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领域理论的发展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对18、19世纪资产阶级的一种挽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悲剧在于,正是促使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形成的各种社会力量,最终导致了它的衰落和灭亡。尤其是市场力量对于哈贝马斯理想中的公共领域来说是把“双刃剑”。市场促成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但资产主义市场竞争又终将使公共领域“再封建化”。因此,哈贝马斯所提倡和向往的公共领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被认为是不现实的。而且,哈贝马斯从一开始就排除了平民公共领域,认为他们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一个变种,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这样的公共领域本身是否能代表全体公民值得质疑。
再者,随着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视听技术的发展,对哈贝马斯所描述的“在场”的公共领域的交流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电视使人们对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在场”行为有了更多的认识。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在《关于电视》中指出:新闻界是一个场,一个被经济场也即市场通过收视率加以控制的场。这一自身难以自主的、受制于商业化的场,同时以其结构对所有其他场施加控制力。而且,经济通过收视率这一压力向电视施加影响,而通过电视对新闻场的影响,经济又向其他报纸、包括最纯粹的报纸和记者施加影响。
同样,借助整个新闻场的作用,经济又以自己的影响控制着所有的文化生产。
布尔迪厄为我们所描绘的收视率、电视、新闻场和整个文化生产之间的经济逻辑,正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商业化趋向的具体过程。公共广播电视的危机在于,受众越来越具有消费化的趋势,而这正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策略成功所在。
为了纠正自己初版《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时理论上的缺陷,1990年哈贝马斯在再版序言中做了一个重要修正,即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与国家和经济的转变是同时进行的。这就意味着,作为公共领域价值体现的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也会随着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发生变迁。而且,哈贝马斯一再强调,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有着历史的联系,而市民社会的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这样的组织包括独立的传媒等。所以,最理想的公共领域更应该是完全非国有、非私营的民间独立媒体,当然,这种理想的公共媒体却又因缺少大众化传播的制度化机制而生存维艰,而全国性的公共广播电视只有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才能具备实现或更接近公共领域的可能。
事实上,公共领域理论的可借鉴之处在于,公共领域思想是一种立足于社会结构的建构思想,它强调的是介于国家、市场力量之间的社会力量。而公共广播电视承担着建构这种公共空间的责任,是维持社会结构平衡的话语载体。
公共领域和公共媒介一样,都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正如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的,公共领域已经被更有效地概念化,成为一系列由社会代理机构以公民身份构筑出来的过程,为的是促进平等与参与也即民主的核心。而且这个过程是相对于商品化的社会领域而存在。另一方面,之所以称公共媒介是公共的,不是因为它占据了完全分离的空间,相对自由地存在于市场的考虑之外,而是因为它由特定形式的过程构成,这个过程坚持民主胜于商品化。在媒介市场化背景下,公共广播电视存在的最大价值在于和商业广播电视一起形成制度上的均衡,形成营造民主氛围的社会文化力量。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公共广播电视的未来已经置身于在国际范围内寻求民族和文化认同的政策框架。也就是说,一个更具国际基础的公共领域,将致力于跨越民族国家的交流与沟通,在向民族的陈规陋习挑战的同时,把注意力集中于各民族国家各项文化政策的全球性内涵。传播学者默多克曾预言,一个重新出现的公共领域,如果与现代世界相关,那么就有必要依靠全球形式的公共合作。这意味着公共广播电视将会进一步通过跨文化的国际交流,创造一种全球性的公共领域。
第四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启示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新制度主义的最主要的理论来源,这个概念是由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最先提出的,并在20世纪60年代迅速发展。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曾经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科斯(R. Coase)和诺斯(D. North)。简单地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论。
关于“制度”,马休斯(Matthews)认为制度是财产权、社会习俗、各种契约和与公司等权威或管理机构相关的契约,威廉姆森进一步指出,在各种契约中最主要的是经济制度。诺斯总结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指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可以看出,“制度”通常是指一组行为规则的集合,这些规则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有关,支配和约束社会各阶层的行为,所以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建立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以降低不确定性。可以说,制度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
由于传统经济学派在分析经济问题时,假定市场经济具有完全竞争的特点,即无摩擦交易、完备的信息和明确界定的产权等特点,而实际上这在现实的市场中是不存在的。“市场不完善最重要的原因,是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强势方面能够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损害信息劣势方面而获益。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使市场机制正常地发挥作用,就需要通过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新制度经济学派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将制度纳入经济学分析。它强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而弥补传统经济学的不足,并由此衍生出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目标就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并改变世界。因此,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组成部分。诺斯等人把制度变迁视为一种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的状态,并认为制度均衡不是一种常态,而制度非均衡才是一种常态,因为人的需求是无止境地增长的,人们对于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也是无限度的,这样制度变迁就会不停发生。当然,制度变迁不是泛指制度的任何一种变化,而是特指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有的制度。由于所有现存的制度又总是某种既定利益格局的固定,任何制度变迁都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所以制度变迁是需要付出成本也即交易费用的。为此,制度分析采纳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通过分析经济制度所代表的利益格局、制度创新的成本和变动形式等因素的状况,揭示制度维持和变化的动力、原因和过程。制度供给、制度需求、制度均衡与非均衡形成了整个制度变迁的过程。
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在本研究中的运用
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的规则、程序或规范,而且包括符号系统、认知规定和道德模板。它们把组织和文化两者间的分裂融合起来,把文化理解为组织者所拥有的一种共同价值观和态度,理解成为惯例、符号或认知的网络,为行为提供模版和一个“意义框架”来指导人类的行为。因此,文化也是一种制度。
传播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制度受制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利益群体和经济势力的压力、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等构成传播制度的规则。由于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作用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传播媒介无论是作为一种传播工具还是一种社会组织都离不开人的相互作用,自然也离不开社会的游戏规则的制约。具体来说,媒介作为经济组织必须考虑经济活动中作为制度性因素的产权和交易费用,通过界定产权,尽量降低交易费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当然,新制度经济学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下的理论,在解释传播制度变迁时,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三大理论基石,传媒在此理论模型中具有经济组织、权力机构和文化传播载体等多重角色,传媒制度创新应该考虑诸多内外制度因素,从而选择较为合理的改革路径。作为传播制度的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在于,除了市场化经济的影响这一重要外在变量之外,更有政治民主的内在呼唤。所以,虽然新制度经济学为本研究提供了论证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变迁的经济学逻辑,但它并不能解释公共广播电视这一特殊的政治民主产物制度变迁的全部动因。这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本研究运用中的局限所在。因此,本书将把传播政治经济学、公共领域的相关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有机结合,为论证市场化背景下的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变迁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
从以上对理论资源和分析框架的梳理可以看出,每一种理论范式都有其值得借鉴和运用的资源,它们为研究市场化背景下的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与商业电视制度及其博弈提供了有效的参照系:大众传播的意义构成功能提示了广播电视对社会的影响;大众传播的政治功能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广播电视对西方政治民主的意义;而传播政治经济学则深刻揭示了政治、经济权力对传播制度的控制与左右力量;公共领域理论在描绘一个人类共同理想的同时,为我们勾画了公共广播电视的合法性未来;新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则为我们打开了另一种思路,试图从制度变迁的视角论证公共广播电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当然,以上每一种理论分析范式中都有各自的局限性。本书研究的出发点是,综合利用各种理论资源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将不同理论运用到不同的论述对象中去,以期提供更加全面、辩证的思维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