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象征界说
一、政治象征的概念
人类思想的传递,需要凭借一定的物质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符号。一般认为,符号(sign)是人们共同约定用来指称一定对象的标志物,包括以任何形式通过感觉来显示意义的全部现象。在传播层面上,符号是“意义的各种系统,人们———个体的或群体的人们———用信号(姿态、广告、语言本身、食物、物体、服装、音乐,以及其他许多够格的东西)来交流或试图交流的手段。”信息编码者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和传播表达的需要,不断地设计和创造新符号,而这些新符号一经产生并进入社会传播符号系统,就会成为新信息;与此同时,编码者和解码者双方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把这些新信息又编成新符号并注入信息流,选择各自的象征意义和内涵意义进行广泛传播。其中一些特定的象征符号经过诠释、判读、联想之后在社会传播符号系统中反复出现,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联结。人们必须找寻一些身外的明显标记,把自己所想的事物呈示于他人。符号是在使用前客观存在的或临时创造的,符号的意义来自人,意义产生于人之间的交流和约定。人根据特定情境中产生的意义来行动。我们所感知的世界并非真实,它通常只是一种符号化的表征,而知识要做的,就是透过符号化象征的结构寻找其非理性的本质。
美国符号学家皮尔斯认为,符号涉及三项关系:表征体、表征对象和对表征的诠释。他把符号分为三类:一是图像,它与其代表的对象非常相似;二是标志,它与其对象有直接联系,通常作为原因或结果出现;三是象征,与其对象既不相像也没有联系。象征符号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透过符号具体形象的表层意义赋予某种特定的象征意义以传递与符号具体形象相似或相近的观念、思想,或寄托某种特别的感情。在政治传播的理论研究中,对政治语言和政治象征的探讨已早为学界关注。我们把具有语言功能的(包括语言性和非语言性)为传达某种意义而使用的载体称之为“象征”,并以“象征”作为政治传播分析的基本单位。政治象征源于人类初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图腾是一种符号,是对另外某种东西的有形的表达。
同时,图腾是社会仪式化、神性化过程中的一种视觉表达。迄今,政治象征作为政治生活中突显而又必然的现象,内容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民族、阶级、种族、宗教、意识形态、法律等,小至党纲、标语口号、演说词、社论、法庭、政治理论与哲学,甚至纪念节日、纪念性建筑物、艺术品、旗帜、勋章、仪式以及游行等等。
象征由象征符号和象征意义两种要素组成。象征符号是象征意义的表现形式,是储存“意义”的媒介或载体,承担着传递信息的任务;而象征意义则是象征符号的内涵,即隐藏在象征符号之中而被传递出来的信息。象征符号至少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层是理性意义(即符号的本意);第二层是象征意义,即符号经过类比或联想获得的具有象征性价值的意义。象征包含着物质外壳后面更重要或仪式化了的东西。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外在事物。我们更注重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因此,象征包括意义以及该意义的表现。“意义”与“表现”结合在一起,没有无“表现”的象征,也没有无“意义”的象征。象征可以通过“转喻”也可以通过“隐喻”来实现。转喻是一种横向关系,是某一涵义发生时的邻近物件;而隐喻则是纵向关系,是符号本身与内涵事物具有相似特征时进行的变换。我们认同以下关于政治象征的定义:“政治象征是指具有政治意义的象征。意义和意义的表现是其基本形式要素,而意义的政治性是其本质。政治象征具有表现的情感性、神圣性和意义的模糊性、争议性和变化性。在政治过程中,政治象征是一套意义系统和权力技术,因而是政治分析的重要题域。”
二、政治象征与文化
必须承认,象征符号与文化背景息息相关。符号的文化语境最终决定了符号“怎样被制造”以及“有怎样的意义”。象征是人类心理的观照物。象征可分为两大类:一为具象象征,即“表现”为有形,如物体、语言文字及行动等;二为抽象象征,即“表现”为无形,如思想、观念及关系等等。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象征,象征都不该被认为就是某个事物的一个代用品,而是事物概念的一个负荷者。也就是说,象征是传达客体概念的工具。表达事物概念的象征在政治中的运用就是政治象征。政治象征基于“社会流行信念”,反映社会的共同命运,它总是被用来刺激人们的情绪,直接左右人们的信仰与行动,从而达成一定的政治目的。与此同时,象征意义的获得得益于人们的社会心理。若非经由人们特制与习得,象征的意义是不定的,多元的,具有选择性的。也就是说,象征意义的赋予是迎合人们心理的特制,并非是无根由的设定。然后,象征再通过人们的心理管道把特定的意义传送给人们,人们因此获得了象征的意义。
