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976年,在“金色的十月”中粉碎了“四人帮”之后,文艺得到了解放。广播剧园地就像久已干枯的土地得到了春雨浇灌一样,广播剧的“种子”又开始萌发和生长。经过4年的孕育,1980年11月15日在成都市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广播剧交流会,在与会代表们的强烈呼吁下,中国广播剧研究会成立了。在中国广播剧研究会的领导下,1982年6月,东北地区的电台在黑龙江省召开了广播剧制作经验交流会;9月,西北、西南地区在兰州召开了广播剧导演经验交流会。这两次会议虽然只是初步的研讨,却为1984年召开的全国广播剧导演工作讨论会打下了基础。1984年5月22日,在北京西山脚下召开了全国广播剧导演工作讨论会,会议历时15天。这次会议有来自5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省辖市电台的89位同志参加。会议邀请了中央戏剧学院的教授和实验话剧院的著名表演艺术家进行讲学,他们就话剧、广播剧以及其他戏剧艺术导演的共同规律,语言表达及话筒前的形体调度等内容进行了生动的讲述。此外,还有16位从事广播剧导演工作的艺术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做了经验性的发言。这次会议是中国广播剧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广播剧导演经验交流会,为广播剧导演理论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二节 导演的职责与修养
广播剧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制作一部可供听觉欣赏,能在广播电台播出的剧目,要由以下人员来完成:剧作者、导演、演员、音乐艺术工作者、音响效果艺术工作者、录音及复制合成的技术工作者等。这些工作者并不是简单拼凑在一起的,而是根据艺术的需要,有组织、有原则、有目的地进行合作与相互配合。负责统一各部门工作,把各种艺术因素综合成一个整体的人员是导演。那么导演所担当的职责和所具备的修养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分别进行阐述。
一、导演的职责
广播剧导演在广播电台文艺部门应该是专职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生产供播出用的广播剧节目。在一些市级广播电台也有编辑兼任导演工作,或者是由自编自导的老编辑来担任。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从事导演工作还是以专职为佳,因为导演工作有它自身的艺术规律,从事导演工作的应该在自身的领域中不断地学习、研究和积累,创作出优秀的广播剧艺术品,供听众欣赏,以满足听众的审美要求为己任。广播剧导演所担任的具体职责有如下几项:
(一)选择剧本
在广播电台播出的广播剧节目,主要是靠从事导演工作的人来完成。而录制广播剧节目首先是选择剧本,剧本是广播剧创作集体的艺术根据。作为导演要关心剧本的思想内容如何,剧本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明确,主题是否深刻,对当前现实生活有无推动的意义,对广大听众能否产生一定的审美愉悦,等等。总之,导演应该选择那些既有积极的思想意义,又具有较好的“寓教于乐”作用的好剧本。特别是对社会上的来稿,导演更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标准:
1.内容标准:剧本的主题是否积极有现实性?是否具有教育意义?这个标准是首要的。
2.艺术标准:广播剧是播送给听众的剧目,听众喜欢收听什么样的广播剧?导演在选择剧本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从听众的收听心理上进行研究,预测此剧本是否具有艺术上的可听性,能否满足听众在欣赏上的审美要求。
3.技术标准:剧本是否适合于广播?许多热心的业余作者常常把自己的作品投稿到电台,希望制作成广播剧进行播出,但他们写的剧本往往在技术上很难满足广播剧的独特要求,作为导演要把握住这一点,否则会造成录制工作的困难。
以上这三个标准是缺一不可的。因此,导演在选择剧本时,要从这三方面入手。如果前两个标准都符合要求,只是技术上有些问题,可以请作者按照广播剧的独特艺术要求进行修改,或者导演亲自帮助作者进行修改。
在选择剧本时,还应该注意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导演本人是否为所选择的剧本所吸引。导演必须充分认识这部剧的意义,对其发生兴趣,这样才能唤起自己的想象,从而产生生动的导演艺术构思。
(二)研究剧本
