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欣赏层次,使播音语言内涵与声音形式的变化进入有机融合的深处,使广大听众、观众在有限的时间里进入无限的空间,既获得众多的信息,又获得情操的陶冶,觉得信息是美的,信息显示的大千世界也是美的,那声音欣然走进敞开的心扉,息息相通,没有滞碍。这是一种境界,是播音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广大听众、观众欣赏的最高境界,是创作者与欣赏者达到的一种默契。
这个欣赏层次,表面上看是第一个欣赏层次的复归,实质上却是螺旋式上升的一个重要阶段。严格说,这个欣赏层次并不是欣赏过程的终结,它似乎是另一个欣赏过程的起点。这“另一个欣赏过程”,可能是本次欣赏的重复,也可能是下一次欣赏的深化。
第三、第四欣赏层次,需要相当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需要相当深的语言造诣,否则,恐怕不能咀嚼个中滋味。
三
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作为播音美学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还有诸多分支。四个欣赏层次,并非就是那样界限分明、互相割裂的,更多的情况是混合交叉、相互渗透的。欣赏作为一个过程,同欣赏者的注意方向、期待心理、素质素养、审美趣味、情绪心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欣赏对象表现出来的突出点、独特点、新异点,同样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一个欣赏过程都是一种合力,即欣赏主体与欣赏客体的相互作用力相克相生的过程。这中间产生的差异错综复杂,实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从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中,我们是否可以察觉目前广播电视播音创作所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一,播音应该是一种创作,但并非所有的播音都是创作,更不是每位播音员的每一次播音都必然属于创作的范围内。现在看,有许多播音离“创作”这一范畴还相距甚远。因此,不能用对播音事业的忠诚和热爱来取代对播音创作基准的客观评价。还有一部分播音,进入创作的领域,但只能达到基本层次的水平,不能给人以更高的审美情趣。因此,不能认为只要遵从了正确的播音创作道路,就同时具备了四个欣赏层次的审美要求。只有播音中的少数同志,能够把广大听众、观众引导到高级欣赏层次中,稳定地给他们以各种各样的美感享受。这个情况,不能不造成播音艺术的自强不息、刻苦攀登的氛围和趋势。
第二,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要求播音员的东西比要求听众、观众的东西更多、更高。播音员在各种节目的播音中要满足不同欣赏层次的不同需要,以不变应万变是不行的,而最基本的一点,恰是目前最薄弱的一环,就是基本功不足。要想达到播稿时锦上添花,无稿时出口成章,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是无法做到的。基本集中到、落实到语言上,是语言功底和语言功力问题,这就要多听、多练、苦学、苦钻,特别在语感上、表达上下一番功夫。播音艺术不能孤芳自赏,只有在精通圆熟之后,才有可能进入美学的殿堂。
第三,欣赏层次的高低深浅之间总是随着时代发展的,今天的高和深,到明天也许就变为中档了。因此,自满自足是美学追求的大敌。听众来信,是重要的信息反馈渠道,但对赞誉的评价不应高过对欠缺的指点,哪怕后者在数量上极少。赞扬的声音充盈于耳,必然带来美学评价的偏听。正如名人的一切并非都是精品,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也永无止境。
第四,欣赏层次中,对声音的状况似乎有所强调,但并不意味着声音决定一切。凡是有色彩的声音,一旦与语言内涵紧密结合,就会生发出引人的魅力,而只要陷入声音表面的追求,便会走到美的反面去。
第五,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也属于广播电视宣传的各个环节,领导、采编、录音、录像等部门的同志是先于听众、观众欣赏播音艺术的,是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欣赏、审核、协助的,如何通力合作,共同提高,不能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此外,在播音艺术的欣赏层次问题上,还有不少重要的课题需要研究、论证、阐释、宣传,目的无非是督促自己认识自己,争取别人认识自己,让播音艺术更快地成长。播音美学涉及众多的播音问题、美学问题,要建立这个新学科,还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还要更多地学习其他有关学科。现在,不少同行有志于此,愿我们不断展开讨论,逐步形成播音美学的理论体系。
