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意识角度而言,晚清广东教案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其规模和程度不仅取决于西方教会如何做,也取决于广东民众对他们的看法。农民是小生产者,他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块狭小的土地上,很少去关心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但是同时又极具有现实精神,重经验,重实用。对待外来文化,农民是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但是这种“实用”并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分析之上,而是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农民地位低下,没有文化,头脑里充满稀奇古怪的想法,一种外来文化是否实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感受。因此,从表面看来,农民是从实用的角度来接受外来文化的,而在他们实用主义态度的背后则往往具有非理性的冲动。也正因为如此,在广东民众中存在着“仇教”心理也是在所难免的,“各处百姓皆以厌恶外国人为得计”。在《巴黎外方传教会赴广东的会士弗雷罗的书简》中亦提到,一个来自高州白杭唐村名叫钟代旺的人,其亲属们“不放弃任何机会向他表示其憎恶和恶意”,而且在当时,“广东总督仇恨基督徒们的情绪对于所有人都已经不是一种秘密了。”与此事相类,还有1864年惠州教民詹亚二被毒打埋毙案,由于詹亚二“其胞弟詹矮三及其叔父群弟,为其习教,视之若仇”,在他归家之时,“被群弟将其扯入山中,用力毒打,未待气绝,即行掘坑掩埋。”而1904年,“在广东省顺德县水口地方,突起一件甚堪惋惜仇洋仇教之事”,两名村长“在大庭广众之中公然大声疾呼,言明仇洋之意。甚至在该村庙墙上张贴顺德县伪告示,并揭帖内用恐吓利害之词。”
格式塔心理学表明,人的知觉是整体性的,现时的感知同由过去经验堆砌而成的主观先验框架有直接的联系,人们习惯于用过去的框架来容纳整合他们第一次见到的“新事物”。农民的主观经验往往受到小农自然经济的制约,以偏执、滞守和缺乏因时变通为特征,他们习惯于以固有的伦理和风俗为尺度来衡量一切。对于重商求富的广东民众来说,不仅在西方列强的侵华战争中遭受到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战后又承担了大部分的战争赔款,使他们直接感受到来自西方的痛苦和灾难,而每次教案之后西方教会的索赔更加深了他们的痛苦。譬如1898年“伸德辉的被杀案(注:即‘柏塘教案’)也以支付8万元赔款而告结束”;1905年的连州教案“须偿四万六千一百二十九两六钱五分”,这实际上是“美使翻索恤款”,但“惟摊偿赔款,非皆闹事之人,且连州地瘠民贫,责以巨款,措缴为艰,必有变产业而鬻儿女者,奚能禁其衔恨?”由此而引发的民众反教运动是符合正义的行动。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早期反对洋教问题上尚缺乏明确的国家观念,甚至尚未达到为保卫大清王朝而反教的高度。决定他们反对洋教行动的主导思想主要是乡土观念,以及捍卫自身利益和传统风俗习惯的排外情绪。一般来说,他们行动的目的,只是希望将教会势力赶出本乡本土本地区。
在以往对教案的研究中,常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传教士,这从传教士充当西方列强侵华的工具和帮凶的大背景下考察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在分析教会势力作恶时,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每个教区的洋人是十分有限的,“况外国教士无几,其从中簸弄怂恿生事者,大抵皆系入教之奸民。而从教之愚民,又从而符合之。”除少数比较坏的传教士是作恶的主体外,大多数作恶的主体都是入教的中国人,或由农民转化的其他分子,他们依附于教会之下,倚仗传教士的特权,组成一股横行乡里、欺压当地百姓的恶势力。这种恶势力与中国社会传统的恶势力相比,除了树起的大旗是教会的旗帜,集中的地点在教堂以外,其他没有任何的不同。1902年花县鹿坑教堂被焚案件的发生,便是由于“袁亚福一犯恃入天主教为护符,党羽众多,行踪诡秘”。因此晚清时期中国的民教矛盾,除传教士跟中国民众的矛盾之外,相当一部分是中国教民与民众的矛盾。两者在行为方式、经济利益、政治地位及情感兴趣上倾向于不同,是中国乡村社会秩序裂变中双方之间分化加剧的表现。他们之间的冲突,常起自极端细微的事件,更多的是一般农民间本来就经常会发生的一些人事财产纠纷。