导演应该认真地研究准备采用的广播剧本。剧本是一剧之本,它是所有参与制作广播剧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艺术创作的依据和基础。因此,作为全剧组的领导者,导演要充分地、深刻地理解剧本的思想内容。编剧就像一项工程的“设计师”,而导演则是施工“设计师”,要根据“设计”的“图样”,带领各艺术部门来完成一项集体“工程”。因为导演的艺术创作是以剧本中所描写的现实生活为依据进行的艺术再创造,所以我们称导演艺术为“二度创作”。有了剧本并不等于就有了剧目,只有通过各种艺术手段将剧本中的内容用声音形象录制成可供播出的节目,广播剧艺术的整个创作过程才算真正完成。在这里,导演、演员以及包括音乐艺术工作和音响艺术工作在内的各艺术部门的工作都被称为“二度创作”。
导演应该很好地分析剧本,并对全剧组演职员做解释剧本的工作,从而统一大家的创作思想,明确剧本的主题,分析剧本的现实意义,指明剧本的性质,确定表现形式,阐明剧本创作的根据等。导演在解释剧本时,不能超出剧本所反映现实的范围,或破坏剧中的人物形象。同时,导演也必须以独立的、具体的、研究现实的方法去分析剧本。也就是说,导演必须从现实生活角度出发,揭示剧本的思想内容和人物形象的本质,从而发展、补充、加强和确定剧本的主题思想、艺术内容。导演对剧本的解释必然会带有自己的创作意图,不可能一切都正确,这就要求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来丰富、充实自己的不足之处。在发扬艺术民主的基础上,导演意图成了集体意图,用剧本主题思想统一大家的认识,在形式和风格上产生较为统一的构思方案。这样做不仅调动了整个剧组的积极性,让大家都来关心所排剧目在思想和艺术上的特色,而且,对于导演构思方案的实施,也是大有好处。因此说,导演的首要职责就是使大家对剧本有统一的解释,这种解释应该是创作性的解释。
(三)指导演员
广播剧是声音艺术,它的演出主要是靠演员来完成。即使是英国BBC录制的无对话广播剧《复仇》,也有11位演员参加演出,有对话的剧目就更需要演员进行表演。因此说,导演的职责是帮助指导演员了解和掌握他所扮演的角色。演员演戏最要紧的是要演得真实。所谓演得真实,就是说,要在剧本所规定的情境中,演得正确、合理,而且连贯有发展;在思想、感觉、行动等各个方面都能与角色相一致。要做到这一步,演员必须努力把握角色在剧中的全部行动过程,包括心理过程。做演员的,大都不希望导演对他创造的人物形象采取包办代替的做法,但却希望导演能够积极地帮助他。导演一方面是演员进行创作的共同参与者;另一方面又能够站在“旁观者清”的立场上,帮助演员进行艺术创作。因此说,导演可以算作演员创作工作中的一面镜子。导演应该在哪些方面帮助演员呢?1.帮助演员正确地理解剧本及人物形象的思想意义。一般来说,演员往往很少纵观全剧,只注意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因而很难准确理解剧本内容和剧中人物形象的意义。2.帮助分析角色的基本行动线,指导演员运用声音创造人物形象。3.帮助演员选择最佳的话筒位置和最好的声音表现方法,等等。
广播剧的演播如果没有导演参加创作,任何时候,任何一位演员,都不可能较充分地、完整地做到上述一切。只有导演和演员密切合作、共同创作,才能使广播剧演播成功。演员对自己的角色创作负责,导演对整个演出负责。
(四)规定音乐、音响
广播剧是靠声音来表现内容的。导演除了要帮助处理声音的表演外,还要帮助、指导配乐工作者和音响工作者的设计工作。一切设计要对表达剧本的主题思想有帮助。对于音乐设计工作,导演也有指导责任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比如,怎样用剧中的歌唱、词、曲更好地表现角色,全部音乐怎样配合整个剧情的发展,以及怎样在这些方面发挥音乐的功能等。导演要对音响效果工作者提出要求,音响效果要力求典型、真实,符合历史背景和时代氛围,一定要从听觉上感到是准确的。
剧作家、导演和演员在广播剧的录制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音乐、音响效果工作者以及录音、复制合成等部门的工作对一部广播剧来说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导演一方面要帮助各部门努力发挥各自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把各部门综合成一个整体,发挥集体作用。导演所做的就是广播剧艺术的统一、组织工作,因此说,导演又是集体的综合艺术的组织者。概括来说,导演既是剧本的解释者,是演员的镜子,又是广播剧录制的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
(五)导演是听众的总代表
一部广播剧的录制,其最终目的是提供给电台播出和供听众欣赏,听众在收听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益,获得美的享受。导演在录制一部广播剧的时候就已经在代表听众进行审听,他要把听众的意志表达出来,他应该能预测到这部剧播出后产生的影响,他要站在听众的立场来进行全面的考核,一旦发现有不合理或不和谐的地方,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许多优秀的剧目都是经过几番修改或重新制作而获得的结果。合成艺术往往是“遗憾的艺术”,但应该把“遗憾”降低到最小程度,呈现给听众的艺术品应该是高品质的,这个质量的把握导演负有直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