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
摘要:本文从传统文化节日保护的动态语境为切入点,对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保护和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民众参与积极性等方面,做了比较,以便为我国各级政府在本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引导和保护方面,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中国韩国传统文化节日保护
西节东渐,西方的圣诞节、情人节等节日,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同台演出。不过数载,在这场角逐中西方节日风头出尽,受到越来越多中国年轻人的喜爱。相比之下,传统节日的式微已逐渐明显。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状况不容乐观,于是,保卫传统节日的呼声,频频见诸媒体的报道。
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要延续下去,保护和创新是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需要同步进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和我国的基本相似。本文拟从动态语境中,比较中国和韩国在传统文化节日保护方面的异同,以其对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创新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一、传统文化节日保护的动态语境
语境的分类很多。其中,按照语境的状态,可分作静态语境和动态语境。就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而言,从动态语境的角度来分析,更有现实意义。这是因为,“语境是活的,不是一些固定不变的知识或情景因素摆在交际的时空里制约着人们的意义传达。语境的因素都在变化着,变化着的因素都可能成为语境的成分。”
至于“保护”一词,最容易被人误解。举例来说,这几年的祭孔活动,以及地方上的祭祀活动,不仅场面恢宏,声势浩大,而且在形式上竭力恢复历史风貌。主办者力求做到原汁原味的祭祀或庆典,无可厚非。问题是,穿古装、用文言,未必就是真正的复古,也不一定是真正的保护传统。保护不是照搬,离开动态语境,与其说是保护传统文化,不如说是在追求某种广场效应,成了哗众取宠的代名词。如果参演者对某种仪式占有的历史资料不能足够多的话,闹出笑话,贻笑大方,这样的尴尬,并非没有发生过。
任何一种传统,虽是历史形成的一种民俗模式,但并非金科玉律,不得做一星半点的“修改”。历史证明,凡是得以延续下来的传统文化节日,恰恰得益于该民俗模式不断的扬弃和发展。唯如此,传统才能得以延伸。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形成和发展,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夏商周初见端倪,先秦萌芽,汉代成型,唐代臻至完善”。需要说明的是,“臻至完善”,并不意味着这些节日已经没法进一步发展。事实上,传统文化节日,靠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创造发展,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仍处于不断的渐变之中。以春节吃饺子的习俗为例。据文献记载,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三国时期,魏张揖在其所著的《广雅》一书中,已经有了记载。“饺子”作为中国的节日食品之一,同样需要放到动态语境中去考证:南北朝至唐朝,饺子被称作“偃月形馄饨”;在南宋时,被称作“燥肉双下角子”。清朝有关史料记载:“元旦子时,盛馔同离,如食扁食,名角子,取其更岁交子之义。”又说:“每届初一,无论贫富贵贱,皆以白面做饺食之,谓之煮饽饽,举国皆然,无不同也。富贵之家,暗以金银小锞藏之饽饽中,以卜顺利,家人食得者,则终岁大吉。”近人徐珂编的《清稗类钞》中说:“中有馅,或谓之粉角——而蒸食煎食皆可,以水煮之而有汤叫做水饺。”1400多年来,饺子作为贺岁食品,其名目繁多,在唐代,饺子被称为“汤中牢丸”;在元代,它的名字变成了“时罗角儿”;至明末,饺子又被称为“粉角”;到清朝,饺子又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扁食”。迄今为止,这个名称,还在中国北方广大农村流行。
韩国的许多民俗和节日来源于中国,已为韩国学者认可。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流传到韩国后,经过历代韩国人民的补充和发展,不管是春节、元宵节、端午还是中秋节,形成了韩国独有的特色。同样以过春节吃饺子为例,饺子早已不是韩国春节的主要食品,并且饺子已经不叫“饺子”,而是变成了“馒头”。这个名字,在当代的中国人看来,有张冠李戴之嫌。然而,如果以历史的眼光来打量,就不会觉得奇怪了。直到我国的北宋时期,人们仍然将有馅的“蒸饼”称作“馒头”。即便到今天,我们仍有“蒸饺”。由此可见,认识韩国的“饺子”为何叫“馒头”,仍需要在动态的语境里去还原历史。
合理的保护,也是一种创新。传统是在文化发展中由社会集体记忆的“既有的解决各种人类问题的文化途径”。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既要立足传统,也要尊重民众的需求,在动态语境中给传统文化节日注入更多的新的内容,使传统节日具有更多的张力去适应时代的变化。
二、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保护之比较
一个国家传统文化节日的形成,也许与本国的政治制度关系不大。不过,只要形成了一种为全国民众所普遍接受的传统文化节日,则该国的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影响着该国许多传统文化节日的兴衰。这是因为,政府是倡导还是限制,关乎传统文化节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空间。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近一个世纪以来,中韩两国对待传统文化节日的态度,以及出台的相应举措。
(一)政府的保护意识
五四运动以降,中国的学者对自己的文化传统予以猛烈的批判,有的甚至简单、粗暴地予以拒斥,开始介绍、引进西方的学说和文化。诚如南怀瑾先生所言,打到“孔家店”,连其精华也一股脑儿给抛弃了。在那场革命中,传统文化节日,同样成为遭受打击与蹂躏的对象。
民国时期,政府在接受新的西洋历法时,将附在传统历法时间上的传统节日进行改易,比如一度强制人们过公历元旦,不许过农历新年;新中国成立后,农历新年正式定名为“春节”,成为唯一享受政府法定假日的传统节日。但是,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社会一向重视的传统节日,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虽然民间依然在过这些传统节日,但都是民众的自发行为,没有得到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政府对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限制依然存在。这种限制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最典型的当属从1993年起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出台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烟花爆竹几乎是中国人过春节的一个象征符号。“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王安石这首脍炙人口的《元日》诗,至今仍广为传颂。当时,地方政府“禁放”的理由一是倡导文明过节,二是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三是避免浪费。这些理由不是没有道理,只是忽视了烟火和声响在中国传统文化节日中的独特作用。受着工业文明熏陶的城市居民,距离农耕文明的距离已经较远,地方政府的“禁放”令,则加速了这种文化的分离。同在一个国度,城市和乡村的传统文化节日,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风貌。在不少城市里,春节正在逐步变成一个简单的“吃喝节日”。
然而,已经融入民族血液的传统习俗,具有顽强的抵抗力。政府的“禁放”令,从来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随着反对“禁放”声音的高涨,以及“禁放”执法的困难,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取消“禁放”,或者实行有限度的允许燃放政策,在规定的时段内和规定的地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尴尬,值得政府部门汲取教训。
进入21世纪,给除夕、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文化节日放假的呼声趋高。2004年初的“两会”,春节以外的几个传统节日能否成为国家法定假日的议题,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在国家发改委的安排下,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负责的假日改革课题组就我国的假日改革方案展开了研究。2007年11月初,取消“五一”黄金周,给除夕、清明、端午和中秋各放一天假的改革方案,开始在网上公布,并征求意见。此方案已经于11月中旬上报国务院,2008年将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