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针对艺术创造中政治与艺术的关系就明确讲过:“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缺乏艺术性的艺术品,无论政治上怎样进步,也是没有力量的”。徐光春同志2003年1月8日在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也说到:“缺乏思想性的作品,不可能有感召力,不可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而缺乏艺术性、观赏性的作品,则不可能有效表达作品所要表现的思想性,也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人、鼓舞人、娱乐人的作用。现实中,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影片主观上是要弘扬主旋律的,但是艺术性、观赏性很差,结果所谓的‘主旋律’没有唱响,更谈不上弘扬,效果很差,不但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而且败坏了主旋律的名声。”他们讲的是艺术创作中政治与艺术的关系,在新闻报道中,舆论导向和新闻规律的关系也是如此。它们是一个铜币的两面,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如果搞片面性和绝对化,只要其一面而不要另一面,结果这枚铜币就会失去实际存在的可能。因此,越是强调舆论导向,就越要同时强调新闻规律。一个负责任的优秀新闻工作者不仅应当有导向意识,而且应当有专业意识;他应当不但能够给受众提供精彩、生动的报道,而且善于把导向寓于报道之中,使舆论导向和新闻价值做到最佳融合而相得益彰。但在当前实践中,对舆论导向和新闻规律只求其一、不管其二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
中央对新闻界在舆论导向问题上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各媒体舆论引导水平却各不相同,新闻报道的精彩度和魅力也互不相同。原因之一,在于各单位对舆论导向的理解、把握不尽相同;对新闻规律的理解、把握也不尽相同;对舆论导向与新闻规律之间辩证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可以说,各新闻单位的舆论引导水平和新闻报道精彩度、竞争力、吸引力取决于各自对舆论导向、新闻规律以及这二者辩证关系全面、科学的理解和把握的水平。如果说,各个媒体在舆论引导意识上不相上下,那么,新闻竞争就主要集中在看谁对新闻规律理解、运用得更透、更好、更全面、更娴熟、更到位、更具独创性上。在这方面做得越好,新闻会越精彩,舆论引导也就会越有力。在政治上清醒、坚定、稳健、老到的前提下,报道上的老到,甚至独到,富于敏锐性、发现性、创造性,在报道领域、报道形式上不断出新、出彩,是媒体在新闻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2.如何全面把握政治导向和其他导向的关系问题
一讲到导向,我们常常仅想到政治导向,其实现实生活是多维的,导向问题自然也是多维的。因此,政治导向要把握好,其他导向也不容忽视。
现在在新闻报道中,由于各级领导及编辑、记者对政治导向普遍都比较重视、把关较严,因此出现的问题较少;但对其他导向问题,如价值导向,伦理、道德导向,民主与法制导向,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与管理导向,审美导向,生活、消费导向及娱乐导向等问题则有信马由缰、放松要求、放宽尺度的倾向,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社会和群众的负面反映也比较大。其实这些方面的问题在社会和民众中恰恰是时时、处处大量存在的(据报道,山东一位母亲为了使女儿的假期过得充实,就给女儿买了一些光盘,不料想她的女儿看了电影《白毛女》后大发议论说:喜儿简直是傻帽儿!黄世仁有房有地有车有马有佣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大款”。可喜儿偏不嫁他,而要嫁给穷光蛋大春!这个例子说明,在当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已发生了多么复杂的变化),而且它们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一个个维度。有关这些问题的报道,比如关于民主与法制的报道,如果导向问题把握得不好,有时会不利于民主法治的进程,有时还可能诱发社会动乱;科技与经济报道的导向把握不妥,就可能贻误、干扰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价值导向、道德导向如果由于被忽略而演化成社会问题,其性质、危害也将是政治性的。因此,我们当然要把握好政治导向,但对其他方面的导向问题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二者不能偏废。
3.如何处理显性导向和隐性导向问题
显性导向是指我们主观上要贯彻和体现的导向。隐性导向是指我们并未在意但在报道中可能确实存在并会被受众感悟到的导向,它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