然而,这些纠纷在近代中国频繁发生,以至愈演愈烈,并且成为大量教案的导火线。雷州府属海康地方焚烧教堂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其起因是法国教士在海康传教,并建有教堂,“该处土民与教民挟嫌寻衅”,于是“两次焚烧教堂房屋”,其后两次赔修,“本可赶紧兴工,因附近砖瓦木料铺户彼此约会,不许卖修教堂,致稽时日。”一般农民与教民间的矛盾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社会传统内乱、匪患在近代的特殊继续,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劣根性对抗在近代的特殊表现。
四
以上我们分析了晚清广东教案的两个重要起因,但不是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那么,晚清时期广东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在晚清时期中国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基督教并不是作为一种单纯的西方宗教文化和平地进入中国的,而是依仗强权强行进入中国。因此,它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就不能不受这种因素的影响。就如1905年的连州教案,它所造成的后果是五名传教士被杀,所有在连州的美国教堂、医院被焚烧,而其直接原因是“因菜园坝村民在镇龙庙建醮酬神,麻教士以所建醮篷之一隅在教会地段”,“美教士麻义士不准醮会放炮,将小炮三尊取去,激动众怒。……后在医院寻出药浸孩身二具,众情更愤,必欲得洋人而甘心。”其中不无文化冲突成分,但这并非最主要因素。因为该案的爆发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强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879年,美国传教士以不平等条约为护符,在连州始建教堂进行传教。1886年,美国基督教教士麻义士来连州以后,勾结官绅,强霸城西堡菜园坝农民菜田。初则乡民不允,洋人持官迫众,逐渐实行蚕食侵占,到1897年建医局和教堂时,共霸占田地五六亩之多,并刻有界石为记。在建筑教堂的过程中,无偿地砍伐百多棵树木。麻义士和美籍牧师易尉士二人,又勾结菜园坝村土豪购得鹅公山(鹅公山是菜园坝村的后山,本为村人耕种醮牧的处所,山上又有村人的祖坟)的一些地方建筑教堂。美教士恃强占地确属不法行为,这触及了民众的实际利益,民众心底埋藏着愤怒的火焰,必然会引起民众的仇恨。可见,该案的根本原因说到底还是强权,打醮事件仅仅是导火索而已。类似的事例还有若干,如1892年揭阳河婆教案、1898年柏塘教案等。由此可见,晚清广东教案的起因是不能用“中西文化冲突”来概括的,总的来说这些教案是在反对西方列强侵略这一大背景下发生的,它们直接表现出反侵略的性质,因此是广东民众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
晚清时期,许多外国传教士在广东的所作所为与他们的身份很不相符。他们参与了本国的对华侵略,在广东干预诉讼,插手内政,欺压百姓,还借“还堂”之机进行敲诈,强租房地产,强买土地。1898年的博罗教案,“此案衅端由民教互讼,教士迫县官拿人而起。”而就汕头地区来说,传教士“在潮州城、五经富乡、汕尾港等处购地最多”,他们吸收市井无赖、齐民不齿之徒入教,并加以保护,使之成为横行乡里、为恶一方的邪恶势力。另一方面,西方列强的驻华公使、领事、军队在广东发生教案时都无条件的给教会支持和袒护。在晚清时期广东发生的127起教案中,由教会的不法行径引发的教案共79起,占能搞清案因119起教案的66%。可见侵略和反侵略是教案产生的最重要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每当西方列强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反教事件则愈发加增。如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广东发生教案多达30起,1898年法国强租广州湾前后广东发生教案14起,1900年至1901年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期间广东发生教案30起,这些都说明晚清广东的教案是随着列强侵略的扩大而增多的。