符号的意义来源于符号组成的系统,来源于符号在系统结构中的位置,即与同一系统中的其他符号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根本表现就是“差异”,或者说“对立”。
也就是说,符号至少要有一个对立的“他者”,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二元对立是符号系统最基本的结构形式。“概念纯粹无区别,不是受正面内容界定,而是受体系的其他措词的负面关系所界定”,概念“最确定的特征”就“在于与其他的概念有所不同”。“他者”即“非我者”。“他者”之为他者,原因显然是“异”。法国现象学家艾玛纽埃尔·莱维纳斯强调“他者”。他认为,西方文化出现了危机,导致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种种恶果,原因就在于对“总体性”和“同一性”的追求中遗忘了“他者”。莱维纳斯的论述中有两种他者,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他者”,可以转化成同一或自我的他者,这是“相对的他者”。这种他者有其价值,但却不能揭示“他者”的真正涵义。还有一种称之为“彻底的他者”或“绝对的他者”,其特点是“他者”绝不能还原为自我或同一。这样的“他者”超越我的理解,是不可还原的“陌生者”,与我“相遇”的是完全不同于我的“他者”。
法国学者罗兰·巴特把符号学运用于传媒文化研究,提出了“神话”的概念。
他专门强调,他所研究的“神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神话,“而是一个社会构造出来以维持和证实自身存在的各种意象和信仰的复杂系统”。巴特对这一概念做了三个层面的定义:神话是一种言语;神话是一种传播体系,它不是一个客体或观念,而是一种意指方式;神话也是一套不断将特殊物转变为固定形式的修辞,是受制于神话的意指形式。“神话言语的素材(语言本身、照片、图画、海报、仪式、物体等等),不论一开始差异多大,一旦它们受制于神话,就可被简约为一种纯粹的意指功能。”神话在其传播过程中,作为一个符号被不断重复和规约,实际突现出符号本身与文化语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这一意义上,神话是一种跨文化、跨历史甚至跨物种的传播体系。象征符号只有在传播的互动中才能实现价值,“意义—互动—解释”是象征意义得以产生和实现价值的三个前提。“意义交换”或“符号互动”必须在传播双方所具有的共通的意义空间中实现,其关系可以有“全同”、“交叉”和“全异”。如果是全异关系,那么符号互动就会失败,意义交换无法实现。由于象征符号具备视觉性,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对同一符号有“接近”的解读,在“意义交换”或“符号互动”中进行趋于“接近”的“交叉”,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不同文化之间语言和文字的隔阂。
需要强调的是,“接近”不是“同一”,而是“他者”的接近。“一个符号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极其多变的。我们可以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同样的意思,也可以在同一种语言内,用不同的词表达某种思想和观念。真正的人类符号并不体现在它的一律性上,而是体现在它的多面性上,它不是僵硬呆板的,而是灵活多变的。”符号是由起代表作用的“代表者”和它所代表的“对象”及其引出的意义组成的统一体。卡西尔认为,符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它是意义的载体,是精神外化的呈现;另一方面它具有能被感知的客观形式。符号的建构作用就是在知觉符号与其意义之间建立起联系,并把这种联系呈现于人的意识之中。罗兰·巴特提出了符号学的内涵理论,把表达和内容分成两个层面,或两个系统。第一系统,是能指、所指和意指,这三者的意义生成又构成第二系统的能指。第一系统构成整个符号系统的外延层面,是本义层;第二系统则是内涵层面,是转义层,即他所称的“神话”。在内涵层面上,北京奥运的吉祥物、会徽、体育图标等象征符号作为一个能指(第二系统的能指),被用来表达一组有意义的所指,其中包括“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和谐社会、和谐世界”,“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强大的中国”等内涵意义。
