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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日本出版再销售制度“弹性运用”10年祭(1)

在日本出版界人士看来,日本出版行业的“再贩制”,可能比“菊花与刀”还重要。

从字面上看,“再”即“二次”之义,“贩”即“销售、零售”之义,“再贩制”就是再销售制度。出版社通过图书批发公司把图书(出版物)批发给书店,是“第一次销售”;书店把图书卖给读者,是“第二次销售”。这样看来,再贩制即再销售制度其实是一种零售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图书零售制度相比,日本图书再销售制度的特点在于,图书的价格由出版社指定;出版社通过批发公司监督书店执行;书店既无权涨价销售,也无权减价销售。所以,更准确地说,再销售制度是一种图书定价销售(零售)制度,即图书固定价格销售制度。

再销售制度的半个世纪历史

在二次大战之前,日本出版行业在总体上处于“自由竞争”的状态。对于图书的价格,出版社可以自由地定出“本体价格”(不含消费税的价格),图书交易公司(图书批发公司)可以自由地定出批发价格;书店则可以根据行情自由地或按定价销售或涨价销售或减价销售。

在二次大战时期的1941年,日本政府因为战争的需要,成立了日配(其全称为“日本出版配给株式会社”,后改为“日本出版配给统制会社”),把日本的出版社、图书交易公司和书店统一管制起来。在“大一统”的体制下,图书的定价、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也实行“统一”。这为日本出版行业“战后”实行再销售制度埋下了伏笔。

二次大战结束后,驻日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勒令日配解散,出版行业因此“松绑”。但是,由于日配多年的统一管制,日本出版行业的流通渠道变得比较单一:出版社(出版商)→图书交易公司(批发商)→书店(零售商)成为主要渠道。

日配解散以后,在大多数出版社、书店不知所措的情况下,一批出版人士和发行人士站出来,相继成立了东贩(全称为“东京出版贩售”)、日贩(全称为“日本出版贩售”)等图书交易公司,重新开始出版、批发、零售的运转。在1953年以前,出版社按照以往不成文的交易惯例给图书定价,图书交易公司把图书批发给书店。由于还没有“再销售制度”,出版社和图书交易公司不能约束书店,书店为了增加销售收入,一是雇佣外销人员走出去推销,二是涨价销售或减价销售。从“二战”以后至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凭借减价销售,出现了“只要开店,就能赢利”的红火局面。

1953年,日本制定“垄断禁止法”,把图书、杂志、报纸等出版物认定为“垄断禁止除外的商品”,即不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在价格上有所垄断的商品。日本官方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认定,是考虑到提高国民的素质离不开出版物,要让全体国民买得起、买得多出版物,就必须“垄断”出版物的价格,使出版物的价格水平不能高于但可以低于国民的收入水平。从“垄断禁止除外的商品”认定出发,自然就催生出了“再销售制度”。

“再销售制度”是一种定价销售制度,说出版物是“法定的再销售商品”,等于就是说出版物是“法定的定价销售商品”。其基本内容是出版物的定价、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出版社指定,出版物通过图书交易公司分配给书店,书店在出版物的零售过程中,没有权力涨价销售或减价销售,只能按定价销售。另一方面,这种出版物流通形式属于出版社通过图书交易公司委托书店销售,因此,与“再销售制度”相配套的是“委托销售制度”。这个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书店从图书交易公司进货,卖不完的到第6个月可以退货,到第7个月对图书交易公司及出版社进行结算(回款)。

在“二战”以后的日本,出版物流通的渠道虽然多种多样,但出版行业70%以上的出版物是走出版社→图书交易公司→书店的渠道。而在这一渠道流通的出版物,有80%为东贩、日贩所主宰,剩下的20%才是其他几十家图书交易公司可以分食的“蛋糕”。所以,1953年在法律上认定的“再销售制度”,意味着从整体上重新确立了日本出版物的流通发行秩序。1956—1957年,随着出版社与图书交易公司、图书交易公司与书店分别签订“再销售契约”,出版物市场进一步强化了“定价销售”。围绕再销售制度,出版社俨然成为“法律的代言人”,图书交易公司无形中成为“法律执行的监督者”,而书店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

必须承认,“再销售制度”确立以后,在很大程度上把出版行业变成有限垄断行业,客观上为出版行业“保驾护航”,使之步入平稳、快速发展的轨道。1954—1996年,出版行业年年呈现增长趋势。例如,日本出版行业的销售总额(销售总收入),1954年不足3000亿日元(1万日元约合700元人民币);1984年达到1.63万亿日元;1994年上升为2.54万亿日元;1996年更是登上“二战”之后的最高峰,达到2.69万亿日元(约合1890亿元人民币)。

“弹性运用”再销售制度

在“二战”后的几十年里,应当说日本出版行业的发展与日本经济的发展基本同步。但由于出版行业的特殊性,在某些时期也不尽一致。例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一直高速发展的日本经济进入了低增长或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时期,而日本出版行业却正在朝着自己的“富士山顶”攀登。这让其他行业很不平衡,也让官方觉得出版行业不能无限期“保护”下去。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由,几次三番要废除再销售制度。经过出版行业的据理力争以及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国民的反对,每次都以“废止”的拟议开始,以“存续”的结论收场。然而,代表政府意志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并没有放弃,在经过几次失败的回合之后,巧妙地向出版行业提出了“弹性运用”再销售制度的要求。

1998年3月31日,这是一个让出版行业难以忘记的日子。这一天,公平交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出版物再销售制度可以继续存在。但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在维持出版物再销售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要灵活地弹性运用再销售制度。为此,向出版行业提出6项要求:1.弹性运用有时限再销售、部分再销售等再销售制度。

2.引入各种减价制度,争取实现价格设定的多样化。

3.在再销售制度的运用方面,要确保发行者的自主性。

4.向消费者(读者、顾客)提供服务券等,以确保促销手段的不断发展变化。

5.应对直销、通信销售等发行流通渠道的多样化,价格设定也应当多样化。

6.谋求合理、和谐的流通,做到交易关系的明确化和透明化,革除交易惯例上的弊端。

历年来,与公平交易委员会展开有关再销售制度是存在还是废除的交涉,代表出版行业一方的主要是书协(其全称为“日本书籍出版协会”)、杂协(其全称为“日本杂志协会”)、版交协(其全称为“日本出版交易协会”)和日书联(其全称为“日本书店商业组合联合会”),这四个行业协会被统称为“出版行业四团体”。公平交易委员会既然同意保留再销售制度,出版行业四团体就得做出姿态,也没有理由反对“弹性运用”。

在出版行业四团体的号召下,出版行业极不情愿地拉开了落实6项要求、弹性

运用再销售制度的序幕。

1998年,日本各地的书店普遍举办“谢恩价格书市”。借着当年东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平台,以往似乎与这种博览会没有多大关系的书店,也积极参与其中,争相打折销售图书。接下来的几年,书店都如法炮制。因为“弹性运用”的诱惑,各种超大卖场的大书店、拥有数十家数百家甚至数千家连锁店的大书店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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