对于教案发生的这一根本原因,时人就已经有所论述。1880年广东陆丰县知县陈赓陛在《覆教士苏恒礼》中写道:“教士不得干预地方词讼,条约著有明文,岂容违背,所陈各事无一可干预者。教士即不为自己品行计,独不为贵国条约之大信计乎?”教士“乃欲在我中朝干预词讼,包抗钱粮,强释罪囚,俨然与我地方官争理民事。遇事干预,我不知教士自居何等,恐万国公法、天主条约均无此情理也。”光绪末年对教案有深刻感触的两广总督陶模在致耶稣会教士李提摩太函中亦说:“夫我中国人之心胸中素无忌嫉异教人之思想,即如佛教之来二千年,儒士间有诵言以辟之者,但民间与僧侣则始终相安,焚香膜拜,且遍天下,况贵教之肫诚恳挚、与人为善者哉!然则民教相仇之过,其不因宗教起见可知也。不因宗教起见而争竞至于此者,其中有原因焉,大教士不可不察也。”陶模指出,中外所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实为各省绅民反教最重要的一项背景。他说:“传教之始,从教与否,纯任自然,及道光以后,息战言和,始以传教内地,列之条约。夫中外开衅,特因通商之故,与教无预,惟传教之约,即因兵事而立,于是中国民人意谓外国传教特以势力相驱迫,而疑畏之心遂生。”陶模的论述客观地指出了晚清时期广东人民并不是一概反对外来的宗教文化,反对洋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外国侵略的一种抗争。
与此同时,晚清广东教案中民众对外国侵略的反抗,也是“爱国主义”的最好体现。晚清时期广东的大多数教案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这种斗争与近代中国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联系起来,把外国教会和传教士的非法活动与西方列强对华的政治、经济侵略联系起来。近代西方列强的侵华战争发端于广东,这使广东人民不仅最早而且最为深刻地感受到西方列强侵华的危害,较早地扛起了反抗侵略的大旗。譬如中法战争期间广东教案之多,便是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因为这些教案不仅反对洋教的侵略行径,更主要的是以“教案”方式进行着反对西方列强的侵略战争。可以说,中法战争时期的广东教案完全不是传统单纯性意义上的那种因“教”而“案”,而是中国人民反对西方列强侵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综上所述,引发晚清广东教案的原因很多,中西文化冲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晚清时期广东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宗教文化,西方基督教文化具有强烈的扩张性、渗透性、独立性、排他性。晚清时期,西方传教士进入广东传教基本上采取依靠特权、强行扩张的方式,因此引起了广东人民强烈的憎恶与反抗。这与鸦片战争之前所发生的“教难”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在鸦片战争之前所发生的“教难”中基督教文化与中国封建礼俗政教的矛盾曾经一度占据过主要地位的话,那么鸦片战争以后的广东教案则主要是西方列强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基于这种主要矛盾而发生发展的近代广东教案中,所谓的“中西文化冲突”只是教案发生的一个次要原因,而主要原因是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广东人民的反侵略。
列宁在1900年针对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发表的《中国的战争》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论述:
试问,中国人对欧洲人的进攻,这次遭到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俄国人和日本人等等疯狂镇压的暴动,究竟是由什么引起的呢?主战派硬说,这是由于‘黄种人敌视白种人’,‘中国人仇视欧洲文化和文明引起的’。是的,中国人的确憎恶欧洲人,然而他们究竟憎恶哪一种欧洲人呢?并且为什么憎恶呢?中国人并不是憎恶欧洲人民,因为他们之间并无冲突,他们是憎恶欧洲资本家和唯资本家之命是从的欧洲各国政府。那些到中国只是为了大发横财的人,那些利用白己的所谓文明来进行欺骗、掠夺和镇压的人,那些为了取得贩卖毒害人民的鸦片的权利而同中国作战(1856年英法对华的战争)的人,那些用传教的鬼话来掩盖掠夺政策的人,中国人难道不痛恨他们吗?欧洲各国资产阶级政府早就对中国实行这种掠夺政策了,现在俄国政府也参加了进去。我们通常把这种政策叫做殖民政策。
这段论述,很好地阐释了近代中国教案的实质和起因。
[作者简介:冀满红,暨南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林广荣,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