1986.2
播音艺术,是一种视听艺术,为受众服务,受受众制约。从创作的角度,要研究诸种规律;从欣赏的角度,也要研究不同的层次。此文提出了四个层次,从提高广播电视宣传质量的根本点上,阐述了这四个层次的不同特点、不同要求。这些,对于播音创作,对于受众欣赏,都是有益的。播音员不应降低传播质量去一味迎合,受众也不应单纯以自己的认识去要求播音员。创作者和欣赏者都不断提高层次,广播电视的功能就可以发挥得更充分了。
夏青
“播音腔”简论
广播电视的改革,正在广泛而深入地进行。播音改革,势在必行,许多同志已经或正在作出积极的贡献。但是,正在改革的同志都能体会到,改革谈何容易!诸多问题,纵横交错,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些问题应进一步探讨,有些问题应经实践检验。关于“播音腔”的议论、争论既有理论问题,又有实践问题,简单地否定或肯定都不易于、都不利于取到共识、加快播音改革的步伐。
“播音腔”这一概念,几乎包容了播音学的全部基本问题,本文不可能详加剖析。只是对目前一些同志在使用、诠释这一概念时大加挞伐的情况,就个人的认识谈一些意见,以就正于同行。
一
“播音腔”这个概念一般很少使用,在播音理论中也未予以阐明,在使用时,很少有人把它看做是广播电视播音的概括。原因就在于这是一个中性概念。而这,又是由“腔”一词而来。
“腔”,可以指乐曲的调子,如高腔、花腔、唱腔;也可以指说话的腔调,如京腔、学生腔(见《现代汉语词典》)。很明显,“腔”这个词至今也没有好与坏、优与劣、美与丑等稳定的褒义或贬义。与之相连的“腔调”一词,更是如此。用于戏曲,是指成系统的曲调,如西皮、二黄;用于说括,是指声音、语气,如“听他说话的腔调是山东人”。从这些解释中,我们倒可以看出,形成某种腔、某种腔调,反而是一种带有特色的旋律或话语。
由此可见,“播音腔”理应涵盖广播电视播音的一种特色,即区别于日常谈话、相声、评书、话剧、电影等的质的规定性。这种特色,应是广播电视播音所独有的,无论其边缘如何模糊、宽泛,其中心或内核也就是其他有声语言所不能容纳,不能替代的。“明晰性”正是最简单的表述。拙著《朗读学》中曾提出:“朗读语言的规整性,与朗读语言的吟咏性,话剧语言的夸张性,电影语言的自然性,相声语言的诙谐性,评书语言的描摹性,播音语言的明晰性,教师语言的讲解性,可以说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这种在比较中突出特色的做法,也可能失之于简单,但总会造成区分,使人体会到它们的不同。
强调播音的语言特色,并不影响播音创作个体的语言特色,也不影响从其他有关学科中汲取养分,而只是为了在学习、应用过程中牢牢地把握住自身,避免“舍本逐末”和“随波逐流”。
播音一定要有自己的“腔调”,而不能失去它。正像“京戏”“评剧”“秦腔”“汉调”要有自己的腔调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腔调,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特色。对质的规定性的追求,对内容和形式完美结合的追求,正体现了创作者的审美理想和艺术胆识。
“播音腔”的存在,不是某个个人所左右、某个权威所弃取的结果。它是历史、社会、民族、时代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人们可以辨析它,但不能否定它。
二
本世纪60年代初,人民广播创建20年之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组曾邀请了部分知名演员、语言艺术家,在话筒前播送几篇广播稿。这些同志在自己的创作圈中,如鱼得水,显示出非凡的语言造诣,但是在话筒前广播,报告新闻像讲故事,播送社论像角色独白。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播音,有特殊的语言表达要求,用别的腔调是不行的。
播音腔,实质上,应体现播音语言的特点,那就是:规范性、庄重性、鼓动性、时代感、分寸感、亲切感。它是新中国播音风格“爱憎分明、刚柔相济、亲切朴实、严谨生动”在证言上的共性要求和努力方向。
规范性,首先指纯正的普通话,语音、语汇、语法不可或缺。如果连规范性都不坚持,还以“自然”自诩,以“生活化”为荣,以破除“播音腔”而得意洋洋,难道不是缺乏语言常识,忽视语言功能的表现么?