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们很难将政治象征研究从心理结构、语言背景、文化现象等社会文化领域剥离。任何象征都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结果。社会文化的不同造成政治象征各异。也正是由于政治象征的差异性,不同民族、国家、社会才得以明确区分并相互承认差别。当然,由于社会文化的共通性,政治象征也表现出其共通性。比如,国旗作为一个象征,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需要有,但是各国的国旗又完全不同。所以,共通性反映政治象征的世界性特征,而个别性主要反映出不同社会对政治象征的不同诠释与理解。正如列维—施特劳斯所说,“神话的思维总是由意识到对立面的存在到寻找解决这些对立面的方法而层层递进、逐步展开的……
神话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一个能够解决矛盾的逻辑模式”,“所有的文化形式都代表了内在逻辑对立面不同的经验上的结合或者象征性的和谐一致”。有学者进一步解释说:“神话是我们为了消除各种矛盾,使世界成为一个可以相互理解并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以一种文化的形式让我们讲给自己听的各种故事,它们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心平气和、与世无争。”三、政治象征的功能
意义是人们在互动中创造出来的。在人们的谈话中,双方经常需要解释自己所使用的词汇,即使用符号的象征意义,而只有人们在互动中分享符号的共同解释时,意义才会产生。而政治象征的功能明显显示于政治权力中,与权力关系互动而生成,因而具有一定的工具性,也成为了一种权力的符号。任何一个政治象征都表现着一定的权力关系。创作一个政治象征,这意味着设定了一种权力关系,而任何象征的修正或替代也标示着权力关系的变更与取代。政治象征也可以是一种心理权力,维系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与政治行动的合理性。从这一意义上,政治象征的功能可以被视作帮助建立、转移或维持权力的实行,具有政治权力的工具价值。
阿尔蒙德在《当代比较政治学》一书中说:政治领袖大多采取诉诸体现在国家过去的历史、勇气、胆略、智慧和高尚行为的形式,或者诉诸例如平等、自由、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自由主义或宗教传统等准则和意识形态,或者诉诸对未来成就和奖赏的许诺。政治制度因人民对其领袖的信任对政治象征的信仰而各不相同。可见,政治象征在政治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加强了政治制度的能力,推动了政治权威合法性基础的建立和巩固。现代政治中,建立民主政治的制度能力很大程度上依靠政治象征的恰当运用。
政治象征能够发挥组织功能,在于它们是政治识别与区分的标准。历史学家菲斯泰尔德·库朗热认为,政治分裂以参与仪式本身的方式为基础。革命浪潮往往会呈现为参与和不参与仪式的一种分裂状态,正是围绕仪式资源的斗争和分裂造成了进一步的政治分化、重组和冲突。群体和个体的身份通过仪式活动的反复操演而得到确认、表达和强化。在冲突情形下,不同的政治群体会组织专门的仪式活动并排斥其他群体成员参与。政治活动是“被标识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行为,意味着政治参与者并不以自然人,而是以政治人的身份进入政治领域。所有政治象征表现形式,因其特定寓意而成为复杂的政治与社会关系结构中区分敌友的工具。例如,“红旗”被各国社会主义者视为表达其运动目标和情感以及国际团结的最具鼓舞性的共同象征;法国大革命者把小红帽、卡马尼奥拉服和宽大的长裤作为判定无套裤汉和共和情感的标准;在革命时期的中国,中山装、干部服、“解放绿”被普遍视为追求进步与革命群众的标志。
政治象征作用于政治的过程实质上伴随着权力关系消长变化的过程,帮助重新组合权力关系,以及巩固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在权力关系中,政治象征的整合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权力依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而政治象征把人们的角色地位、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加以表现。通过各种仪式化的象征活动,人的个体特征被所赋予的政治角色地位所淹没。政治象征整合着社会关系,并努力将冲突导入有序的竞争,促使人们使用共同的方法形成共同的利益目标,从而造就出社会普遍的向心力,使之固守社会秩序,从而产生政治领域的道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