别是“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的说法,更是常被后世的理论家转述或引用。这段话谈的虽然是八卦对自然的模仿,但因文学与以八卦为代表的古代文化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从而成为中国文学“模仿论”的重要依据,也成为文学起源问题上的一个代表性说法。
“反映论”文学观在我国的出现,某种程度上对我国现代文学理论的生成乃至整个文学理论的发展都起到了催化作用。一方面,论者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指导自己的文学理论研究,并且强调,“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另一方面又指出,肯定认识来源于实践,并非说实践就是认识,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种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能动的,所谓的“认识”实际上是主客体通过实践所构成的一种对象性关系。这是文学理论被归入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主体论文艺学在当年受到批判的原因之一,因为它否定了文学艺术赖以产生的物质前提。主体论文艺学与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在认识论上的原则性分歧,不在于是否承认理论主体对文学现象进行认知时的能动作用,而在于文学理论归根到底是对客观存在的文学现象的认知,还是为理论主体自身所固有。笔者认为,文学理论研究只有“认真地坚决地以承认外部世界及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为其一切论断的基础”,才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
“怀疑论”者却据此推理道,“除非你自己搞创作,否则就理解不了文学;没有亲手写过英雄双韵体的人,就不能也不应该研究蒲伯(A.Pope),或者,不曾亲自用无韵诗写过戏剧的人,不能够也不应该去研究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甚至还可以继续推论下去:没有写过唐诗,就无法研究李白和杜甫;没有拍摄电视剧的经历,就不能探讨电视剧艺术;没有上网发过帖子,就不能研究网络写作……怀疑论者否认文学理论是一种知识,否认文学理论研究是一种认知性活动,并进而否认文学理论具有科学性,主张人们“只能阅读、欣赏或鉴赏文学”,除此之外,“只能积累有关文学的各类资料”了。这种思路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于对“实践”的机械性理解,即“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这是“直观的唯物主义”者常犯的错误,也是研究者否认文学理论来自于实践的原因之一。实际上,“怀疑论”者所强调的只是随着时间、环境等外部因素而变化的一些文学现象,认为文学根本无法“研究”,并提出文学理论仅仅是为“阅读、欣赏或鉴赏”服务,这不仅降低了文学理论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而且有某种将文学理论神秘化的嫌疑。
“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确立科学的实践观。但在历史上,人们对实践的解释并不一致。如上所述,对于主张“没有亲手写过英雄双韵体的人,就不能也不应该研究蒲伯”者,他们认为实践只是个人的生活实践,因而对文学理论的生成持狭隘、片面的观点,只能被划归于旧唯物主义者的行列。唯心主义者则夸大实践活动中的精神方面,并且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即把物质性的实践消融于主观的精神,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实践观。费希特把实践等同于人的主观任意的冲动,即“自我”产生“非我”的行动,这是唯我论的实践观。黑格尔认为实践是主观观念达到客观真理的整个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他同时又把实践设定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从而带有客观唯心论的痕迹。
马克思主义既批判了唯心主义把实践归结为精神活动的错误,也批判了旧唯物主义把实践等同于个人生活实践的片面观点,认为必须从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实践。至此,真正科学的实践观才得以确立。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定义’中去。”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决定着文学理论载体向度的不同表现形式。
2.为了“情愿看到的事物”
虽然传统观点认为文学理论来自于对实践的认知,但在文学理论生成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主体除了对研究对象进行必要的认知,强调“真正看到的事物”、“本来怎样”之外,还可能对“情愿看到的事物”、“应该怎样”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西方的柏拉图是这样,中国的孔子也是如此。柏拉图出于筹建“理想国”的目的,以他“心造的幻影”——“理念”为立足点对当时的诗人和作品进行了考察,不仅认为诗人必然说谎,而且断言诗人的创作也是不真实的。他提出,木匠凭自己的知识进行制作,而只懂“模仿”的诗人远远不如木匠,他们的作品充满了感情色彩,可能扰乱民心,破坏城邦的秩序,对“理想国”的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将诗人逐出“理想国”成了柏拉图的首选之策。
“理想国”即Politeia,这个希腊字的含义相当复杂,包括“公民的条件和权利、公民权(权力)、公民生活;政府形式、行政机关、国家制度”等,本无“理想”之义,有人将其译为“国家篇”或“共和国”,可能是更为符合该词原义的译法。柏拉图按照自己的愿望,在《国家篇》中以“国家或正义论”为副标题,描述了一个当时没有、却比一切实际存在的国家更加“真实”的国家。在这个国家内,每一个等级的人都合乎该等级的“理念”,做“理念”允许的分内之事:护国者或统治阶层管理国家,其对于国家的作用相当于理性在人的灵魂中的作用;而理性的职责在于以理念本身的要求对待事物,理性尽职尽责谓之“智慧”,所以“智慧”就是护国者的理念,就是统治阶层应有的美德;辅助者或军人阶层相当于灵魂中的“激情”部分,其理念就是“勇敢”;工人、农民等劳动阶层相当于灵魂中的“欲望”部分,而欲望必须受到理智的调控才能起到好的作用,相关的理念就是“节制”。总之,智慧、勇敢和节制是一个国家所应具有的三种性质,缺一不可,它们被统一于“正义”之下,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该整体就是国家的总“理念”,一个国家只有符合这个理念,才是真正实在的,才经得起挫折而不至于被毁掉。此即柏拉图国家理论的内核,它完全体现了国家之为国家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