广播和电视都是线性媒体。广播靠声音(主持人、播音员、记者的声音,被采访者的声音及采访现场的其他声音)传播,电视则不仅靠声音,还靠图像。相对报纸新闻和广播新闻而言,电视新闻是一种“全息”性传播,即不仅声音,而且进入镜头的每个元素都具有信息性。悉尼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采访我国的运动员、教练员,甚至把我国运动员、教练员的微笑,从容、自若和自信的神态都当作新闻写了进去。因为在一些西方人眼中,中国是个专制的社会,人们精神压抑,脸上见不到笑容。结果他原本要采访的话题是新闻,被采访者的表情也成了信息的一部分。但在我们的广播电视中,常常只注意主信息,而忽略次信息,只注意显性导向,而忽略隐性导向,甚至无意中给一些新闻留下了“硬伤”。比如,这些年,广播电视都注意报道天安门或各地“五一”、“十一”、新年的升旗仪式,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是这类报道的显性导向。但一些记者拍摄的画面,有的相互拥挤,有的甚至特写拍摄把孩子或女友放在肩上的镜头。而实际上,国旗法规定,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应“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这样的报道画面显然传达了相悖的信息。当年中国承办世界18岁以下队员足球赛,首场比赛中国队对玻利维亚队,当玻国国歌响起时,玻队队员立即肃立不动,有的还右手抚胸;但当奏起中国国歌时,我们的队员有的东张西望,有的原地活动,有的还大嚼口香糖。队员的现场表现电视转播无法改变,但完全可以从镜头选择上加以处理,否则也会传达与国旗法要求相悖的信息画面,让人看了感到很难受。所谓“硬伤”,比如不少报道把到现场参加升旗仪式的人说成是“参观”升旗仪式或“观看”升旗仪式,这“参观”、“观看”二字就是一种误笔或误导。到升旗现场的人,哪怕他是自发的,也应该是“参加”升旗仪式而非“参观”或“观看”。“参加”是把每个到现场的人都看成是升旗仪式的主体,而“参观”、“观看”一说无疑是把参加者当成了客体,当成了局外人。而国旗是属于每个公民的,何来主体和局外人之分?上面的例子说明那些记者、编辑只注意报道主信息(升旗或赛前奏国歌),而由于自己就缺乏国旗观念和国旗意识,所以在画面选择和文字处理上就出现了负面的隐性信息和导向。
再如,新疆、西藏的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叫嚷汉人“汉化”、“同化”了新疆、西藏,这根本不符合事实。据2001年的统计,西藏藏族人口为241.11万,占西藏总人口的92.2%,“汉化”、“同化”一说纯属子虚乌有。但在我们有关西藏、新疆的新闻报道中,进入画面的群象或采访对象,却常常没有突出藏胞和新疆的少数民族同胞。更有甚者,在报道一些会议时还用特写突出报道军人方阵。这样的直观画面不仅无意中会给分裂主义分子提供所谓“汉化”、“同化”的口实,甚至还提供了所谓“军管”的口实,这也是对新闻深层次的隐性导向缺乏认识和把握的表现。
现在国家正进行三峡大坝、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跨世纪重大工程建设,对内对外都应不断跟踪报道,提供舆论支持。这其中也有个“全息”的把握问题。如西气东输,西起塔里木,东到上海,绵延共4000多公里,其管道示意图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十分醒目,一般人看了会十分鼓舞。但某些分裂主义分子看了,说不定会产生相反的感应,像西藏分裂主义分子那样,认为这是“汉人在掠夺我们的财富”,借以煽动民族情绪和民族分裂。因此,在有关西气东输的报道中,必须把这一工程同时给西部、东部带来的好处作全景性、平衡性报道,甚至突出报道对西部带来的好处。忽略这一点,关于这一工程的正面报道可能带来负面效果。
2003年1月24日中央台《午间新闻》报道北方可能再次降温降雪;画面是北京人冒雪上班的街景;突然一转,一位中年妇女在起身掸雪;再一转是她倒下的自行车;再一转,是位男士帮她扶起车;最后镜头是一个女孩帮忙捡起甩出的塑料袋。这组镜头前后不过几秒钟,却在提醒人们注意降雪降温这一体现媒体人本精神的主旋之外,又加了一个在雪天人们相互关怀的和弦,成了这条天气报道中的一个隐性亮点,显示了记者的灵性、意识、发现力和捕捉力。
在对外宣传中,显性导向和隐性导向有时具有同等价值,甚至可以有意识地利用信息的双主题达到两种宣传效果。比如,对于随着社会发展、生活提高带来的某些负面问题的报道,有时就具有能够折射出正面主题的作用。如关于北京儿童肥胖率的报道,表面看是问题性报道,但聪明的受众会领悟到,其背景是中国人包括孩子的生活、营养的改善;关于北京交通堵塞的报道,其背景又是车辆特别是私车的激增;关于“民工潮”的报道,其背景则是传统户籍制的松绑、农民从农业劳动上的解放和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如此等等,在对外宣传中,某些隐性导向都具有正面报道的意义。
4.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加强舆论监督的关系问题
