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时间就这么的慢慢走过,日月星辰变了光年,街边市角变了颜色,人来人往变了嘴脸。
唯一不变的,是我的守候。
岁月疼惜我的美貌,它没在我身上留下丝毫痕迹,我仍如同别去如风的那晚,眉点黛色,唇点朱砂。只是,那一缕已经长及脚踝的青丝无意中透露了我的年纪。
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被人们淡忘,现在的辖区没人再知道魏如风是谁。
曾经辉煌如夜晚的第二轮明月的东歌现在已经破败不堪,如今是阿九的天下。
阿九做得很好,凡是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阿九的股份,最出名的是他经营的牛丸店,竟然连锁了上百家。
阿九不遗余力的与程豪作对,比程豪更快,更狠,更凌厉。
他不只要程豪败,还要程豪惨败,败到没命。
始于东歌,终于东歌。
东歌的招牌被摇摇晃晃的卸下那天,程豪来到了我这里。
我披散着头发,穿着已经破烂的如风的衣服站在窗前,模样像一只艳鬼。
程豪就这么望了我很久,我也就这么站了很久。
“走吧。”程豪对司机说。
“老大,你不进去看一眼吗?”司机说。
“不了,”程豪说,“明天,我带她走。”
我笑着看着程豪的车缓缓驶向远处,笑容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那年,我32岁,魏如风,如果活着,31岁。
献给读者的留言:
这篇文不是很长,也不知道大家觉得怎么样!到现在好象都没读者给偶留言过,可能是不太喜欢吧!~~呜~~偶真的好失望~!要知道我不停的写不停的写还是很辛苦滴!~~
这篇文已经在去年就完成拉,因为没时间去写下来,所以它一只都静静的躺在那里,现在有时间所以我写很快,更新也好快,喜欢的朋友可要捧到底哦!!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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