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补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县、乡两级要设立良种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实行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代缴其他收费。各州市、县财政应安排必要的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良种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全省良种补贴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州市、县农业、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计划安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动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并做好监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良种补贴面积的申报和审核。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协调,保证按时完成良种补贴工作任务。
(三)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良种补贴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做好良种、技术推广和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全省水稻、玉米、小麦的推介优良品种,并通过媒体公布,同时做好良种推广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做好良种和配套栽培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栽培先进技术的入户率和覆盖率。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
5. 辽宁省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项目实施方案
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项目实施方案
2010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力度,对我省继续实行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为认真落实好国家良种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实事求是、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进行良种补贴,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2010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350亿斤以上,提高单产水平,实现一年遭灾一年恢复。
三、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全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5种作物的地区全部纳入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10年良种补贴执行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15元;玉米、小麦、大豆每亩10元。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种植面积。目前,国家已按照上年各作物实际补贴面积预拨了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省农委和省财政厅也已联合向农业部和财政部报送了《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各市、县农业部门要据此认真做好各作物种植面积的落实工作,在做好种植结构调整的同时,稳定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二)落实补贴品种。按照“品种择优、区域种植、密植栽培”的原则,省农委对推荐玉米良种补贴品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充分的调研,积极引导农民种植高产耐密品种,加大密植品种在良种补贴推介品种中的比重。水稻、大豆、小麦、棉花推荐品种依照各品种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面积确定。全省共推荐了东单90、丹玉39、郑单958、东单60、辽单565等69个玉米品种,辽星1.辽粳294.丹粳9、辽河5号、辽粳9等24个水稻品种,铁丰29、铁丰31.铁丰30、开育20等14个大豆品种,辽春10、辽春18、辽春13.辽春9等4个小麦品种,辽棉19、辽棉17等2个棉花品种。各作物推荐名单见附件1。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淘汰种植期限长、稳产性差的品种。
(三)核实种植面积。农作物播种(插秧)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当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核实要由下至上逐级进行,相关部门层层把关,确保每一个政策覆盖范围内的农户都能得到补贴。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实际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农业部门。各县财政、农业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农业部门,再由市财政、农业部门汇总、审核后于7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农业部门。农垦系统可按农场的隶属关系,由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并统一向当地同级农业主管理部门申报。8月底前,省级财政、农业部门将各市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农业部。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今年,国家继续执行对良种补贴资金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办法。3月份,省财政依据上年各地区分作物实际补贴面积,据实下拨国家下达的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预拨补贴资金。年底前,省财政根据各市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结算。如果出现结余资金将结转下年使用。各市、县要及时将省财政预下达补贴资金按农户种植面积发放到户,不足部分待省财政年末前下达第二批补贴资金后据实发放。
(五)科学确定补贴方式。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生产实际,2010年,全省良种补贴资金补贴方式全部采取发放现金的形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
(六)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良种补贴资金发放采取按预算级次逐级下拨,最后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兑付的方式。即:由省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财政国库设立的支农资金专户,由市财政拨付到所属县(市、区)财政国家库设立的支农资金专户,再由各县(市、区)财政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良种补贴专户,最后由乡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采取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存款卡等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七)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做到乡级有面积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技站)和县农委(业局)保管。村级补贴资金到户表一式3份,1份用于行政公示,另2份用于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别由乡财政所和县农委(业局)保管。
(八)做好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各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分别做好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面积落实、品种落实、技术落实、资金发放、组织管理、效益分析等方面的情况。11月15日前,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将总结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到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作物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农业部门要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严禁出现面积核实不准、审核不严、错报误报现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组织协调。今年是国家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的第二年,补贴范围广、面积大、涉及农户多,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年良种补贴管理工作的经验,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合力推进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落实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面积核实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包括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2010年国家良种补贴推荐品种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农民种植高产优质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切实发挥好良种补贴资金对推广普及良种的作用。
(四)做好补贴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要对农户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及时改正。村级公示单要存档备案。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资金管理。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六)强化监督管理。省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农业部门抽查种植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面积到户档案情况,财政部门抽查资金落实、拨付及到户等情况。
(五)良种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1)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是一回事吗?
答:不一样。粮食直补是国家对所有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一种普惠制的支农政策,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用“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农民,以计税面积为依据发放。良种补贴是对种植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范围内作物,并且选用规定或推介的优良品种的农民进行的一种补贴,在降低农民生产用种费用支出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选用优质品种和综合高产栽培技术,从而达到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增加效益,具体由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种植哪些作物可以享受良种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2010年国家良种补贴的作物品种是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自治区良种补贴品种是马铃薯脱毒种薯。具体补贴的标准为小麦、玉米、大豆为10元/亩;水稻、棉花为15元/亩;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用种补贴从2010年由80元/亩变为100元/亩。
(3)所有种植这些作物的农民都可以得到良种补贴吗?
答:2009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对我区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实现了全覆盖,对种植这五种作物的农民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实行良种补贴。2009年开始国家又启动了马铃薯原种扩繁补贴,2010年实施和自治区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合计面积达到38.75万亩,但仍不足全区种植面积的4%。所以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坚持发挥资源和比较优势,突出优势区域、重点产区,促进马铃薯优势产业带建设和发展的原则,进行部分补贴。
(4)农民该如何申请良种补贴?
答:国家良种补贴的五种作物,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后,按自然村张榜公布七天以上,公示时间、地点要通过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旗县财政、农业部门。由自治区财政、农业部门将各旗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农业部,申请良种补贴资金。
自治区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根据盟市、旗县2009年马铃薯种植面积,按照项目区确定原则,由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财政厅协商分配下拨至盟市、旗县,由旗县农业和财政部门按照相同程序分解至乡镇,由乡镇逐年轮换选择行政村,进行项目整村推进。重点补贴马铃薯种植农户,不对喷灌圈进行补贴。2008年和2009年已享受脱毒种薯补贴的村,2010年不再安排补贴;每个项目村所有马铃薯种植农户都可以申请补贴,每户补贴面积控制在其种植面积的1/3左右,逐步实现项目区脱毒种薯三年一轮换的目标。