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自由贸易进程中的移民和环境问题
一、移民劳工数量继续上升的必然性
80年代后期,面临新的墨西哥非法移民浪潮,墨美在移民问题上的矛盾加剧。美国把国内特别是南部地区存在的一些社会、政治问题归咎于墨西哥移民。美国相当一部分特别是各级工会和保安部门官员认为,墨西哥非法移民加剧了美国的失业现象,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特别是美国西南部诸州已显示出“墨西哥化”的征兆。因此,他们要求美国政府,采取严厉措施,驱逐非法入境者,制止非法移民的涌入。墨西哥萨利纳斯政府(1988~1994年)认为,移民问题绝非由墨西哥单方面引起,实际上是两国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反映,并给墨美双方都带来好处。美国南部工业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是与墨西哥劳工的劳作分不开的,美国边境地区的工业也是依靠墨西哥劳工而繁荣起来的。墨西哥劳工已成为美国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驱逐他们也必然会使美国经济遭到严重打击。萨利纳斯政府要求美国政府能冷静、客观、现实、公正地解决这一问题,以免两国关系再度趋于紧张。墨西哥及拉美移民虽有久远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但在冷战后,才真正显现出问题的严峻性,其显著标志是,影响的广泛性与实践性。广泛性,表现为移民的观念与主张已从国家政府扩展到普通民众,从拉美近邻国家传播到南美更多国家;实践性,则意味着移民的观念与主张已不再停留于纸上谈兵,而是直接介入并深深震撼着以国家主义为支点的全部社会生活。这表明,墨美移民问题跨入了一个新阶段,它的凸显是有必然性的。
与商品、资本和服务的一体化进程平行的北美劳工市场一体化,属于北美地区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方面。大量的墨西哥劳工进入美国,导致美国劳动力市场对墨西哥劳工的依赖日益增强。在冷战时期,美国许多生产和服务部门对拉美裔劳工的需求集中在西部和佛罗里达等地区,现在拉美裔劳工遍布美国全境。NAFTA对商品、投资、服务自由流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协议中回避了劳工流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害怕劳工问题介入导致国会否决NAFTA,在NAFTA中只对北美的商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流动作了规定。尽管如此,劳工流动并没有受到阻碍。随着北美生产和市场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北美建立劳工市场的供需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北美劳工市场的一体化。事实上,在美国,农业劳工市场“墨西哥化”的趋势得到了强化。美国现在正处在第二次移民高潮中,第一次是在1880~1924年;第二次始于70年代后期,在规模上超过60年前。
墨西哥的移民在美国大多从事他们不愿意选择的职业,工作不稳定,薪水很低,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正是这样的移民大量地进入美国才可能使美国的雇主获得低廉的劳动力供应,增强了竞争优势,提高了国际竞争力。所以在NAFTA的谈判中,墨西哥的谈判代表坚持认为,移民将使美国不花钱而更新了劳动力,简直就是在补贴美国经济。然而,在美国国内盛行的一种看法是,移民将替代本地劳工,移民的增加就等于减少了美国的就业机会,移民将削弱本国工会同业主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而间接地降低了美国工人的工资水平。对墨西哥移民这种取舍两难的心态往往导致美国政界对移民的态度左右摇摆。移民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经济问题,无论是永久性移民还是临时性劳工。只要进入美国就存在和本国人竞争的问题。与移民存在竞争的美国工人的收入就可能下降,但是移民的劳动力成本降低带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下降,以及商业利润的提高。损失的就是就业范围与移民相同的那部分当地人。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移民与当地人的竞争中,常常存在对移民的不公正歧视,受到损害的还是外来移民。一般而言,移民对当地人的工资、福利的整体水平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在NAFTA之后,来自外国投资增加能够创造部分就业机会,同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也使生产率低下的企业走向破产。墨西哥国内就业紧张是促进墨西哥移民迁移美国的主要推动因素。在对移民原因的调查中缺少资本是经常提到的原因。墨西哥的资本市场能提供的借贷机会少,在美国做工可以为归国后从事各种经营积攒相当可观的积蓄。导致移民流动的因素还有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已经在美国建立了一定的联系网络,为后来者提供了各种信息和机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制约下的墨美合作形式是区域共同体的最生动事例。冷战结束后的10年,区域或次区域一体化有了更大的发展,据统计,已有146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35个区域性经济集团。欧盟的一体化早已超出经济领域,而有了共同体意义的独立政治机构与制度框架,它的示范效应虽然尚可推敲,但区域共同体的架构、功能与权力将不同于民族国家,于是,人们也会在依恋国家的同时,增强关心、效忠区域共同体的情感与意识。当然有必要指出,区域一体化并不必然走向全球一体化,它存在着阻止全球一体化的危险。当区域共同体之间的利益纷争与对抗取代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与对抗时,这样的超国家共同体不过是放大的国家,其共同体意识也不是全球主义而是地区主义。NAFTA生效后,与欧盟在移民劳工问题上最大的区别是欧盟劳工可以自由流动,而在NAFTA下却迟迟难以实现这种流动。在NAFTA运行11年后的今天,除部分敏感部门,墨美之间基本上实现了商品、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但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组成部分——劳工的流动仍然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尽管墨美移民问题的矛盾依然阻碍着劳工的流动,但是,移民在墨美两国国内及双边的经济、政治关系中仍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而且随着北美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化,在墨美的一体化必然会涉及到劳工问题。解决劳工移民问题不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还涉及到历史、文化和社会许多复杂的方面。
二、环境问题解决的现实性
