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史全是一笔糊涂账。二千余年来随口编造,其中不知有多少罅漏,可以看得出它是假造的。但经过了二千余年的编造,能够成立一个系统,自然随处也有它的自卫的理由。现在我尽寻它的罅漏,刘先生(顾颉刚论辩的对方——引者注)尽寻它的自卫的理由,这是一件很好的事。即使不能遽得结论,但经过了长时间的讨论,至少可以指出一个公认的信信和疑疑的限度来,这是无疑的。顾颉刚说,他本人古史研究的核心思想,即中国人所知道的中国历史观念,是“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
顾文提出了支撑核心思想的三个主要观点:(1)“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2)“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3)“我们在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顾举例“禹”的来历及禹与尧舜的关系:“禹,《说文》云,‘虫也,从肉,象形’。肉,《说文》云,‘兽足蹂地也’。以虫而有足蹂地,大约是蜥蜴之类。我以为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顾认为,东周初年仅有有关禹的说法,到了东周末年《论语》上便有了尧舜的线索,《论语》之后“尧舜的事迹编造得完备了,于是又有《尧典》、《陶皋謨》、《禹贡》等篇的出现”。“从战国到西汉,伪史充分的创造,在尧、舜之前更加上了多少古皇帝。于是春秋初年号为最古的禹,到这时真是近之又近了”。
第10期杂志卷首刊登了钱玄同的《答顾颉刚先生书》,对顾的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使用了一连串的褒奖之词,如“真是精当绝伦”“唯有欢喜赞叹”,并“希望先生用这方法,常常考查,多多发明,廓清云雾,斩尽葛藤,使后来学子不致再为一切伪史所蒙。”钱玄同举例谈了对古史迷雾的同感,“我从前以为尧舜二人一定是‘无是公’‘乌有先生’。尧,高也;舜,借为‘俊’,大也……只是理想的人格之名称而已。”杂志上也刊登了不同意顾、钱的文章。刘掞藜、胡堇人的文章不是从还原历史本来面目出发,而是担心人们信仰动摇,“因为这种翻案的议论,这种怀疑的精神,很有影响于我国的人心和史界,心有所欲言,不敢不告也”。顾颉刚针对刘、胡的观点,进一步阐释了相关主张。讨论的双方书来文往,表现出很严肃、认真的态度。
1923年2月22日《读书杂志》(第18期)刊登了胡适关于古史讨论的总结性文章《古史讨论的读后感》,首先肯定古史讨论“要明白古史的真相”的宗旨,重申他本人笃信的“寻找证据”的方法,因为“只有证据的充分与不充分是他们论战胜败的标准,也是我们信仰与怀疑的标准”。胡适说,如果翻案是有充分理由的,那这种翻案无疑是属于侦破了几千年的“大骗案”,“对于人心只有好影响,而无恶影响。即使我们的证据不够完全翻案,只够引起我们对于古史某部分的怀疑,这也是警告人们不要轻易信仰,这也是好影响,并不是恶影响。……
这回的论争是一个真伪问题;去伪存真,决不会有害于人心。……又如穷人拾得一圆假银元,心里高兴,我们难道因为他高兴就不该指出那是假银元吗?上帝的观念固然可以给人们不少的安慰,但上帝若真是可疑的,我们不能因为人们的安慰就不肯怀疑上帝的存在了。上帝尚且如此,何况一个禹?何况黄帝、尧、舜?”胡适也高度评价了顾颉刚研究成果的非凡意义,并告诫人们应该对之抱正确的态度:顾先生的见解“真是今日史学界的一大贡献,我们应该虚心地仔细研究他,虚心地试验他,不应该叫我们的成见阻碍了这个重要观念的承受”。刘在杂志上的文章提出了研究古史的原则,即“总须度之以情,验之以理,决之以证。”胡适对此提出疑问:“‘断之以证’固是很好,但‘情’是什么?‘理’又是什么?”刘曾说,“但是我们知道文王至仁”,“我们也知道周公至仁”,胡适则指出“至仁”乃是后世的传说,本不足以作为原则去轻易相信的。至于“度之以情”,胡适担心“从小就灌饱了无数后起的传说,于今戴着传说的眼镜去读诗,自以为‘度之以情’,而不知只是度之以成见呵。”胡适进一步指出,“至于‘验之以理’,更危险了。历史家只应该从材料里,从证据里,去寻求客观的条理。如果我们先存一个‘理’在脑中,用理去‘验’事物,那样的‘理’往往只是一些主观的意见。”对“断之以证”,胡适指出,“在史学上证据固然最重要,但刘先生以情与理揣度古史,而后‘断之以证’,这样的方法很有危险。”