新闻报道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这也是各国新闻报道特别是对外宣传的一个普遍规律、普遍法则,因此同样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生活中并不都是正面的东西,而且正面的东西恰恰又是在克服负面东西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因此,弘扬正面同揭露、遏制、打击和克服负面,表面看是对立的,实质是统一的。正面报道与监督性报道有如立与破的关系,常常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批判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特点之一也在于它的批判性和建设性的统一。就以贯彻“三个代表”精神而言,要体现“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必须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的管理体制和意识观念;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扼制、批判国内外的腐朽落后的文化糟粕和文化形态;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种种言行作斗争。因此,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在新闻报道中也是缺一不可的一个铜币的两面。而且舆论监督性报道做得好,可以取得一般性正面报道难以达到的正面效果。这些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央电台《新闻纵横》等栏目的成功实践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十六大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舆论监督在“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中是应有之义。虽然舆论监督不能脱离和超越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总步伐和大背景而单兵冒进,但它也绝不应坐等、坐享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即它不应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后的副产品,而应是建设政治文明进程中的能动因素和重要一环。包括社会上下对舆论监督的承受力、宽容度和支持度,在一定意义上也要靠健康、有力的舆论监督实践来不断营造、改善和提高。总之,舆论监督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一样,应是我国提高民主、法制水平的一部推进器。因此大有进一步发育、完善、提高和加强的必要和空间。
在2002年全国电视观众抽样调查中,73.1%的人认为电视新闻对各种丑恶现象批评、监督的力度不够。确实,目前舆论监督同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一样,都还处在低水平阶段,“浅监”、“虚监”、“弱监”、“阻监”,甚至“禁监”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如何改进舆论监督?第一要增加数量,扩展范围。这是因为当前各媒体的舆论监督发展还很不平衡,新闻批评、舆论监督还未形成规模、气势,新闻批评、舆论监督的范围也偏小、偏窄;第二,要增加力度,增强深度。这是因为当前的舆论监督要么停留在一些表面现象,浅尝辄止;要么只抓一些细枝末节,而忽略重点。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就必须抓住重点,追根寻底,找到问题的要害与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办法。就以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改革来说,只有进行深度监督,即揭示出体制上、机制上、法制上存在的问题,才能使舆论监督在经济、社会、政治改革中真正发挥其建设性作用,才称得上有效监督。
正常、充分、稳健而成熟的舆论监督不仅是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成熟的一种标志,也是一个媒体成熟和成功的标志。有句谚语说:上帝之所以给人两只手,就是让你能够洗干净。新闻工作者的两只手应有两种责任:一只手要托举光明,一只手要鞭挞丑恶。可以说,在大家都能较好地把握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情况下,舆论监督性报道的力度和水平又成为媒体的锋利度、成熟度和竞争力的标志之一。
正面报道与舆论监督同舆论导向与新闻规律一样,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它们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但在过去多年的新闻实践中,往往更多地强调其对立性,而忽略其统一性。实际上;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新闻报道的最高境界,新闻报道才能产生最好的社会效用。因此,我们既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又要坚持做好监督报道;既不能用前者否定后者,也不能用后者冲击前者。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和辩证关系,使之形成良性共生,成为媒体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双推进器,是媒体应该追求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