全球环境变化直接或间接地与人类活动、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关联、交叉和渗透,并和各国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甚至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目前,墨美两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越来越多地在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蒂华纳城地下水污染和客户工厂中的废水处理不当,以及索诺拉等州的铜熔化造成墨美边境地区环境急剧恶化,1983年墨美政府签署了《保护和改善边界地区环境合作协议》,主要是控制从蒂华纳到圣地亚哥的污水流动、从索诺拉的北部到亚利桑那州南部的废气污染和边境地区污染的工业废品的运输问题。该协议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促进了环境保护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NAFTA的谈判和投票期间,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和作用,尤其是对美国政治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凸显出来。在NAFTA进入该谈判阶段后,墨美两国国内的环保组织着手制订了联合环境保护计划,以配合正在争论中的环境谈判。
墨美政府于1992年建立了社会发展部,协调处理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督法规的执行。1992年墨、美出台了边境行动计划。这一系列举措将使环境问题,主要是边境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两国关系中,急待解决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但必须指出的是,实施环境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同时又需要具备必要的合作机制予以保障。可是在NAFTA的执行中,这两个基本条件并未成熟。在众多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中,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环境合作机制是独一无二的。一方面,NAFTA对环境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签署的平行协议《北美环境合作协议》也构成了环境合作的机制和基础。这是在贸易协定的谈判中第一次将环境问题列入到经贸关系的范畴之中。在协议生效之后,产生了执行机构——边境环境合作委员会和北美发展银行,由这些机构来解决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为边境地区治理污染提供资金支持。1994年墨美推出了边境行动计划,这是一个间接进行的计划,主要是在边境地区强化执法力度,达到最终改善环境的目的,增加培训和教育投资增强双边合作。包括墨美边境地区的官方合作、增加对官员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再教育,特别是对海关官员的培训,增加对水资源的处理,使饮用水不受污染。
墨美双方的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正在合作解决环境污染,依照协议努力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在北美开发银行所提供的资金基础上,积极鼓励私人企业提供资助。自1995年以来,发展银行提供的金融资助达2.73亿美元。1996年创立了北美环境合作基金,该基金1996年预算为150万美元,1998年为100万美元,在三年内为95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工程项目融资。2001年,北美发展银行扩大了活动范围,增强了提供金融支持的机制,包括推动个人的股份融资与边界地区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1998~2002年的五年期间,边境地区合作委员会在36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总投资达8.4亿美元,其中北美发展银行提供了大约二亿美元的借贷。在这些计划中,14项分布在墨西哥,22项在美国,为边境地区600万左右居民提供了环保服务。
在几年里,墨美两国的环境合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包括控制污染源、鼓励公众参与、调查和公布污染情况、实施环境法规、调和贸易与环境关系、协调特定的标准以及预防争议等方面。现在已初步形成了一套NAFTA对环境潜在影响的评价机制。作为一发展中国家,墨西哥在环保观念、环保法规和环保水平等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在边境地区的环境合作的重点是力图通过合作提高墨西哥环保水平。边境地区的环境合作的重点国家是墨西哥。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实行环境治理的前提条件。在墨西哥的经济发展进程中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资金紧张限制了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边境地区的环境保护主要是由政府监管执行。当地政府的财政来源依靠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支持,墨西哥宪法禁止地方政府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资,市政府对地方基础设施的管理权力很少。地方政府可以征收财产税,但是墨西哥的财产税很低,墨西哥重要的税收来自增值税,而征税的权利和分配权力在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拨给地方基层政府的税收只占总税收的3%。不过,NAFTA通过后,墨西哥政府不断增加了对环境保护的整体投入。
NAFTA执行以来,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短期看出现了局部的恶化。而且,在NAFTA通过7年以后,有关环境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对NAFTA怀有敌意的反对派依然强调美国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可能前往墨西哥以躲避国内严格的环境标准限制。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北美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大多数污染严重的劳动密集型的工厂并没有在墨西哥开工,而是转向中美洲国家。在那里,劳动力成本更低廉,而且环境保护的要求更低。随着产业的转移,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如电子产业,在墨西哥增加了很大的投资额。在美国的客户工厂中,使用的设备、机器及生产中使用的投入品主要从母国进口。而在美国,投入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内的环境标准,因此,不会存在一旦在墨西哥投入使用就会产生污染的现象。尽管墨西哥已经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去改善环境质量,但在短期内并没有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的投入多,而成效显现的却很慢。比如格兰德河一例,关于废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需要周密计划,投资巨大的工程,在NAFTA生效的几年里,即使增加投入也很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