胡适对证据的态度是:证据由何而来,何时寻出,何人寻出,寻找证据之人有无作证人的资格,即便具备证人资格,是否能排除作伪证的可能性?胡适对古史讨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发表较为系统的看法,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把他本人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提倡的“输入学理”、“整理国故”落到实处,也就是重新审视中国的传统文化,重新评判历史典籍的真伪,并在此基础之上评估其现代价值。总之,是要在新的形势下科学地研究学术,还历史本来面目,把民族自信心建立在历史真相之上。胡适敏锐地认识到古史讨论对启蒙的意义,“这一件事可算是中国学术界的一件极为可喜的事,他在中国史学史上的重要一定不亚于丁在君先生们发起的科学与人生观的讨论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读书杂志》1924年2月22日第18期发表了胡适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在当时引起了一番争论,颇热闹过一阵子,也给近现代文化史留下了一小段佳话。胡适的文章是应清华学校胡君敦等四位即将出国留学的青年的请求而写的。胡君敦等人想在出国之前的较短时间里打下一个关于国学的常识性的基础,请胡适开列一个需读的基本的书单子。胡适为他们开出一个“国学书目”,洋洋洒洒,分“工具之部”“思想史之部”和“文学史之部”三部分,合计近三百种。胡适在《读书杂志》上说,这个书目并不是针对“国学有根底”的人开列的,而只是为“想得一点系统的国学知识的人设想”的。
胡适的“书目”在《读书杂志》上列出后,引起了不同的看法。《清华周刊》记者致信胡适,觉得胡适所列的书目似乎仅指“思想史与文学史”,难道能“代表国学吗?”所以“我们以为先生这次所说的国学范围太窄了”;还觉得若仅就思想史和文学史而言,胡适的书目又“谈得太深了,不合于‘最低限度’四字”;请求胡适另拟一个“实在最低的国学书目”,对各个专业背景的人“都应该念,都应该知道”。胡适回信说,之所以仅列思想史、文学史书目,在于这两个领域是国学的最低的基础。胡适也承认列的书目“不知不觉的放高了,放宽了”,但也不是要求短时间内都读完,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读。胡适又为学生开列了一个新的书目单子,计39种。大约在胡适第一次开列书目的的同时,《清华周刊》也邀请梁启超撰写了《国学入门书目及其读法》。梁的文章写成于4月份,其时胡适的两份书目都已开列过了。梁启超也开列了两份书单,一是内容较多的,二是比较简略的。在第一份书单中,梁启超把所列书分为四大类:“修养应用及思想史关系书类”“政治史及其他文献学书类”“韵文书类”“小学书及文法书类”“随意涉览书类”,总计127种。在第二份书单中,梁启超大约也是效仿胡适的做法,开列了“最低限度之必读书目”,计25种。大概梁启超此时对胡适有些成见,所以特意写了一篇《评胡适之〈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并把此文列为读书书目的“附录”。
在《评胡适之〈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中,梁启超不留情面地批评胡适所列的第一个书目:“胡君这书目,我是不赞成的,因为他文不对题。”“第一在不顾客观的事实,专凭自己主观为立脚点”,胡适正在做哲学史和文学史研究,所以就把有关的书开来给青年看,“殊不知一般青年,并不是人人都要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胡君第二点误处,在把应读书和必备书混为一谈。结果不是个人读书最低限度,却是私人及公共机关小图书馆之最低限度(但也不对,只好说是哲学史文学史家私人小图书馆之最低限度)。”梁启超对于胡适轻视史书,最不能容忍:
我最诧异的:胡君为什么把史部书一概摒绝!一张书目名字叫做“国学最低限度”,里头有什么《三侠五义》、《九命奇冤》,却没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岂非笑话?若说《史》、《汉》、《通鉴》是要“为国学有根底的人设想”才列举,恐无此理。若说不读《三侠五义》、《九命奇冤》便够不上国学最低限度,不瞒胡君说,区区小子便是没有读过这两部书的人。我虽自知学问浅陋,说我连国学最低限度都没有,我却不服。梁启超的结论是:“总而言之,胡君这篇书目,从一方面看,嫌他挂漏太多;从别方面看,嫌他博而寡要,我认为是不合用的。”凭心而论,胡适与梁启超都是既博览群书,又有思想创建的国学大师,所以他们开列的书目总体上是没有大问题的,所差别的,仅是侧重点和繁简程度不同而已。从启蒙的角度看,为年轻人开列必要的书目,有助于比较准确地把握国学的基础和重点,避免走弯路,有助于年轻人能头脑清醒地自主辨别东西方文化的长短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