庄重性,是严肃认真、求实可信的一种语言表达样式的题中应有之义,信息的准确、可靠是不能用含混、随意来“稀释”的。否则,庄重的气氛、庄重的语气、庄重的态度、庄重的表情便都可以同“说教”一样,被拒之于广播电视大门之外了。朋友之间,也有庄重交谈,知己在庄重交谈时,任何戏谑都会破坏真诚,怎会认为庄重是“高高在上”呢?
眼下,广播电视的传播,被染上了某种扑朔迷离的色彩,狭义的服务和广义的娱乐,“客观”的报道和“商量”的口吻,正想掩盖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目的。人们打开收音机、电视机,跟听“拉洋片”的唱、看“西洋景”的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广播电视对人们精神上的满足主要在于“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这,也要求着广播电视播音的“鼓动性”更多地蕴含在隐蔽的倾向性和潜移默化的感染之中,蕴含在广大受众的审美愉悦之中。
所谓时代感,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和着时代前进步伐的节拍,满足着受众的多种期待。时代感不仅仅是一种“适应”,更不是“适合”。炮火硝烟中的对敌喊话和胜利信息,应该是有时代感的;改革开放中的新鲜经验和突出成果,也同样是有时代感的。不过,前者势如破竹,后者清新明快,有声语言上也有所不同。那种认为过去的播音就是“高调门,大音量”,今天的播音就应“低调门,小音量”的意见,不能不说是一种误解。调门的高低、音量的大小,是因人、因地、因内容、因形式而异的,这似乎并不难理解。
分寸感,是播音“明晰性”特色的至关重要因素。恰当的分寸,使播音语言的内涵深入浅出,使广大受众乐于接受。播音艺术的高境界,可以用“高一分则太高,低一分则太低,长一分则太长,短一分则太短,强一分则太强,弱一分则太弱”这样的话来说明。基调、节奏和语气,都体现出有分寸的把握艺术,现在的某些播音作品,也许把“分寸感”看成“播音腔”的表现而摒弃罢了。
值得忧虑的是,以播音员和受众是平等关系,语气应尽量亲切,取代了语言内容要求有声语言具有丰富的感情色彩,因之对播音中的每一句话都以是否“亲切”来衡量,并在实践中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的播音“亲切”则“亲切”了,可惜,语言的色彩却单一了。其实,这也是种腔调,不过“播音腔”并不欢迎它,也不认为这是改革的成果。
广播电视播音,是有声语言表达的一种样式,也同时是种表达方法。《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教歌者先揆以法,疾呼中宫,徐呼中徵。疾不中宫,徐不中徵,不可谓教。”教的人如此,学的人也应如此。不学习和掌握“播音腔”,是不可能登堂入室,体会到它的妙处的。
三
那么,“播音腔”是否就十全十美,无须发展了呢?当然不是。
从“播音腔”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从播音队伍各个成员学习和掌握“播音腔”的主客观的相互影响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些问题:
第一,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开始,在话筒前工作的人们普遍有一种压力,对“出差错”有一种恐惧感。念错一个词,就有可能犯“政治错误”,轻则检查,重则处分。于是,一种“保险调”杂入了“播音腔”中,稳而不错,多停少连,也有抑扬顿挫,却大多陷入“一般化”。
第二,早在1946年6月,《新华总社语言广播部暂行工作细则》中就有这样的规定:“要用普通话的口语,句子要短,用字用词要力求念起来一听就懂,并要注意音韵优美与响亮。”多年来,许多编辑、记者在这方面也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从广播整体考虑,一方面,电台要大量使用报纸、通讯社的稿子,有时不能更动一个字,全社会包括广播在内,还处于“报纸时期”,未能发挥无线电波的“听觉”功能。这就使播音中充满了“书面语”,这对于“播音腔”无疑会有某种束缚。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播音员没有“改动稿件”的些许自主权,反而受“此文件不要播错一个字”的批示的无限扩大的原则所支配,强调“忠实于稿件”,丝毫不影响语意的加字、漏字(包括一个无足轻重的“的”字)也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虽然说局限性与创造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僵化的规定不能不对播音员的再创作发生影响,甚至是种禁锢。于是“播音腔”中又杂入了“照本宣科”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