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源于阿拉伯、波斯的伊斯兰文化对回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回族穆斯林在中国社会中生存发展,始终恪守宗教信仰,也就是文献中说的“严奉尊信”、“守教不替”。在回族聚居的社区建有清真寺,有阿訇、满拉等宗教职业者,回族穆斯林遵从伊斯兰教的规定,履行宗教义务。他们在宗教信仰、婚姻、丧葬、饮食等方面,保持了伊斯兰的传统。明代中后期,回族社会出现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经堂教育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教育制度,在清真寺中进行,讲授的内容包括语言和宗教两方面,语言方面主要是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其目的主要是进行伊斯兰宗教教育、培养宗教人才。穆斯林学者的汉文译著活动则是将一些阿拉伯、波斯文的伊斯兰教典籍译成汉文,或用汉文撰写宗教著作。汉文译著中采取“以儒诠经”的方式,用儒家思想和语言来阐释伊斯兰教的相关内容,使伊斯兰与儒家思想文化交融。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推进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
中国回族穆斯林在教派上属于逊尼派。西北地区回族受中亚、西亚伊斯兰苏菲派影响,形成教派、门宦。
回族在传播伊斯兰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入居中原地区的穆斯林不仅传播伊斯兰教,也传播了来自阿拉伯、波斯、中亚地区的文化,尤其是天文、历算、医学、建筑等科技文化。元朝设置了回回司天监、回回药物院等机构,许多回回人在这些机构中任职。元代文献记载了回回天文著作和回回天文仪器,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着元明时代的回回医学著作《回回药方》。明清时期,回族学者继续在天文历法相关机构任职,在这些领域发挥着聪明才智。
阿拉伯语、波斯语对回族有重要的影响。在经堂教育中,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学习是一项重要的内容,除宗教活动外,回族日常用语中保留着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的词汇,与汉语夹杂使用。
回族和中亚、西亚伊斯兰地区保持着联系。明代回族航海家郑和曾率庞大船队七次下西洋,到达过许多伊斯兰国家和地区。随行的回族穆斯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马欢著有《瀛涯胜览》,保留了当时穆斯林地区的大量资料。一些回族穆斯林历经艰辛,前往麦加圣地朝觐,履行着宗教功课。也有一些回族学者在中亚、西亚、印度等地学习宗教和文化知识。中国穆斯林珍视来自伊斯兰地区的宗教经典,潜心学习。来自中亚等地的宗教经师也受到回族社会的尊崇。
回族在传播伊斯兰文化,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回族史的研究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评议
杨共乐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今天上午的几个报告基本上都是讲东亚间或世界文明之间关系的。各位学者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入手,对自己感兴趣的东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问题,谈了许多很好的看法,如:张涛教授主要讲了“汉唐以来中国思想与东亚文化、欧洲文化的关系”、张昭军教授谈了“儒学与东亚地区的文化共有”、王东平教授讲了“回族与中亚、西亚文化的关系”,听了很受启发。
无论是日本、俄国、韩国,还是中国,每种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否则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但同时东亚文化又有广泛吸纳别国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自己文化等特征。也就是说,东亚各文化都有强烈的开放性。用开放性来充实自身的独特性,用独特性来赢得自身文明的更大发展,这就是东亚文化的魅力。
我对报告人所提的问题分别是:1.日本儒学与中国儒学在内涵方面有什么不同?2.日本儒学对中国有何影响?至于第三个问题,我也学一下平山校长刚才在报告中提到的一种方法,请王东平教授用几个关键字阐述一下回族与中亚、西亚文化交流的特征以及俄国与东亚各国早期交流的特点。
高桥正树 新潟国际情报大学教授
我在新潟国际情报大学教国际政治学和东南亚问题,主要研究方向是以泰国为中心的东南亚与日本及东亚的关系。对于张涛先生、张昭军先生、王东平先生的报告,我并没有直接进行评论的能力。因此,我想从东南亚以及国际政治的角度出发,简单地讨论一下19世纪中叶以前的东亚国际秩序。
一言以蔽之,这一地区曾经形成了一个以比较安定的阶层秩序为特征的中华世界。那绝对不是中国作为大国对周围的各国和各民族进行权力支配和榨取的关系,而是承认各种各样的国家和民族的独特性,通过册封体制和朝贡体制来维持的、以中国为中心的秩序。也就是说,朝贡国派遣使节承认中国皇帝的权威,尊重与中国的下上关系。对此,皇帝则给予朝贡使节作为回报的物品(虽然是称为下赐品),并派遣册封使节,承认朝贡国的国王及王权。这样,为了承认以中国王朝为中心的权威,周边地区的“物”以朝贡的形式向中央移动,同时,中央又作为回赐把“物”给予周边,进行了活跃的交易。而且,双方的使节团互相访问,“人”和文化的交流也繁盛起来。
具体而言,朝鲜、琉球、东南亚(越南、暹罗、缅甸、马六甲、苏门答腊、菲律宾)等形成了这一中华世界的周边。例如暹罗(泰国),从定都于素可泰或阿育他耶的时代开始,和中国的朝贡贸易就很繁荣,和中国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但从来不曾遭受中国的政治支配。
这种宽松的阶层秩序,由于西欧列强的殖民地统治,以及后来与之展开争夺的日本所破坏,从19世纪中期开始被解体。例如,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列强侵蚀中国周边的朝贡国,强迫它们签订不平等条约,要求割让领土,推进保护国化、殖民地化,解除它们和中国的传统关系,奠定了强权统治体制,建立了主权国家意义上的近代国家的基础。
我认为,今后在21世纪构想和平的东亚国际秩序时,中华世界也许能够向我们提供关于各民族、各国家之间的平等的相互依存关系的理念。也就是说,为了改变在国民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被强化了的榨取和强权统治的政治秩序,这个中华世界提供了建设国内以及国际秩序的分权型的模式。
参考文献
1.茂木敏夫:《中華世界の『近代』的変容―清末の辺境支配》,沟口雄三.滨下武志.平石直昭等编《アジアから考える[2]地域システム》,东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
2.滨下武志:《朝貢システムと近代アジア》,岩波书店1997年。
3.高桥正树:《19世紀前半におけるバンコク王朝の政治秩序―交易港と権威交易体制―》,中央大学法学会《法学新報》第96卷,1989年1、2号。
(唐利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